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我們同時瞄準,然後我喊一二三一起發射。


    我打下來的就是我的,在你箭上的就是你的,怎麽樣?”


    田百順看著林恒小聲說。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把鬆雞攆跑,誰也別想打到。”


    不等林恒說話,田老頭又加了一句,主打的就是耍賴不要臉。


    “田老頭,你真是不要臉啊。”小姨父不由得罵道。


    “那又怎樣?不同意我就攆雞了啊。”田百順是出了名的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行,就按照你說的來。”


    林恒呼了口氣,點頭同意了田百順的提議。


    “那就跟我來。”


    田百順看了一眼林恒,挎著槍走在前麵。


    林恒手裏拿著弓和一支箭跟在後麵,走了十幾米,就看到了停歇在一棵鬆樹上麵的鬆雞。


    一共四隻,分別歇在兩個枝丫上,羽毛藍灰色,腿和嘴都是黑色的。


    四隻都沒有漂亮的尾羽,都是母鬆雞。


    “我打左邊的,你打右邊的。”


    距離鬆雞十五米的距離,田百順停了下來,也不讓林恒繼續前進了。


    將槍架好,田百順從口袋裏拿出一個火炮兒放在引燃眼上。


    這火炮類似於一個火引子,扣動扳機,獵槍上的扳機頭會在彈簧的作用下擊打在火炮兒上。


    從而發出火花點燃槍管內的火藥,最終火焰推動著滾珠飛射出去,對目標物造成傷害。


    “三……砰……”


    田百順數完三就砰的一聲開了槍,赤紅的火焰裹著著細小的滾珠飛了出去,在空中拉出了一條漂亮的散射狀火線。


    同時伴隨著劇烈的響聲傳來。


    “我靠!!”


    林恒被這聲音一驚,手裏一哆嗦就把箭射了出去。


    “嘎達嘎達!!”


    一隻鬆雞驚的飛了起來,剩下三隻全都滾落樹下,林恒的一箭準確無誤的射在了樹幹上。


    “田老頭,你這老家夥不講武德!!”


    林恒扭過頭怒罵,媽的,說好一起發射,你喊到二就發射是吧?


    “嘿嘿,我說三二一一起發射,又沒說一定要數到一才一起發射。


    年輕人,打獵沒那麽簡單,回家練兩年再來吧。”


    田百順嘿嘿一笑,死皮賴臉的跑過去撿鬆雞。


    “好好好,這麽玩是吧!”


    林恒再抽出一根箭,隻聽噗呲一聲,利箭就穿透了一隻已經死亡的鬆雞。


    “你這是幹什麽?”田百順回過頭質問道。


    “你說隻要我箭射中的就是我的,可沒說我一定要射活的。”


    林恒冷笑道。


    “你不要臉,年輕人你這是在欺負老年人!”


    田百順頓時不開心了。


    “你先不要臉的。”林恒笑了,自顧自的走過去撿了一隻鬆雞。


    田百順沒敢阻止,本來就是他理虧,而且現在他的槍沒了子彈,而林恒的還有幾根箭呢。


    “田百順,你一把年紀了,怎麽這樣。”


    林恒小姨父走過來罵道。


    “其實我是手滑了,不是故意的。”田百順嘿嘿一笑。


    又看向林恒:“小夥子,沒看出來你還有點本事,有沒有興趣去幹大家夥?”


    “不去,我怕被你放黑槍。”


    林恒無情拒絕。


    “嘿,我老漢雖然無兒無女,但也不至於做這種斷子絕孫的事情。”


    田百順粗裏粗氣的說,仿佛這是對他莫大的侮辱。


    林恒不理他,將箭拔出來,帶著雄霸離開了。


    兩人直接往回走,剛剛那一槍,這麵山的獵物都被驚跑了,已經沒有再尋找的必要。


    這也是獵槍的一個弊端之一,動靜太大了。


    “狗東西,我的耳朵現在還是轟隆隆的。”


    林恒忍不住又罵了一句,這田百順是真狗。


    雄霸:“汪汪?”


    “沒說你,你比他好多了。”林恒看了一眼雄霸。


    “林恒,讓我試試你的弓箭。”


    回去的路上,小姨父將弓箭借了過去,想試試看。


    林恒教了他一下使用方法,就讓他自己琢磨去了。


    “不行,太難了,這比彈弓還難。”


    玩了一會兒,小姨父把弓箭還給他,又嚐試自己的彈弓去了。


    回去的路上也沒發現一個獵物,鬆鼠都沒看到一個,顯然都被嚇到了。


    不過林恒也已經滿足了,今天這收獲已經很不錯了。


    “你回家吧,我去幫忙扛兩棵樹回去。”


    到了山頂,小姨父就拿著彈弓離開了。


    林恒沒去,今天渾身酸痛,實在不想幫忙。


    想來晚上有兔肉吃,大家也不會介意的。


    回家的路上,林恒走了另一條路,在路邊看到了幾棵黃絲菌,也就是雞油菌。


    采了正準備走呢,突然餘光瞥見了一抹金光。


    “黃賴頭!!”


    他連忙跑過去,將樹葉清理開來,三個黃賴頭亭亭玉立,看的讓人口舌生津。


    黃賴頭學名為皺蓋牛肝菌,也被稱為黃牛肝,味道極為鮮美。


    而且這個蘑菇能長很大,高達十幾厘米,菌蓋直徑最大能達到十多厘米。


    它非常好辨認,菌蓋就像是皸裂了一樣,一塊一塊的,有著褶皺。


    褶皺都是金黃色的,其他部位則為棕黃色。


    菌肉結實,味道鮮美。


    “一般而言,這東西出菇還得等上半個月,沒想到能提前遇到。”


    林恒很開心,黃賴頭很大,一個就有三兩多,三個加起來快有一斤了。


    “汪嗚!”


    雄霸將腦袋湊過來聞了聞,好奇的打量著這個蘑菇。


    “今晚回去可以吃了。”林恒摸了摸它的狗頭。


    羊肚菌家裏肯定舍不得吃,黃賴頭就沒問題。


    它好吃,而且數量多,最主要的是收購價並不貴,幹的才四毛錢一斤。


    因為牛肝菌曬幹之後味道就不太好了,不像羊肚菌曬幹了味道也不會流失。


    收了這三朵黃賴頭,林恒帶著雄霸往家裏走。


    回來的時候,那王家大叔還在地裏幹活呢。


    聽到狗叫聲,他抬頭一看,發現是林恒,臉上就露出了幸災樂禍的笑容:“林家老二,失敗了吧?


    打獵可沒那麽簡單,那都是有技術的,不是拿個弓箭上山就能打到的,回家安安心心幹活吧。”


    “你是指這個嗎?”林恒從背簍提出一隻兔子,故作疑惑的問道。


    本來不想理他的,但這大叔總是喜歡拿自己淺薄的經驗教人做事就很煩。


    王家大叔的臉色一僵,有些尷尬的笑:“這,真是你打到的?”


    “撿的,我可沒技術打獵。”林恒笑了笑,將兔子收了起來。


    看著林恒帶狗離開,王家大叔腦瓜子嗡嗡的,這二流子居然會打獵?


    還用的是弓箭?這還是以前那個不務正業的二流子嗎?


    “不,也許真是撿的也說不定,要是打的他不早就提手上顯擺了。”


    最終,王家大叔經過深刻的思考,得出了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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