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2 吃人的道德值得歌頌嗎
羅輯思維2:有種、有趣、有料 作者:羅振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為打勝仗殺妾饗士
我們把剛才講的兩個案子翻過來看,如果是在與世隔絕的蠻荒時代,殺掉一個人來確保大多數人的利益我們可以理解。那麽,如果是在文明社會呢?我們能不能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了某種真理的追求,來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把他殺掉?
這個選擇,實際上在人類的道德曆史上一直是個模糊地帶。當然,你說為了道德、為了我自己的理想追求,我舍生取義,殺身成仁,那無可厚非,到哪朝哪代這樣的人都是好樣的。但問題是,為了我的理想,我殺你,犧牲你的利益,可以不可以呢?今天我們的道德水準好像都告訴我們,這個事兒好像不妥吧?但是在曆史上,尤其是中國曆史上,它具有道德上的正當地位。
其實在中國曆史上找這樣的故事太多了,我們隨手給大家舉幾個例子。在三國的時候,有一個地方將軍叫臧洪*,他守城到最後沒吃的了,怎麽辦?把自己小老婆拎出來一刀殺了,給大家分而食之,結果將士感戴,奮勇守城。留下了這麽一個詞兒叫“殺妾饗士”。此例一開,後來就有很多人學他的樣,在唐朝安史之亂的期間,就有一個著名的將領叫張巡,他在守睢陽城的時候,就又幹了一次這種事兒,把自己小老婆殺掉分給大家吃了,然後讓將士們去守城。
小編補充:臧洪,漢末群雄之一,為人雄氣壯節,曾為關東聯軍設壇盟誓,共伐董卓。袁紹非常看重臧洪,先後讓他治理青州和擔任東郡太守,臧洪在這些地方政績卓越,深得百姓擁護。後臧洪因袁紹不肯出兵救張超,開始與其為敵,袁紹興兵圍之,經過幾番惡戰,臧洪被袁紹所擒,慷慨赴死。
到了唐代的中後期,因為藩鎮割據嘛,皇帝想振作一下,當個好皇帝其實已經不容易了,所以唐代晚期好皇帝為數不多,其中唐宣宗這個人在曆史上評價還是不錯的。
我就在史料當中看到這樣一個故事故事。有一個人給他進獻了一個江南美女。這個唐宣宗覺得,哎呀!真是不錯啊,領到後宮幾天之後就越發的寵愛了。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把這個女孩叫來,指著桌上說:這是一杯毒酒,你喝了吧?旁邊的太監說:把她放出去不就完了嘛,你何必把這姑娘弄死呢?唐宣宗說:唉!我也難啊。一方麵,唐玄宗當年不是寵愛楊玉環搞得國破家亡嗎?我怎麽能再犯這樣的錯誤呢?所以我不能要她。可是如果我把她放出去呢,我又會想她,所以怎麽辦呢?還是弄死吧*。
小編補充:越守嚐進女樂,有絕色者。上(宣宗)初悅之,數月,錫賚盈積。一旦晨興,忽不樂曰:“玄宗隻一楊妃,天下至今未平,我豈敢忘?”乃召美人曰:“應留汝不得。”左右或奏“可以放還”。上曰:“放還我必思之,可命賜酖一杯。”(《續貞陵遺事》)
我在幾千年之後就想:唐宣宗你自己怎麽不去泰國做一手術,自己給自己來個一了百了,你不就不想了嗎?為什麽為了你那個道理、你那個理想,需要把一個活生生、活色生香的女子弄死呢?這是我們今天的道德觀。 陸秀夫負主殉國
如果唐宣宗這個故事我們還覺得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好!那我再給大家看一個例子,你再來斷斷它到底有沒有道理。
在宋代的最後一年,也就是1279年,在廣東南邊的那個崖山海麵上,宋代的最後一支軍隊被蒙古人打敗。
那一天宋代的士大夫陸秀夫*穿上朝服,把八歲的皇帝帝昺【bing】抱到了船頭,然後跟皇帝說:德佑皇帝(也就是宋恭帝)已經受辱,你不能再受辱,咱倆一塊下去吧!於是背起皇帝二話不說,跳到了海裏。
陸秀夫抱著皇帝跳海的石像
中國人一直把這個情景給它神聖化,甚至說“崖山之後再無中國”,覺得這是一個壯烈的殉國之舉。陸秀夫的確是一個偉大的士大夫,可他的那個陵墓裏有一個特別奇怪的雕像,我不知道你是什麽道德觀的人,反正我看了心裏特別不是滋味。當一個人奮勇地背著一個孩子跳海,而他根本就沒有給這個孩子選擇權時,我看著那個雕像,老覺得我的道德觀受到了一些挑戰。
有一天我在微博上就說這個事兒,結果很多網友就不以為然說:那當然得跳下去了,落到元朝人手裏這孩子能活嗎?沒準死得更慘。但是你可能不知道,這個帝昺有一個哥哥,也就是剛才陸秀夫在嘴裏念的那個德佑皇帝(宋恭帝),你知道他的下場是什麽嗎?他被他的太後抱著開門投降了元朝,被擄到了大都,元朝人沒有殺他。忽必烈說這個孩子你當和尚去吧。帶他到了藏區。在西藏他甚至學會了藏文,這孩子最後成了一代高僧,這是漢人皇帝走得最遠的一個人,從來沒有一個漢人皇帝在一生中走那麽遠。他還把很多漢傳佛教的典籍翻譯成了藏文。
小編補充:陸秀夫(1236~1279)字君實,一字宴翁,別號東江,漢族,楚州鹽城長建裏(今江蘇省建湖縣建陽鎮)人。南宋左丞相,抗元名臣,著名民族英雄。和文天祥、張世傑並稱為“宋末三傑”。
宋恭帝趙顯
那他最後是怎麽死的呢?是他53歲的時候,有一天突然犯糊塗,寫了一首詩:“寄語林和靖,梅花幾度開。黃金台下客,應是不歸來。”這首詩其實也莫名其妙,一個在藏傳佛教那種廟宇裏麵的高僧,為什麽寫了這一首詩?史料也沒載明,但這首詩傳到了元朝的皇帝元英宗*的耳朵裏。元英宗一看,“黃金台下客,應是不歸來”,是不是要思故國啊?這個元英宗也是個很昏庸的皇帝,說那就賜死吧,這才把宋恭帝最後給弄死了。
很多網友說元朝人很殘忍,要把宋朝皇帝帝昺抓來殺掉,這事實上就不成立啊。還有人說:殺不殺重要嗎?他既然當了皇帝,他就該為社稷而死。好了,我的道德困惑又出來了,這是一個八歲的孩子哦,當他還沒有選擇能力的時候,你用大家都認為正當的道德的理由來替他進行選擇,你覺得這件事兒是正當還是不正當呢?
小編補充:元英宗是元朝的第五代皇帝,蒙古帝國大汗。元仁宗嫡子。英宗自幼學習漢儒典籍,公元1316年立為皇太子,即位時年18歲,次年改元“至治”。公元1323年8月,元英宗自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駐營於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裏)被鐵失等刺殺,史稱“南坡之變”。英宗死時隻有20歲,在位四年,廟號英宗,諡號睿聖文孝皇帝,蒙古諡號格堅汗。 汪士鐸的計劃生育政策
我們再往後看,還有很多很多例子,隨便說一個吧。
清朝末年有一個人,他也沒當什麽官,就是民間的一個小秀才,叫汪士鐸*。這個人是南京人,我在南京還去找過他原來住的那個胡同。這個人在現代的人口學界被稱作中國的馬爾薩斯。
他寫過一本叫《乙丙日記》的書,這個老頭以教學為生。日記中就談到了人口問題。他思路確實跟經濟學家馬爾薩斯是一樣的,他認為國家窮困就是因為人口太多。後半截這老頭就說:人口多怎麽辦呢?
他就提出了一整套的方案,剛開始還有點兒像話,比如說主張晚婚的,男子25歲之前女子21歲之前不準結婚。但凡有人懷胎,如果被人排查出是女胎,就下藥給她打胎,這個聽著……剩下來的就更不像話了,說看到生下女孩子,幹脆弄死就算了。
因為汪士鐸認為,天下人口多,就是因為女人多嘛,生孩子的機器多嘛,所以生下女孩幹脆把她淹死。甚至孩子剛生下來,就要去判斷這個孩子是不是眉清目秀,是不是四肢健康,如果不是也弄死就算了。
汪士鐸老先生懷著一顆“憂國憂民”的心,在學術上做出了和馬爾薩斯先生同樣判斷的情況下,提出了這樣一個解決方案,我不知道我這樣說完你的道德觀有沒有受到衝擊呢?為一個正確的事情我們真的能夠損害他人的利益嗎?
網友點評
@憑借力:
這期話題很有討論意義,我覺得遵循以下原則就可以了:1.盡量不損害特定人群的利益,不管是少數派還是多數派。比如交通規則針對的是所有人,少數派、多數派都是暫時且可互變的,不存在損害誰的利益,羅胖這個例子不成立;2.特殊情況下必須衡量並損害部分人利益,應當充分溝通、盡量取得同意並給予補償。
羅胖薦書:《公正:該如何做是好》
作者:【美】邁克爾·桑德爾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1-6
推薦語:在一定程度上,桑德爾教授所說的這些問題我們都曾有所思考,但是,他讓我們直麵那些深層次的、難以尋答案的、讓我們難以抉擇的問題。
我們把剛才講的兩個案子翻過來看,如果是在與世隔絕的蠻荒時代,殺掉一個人來確保大多數人的利益我們可以理解。那麽,如果是在文明社會呢?我們能不能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了某種真理的追求,來犧牲少部分人的利益,甚至把他殺掉?
這個選擇,實際上在人類的道德曆史上一直是個模糊地帶。當然,你說為了道德、為了我自己的理想追求,我舍生取義,殺身成仁,那無可厚非,到哪朝哪代這樣的人都是好樣的。但問題是,為了我的理想,我殺你,犧牲你的利益,可以不可以呢?今天我們的道德水準好像都告訴我們,這個事兒好像不妥吧?但是在曆史上,尤其是中國曆史上,它具有道德上的正當地位。
其實在中國曆史上找這樣的故事太多了,我們隨手給大家舉幾個例子。在三國的時候,有一個地方將軍叫臧洪*,他守城到最後沒吃的了,怎麽辦?把自己小老婆拎出來一刀殺了,給大家分而食之,結果將士感戴,奮勇守城。留下了這麽一個詞兒叫“殺妾饗士”。此例一開,後來就有很多人學他的樣,在唐朝安史之亂的期間,就有一個著名的將領叫張巡,他在守睢陽城的時候,就又幹了一次這種事兒,把自己小老婆殺掉分給大家吃了,然後讓將士們去守城。
小編補充:臧洪,漢末群雄之一,為人雄氣壯節,曾為關東聯軍設壇盟誓,共伐董卓。袁紹非常看重臧洪,先後讓他治理青州和擔任東郡太守,臧洪在這些地方政績卓越,深得百姓擁護。後臧洪因袁紹不肯出兵救張超,開始與其為敵,袁紹興兵圍之,經過幾番惡戰,臧洪被袁紹所擒,慷慨赴死。
到了唐代的中後期,因為藩鎮割據嘛,皇帝想振作一下,當個好皇帝其實已經不容易了,所以唐代晚期好皇帝為數不多,其中唐宣宗這個人在曆史上評價還是不錯的。
我就在史料當中看到這樣一個故事故事。有一個人給他進獻了一個江南美女。這個唐宣宗覺得,哎呀!真是不錯啊,領到後宮幾天之後就越發的寵愛了。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把這個女孩叫來,指著桌上說:這是一杯毒酒,你喝了吧?旁邊的太監說:把她放出去不就完了嘛,你何必把這姑娘弄死呢?唐宣宗說:唉!我也難啊。一方麵,唐玄宗當年不是寵愛楊玉環搞得國破家亡嗎?我怎麽能再犯這樣的錯誤呢?所以我不能要她。可是如果我把她放出去呢,我又會想她,所以怎麽辦呢?還是弄死吧*。
小編補充:越守嚐進女樂,有絕色者。上(宣宗)初悅之,數月,錫賚盈積。一旦晨興,忽不樂曰:“玄宗隻一楊妃,天下至今未平,我豈敢忘?”乃召美人曰:“應留汝不得。”左右或奏“可以放還”。上曰:“放還我必思之,可命賜酖一杯。”(《續貞陵遺事》)
我在幾千年之後就想:唐宣宗你自己怎麽不去泰國做一手術,自己給自己來個一了百了,你不就不想了嗎?為什麽為了你那個道理、你那個理想,需要把一個活生生、活色生香的女子弄死呢?這是我們今天的道德觀。 陸秀夫負主殉國
如果唐宣宗這個故事我們還覺得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好!那我再給大家看一個例子,你再來斷斷它到底有沒有道理。
在宋代的最後一年,也就是1279年,在廣東南邊的那個崖山海麵上,宋代的最後一支軍隊被蒙古人打敗。
那一天宋代的士大夫陸秀夫*穿上朝服,把八歲的皇帝帝昺【bing】抱到了船頭,然後跟皇帝說:德佑皇帝(也就是宋恭帝)已經受辱,你不能再受辱,咱倆一塊下去吧!於是背起皇帝二話不說,跳到了海裏。
陸秀夫抱著皇帝跳海的石像
中國人一直把這個情景給它神聖化,甚至說“崖山之後再無中國”,覺得這是一個壯烈的殉國之舉。陸秀夫的確是一個偉大的士大夫,可他的那個陵墓裏有一個特別奇怪的雕像,我不知道你是什麽道德觀的人,反正我看了心裏特別不是滋味。當一個人奮勇地背著一個孩子跳海,而他根本就沒有給這個孩子選擇權時,我看著那個雕像,老覺得我的道德觀受到了一些挑戰。
有一天我在微博上就說這個事兒,結果很多網友就不以為然說:那當然得跳下去了,落到元朝人手裏這孩子能活嗎?沒準死得更慘。但是你可能不知道,這個帝昺有一個哥哥,也就是剛才陸秀夫在嘴裏念的那個德佑皇帝(宋恭帝),你知道他的下場是什麽嗎?他被他的太後抱著開門投降了元朝,被擄到了大都,元朝人沒有殺他。忽必烈說這個孩子你當和尚去吧。帶他到了藏區。在西藏他甚至學會了藏文,這孩子最後成了一代高僧,這是漢人皇帝走得最遠的一個人,從來沒有一個漢人皇帝在一生中走那麽遠。他還把很多漢傳佛教的典籍翻譯成了藏文。
小編補充:陸秀夫(1236~1279)字君實,一字宴翁,別號東江,漢族,楚州鹽城長建裏(今江蘇省建湖縣建陽鎮)人。南宋左丞相,抗元名臣,著名民族英雄。和文天祥、張世傑並稱為“宋末三傑”。
宋恭帝趙顯
那他最後是怎麽死的呢?是他53歲的時候,有一天突然犯糊塗,寫了一首詩:“寄語林和靖,梅花幾度開。黃金台下客,應是不歸來。”這首詩其實也莫名其妙,一個在藏傳佛教那種廟宇裏麵的高僧,為什麽寫了這一首詩?史料也沒載明,但這首詩傳到了元朝的皇帝元英宗*的耳朵裏。元英宗一看,“黃金台下客,應是不歸來”,是不是要思故國啊?這個元英宗也是個很昏庸的皇帝,說那就賜死吧,這才把宋恭帝最後給弄死了。
很多網友說元朝人很殘忍,要把宋朝皇帝帝昺抓來殺掉,這事實上就不成立啊。還有人說:殺不殺重要嗎?他既然當了皇帝,他就該為社稷而死。好了,我的道德困惑又出來了,這是一個八歲的孩子哦,當他還沒有選擇能力的時候,你用大家都認為正當的道德的理由來替他進行選擇,你覺得這件事兒是正當還是不正當呢?
小編補充:元英宗是元朝的第五代皇帝,蒙古帝國大汗。元仁宗嫡子。英宗自幼學習漢儒典籍,公元1316年立為皇太子,即位時年18歲,次年改元“至治”。公元1323年8月,元英宗自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北返大都(今北京),途中駐營於南坡店(上都西南三十裏)被鐵失等刺殺,史稱“南坡之變”。英宗死時隻有20歲,在位四年,廟號英宗,諡號睿聖文孝皇帝,蒙古諡號格堅汗。 汪士鐸的計劃生育政策
我們再往後看,還有很多很多例子,隨便說一個吧。
清朝末年有一個人,他也沒當什麽官,就是民間的一個小秀才,叫汪士鐸*。這個人是南京人,我在南京還去找過他原來住的那個胡同。這個人在現代的人口學界被稱作中國的馬爾薩斯。
他寫過一本叫《乙丙日記》的書,這個老頭以教學為生。日記中就談到了人口問題。他思路確實跟經濟學家馬爾薩斯是一樣的,他認為國家窮困就是因為人口太多。後半截這老頭就說:人口多怎麽辦呢?
他就提出了一整套的方案,剛開始還有點兒像話,比如說主張晚婚的,男子25歲之前女子21歲之前不準結婚。但凡有人懷胎,如果被人排查出是女胎,就下藥給她打胎,這個聽著……剩下來的就更不像話了,說看到生下女孩子,幹脆弄死就算了。
因為汪士鐸認為,天下人口多,就是因為女人多嘛,生孩子的機器多嘛,所以生下女孩幹脆把她淹死。甚至孩子剛生下來,就要去判斷這個孩子是不是眉清目秀,是不是四肢健康,如果不是也弄死就算了。
汪士鐸老先生懷著一顆“憂國憂民”的心,在學術上做出了和馬爾薩斯先生同樣判斷的情況下,提出了這樣一個解決方案,我不知道我這樣說完你的道德觀有沒有受到衝擊呢?為一個正確的事情我們真的能夠損害他人的利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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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借力:
這期話題很有討論意義,我覺得遵循以下原則就可以了:1.盡量不損害特定人群的利益,不管是少數派還是多數派。比如交通規則針對的是所有人,少數派、多數派都是暫時且可互變的,不存在損害誰的利益,羅胖這個例子不成立;2.特殊情況下必須衡量並損害部分人利益,應當充分溝通、盡量取得同意並給予補償。
羅胖薦書:《公正:該如何做是好》
作者:【美】邁克爾·桑德爾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1-6
推薦語:在一定程度上,桑德爾教授所說的這些問題我們都曾有所思考,但是,他讓我們直麵那些深層次的、難以尋答案的、讓我們難以抉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