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帝國的年代:1875—1914 作者:艾瑞克·霍布斯鮑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乍看起來,由西方中產階級的脈絡來思考本書所論時期一半人的曆史,似乎是荒謬的。畢竟,西方的中產階級,即使是在“已開發的資本主義國家”或開發中的資本主義國家,也不過是一個較小的群體。可是,就曆史學家將其注意力集中在婦女身份的改變和轉型這一點來說,這樣做卻是合理的。因為這些改變和轉型中有最驚人的一項——“婦女解放運動”。在這一時期,其開拓與推進幾乎仍限於社會的中產階級,並以不同的方式存在於就統計數字而言較不重要的社會上層階級。雖然這一時期也產生了數目雖小但卻前所未有的活躍婦女,在以前完全屬於男人的領域成就卓著,例如羅莎·盧森堡、居裏夫人(madame curie)、貝麗阿特斯·韋布,但在當時,婦女運動的規模仍然相當有限。盡管如此,它還是大到不僅可以推出一小群開拓者,也能夠在資產階級的環境中,造就一種新人類——“新女性”。由19世紀80年代起,男性觀察家開始對她們進行思考與爭論。她們也是“進步作家”的主人翁,比如易卜生筆下的娜拉(nora)和麗貝卡·威斯特(reba west),以及蕭伯納的女主角——或者更準確地說——反派女主角。
就世界絕大多數的婦女而言,那些住在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東歐和南歐農業社會的婦女,其情形尚沒有什麽改變;任何地方的大多數勞工階級婦女,其境況的改變也都很小。不過,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是例外的,即1875年後,“已開發”世界的婦女生育子女數目開始顯著下降。
簡而言之,世界上的這一部分,顯然是在經曆所謂的“人口學上的變遷”,由古老模式的某個形態,大致說來便是由高死亡率所中和的高生育率,改變到現在所熟悉的模式,也就是為低死亡率所補償的低生育率。這一轉變如何又為何發生,是人口史家所麵對的大難題之一。就曆史來說,生育率在“已開發國家”的陡降是相當新鮮的事。
附帶一提:世界上絕大部分地區的生育率和死亡率無法同時下降,造成了兩次世界大戰以後全球人口的壯觀激增。雖然部分由於生活水準提高,部分由於醫學革命,死亡率已呈戲劇性下降,可是在第三世界絕大部分地區,生育率仍然很高,直到戰後30年才開始下降。
在西方,生育率和死亡率的配合較好。生育率和死亡率顯然影響到婦女的生活和感情,因為影響死亡率的最突出的因素,是一歲以下嬰兒死亡率的陡降,而這種陡降在1914年以前的幾十年間也成為明確的趨勢。比方說,在丹麥,19世紀70年代,1 000個新生兒中,平均有140個夭折,但是在1914年前的倒數5年中,這個數字保持在96左右。在荷蘭,這兩個數字是將近200和100多一點兒。(在俄國,20世紀最初10年的早期嬰兒夭折率大約是250‰,而19世紀70年代,大約是260‰。)不過,我們可以合理地假定:較少的子女生育數要比更高的子女存活率對婦女的人生改變更為顯著。
婦女的晚婚、不婚(假定非婚生子女的人數不增加),或某種形式的節育辦法(所謂節育,在19世紀幾乎等同於禁欲或中止性交),都可確保較低的生育率。(在歐洲,我們可以不考慮大規模殺嬰。)事實上,西歐行之已有數百年的特殊婚姻模式,都曾使用過上述辦法,但以前麵兩種居多。不同於非西方國家的一般婚姻模式——也就是女孩子早婚,而且幾乎沒有一個不婚——前工業時代的西方婦女往往晚婚(有時20多近30歲才結婚),而單身男子和老小姐的比例也很高。因此,即使在18、19世紀人口快速增加的時期,在“已開發”或“開發中”的西方國家,歐洲的生育率也比20世紀第三世界的生育率低,而其人口增長率,不論照過去的標準看來如何驚人,也比20世紀第三世界的人口增長率低。不過,當時已有婦女結婚率提高的一般傾向,而且她們的結婚年齡也較前提早,然而生育率卻呈現下跌之勢,這意味著刻意的節育必然已經相當普遍。對於這個令人激動的問題,有的國家正在自由討論,有的國家則討論得較少。但是無論如何,這種討論的重要性,遠比不過無數對夫婦有力而沉默地決定“限製其家庭人數”。
在過去,這樣的決定大多是維持和擴大家族財力策略的一部分。由於絕大多數的歐洲人都住在鄉下,因此這個策略的目的便是確保土地可以世代相傳。19世紀控製後裔人數的兩個最驚人的例子,是大革命後的法國和大饑荒後的愛爾蘭,其動機主要是農民想借由減少土地可能的繼承人數目,來防止家族土地分散零落,在法國的情形是減少子女的人數;在比較虔信宗教的愛爾蘭,則是借由將平均結婚年齡提高到歐洲有史以來的最高點,使單身男子和老小姐的數量增多(最好是用宗教上受人尊敬的獨身形式),當然還包括將多餘的後嗣全部送到海外充當移民等方式。因而,在這個人口增長的世紀便出現了罕見的例子:法國的人口保持在隻比穩定多一點兒的水平,而愛爾蘭的人口事實上是下降的。
控製家庭大小的新形式,幾乎可以確定不是基於同樣的動機。在城市中,它們無疑是源於對較高生活水準的渴望,這種情形尤以人數日增的下層中產階級為然。這些人無力承擔同時支付許多幼小子女的開銷和購買現在有可能購買的更多日用品與服務的重負。因為在19世紀,除了貧窮的老年人以外,沒有人比收入低而又有一屋子小孩的夫婦更為貧窮。但是,節育的原因或許也部分是由於這個階段的某些改變,使子女更多地成為父母的拖累。例如:子女上學和受訓練的時期越來越長,他們在經濟上必須依靠父母,而有關童工的禁令和工作的都市化,也減少或淘汰了子女對於父母來說微薄的經濟價值。比方說,在農場裏,他們可以幹一點兒活。
同時,在對待子女的態度上,以及在男人和女人對人生的期望上,節育都指出了重大的文化變遷。如果希望子女日後能比父母過得好(對前工業時代的大多數人而言,這是既不可能也不為人所期望的),則必須讓他們的人生擁有較好的機會,而較小的家庭可使父母給每一個子女更多的時間、關懷和財力。而且,這個“改變和進步的世界”已經打開了改善社會和就業機會的大門,如今的每一代都可期望比上一代擁有更多機會,而這也告訴了男男女女:他們自己的人生,不必隻是他們父母人生的重複。道德家或許會對隻養育一個或兩個孩子的法國家庭大搖其頭,可是無可懷疑的,在夫婦私下的枕邊談話中,節育卻暗示了許多新希望。
因此,節育的興起指出了新結構、新價值和新期望。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改變已滲透到西方勞動階級的婦女圈內。不過,她們之中,絕大多數隻受到極微小的影響。事實上,她們大致皆居於“經濟係統”之外。傳統上所謂的“經濟係統”,隻包括那些自稱受雇或有“職業”的人(家庭雇傭不算)。19世紀90年代,在歐洲的已開發國家和美國,大約2/3的男性,都在這個標準下被分類為“有職業的”,而大約3/4的女人(在美國是87%)是“無職業的”。(不同的分類法可能產生不同的數字。因而,奧匈帝國的奧地利那一半,包括47.3%的就業婦女,而在經濟狀況迥然不同的匈牙利那一半,隻包括不到25%的就業婦女。這些百分比是以全民為根據的,孩童和老人都算在內。[4] )更精確地說,在所有介於18歲到60歲之間的已婚男人之中,95%在這個意義上都是“就業者”(如在德國),而19世紀90年代時,所有已婚婦女當中,隻有12%的人是“就業者”。不過一半的未婚女人和大約40%的孀婦,都是有職業的。
即使是在鄉村,前工業時代的社會也不全是一成不變。生活的條件在改變,甚至婦女生存的模式也不會代代相同。不過,除了氣候或政治災禍以及工業世界的影響會造成戲劇性的改變以外,在這50年中,我們幾乎看不出任何戲劇性的變化。對於世界“已開發”地區之外的絕大多數農村婦女而言,工業世界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她們生活的特點,是家庭責任和勞動的不可分割。她們在同一個環境裏恪盡這兩種責任。在這個環境中,絕大多數的男人和婦女從事他們因性別而不同的工作——不論這個環境是在我們今日所謂的“家庭”或“車間”。農夫需要妻子做飯和生小孩以外,也需要她們種田;手藝工匠需要妻子幫著做活。有某些職業——例如軍人或水手——可以長期地將許多男人單獨集合在一起,而不需要女性,但是卻沒有任何一種純粹的女性職業(或許賣淫或與之類似的公共娛樂是例外),其大多數時間通常不是在某個家庭環境中工作的。因為,即使是受雇為仆人或農業勞工的未婚男女,也是住在雇主家中。隻要世界上大部分的婦女繼續像這樣生活,為雙重的勞動和比男性低微的身份所桎梏,那麽對於她們,我們所能說的頂多也不過是孔子、穆罕默德或《舊約》時代所能說的那一套。她們不是不在曆史裏麵,而是不在19世紀的曆史裏麵。
誠然,其生活模式當時正受到經濟革命所改變(不一定變好)的勞動階級婦女,其人數很多,而且日益增加。改變她們的那種經濟,其第一個方麵便是今日我們所謂的“初始工業化”,即適應廣大市場而出現的家庭手工業和外包工業的驚人增長。隻要這樣的工業繼續在結合了家庭與生產的環境中作業,那麽它便無法改變婦女的地位。不過,有些家庭手工製造業特別適合女性(像製造花邊或編草帽),因而給了農村婦女稀有的優越條件:她們可以不必依賴男人而賺取一點兒現金。然而,家庭手工業一般所促成的,卻是減弱傳統上男女工作的差異,尤其是家庭結構和策略的轉型。一旦兩個人達到工作的年齡,便可以成家;子女是家庭勞動力的可貴生力軍,因此在生孩子時,不需要考慮農民擔心的土地繼承問題。因此,傳統上用來平衡下一代與其賴以維生的生產方式的複雜機製,即控製結婚年齡、選擇婚姻對象與控製家庭的大小和繼承等,也宣告崩潰。對於人口增長的後果曾有許多討論,但是與本章有關的,是它對於婦女生活史和生活模式的較為直接的影響。
偏巧,到了19世紀晚期,各種初始工業,不論是男性工業、女性工業或男女雙性工業,都成了較大規模製造業的受害者,正如工業化國家中的手工生產一樣。就全球而言,日益盤踞在社會調查者和各政府心頭的“家庭工業”,仍然不少。19世紀90年代,它占德國全部工業就業人口的7%,瑞士是19%,奧地利或許多到34%。[5] 這樣的工業一般被稱為“苦工”,在新出現的小規模機械化(值得注意的是縫紉機)和聲名狼藉的低廉工資與被壓榨勞力的協助之下,這些工業在某些情形下甚至還有所發展。然而,當其勞力越來越女性化,而義務教育又剝奪了它們的童工(通常是它們必要的一部分)時,它們便越來越失去其“家庭製造業”的性質。在傳統的初始工業漸被淘汰之際(手搖紡織、支架編結等),絕大部分的家庭工業都不再是一種家庭事業,而成為報酬過低的工作——婦女可以在簡陋小屋、閣樓上和後院中進行的工作。
家庭工業至少讓她們一邊有可以賺錢的事做,一邊又可以照顧家庭和孩子。這便是為什麽需要錢花但又離不開廚房和幼小子女的婦女,相率從事這種工作的原因。因而,工業化對於婦女地位的第二項重大影響,是更為劇烈的:它將家庭和工作場所分開。如此一來,婦女便大致被排除於公認的經濟(領工資的經濟)以外,使婦女傳統上相對於男性而言的低下地位,因經濟上的依賴性而更變本加厲。例如,農民沒有妻子便幾乎不能稱其為農民。農場的工作需要男人也需要女人,雖然其中一性被認為具有支配力量,但若就此假定家庭收入乃由一性而非兩性賺取,卻是荒謬的。但是在新式經濟中,家庭收入通常越來越是由某位特定的成員賺取。這類成員外出工作,在固定的時候由工廠或辦公室回家。他們所帶回來的錢,則分配給其他家庭成員使用。這些其他成員,即使其對家庭的貢獻在其他方麵也是同樣必要的,卻顯然不直接賺取金錢。雖然主要的“賺取麵包者”通常是男人,帶錢回家的人卻不一定隻有男人。但是,不容易由外麵帶錢回家的人,通常卻是結了婚的女人。
這種家庭與工作場所的分離,順理成章地造成一種性別——經濟的劃分。對於婦女而言,她主要的功能是理家,尤其是在家庭收入不固定和不寬裕的情況下。這一點可以解釋中產階級為什麽經常抱怨勞動階級婦女在這方麵的不足。類似的抱怨在前工業時代似乎並不普遍。當然,除了富有之外,這個情形也造成了夫妻間的一種新互補性。隻是,無論如何,妻子不再賺錢回家。
主要的“養家者”必須設法賺到足夠養活全家人的錢。因而,他(因為他通常是男性)的收入最好固定在足夠維持大家生活的層次,不需要家中其他人出力賺錢養家。相反,其他家庭成員的收入,最多不過被認為是貼補家用,而這一點,又加強了傳統認為婦女(當然還有兒童)的工作低下而且待遇不佳的想法。畢竟,付給婦女的工資可以少一點兒,因為她不必賺錢養家。由於收入高的男人的工資會因收入差的婦女的競爭而減低,他們自然便要設法盡可能排除這樣的競爭。如此一來,婦女便被迫在經濟上依靠男人,或從事永遠的低工資職業。同時,從婦女的觀點來說,依賴就成了最適宜的經濟策略。由於靠自己賺取一種好生活的機會很少,她得到好收入的機會,便在於和能賺大錢的男人結合。除了高級娼妓(想當高級娼妓,不比日後想當好萊塢影星容易)以外,她最有前途的事業便是婚姻。但是,即使她想賺錢過日子,婚姻也使她極不容易這樣做,部分因為家事和照顧丈夫子女使她離不開家;部分是由於大家認為所謂的好丈夫是好的“養家者”,因而男人更堅持傳統上不想讓妻子工作的態度。在社會上,讓人家看到她不需要工作,即是她的家庭並不窮困的明證。所有這一切都旨在使一個已婚婦女淪為依附者。習慣上,婦女在婚前都會外出工作。而當她們孀居或被丈夫遺棄時,更往往不得不外出工作。但是她們在為人妻時,一般是不出外工作的。19世紀90年代,德國已婚婦女中隻有2%從事為人所認可的職業;1911年的英國,也隻有10%左右。[6]
由於許多成年的男性“賺取麵包”者,其本身顯然無法賺取足夠的家庭收入,因此女工和童工的工資事實上對家庭的預算而言往往是必要的。再者,由於女工、童工的工資出名的低廉,而對他們又很容易施以威嚇(尤其因為許多女工是年輕的女孩),資本主義經濟就鼓勵盡量雇傭他們,隻要男人不反對,法律和習俗不禁止,或者工作的性質不過分耗用體力。因此,即使是根據人口調查的有限資料來看,從事工作的女人還是很多。人口調查無疑過分低估了“受雇”已婚婦女的數量,因為她們許多有報酬的工作並未申報,或與婦女的家事無法區分:如招收寄宿者,兼差為清潔婦、洗衣婦等等。19世紀80年代和19世紀90年代,10歲以上的英國婦女34%均“受雇於人”,男人則有83%,而在“工業界”,德國的婦女占18%,法國的婦女占31%。[7] 在本書所論時期剛開始時,婦女在工業界的工作仍然幾乎完全是集中在少數幾種典型的“女性”部門,尤其是紡織業和成衣業。不過,食品製造業雇傭的婦女也越來越多。然而,大多數以個人身份賺取收入的婦女,卻是在服務業中工作。奇怪的是,家仆的人數和比例卻有極大的差異。它在英國所占的比例或許比任何其他地方都高(或許比法國或德國高兩倍),但是到了19世紀末,卻開始顯著下降。以英國這個極端的例子而言,1851—1891年間,這一數目增加了一倍(由110萬人上升到200萬人),而在這段時期的其餘年份,又幾乎保持穩定。
就整體而言,我們可以把19世紀的工業化(用其最廣泛的意義),視為一個往往將婦女(尤其是已婚婦女)排擠出經濟體係的過程。在這個經濟體係的正式定義中,唯有能從中獲取個人現金收入者,才算是“受雇者”。這種經濟學至少在理論上將娼妓的收入算作“國民所得”,但不將其他婦女類似但無報酬的婚姻或婚外活動納入“國民所得”;它將有報酬的仆人算作“受雇者”,但無報酬的家務勞作排除在外。它使經濟學上所承認的“勞動”在某種程度上男性化,就好像在對婦女工作深具偏見(參見《資本的年代》第十三章第2節)的資產階級世界,它造成了企業的男性化一樣。在前工業時代,親自照顧產業或事業的婦女雖然並不普遍,但是仍得到承認。到了19世紀,除了下層社會以外,她們越來越被視為反常的怪物。在下層社會,窮人和較低階級的卑下地位,使人們不可能將為數眾多的女性小店主和市場女販,旅館和宿舍女管事、小商人和放利者看得那麽“反常”。
如果說經濟被如此男性化,那麽政治也是。因為,當民主化挺進而地方性和全國性的投票權在1870年以後逐步擴大時(參見第四章),婦女卻被有計劃地排除在外。因此,政治基本上成為男人的事,隻在男人所聚集的酒館或咖啡館中,或在男人參加的集會中討論。而婦女則被局限於私人的生活中,因為當時認為隻有這樣才適合她們的天性。這也是一種相當新的想法。在前工業社會的大眾政治(從村落的輿論壓力,到讚成舊式的“道德經濟”暴動,乃至革命和臨時建築的防禦工事)中,貧窮的婦女不但是其中的一部分,也具有為大眾所承認的地位。在法國大革命期間,遊行到凡爾賽宮,向國王表達人們對控製食物價格之要求的是巴黎的婦女。在政黨和普選的時代,她們卻被撇在一邊。如果她們還能施展任何影響力,那也必須通過她們的男人。
事實上,最受這些過程影響的是19世紀最典型的新階級婦女,即中產階級和勞動階級的婦女。對農村婦女、小工匠和小店主等的妻女而言,她們的情況改變不大,除非她們和她們的男人也被卷進這個新經濟體係當中。事實上,在新處境中經濟無法獨立的婦女,與在舊日卑下處境中的婦女,其差異並不很大。在這兩種處境中,男子都是具有支配力的一方,婦女則是次等人——由於她們根本沒有公民權,我們甚至不能稱她們為次等公民。在這兩種處境下她們都得工作,不論她們有沒有工資。
在這幾十年間,工人階級和中產階級的婦女,都看到她們的地位因為經濟的關係而有相當大的變化。首先,結構的轉型和科技本身已改變並大大增加了婦女就業賺取工資的範圍。除了幫傭業的式微外,最驚人的變化首推出現了許多以女性為主要從業人員的職業:商店和辦公室中的職業。在德國,女性店員由1882年的3.2萬人(總數的1/5),增加到1907年的17.4萬人(大約是總數的40%)。在英國,1881年時,中央和地方政府雇傭了7 000名婦女,但是1911年時卻雇傭了7.6萬名。“商業和企業書記”的數目,由6 000人增加到14.6萬人——這得歸功於打字機。[8] 小學教育擴大了教學的行業,這種職業在若幹國家(例如美國,在英國也日漸普遍)驚人地演變成女性的行業。甚至在1891年的法國,應征成為“共和國黑色輕騎兵”那種待遇不好的終身軍人的女性數量也首次超過男人;[9] 因為婦女可以教導男孩,但讓男人去承受教育人數日益增加的女學生的誘惑,卻是不可思議的。於是,某些這種新空缺遂可加惠於工人乃至農民的女兒,不過更多的是加惠於中產階級和新舊下層中產階級的女兒。她們尤其感到有吸引力的,是那些相當為社會所尊敬或者(犧牲其較高工資水準)被視為為了賺取“零用錢”而工作的職位。(“管理倉庫的女孩子”和秘書通常來自家境好一點兒的人家,因而往往可得到其父母的津貼……在幾種行業中,例如打字員、秘書和店員……我們可以看到現代女孩子那種“打工”的現象。[10] )
婦女社會地位和期望的改變,在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間呈現得異常明顯。不過,婦女解放運動比較明顯的各方麵,當時還大致局限於中產階級的婦女。我們不需要過分注意其最壯觀的一麵——有組織的女性“參政權擴大論者”(suffragists)和“婦女參政權論者”(suffragettes)為婦女投票權所做的積極的,(在英國等國家)甚至戲劇化的活動。以一種獨立的婦女運動來說,它除了在少數國家(尤其是美國和英國)以外,並不具太大的重要性。而即使是在這幾個國家,它也要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才達到目的。在像英國這樣的國家,主張婦女參政已成為一種重要現象,它雖然可衡量出有組織女權運動的公眾力量,但在進行的同時,卻也顯示出它的重要缺陷——其訴求主要僅限於中產階級。像婦女解放運動的其他方麵一樣,在原則上,婦女選舉權受到新興勞工和社會主義政黨的強烈支持,而至少在歐洲,這些政黨事實上對解放後的婦女,提供了可以參與公共生活的絕佳環境。然而,雖然這個新的社會主義左翼(不像過去強烈男性化、激烈民主和反教權的左翼部分)與主張婦女參政的女權主義重疊,而且有時受它吸引,但卻無法不看到大多數工人階級婦女在疾苦下的辛勞。這些疾苦比政治權利被剝奪更為迫切,而且不大可能因取得投票權而自動消除。然而,絕大多數的中產階級婦女參政權論者卻不重視這些問題。
就世界絕大多數的婦女而言,那些住在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以及東歐和南歐農業社會的婦女,其情形尚沒有什麽改變;任何地方的大多數勞工階級婦女,其境況的改變也都很小。不過,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是例外的,即1875年後,“已開發”世界的婦女生育子女數目開始顯著下降。
簡而言之,世界上的這一部分,顯然是在經曆所謂的“人口學上的變遷”,由古老模式的某個形態,大致說來便是由高死亡率所中和的高生育率,改變到現在所熟悉的模式,也就是為低死亡率所補償的低生育率。這一轉變如何又為何發生,是人口史家所麵對的大難題之一。就曆史來說,生育率在“已開發國家”的陡降是相當新鮮的事。
附帶一提:世界上絕大部分地區的生育率和死亡率無法同時下降,造成了兩次世界大戰以後全球人口的壯觀激增。雖然部分由於生活水準提高,部分由於醫學革命,死亡率已呈戲劇性下降,可是在第三世界絕大部分地區,生育率仍然很高,直到戰後30年才開始下降。
在西方,生育率和死亡率的配合較好。生育率和死亡率顯然影響到婦女的生活和感情,因為影響死亡率的最突出的因素,是一歲以下嬰兒死亡率的陡降,而這種陡降在1914年以前的幾十年間也成為明確的趨勢。比方說,在丹麥,19世紀70年代,1 000個新生兒中,平均有140個夭折,但是在1914年前的倒數5年中,這個數字保持在96左右。在荷蘭,這兩個數字是將近200和100多一點兒。(在俄國,20世紀最初10年的早期嬰兒夭折率大約是250‰,而19世紀70年代,大約是260‰。)不過,我們可以合理地假定:較少的子女生育數要比更高的子女存活率對婦女的人生改變更為顯著。
婦女的晚婚、不婚(假定非婚生子女的人數不增加),或某種形式的節育辦法(所謂節育,在19世紀幾乎等同於禁欲或中止性交),都可確保較低的生育率。(在歐洲,我們可以不考慮大規模殺嬰。)事實上,西歐行之已有數百年的特殊婚姻模式,都曾使用過上述辦法,但以前麵兩種居多。不同於非西方國家的一般婚姻模式——也就是女孩子早婚,而且幾乎沒有一個不婚——前工業時代的西方婦女往往晚婚(有時20多近30歲才結婚),而單身男子和老小姐的比例也很高。因此,即使在18、19世紀人口快速增加的時期,在“已開發”或“開發中”的西方國家,歐洲的生育率也比20世紀第三世界的生育率低,而其人口增長率,不論照過去的標準看來如何驚人,也比20世紀第三世界的人口增長率低。不過,當時已有婦女結婚率提高的一般傾向,而且她們的結婚年齡也較前提早,然而生育率卻呈現下跌之勢,這意味著刻意的節育必然已經相當普遍。對於這個令人激動的問題,有的國家正在自由討論,有的國家則討論得較少。但是無論如何,這種討論的重要性,遠比不過無數對夫婦有力而沉默地決定“限製其家庭人數”。
在過去,這樣的決定大多是維持和擴大家族財力策略的一部分。由於絕大多數的歐洲人都住在鄉下,因此這個策略的目的便是確保土地可以世代相傳。19世紀控製後裔人數的兩個最驚人的例子,是大革命後的法國和大饑荒後的愛爾蘭,其動機主要是農民想借由減少土地可能的繼承人數目,來防止家族土地分散零落,在法國的情形是減少子女的人數;在比較虔信宗教的愛爾蘭,則是借由將平均結婚年齡提高到歐洲有史以來的最高點,使單身男子和老小姐的數量增多(最好是用宗教上受人尊敬的獨身形式),當然還包括將多餘的後嗣全部送到海外充當移民等方式。因而,在這個人口增長的世紀便出現了罕見的例子:法國的人口保持在隻比穩定多一點兒的水平,而愛爾蘭的人口事實上是下降的。
控製家庭大小的新形式,幾乎可以確定不是基於同樣的動機。在城市中,它們無疑是源於對較高生活水準的渴望,這種情形尤以人數日增的下層中產階級為然。這些人無力承擔同時支付許多幼小子女的開銷和購買現在有可能購買的更多日用品與服務的重負。因為在19世紀,除了貧窮的老年人以外,沒有人比收入低而又有一屋子小孩的夫婦更為貧窮。但是,節育的原因或許也部分是由於這個階段的某些改變,使子女更多地成為父母的拖累。例如:子女上學和受訓練的時期越來越長,他們在經濟上必須依靠父母,而有關童工的禁令和工作的都市化,也減少或淘汰了子女對於父母來說微薄的經濟價值。比方說,在農場裏,他們可以幹一點兒活。
同時,在對待子女的態度上,以及在男人和女人對人生的期望上,節育都指出了重大的文化變遷。如果希望子女日後能比父母過得好(對前工業時代的大多數人而言,這是既不可能也不為人所期望的),則必須讓他們的人生擁有較好的機會,而較小的家庭可使父母給每一個子女更多的時間、關懷和財力。而且,這個“改變和進步的世界”已經打開了改善社會和就業機會的大門,如今的每一代都可期望比上一代擁有更多機會,而這也告訴了男男女女:他們自己的人生,不必隻是他們父母人生的重複。道德家或許會對隻養育一個或兩個孩子的法國家庭大搖其頭,可是無可懷疑的,在夫婦私下的枕邊談話中,節育卻暗示了許多新希望。
因此,節育的興起指出了新結構、新價值和新期望。在某種程度上,這些改變已滲透到西方勞動階級的婦女圈內。不過,她們之中,絕大多數隻受到極微小的影響。事實上,她們大致皆居於“經濟係統”之外。傳統上所謂的“經濟係統”,隻包括那些自稱受雇或有“職業”的人(家庭雇傭不算)。19世紀90年代,在歐洲的已開發國家和美國,大約2/3的男性,都在這個標準下被分類為“有職業的”,而大約3/4的女人(在美國是87%)是“無職業的”。(不同的分類法可能產生不同的數字。因而,奧匈帝國的奧地利那一半,包括47.3%的就業婦女,而在經濟狀況迥然不同的匈牙利那一半,隻包括不到25%的就業婦女。這些百分比是以全民為根據的,孩童和老人都算在內。[4] )更精確地說,在所有介於18歲到60歲之間的已婚男人之中,95%在這個意義上都是“就業者”(如在德國),而19世紀90年代時,所有已婚婦女當中,隻有12%的人是“就業者”。不過一半的未婚女人和大約40%的孀婦,都是有職業的。
即使是在鄉村,前工業時代的社會也不全是一成不變。生活的條件在改變,甚至婦女生存的模式也不會代代相同。不過,除了氣候或政治災禍以及工業世界的影響會造成戲劇性的改變以外,在這50年中,我們幾乎看不出任何戲劇性的變化。對於世界“已開發”地區之外的絕大多數農村婦女而言,工業世界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她們生活的特點,是家庭責任和勞動的不可分割。她們在同一個環境裏恪盡這兩種責任。在這個環境中,絕大多數的男人和婦女從事他們因性別而不同的工作——不論這個環境是在我們今日所謂的“家庭”或“車間”。農夫需要妻子做飯和生小孩以外,也需要她們種田;手藝工匠需要妻子幫著做活。有某些職業——例如軍人或水手——可以長期地將許多男人單獨集合在一起,而不需要女性,但是卻沒有任何一種純粹的女性職業(或許賣淫或與之類似的公共娛樂是例外),其大多數時間通常不是在某個家庭環境中工作的。因為,即使是受雇為仆人或農業勞工的未婚男女,也是住在雇主家中。隻要世界上大部分的婦女繼續像這樣生活,為雙重的勞動和比男性低微的身份所桎梏,那麽對於她們,我們所能說的頂多也不過是孔子、穆罕默德或《舊約》時代所能說的那一套。她們不是不在曆史裏麵,而是不在19世紀的曆史裏麵。
誠然,其生活模式當時正受到經濟革命所改變(不一定變好)的勞動階級婦女,其人數很多,而且日益增加。改變她們的那種經濟,其第一個方麵便是今日我們所謂的“初始工業化”,即適應廣大市場而出現的家庭手工業和外包工業的驚人增長。隻要這樣的工業繼續在結合了家庭與生產的環境中作業,那麽它便無法改變婦女的地位。不過,有些家庭手工製造業特別適合女性(像製造花邊或編草帽),因而給了農村婦女稀有的優越條件:她們可以不必依賴男人而賺取一點兒現金。然而,家庭手工業一般所促成的,卻是減弱傳統上男女工作的差異,尤其是家庭結構和策略的轉型。一旦兩個人達到工作的年齡,便可以成家;子女是家庭勞動力的可貴生力軍,因此在生孩子時,不需要考慮農民擔心的土地繼承問題。因此,傳統上用來平衡下一代與其賴以維生的生產方式的複雜機製,即控製結婚年齡、選擇婚姻對象與控製家庭的大小和繼承等,也宣告崩潰。對於人口增長的後果曾有許多討論,但是與本章有關的,是它對於婦女生活史和生活模式的較為直接的影響。
偏巧,到了19世紀晚期,各種初始工業,不論是男性工業、女性工業或男女雙性工業,都成了較大規模製造業的受害者,正如工業化國家中的手工生產一樣。就全球而言,日益盤踞在社會調查者和各政府心頭的“家庭工業”,仍然不少。19世紀90年代,它占德國全部工業就業人口的7%,瑞士是19%,奧地利或許多到34%。[5] 這樣的工業一般被稱為“苦工”,在新出現的小規模機械化(值得注意的是縫紉機)和聲名狼藉的低廉工資與被壓榨勞力的協助之下,這些工業在某些情形下甚至還有所發展。然而,當其勞力越來越女性化,而義務教育又剝奪了它們的童工(通常是它們必要的一部分)時,它們便越來越失去其“家庭製造業”的性質。在傳統的初始工業漸被淘汰之際(手搖紡織、支架編結等),絕大部分的家庭工業都不再是一種家庭事業,而成為報酬過低的工作——婦女可以在簡陋小屋、閣樓上和後院中進行的工作。
家庭工業至少讓她們一邊有可以賺錢的事做,一邊又可以照顧家庭和孩子。這便是為什麽需要錢花但又離不開廚房和幼小子女的婦女,相率從事這種工作的原因。因而,工業化對於婦女地位的第二項重大影響,是更為劇烈的:它將家庭和工作場所分開。如此一來,婦女便大致被排除於公認的經濟(領工資的經濟)以外,使婦女傳統上相對於男性而言的低下地位,因經濟上的依賴性而更變本加厲。例如,農民沒有妻子便幾乎不能稱其為農民。農場的工作需要男人也需要女人,雖然其中一性被認為具有支配力量,但若就此假定家庭收入乃由一性而非兩性賺取,卻是荒謬的。但是在新式經濟中,家庭收入通常越來越是由某位特定的成員賺取。這類成員外出工作,在固定的時候由工廠或辦公室回家。他們所帶回來的錢,則分配給其他家庭成員使用。這些其他成員,即使其對家庭的貢獻在其他方麵也是同樣必要的,卻顯然不直接賺取金錢。雖然主要的“賺取麵包者”通常是男人,帶錢回家的人卻不一定隻有男人。但是,不容易由外麵帶錢回家的人,通常卻是結了婚的女人。
這種家庭與工作場所的分離,順理成章地造成一種性別——經濟的劃分。對於婦女而言,她主要的功能是理家,尤其是在家庭收入不固定和不寬裕的情況下。這一點可以解釋中產階級為什麽經常抱怨勞動階級婦女在這方麵的不足。類似的抱怨在前工業時代似乎並不普遍。當然,除了富有之外,這個情形也造成了夫妻間的一種新互補性。隻是,無論如何,妻子不再賺錢回家。
主要的“養家者”必須設法賺到足夠養活全家人的錢。因而,他(因為他通常是男性)的收入最好固定在足夠維持大家生活的層次,不需要家中其他人出力賺錢養家。相反,其他家庭成員的收入,最多不過被認為是貼補家用,而這一點,又加強了傳統認為婦女(當然還有兒童)的工作低下而且待遇不佳的想法。畢竟,付給婦女的工資可以少一點兒,因為她不必賺錢養家。由於收入高的男人的工資會因收入差的婦女的競爭而減低,他們自然便要設法盡可能排除這樣的競爭。如此一來,婦女便被迫在經濟上依靠男人,或從事永遠的低工資職業。同時,從婦女的觀點來說,依賴就成了最適宜的經濟策略。由於靠自己賺取一種好生活的機會很少,她得到好收入的機會,便在於和能賺大錢的男人結合。除了高級娼妓(想當高級娼妓,不比日後想當好萊塢影星容易)以外,她最有前途的事業便是婚姻。但是,即使她想賺錢過日子,婚姻也使她極不容易這樣做,部分因為家事和照顧丈夫子女使她離不開家;部分是由於大家認為所謂的好丈夫是好的“養家者”,因而男人更堅持傳統上不想讓妻子工作的態度。在社會上,讓人家看到她不需要工作,即是她的家庭並不窮困的明證。所有這一切都旨在使一個已婚婦女淪為依附者。習慣上,婦女在婚前都會外出工作。而當她們孀居或被丈夫遺棄時,更往往不得不外出工作。但是她們在為人妻時,一般是不出外工作的。19世紀90年代,德國已婚婦女中隻有2%從事為人所認可的職業;1911年的英國,也隻有10%左右。[6]
由於許多成年的男性“賺取麵包”者,其本身顯然無法賺取足夠的家庭收入,因此女工和童工的工資事實上對家庭的預算而言往往是必要的。再者,由於女工、童工的工資出名的低廉,而對他們又很容易施以威嚇(尤其因為許多女工是年輕的女孩),資本主義經濟就鼓勵盡量雇傭他們,隻要男人不反對,法律和習俗不禁止,或者工作的性質不過分耗用體力。因此,即使是根據人口調查的有限資料來看,從事工作的女人還是很多。人口調查無疑過分低估了“受雇”已婚婦女的數量,因為她們許多有報酬的工作並未申報,或與婦女的家事無法區分:如招收寄宿者,兼差為清潔婦、洗衣婦等等。19世紀80年代和19世紀90年代,10歲以上的英國婦女34%均“受雇於人”,男人則有83%,而在“工業界”,德國的婦女占18%,法國的婦女占31%。[7] 在本書所論時期剛開始時,婦女在工業界的工作仍然幾乎完全是集中在少數幾種典型的“女性”部門,尤其是紡織業和成衣業。不過,食品製造業雇傭的婦女也越來越多。然而,大多數以個人身份賺取收入的婦女,卻是在服務業中工作。奇怪的是,家仆的人數和比例卻有極大的差異。它在英國所占的比例或許比任何其他地方都高(或許比法國或德國高兩倍),但是到了19世紀末,卻開始顯著下降。以英國這個極端的例子而言,1851—1891年間,這一數目增加了一倍(由110萬人上升到200萬人),而在這段時期的其餘年份,又幾乎保持穩定。
就整體而言,我們可以把19世紀的工業化(用其最廣泛的意義),視為一個往往將婦女(尤其是已婚婦女)排擠出經濟體係的過程。在這個經濟體係的正式定義中,唯有能從中獲取個人現金收入者,才算是“受雇者”。這種經濟學至少在理論上將娼妓的收入算作“國民所得”,但不將其他婦女類似但無報酬的婚姻或婚外活動納入“國民所得”;它將有報酬的仆人算作“受雇者”,但無報酬的家務勞作排除在外。它使經濟學上所承認的“勞動”在某種程度上男性化,就好像在對婦女工作深具偏見(參見《資本的年代》第十三章第2節)的資產階級世界,它造成了企業的男性化一樣。在前工業時代,親自照顧產業或事業的婦女雖然並不普遍,但是仍得到承認。到了19世紀,除了下層社會以外,她們越來越被視為反常的怪物。在下層社會,窮人和較低階級的卑下地位,使人們不可能將為數眾多的女性小店主和市場女販,旅館和宿舍女管事、小商人和放利者看得那麽“反常”。
如果說經濟被如此男性化,那麽政治也是。因為,當民主化挺進而地方性和全國性的投票權在1870年以後逐步擴大時(參見第四章),婦女卻被有計劃地排除在外。因此,政治基本上成為男人的事,隻在男人所聚集的酒館或咖啡館中,或在男人參加的集會中討論。而婦女則被局限於私人的生活中,因為當時認為隻有這樣才適合她們的天性。這也是一種相當新的想法。在前工業社會的大眾政治(從村落的輿論壓力,到讚成舊式的“道德經濟”暴動,乃至革命和臨時建築的防禦工事)中,貧窮的婦女不但是其中的一部分,也具有為大眾所承認的地位。在法國大革命期間,遊行到凡爾賽宮,向國王表達人們對控製食物價格之要求的是巴黎的婦女。在政黨和普選的時代,她們卻被撇在一邊。如果她們還能施展任何影響力,那也必須通過她們的男人。
事實上,最受這些過程影響的是19世紀最典型的新階級婦女,即中產階級和勞動階級的婦女。對農村婦女、小工匠和小店主等的妻女而言,她們的情況改變不大,除非她們和她們的男人也被卷進這個新經濟體係當中。事實上,在新處境中經濟無法獨立的婦女,與在舊日卑下處境中的婦女,其差異並不很大。在這兩種處境中,男子都是具有支配力的一方,婦女則是次等人——由於她們根本沒有公民權,我們甚至不能稱她們為次等公民。在這兩種處境下她們都得工作,不論她們有沒有工資。
在這幾十年間,工人階級和中產階級的婦女,都看到她們的地位因為經濟的關係而有相當大的變化。首先,結構的轉型和科技本身已改變並大大增加了婦女就業賺取工資的範圍。除了幫傭業的式微外,最驚人的變化首推出現了許多以女性為主要從業人員的職業:商店和辦公室中的職業。在德國,女性店員由1882年的3.2萬人(總數的1/5),增加到1907年的17.4萬人(大約是總數的40%)。在英國,1881年時,中央和地方政府雇傭了7 000名婦女,但是1911年時卻雇傭了7.6萬名。“商業和企業書記”的數目,由6 000人增加到14.6萬人——這得歸功於打字機。[8] 小學教育擴大了教學的行業,這種職業在若幹國家(例如美國,在英國也日漸普遍)驚人地演變成女性的行業。甚至在1891年的法國,應征成為“共和國黑色輕騎兵”那種待遇不好的終身軍人的女性數量也首次超過男人;[9] 因為婦女可以教導男孩,但讓男人去承受教育人數日益增加的女學生的誘惑,卻是不可思議的。於是,某些這種新空缺遂可加惠於工人乃至農民的女兒,不過更多的是加惠於中產階級和新舊下層中產階級的女兒。她們尤其感到有吸引力的,是那些相當為社會所尊敬或者(犧牲其較高工資水準)被視為為了賺取“零用錢”而工作的職位。(“管理倉庫的女孩子”和秘書通常來自家境好一點兒的人家,因而往往可得到其父母的津貼……在幾種行業中,例如打字員、秘書和店員……我們可以看到現代女孩子那種“打工”的現象。[10] )
婦女社會地位和期望的改變,在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間呈現得異常明顯。不過,婦女解放運動比較明顯的各方麵,當時還大致局限於中產階級的婦女。我們不需要過分注意其最壯觀的一麵——有組織的女性“參政權擴大論者”(suffragists)和“婦女參政權論者”(suffragettes)為婦女投票權所做的積極的,(在英國等國家)甚至戲劇化的活動。以一種獨立的婦女運動來說,它除了在少數國家(尤其是美國和英國)以外,並不具太大的重要性。而即使是在這幾個國家,它也要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才達到目的。在像英國這樣的國家,主張婦女參政已成為一種重要現象,它雖然可衡量出有組織女權運動的公眾力量,但在進行的同時,卻也顯示出它的重要缺陷——其訴求主要僅限於中產階級。像婦女解放運動的其他方麵一樣,在原則上,婦女選舉權受到新興勞工和社會主義政黨的強烈支持,而至少在歐洲,這些政黨事實上對解放後的婦女,提供了可以參與公共生活的絕佳環境。然而,雖然這個新的社會主義左翼(不像過去強烈男性化、激烈民主和反教權的左翼部分)與主張婦女參政的女權主義重疊,而且有時受它吸引,但卻無法不看到大多數工人階級婦女在疾苦下的辛勞。這些疾苦比政治權利被剝奪更為迫切,而且不大可能因取得投票權而自動消除。然而,絕大多數的中產階級婦女參政權論者卻不重視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