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兩聲槍響之下,七十米之外,對麵有兩個白人馬匪當場中槍了!


    我尋找著他們槍火的位置,子彈穿過草叢,瞬間打在了他們的胸口上!


    “啊!!!”


    對麵的白人慘叫,鮮血的噴湧,有很多人都傻了眼。


    以前我說過,狙擊手是黑夜裏的幽靈,我們就是死神派來的刺客!


    在一個漆黑的環境下,在一個連敵人都看不清的環境中,和一個狙擊手對槍,嗬嗬,那和找死有什麽區別?


    我心裏冷冷的想著,對麵的馬匪開始在樹林裏移動了。


    這些人不是麥克雷德那樣經驗豐富的人,他們甚至有很多都不是當兵的。


    他們隻是普通的馬匪,是惡棍,是流氓,甚至可能是逃犯。


    甚至他們很多人隻是普通人,為了吃口飽飯,為了為所欲為,才選擇做馬匪扛槍的!


    不管出於什麽目的,我是不會對我的敵人同情的!


    我飛快的轉動槍口,隔著七十米的距離,我看到一個家夥在草地裏飛快奔跑。


    那人跑起來還是有點經驗的,他以前應該在什麽地方當過兵。


    我冷笑,瞄準了他奔跑的腿。


    就在他的左腿和右腿換頻率的瞬間,我砰的一聲扣動了扳機。


    而我的子彈,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過。


    不管他哪條腿先落地,我都會打在他的膝蓋上!


    “啊!!!”


    “該死的!!!”


    對麵傳來了那個男人的慘叫,他手裏的槍掉了,膝蓋在噴血,直接翻滾著摔了出去。


    “垃圾,你當老子是擺設嗎!”


    “哈哈,七十米,你他媽學獵豹跳著跑……我奶奶都能打的中!”


    看到對方中槍,我嘴裏大笑著,快速拉動槍栓,子彈殼飛快彈出槍膛。


    周圍的甘比亞人有些發懵。


    他們趴在草地裏,前方一片黑暗,他們可能連馬匪在哪都看不清。


    我指了指槍上的瞄準鏡,再次提醒哈達巴克用這個東西。


    我們這個世界是很神奇的,步槍和狙擊槍,它們的本質區別在哪呢?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們,步槍和狙擊槍,最早的本質區別,不是槍,而是有沒有瞄準鏡,因為槍都是一樣的!


    在步槍的發展曆史中,最早是沒有“狙擊槍”這個概念的。


    比如著名的春田步槍,比如莫辛納甘,比如毛瑟98k。


    它們在生產出來的時候,隻不過是當成了普通的武器,發給了上戰場的士兵。


    但是隨著後來人們發現,這些槍好像在遠距離的射點非常準啊,漸漸的人們開始意識到事情不一樣了。


    以人類的眼睛,配合著步槍的機瞄,能輕鬆的打中三百米以外的敵人,那已經差不多算高手了。


    這裏注意一個詞:差不多算高手!


    但如果想要打中五百米以上,甚至是八百米以上的敵人,隻用人的眼睛和步槍機瞄,那就已經很考驗一個射手的經驗和眼神了。


    縱觀整個二戰的曆史中,隻用機瞄,就能輕鬆打中八百米以外的敵人的,那都是屈指可數的大神!


    比如我國的張桃芳。


    比如芬蘭狙神西蒙·海耶。


    比如前蘇聯的煙鬥大神,謝苗·諾莫科諾夫。


    他們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所以說,在瞄準鏡出現之前,所有的步槍,都隻是步槍,打不打的中,全靠射手的經驗和眼睛。


    而隨著後來瞄準鏡的出現,事情又變得不一樣了。


    一個新兵,你讓他使用一把帶有瞄準鏡的步槍,隻需要訓練幾天,他就可以輕鬆打中六百米以外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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