“嘿,團長,我好喜歡這把槍!”


    “我覺得,如果現在馬匪來了,我能殺光他們!”


    巴布亞舉著他手裏的步槍,一臉興奮的笑著。


    他甚至都沒有注意,還在上膛的步槍,正對著我的臉。


    我心中苦笑,推開他的槍:“該死的混蛋,把槍口拿開,不許對人!”


    “還有一點,你覺得你會打槍了嗎?哈哈,你還差得遠呢!”


    我笑著罵了幾句,讓巴布亞自己掛目標,然後去自己射擊。


    我突然想到他叫我“團長”,這個稱呼和哈林姆一樣。


    “嘿,巴布亞,你為什麽叫我團長?”我問。


    巴布亞愣頭愣腦的看我,撓著他的黑腦門說道:“我聽別人講,傭兵團裏都這麽叫,是吧,團長?”


    “嗯……”


    “對,你說的對!”


    我無語的歎口氣,算了,這事不解釋了,團長就團長吧。


    反正老子早晚有一天要重建黑魔鬼傭兵團,到那時,我他媽就是團長!


    我笑眯眯的坐在木屋前烤肉,喝酒,看著巴布亞射擊。


    當年步槍被設計出來,其實是為了中距離戰場上使用的。


    如果真到了一把步槍,在六十米距離內作戰,這種情況下,這說明你不是在衝鋒的路上,就是情況已經十分緊急了。


    巴布亞挑戰了更遠的距離,這一次,他三槍都打空了。


    他疑惑不解,看著手裏的槍。


    我壞笑,指了指他步槍的標尺,看了看他的靶子。


    這個傻小子,把酒瓶掛在了260米外的距離,在這種距離下,步槍不調整標尺,是打不中的。


    除非你經驗豐富到不需要標尺!


    “嘿,看到那個東西了嗎,它叫標尺,也是你的瞄準器。”


    “標尺分為左右兩側,但加蘭德這種老式步槍隻有一側。”


    “加蘭德步槍的標尺有0-8個分點,代表了8個瞄準角。”


    “如每個分點是‘1’,那對應的射程就是100米,瞄準角為8度。”


    “這時你要把標尺上的照門抬高,抬高1.3毫米,扣動扳機,你就能打中你的目標了。”


    “但你現在是260米,你說你要調高多少?”


    我笑眯眯的看著巴布亞,看著麵前這個莫哈瑪村的黑小子。


    這個大山裏的原住民,他顯然不明白我說的是什麽意思。


    他兩眼發直的瞪著我,我無語的搖搖頭,走了過去。


    我把他的標尺抬高,隨後說道:“兩個半分劃,蠢貨!對準你的目標,現在深呼吸,吐氣,吸氣,閉氣,槍口端平,盯著它……開槍!”


    砰!!!


    槍聲響了,巴布亞又打空了,這讓他很沮喪。


    但我卻很滿意。


    因為剛才子彈是貼著酒瓶而過的,這說明巴布亞已經很接近他的目標了!


    “幹的不錯,巴布亞,繼續努力吧。”


    我笑著,重新回到火堆旁,繼續吃我的烤肉。


    其實在戰場上殺敵,不僅僅靠準星,還要靠很多積累的經驗。


    比如說提前量,比如比如說預瞄,比如說我們打馬匪。


    馬匪是騎馬奔跑的,我們要算距離,算角度。


    因為敵人是活的,不是空酒瓶,他們不是掛在樹上任人宰割的靶子!


    我聽著身旁的槍聲,坐在火堆前微微一笑。


    我覺得,再有三槍,巴布亞一定會擊中他的目標。


    結果再次讓我驚喜的是,巴布亞隻用了兩槍,就打碎了兩百六十米外的那個酒瓶!


    “我打中了,團長!”


    “我打中了!”


    巴布亞開心的大笑,這個黑人小子激動的手舞足蹈。


    我轉頭看他,剛想說話,卻聽見山頂的木屋外,傳來了一陣清脆的巴掌聲。


    轉頭看去,是莫哈瑪的村民來了。


    幾個老人,帶著幾個中年男人,和年輕的女人,他們來到了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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