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搞事的人一秒都坐不住
港綜:每日新情報,從爛仔到首富 作者:塵世中的沙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雖然船上發生的事情很多,不過其實林墨從上船到下船經曆了還不到24小時的時間。
甚至都沒有讓他完完整整的睡過一覺。
不過他還是有收獲,一個是溫翠萍,一個隻是清子。
清子來到港島之後也是一直在酒店裏麵住著,沒有人管她,一回到陸地,她說什麽感謝林墨救了她的話,說什麽也要明天和林墨一起吃個飯。
這種請求他自然也不會拒絕。
隻不過剛剛回到港島,就遇到了一點麻煩事。
他現在要馬不停蹄的從碼頭趕回神盾安保公司。
剛剛回到公司,林墨就直奔這棟回行辦公樓的3樓。
現在高晉的辦公室就在3樓最大的那個辦公室。
“聽說場子出事了?”剛踏入辦公室林墨就問道。
之所以趕回來的這麽快,也是來接他的細鬼告訴他的一些消息。
他前腳剛剛踏上出海遊玩的船隻,當天晚上就有人在他們地盤鬧事。
“老板,其實事情沒這麽大,我們還可以處理的過來,你剛剛下船,在船上又受到了驚嚇,沒必要這麽急匆匆的趕回來。”
看到林墨第一時間趕回公司,高晉有些自責之餘,又馬上關心起了他的身體。
“沒什麽大事,有小富、阿布他們,我安全的很,而且我已經在送我們回來的船隻上休息過了,還是先談正事吧。”
“其實也沒什麽,就幾個人在我們場子裏麵搞事,隻是對方有點不依不饒而已,可能細鬼和你說的有些過了,事情沒有你想的這麽緊急。”
高晉拿出打火機,給自己點上一根煙的同時,也給林墨點上了一根。
“搞事的起因呢?是誰這麽大膽?”
“是紅星的大喪,紅星那邊做走粉生意的,我們的場子不是不讓人賣這種東西嗎?之前他的馬仔就過來賣,我就按照你定下的規則第一次把他們趕走,第二次打一頓,第三次送到了警署。”(《知法犯法》)
“但是這人好像很不服氣,還囂張的很,說什麽我們不做這種生意,為什麽不讓他們碰?還說不是他的馬仔故意過來賣的,是我們這邊的客人有需要他們送過來的而已。”
“現在他管我們要20萬的律師費,不然就要帶人來鬧事,天天鬧。”
按照實力而言,大喪的實力應該是不如他的,但是這個年頭也不完全是誰的拳頭硬誰說話。
也有誰賴皮誰說話的這個道理,就像你開餐廳,他往你的食物裏麵放死老鼠,你開夜總會,他嫌你陪酒的公主長的醜,你開賭場,他天天找人來出老千。
“然後呢你肯定是不給的,他們現在怎麽鬧?”
林墨又問道。
“是這樣的,我們手底下的夜總會不是已經不再讓公主們光明正大的賣鍾出台了嗎?所以說現在他們都是私底下賣嘛,就以那種小費的形式。”
“那個大喪找了個人好像是他的小舅子,帶走了我們夜總會的一個公主,然後弄的特別狠,人都給他弄殘了。”
“事後我們的人找上他,他也不承認,而且還說這錢是公主們自己私底下收的,又不入我們的賬,我們沒有權利管,還說是什麽?對方答應他,可以玩的開一點的。”
“有多殘啊?”林墨問道。
“那小子是個變態,我們發現的時候她sir已經皮開肉綻了,她醒了之後就有些怕人,好像連精神都給她整出一點問題了,事後抽血檢查,血液裏麵有一點成癮性藥物。”
“我問過她的朋友,她之前是不吸那玩意的。”
聽到高晉的話,林墨的拳頭都攥緊了。
“人抓到了沒?”
“沒有,他在大喪的酒吧,大喪保他,我們也不敢去他們的地盤亂來。”
“他總有家的吧?多找人打聽打聽,實在不行安排人直接去他們酒吧裏麵搶,兩天之內把這小子綁回來,出什麽事我幫你們兜著。”
“還有那個出事的公主,醫藥費給她包了,後麵讓她休養個一年半載,每個月給她2萬塊,這筆錢到時候我會從大喪的手裏拿回來的。”
“這樣做會不會太過了?”高晉擔憂。
在道上混久了,他也知道,道上不是打打殺殺,而是人情世故。
“是我們讓他們過得太好了,讓他們覺得我們很好欺負,最近搞得大點,別怕,就用我的名義去搞,我們在船上辦了一件大好事,具體做了什麽,你可以去問問阿布他們,上麵的人短時間內不敢搞我們的。”
林墨之所以忽然變得這麽囂張,也是因為他估摸著,自己的好市民獎應該也就這幾天要發過來了。
自己可是協助特種隊解救了一整艘遊輪的良好市民,這個時候自己鬧出一點什麽動靜,就算是警署那邊的也要幫自己兜著,不然到時候的好市民獎不是打了他們自己的臉嗎?
聽林墨這麽說,高晉也不再追問。
“對了,全興社有個叫何世昌的人想見見你。”
高晉忽然想起什麽,又突然說道。
甚至都沒有讓他完完整整的睡過一覺。
不過他還是有收獲,一個是溫翠萍,一個隻是清子。
清子來到港島之後也是一直在酒店裏麵住著,沒有人管她,一回到陸地,她說什麽感謝林墨救了她的話,說什麽也要明天和林墨一起吃個飯。
這種請求他自然也不會拒絕。
隻不過剛剛回到港島,就遇到了一點麻煩事。
他現在要馬不停蹄的從碼頭趕回神盾安保公司。
剛剛回到公司,林墨就直奔這棟回行辦公樓的3樓。
現在高晉的辦公室就在3樓最大的那個辦公室。
“聽說場子出事了?”剛踏入辦公室林墨就問道。
之所以趕回來的這麽快,也是來接他的細鬼告訴他的一些消息。
他前腳剛剛踏上出海遊玩的船隻,當天晚上就有人在他們地盤鬧事。
“老板,其實事情沒這麽大,我們還可以處理的過來,你剛剛下船,在船上又受到了驚嚇,沒必要這麽急匆匆的趕回來。”
看到林墨第一時間趕回公司,高晉有些自責之餘,又馬上關心起了他的身體。
“沒什麽大事,有小富、阿布他們,我安全的很,而且我已經在送我們回來的船隻上休息過了,還是先談正事吧。”
“其實也沒什麽,就幾個人在我們場子裏麵搞事,隻是對方有點不依不饒而已,可能細鬼和你說的有些過了,事情沒有你想的這麽緊急。”
高晉拿出打火機,給自己點上一根煙的同時,也給林墨點上了一根。
“搞事的起因呢?是誰這麽大膽?”
“是紅星的大喪,紅星那邊做走粉生意的,我們的場子不是不讓人賣這種東西嗎?之前他的馬仔就過來賣,我就按照你定下的規則第一次把他們趕走,第二次打一頓,第三次送到了警署。”(《知法犯法》)
“但是這人好像很不服氣,還囂張的很,說什麽我們不做這種生意,為什麽不讓他們碰?還說不是他的馬仔故意過來賣的,是我們這邊的客人有需要他們送過來的而已。”
“現在他管我們要20萬的律師費,不然就要帶人來鬧事,天天鬧。”
按照實力而言,大喪的實力應該是不如他的,但是這個年頭也不完全是誰的拳頭硬誰說話。
也有誰賴皮誰說話的這個道理,就像你開餐廳,他往你的食物裏麵放死老鼠,你開夜總會,他嫌你陪酒的公主長的醜,你開賭場,他天天找人來出老千。
“然後呢你肯定是不給的,他們現在怎麽鬧?”
林墨又問道。
“是這樣的,我們手底下的夜總會不是已經不再讓公主們光明正大的賣鍾出台了嗎?所以說現在他們都是私底下賣嘛,就以那種小費的形式。”
“那個大喪找了個人好像是他的小舅子,帶走了我們夜總會的一個公主,然後弄的特別狠,人都給他弄殘了。”
“事後我們的人找上他,他也不承認,而且還說這錢是公主們自己私底下收的,又不入我們的賬,我們沒有權利管,還說是什麽?對方答應他,可以玩的開一點的。”
“有多殘啊?”林墨問道。
“那小子是個變態,我們發現的時候她sir已經皮開肉綻了,她醒了之後就有些怕人,好像連精神都給她整出一點問題了,事後抽血檢查,血液裏麵有一點成癮性藥物。”
“我問過她的朋友,她之前是不吸那玩意的。”
聽到高晉的話,林墨的拳頭都攥緊了。
“人抓到了沒?”
“沒有,他在大喪的酒吧,大喪保他,我們也不敢去他們的地盤亂來。”
“他總有家的吧?多找人打聽打聽,實在不行安排人直接去他們酒吧裏麵搶,兩天之內把這小子綁回來,出什麽事我幫你們兜著。”
“還有那個出事的公主,醫藥費給她包了,後麵讓她休養個一年半載,每個月給她2萬塊,這筆錢到時候我會從大喪的手裏拿回來的。”
“這樣做會不會太過了?”高晉擔憂。
在道上混久了,他也知道,道上不是打打殺殺,而是人情世故。
“是我們讓他們過得太好了,讓他們覺得我們很好欺負,最近搞得大點,別怕,就用我的名義去搞,我們在船上辦了一件大好事,具體做了什麽,你可以去問問阿布他們,上麵的人短時間內不敢搞我們的。”
林墨之所以忽然變得這麽囂張,也是因為他估摸著,自己的好市民獎應該也就這幾天要發過來了。
自己可是協助特種隊解救了一整艘遊輪的良好市民,這個時候自己鬧出一點什麽動靜,就算是警署那邊的也要幫自己兜著,不然到時候的好市民獎不是打了他們自己的臉嗎?
聽林墨這麽說,高晉也不再追問。
“對了,全興社有個叫何世昌的人想見見你。”
高晉忽然想起什麽,又突然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