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傅遙光
驚!嫡公主她每天都在逆天改命! 作者:冉七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待到謝望之失魂落魄從太守府離開的時候,已經是午時前後了。
他當著張聘的麵寫下了婚書。
不光加蓋了私印,更被逼蓋上了巡察使的官印。
這封婚書,就等於謝望之的投誠狀。
自此,他便徹底被綁在了兩江這艘大船上。
不過,為了怕謝望之這個巡察使太快在聖上麵前失了信任,張聘還“善解人意”地表示,他張家女不嫁二男,所以,他會將張淼漪改頭換麵,過繼到他正室夫人的娘家三嫂家中,以孫姓出嫁。
謝望之如此心裏也勉強好受了些。
最起碼,明麵上不算直接牽扯,聖上不會因為他辦事不力而過於動怒。
他好歹還能保住前程。
可那婚書上,也正式許諾了這位新鮮出爐的孫小姐正妻之位。
他在兩江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好好為張聘這位嶽父考量了。
謝望之回到驛站的時候,慶國公常珣的手下將其異常很快報了上去。
常珣輕歎了口氣。
陛下怎麽派了這麽一個草包來。
張聘的宴席是那麽好赴的嗎?
自己身為慶國公,明麵上隻負責賑災銀糧的押送和分發,麵對張聘以及兩江豪族的盛情相邀,都用服藥忌酒或是推脫病情躲了過去。
他倒好,居然真的去了。
如今看來,是被使了手段了。
“給小姐那裏去信吧。宛陵水深,讓她小心沾濕鞋襪。”
常珣派人盯緊了謝望之,防止他被那幫子人要挾,在驛站中做出什麽手腳。
而且不知為何,常珣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他總覺得,兩江要出大事。
“傅遙光去了茂臨?”
剛回到宛陵的卞明瑞,便得到了這樣一個消息。
“是,算著日子,今日便應該到茂臨城了。而且,小的探聽到,他是帶著兩箱字畫去了茂臨。”
“字畫?”
帶著字畫去做什麽?
“是,便是傅家曆代珍藏的那些字畫。總共七十二幅,全數都重新裝裱過了,盡數帶去了茂臨。那箱子上描著如意圖樣,小的瞧著,像是聘禮。”
卞明瑞的心思一動。
他想到了那個茂臨城裏的神秘少女。
她就是個待嫁的新娘。
難道,那疑似榮王血脈的人,她要嫁的是傅家人?
可是,為何?
瞧著她的排場,若她真是榮王的血脈,想來當初榮王也是為她留下了不少東西的。
那般排場氣度,一般王侯公卿家的小姐都是不能比的。
她嫁給一個短命鬼做什麽?
傅家,又是如何搭上了這根線的?
“讓人跟著,隨時來報。”
卞明瑞眉頭緊皺。
這兩江山雨欲來風滿樓。
任何一點兒異常,他都要仔細盯緊了,一絲一毫都不能放過。
大事未成之前,一點兒都不能鬆懈。
“是,大人。”
而茂臨城內,宣明曜終於見到了褚明珠這個身份的未婚夫婿。
“小生傅子真,見過褚小姐。”
臨安樓的天字號廂房內,隔著珠簾,傅遙光不徐不疾,輕輕拱手行禮道。
他默默站在那裏,溫和守禮,端正筆挺,眉目間帶著一絲清雋出塵的堅韌與悲憫。
他的眉眼,在宣明曜所見的這些人中算不上第一等,卻偏偏有一股清冷肅寂的氣度,讓人見之難忘。
子真,是傅遙光的字。
他上來便自報了字,便是一種十分直白的示好。
而且,他稱呼的,也隻是褚小姐。
“傅公子,我既然來了兩江,你就該知道,我身上背負著什麽,而你更該明白,今日你來代表何意。”
傅子真從袖中拿出婚書,輕聲道。
“明白,合二姓之好,綿百世之宗。子真明白,傅家更明白。”
他知道眼前這人的身份。
聖上的女兒,大雍朝現如今唯一的公主,樂安公主殿下。
聽聞,是聖上所有子嗣中最為出眾的一位。
是啊,若不出眾,聖上怎會讓她踏足兩江。
這可是個一不小心就屍骨無存的險地。
傅子真此次前來,也是給足了誠意。
雖說婚事是假,但聘禮他卻是十足用心準備了。
那七十二幅字畫,都是名家之作,其中更不乏孤品絕世之作。
若單以價值而論,兩箱字畫說是萬金之數毫不誇張,更何況字畫本身的價值就不在金銀之上,這些東西,堪稱是無價之寶了。
這是傅家世代傳下來的。
除了當年日子實在艱難時曾賣掉過三幅,剩下的都在這裏了。
元穎剛剛去看過了那些“聘禮”,此時也附在宣明曜耳邊輕輕將那兩箱東西的情況娓娓道來。
“你倒是誠心。”
“身外之物,聊表赤誠罷了。”
即便麵前的人是皇朝公主,即便她的手中握有能夠左右他生死的辦法,但是傅子真一直很是平靜,從容自若。
宣明曜隔著珠簾,細細打量了他一番。
而後,起身撥開珠簾,親自從他手中拿過了那封婚書。
“婚事,就定在九月十六吧,那是個不錯的日子。在那之前,我需要在兩江有個住處。”
這個住處的意義,可不光是用來住的。
不知這位傅公子會如何安排呢?
宣明曜微抬眸望向傅子真。
看著眼前這張端麗華美的臉龐,傅子真眸子微動,而後輕聲道。
“住處自然是已經安排好了,就在梧織巷中。”
梧織巷?!
宣明曜輕挑柳眉,眸中劃過一絲了然。
她昨夜已經和元穎研究過宛陵的城池圖紙,更了解了兩江諸位關鍵人物的住址。
這梧織巷可是個好地方,太守府、卞府,都在這裏。
隔著一條街的地方,便是東方家的老宅。
這東方家兩位公子,在兩江可都是響當當的人物。
一位是和傅子真並稱兩江雙璧的東方晉之,一位是素有隨郎之稱的美男子東方隨之。
而這兩位,在當年的兩江暴動之中,也都是各有身份。
宣明曜自己是因為從那鏡中得以窺見上一世不為人知的那些天機。
那這傅子真的安排,到底是巧合,還是早有發現了?
他當著張聘的麵寫下了婚書。
不光加蓋了私印,更被逼蓋上了巡察使的官印。
這封婚書,就等於謝望之的投誠狀。
自此,他便徹底被綁在了兩江這艘大船上。
不過,為了怕謝望之這個巡察使太快在聖上麵前失了信任,張聘還“善解人意”地表示,他張家女不嫁二男,所以,他會將張淼漪改頭換麵,過繼到他正室夫人的娘家三嫂家中,以孫姓出嫁。
謝望之如此心裏也勉強好受了些。
最起碼,明麵上不算直接牽扯,聖上不會因為他辦事不力而過於動怒。
他好歹還能保住前程。
可那婚書上,也正式許諾了這位新鮮出爐的孫小姐正妻之位。
他在兩江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好好為張聘這位嶽父考量了。
謝望之回到驛站的時候,慶國公常珣的手下將其異常很快報了上去。
常珣輕歎了口氣。
陛下怎麽派了這麽一個草包來。
張聘的宴席是那麽好赴的嗎?
自己身為慶國公,明麵上隻負責賑災銀糧的押送和分發,麵對張聘以及兩江豪族的盛情相邀,都用服藥忌酒或是推脫病情躲了過去。
他倒好,居然真的去了。
如今看來,是被使了手段了。
“給小姐那裏去信吧。宛陵水深,讓她小心沾濕鞋襪。”
常珣派人盯緊了謝望之,防止他被那幫子人要挾,在驛站中做出什麽手腳。
而且不知為何,常珣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他總覺得,兩江要出大事。
“傅遙光去了茂臨?”
剛回到宛陵的卞明瑞,便得到了這樣一個消息。
“是,算著日子,今日便應該到茂臨城了。而且,小的探聽到,他是帶著兩箱字畫去了茂臨。”
“字畫?”
帶著字畫去做什麽?
“是,便是傅家曆代珍藏的那些字畫。總共七十二幅,全數都重新裝裱過了,盡數帶去了茂臨。那箱子上描著如意圖樣,小的瞧著,像是聘禮。”
卞明瑞的心思一動。
他想到了那個茂臨城裏的神秘少女。
她就是個待嫁的新娘。
難道,那疑似榮王血脈的人,她要嫁的是傅家人?
可是,為何?
瞧著她的排場,若她真是榮王的血脈,想來當初榮王也是為她留下了不少東西的。
那般排場氣度,一般王侯公卿家的小姐都是不能比的。
她嫁給一個短命鬼做什麽?
傅家,又是如何搭上了這根線的?
“讓人跟著,隨時來報。”
卞明瑞眉頭緊皺。
這兩江山雨欲來風滿樓。
任何一點兒異常,他都要仔細盯緊了,一絲一毫都不能放過。
大事未成之前,一點兒都不能鬆懈。
“是,大人。”
而茂臨城內,宣明曜終於見到了褚明珠這個身份的未婚夫婿。
“小生傅子真,見過褚小姐。”
臨安樓的天字號廂房內,隔著珠簾,傅遙光不徐不疾,輕輕拱手行禮道。
他默默站在那裏,溫和守禮,端正筆挺,眉目間帶著一絲清雋出塵的堅韌與悲憫。
他的眉眼,在宣明曜所見的這些人中算不上第一等,卻偏偏有一股清冷肅寂的氣度,讓人見之難忘。
子真,是傅遙光的字。
他上來便自報了字,便是一種十分直白的示好。
而且,他稱呼的,也隻是褚小姐。
“傅公子,我既然來了兩江,你就該知道,我身上背負著什麽,而你更該明白,今日你來代表何意。”
傅子真從袖中拿出婚書,輕聲道。
“明白,合二姓之好,綿百世之宗。子真明白,傅家更明白。”
他知道眼前這人的身份。
聖上的女兒,大雍朝現如今唯一的公主,樂安公主殿下。
聽聞,是聖上所有子嗣中最為出眾的一位。
是啊,若不出眾,聖上怎會讓她踏足兩江。
這可是個一不小心就屍骨無存的險地。
傅子真此次前來,也是給足了誠意。
雖說婚事是假,但聘禮他卻是十足用心準備了。
那七十二幅字畫,都是名家之作,其中更不乏孤品絕世之作。
若單以價值而論,兩箱字畫說是萬金之數毫不誇張,更何況字畫本身的價值就不在金銀之上,這些東西,堪稱是無價之寶了。
這是傅家世代傳下來的。
除了當年日子實在艱難時曾賣掉過三幅,剩下的都在這裏了。
元穎剛剛去看過了那些“聘禮”,此時也附在宣明曜耳邊輕輕將那兩箱東西的情況娓娓道來。
“你倒是誠心。”
“身外之物,聊表赤誠罷了。”
即便麵前的人是皇朝公主,即便她的手中握有能夠左右他生死的辦法,但是傅子真一直很是平靜,從容自若。
宣明曜隔著珠簾,細細打量了他一番。
而後,起身撥開珠簾,親自從他手中拿過了那封婚書。
“婚事,就定在九月十六吧,那是個不錯的日子。在那之前,我需要在兩江有個住處。”
這個住處的意義,可不光是用來住的。
不知這位傅公子會如何安排呢?
宣明曜微抬眸望向傅子真。
看著眼前這張端麗華美的臉龐,傅子真眸子微動,而後輕聲道。
“住處自然是已經安排好了,就在梧織巷中。”
梧織巷?!
宣明曜輕挑柳眉,眸中劃過一絲了然。
她昨夜已經和元穎研究過宛陵的城池圖紙,更了解了兩江諸位關鍵人物的住址。
這梧織巷可是個好地方,太守府、卞府,都在這裏。
隔著一條街的地方,便是東方家的老宅。
這東方家兩位公子,在兩江可都是響當當的人物。
一位是和傅子真並稱兩江雙璧的東方晉之,一位是素有隨郎之稱的美男子東方隨之。
而這兩位,在當年的兩江暴動之中,也都是各有身份。
宣明曜自己是因為從那鏡中得以窺見上一世不為人知的那些天機。
那這傅子真的安排,到底是巧合,還是早有發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