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行香港8年的悍匪《完》
世界大案之人性的泯滅 作者:貝貝熊的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這次行動中,張子強獨攬了驚人的三億巨款,這比他以往任何一次的收獲都要豐厚得多,令他在香港的富賈名流之間投下了濃重的恐懼陰影。
常言道,“賊隻能躲一時,不能躲一世。”任憑富豪們雇傭再多的貼身保鏢,也無法阻擋那雙始終如影隨形的貪婪之眼。
然而,聲名鵲起並非長久之計,張子強和他的同夥們如同旋風般揮金如土,短時間內便將巨額財富消耗殆盡。那時,他們在澳門的各大賭場流連忘返,而那裏恰恰是亞洲傳奇富豪何鴻燊的領地。
於是,這個犯罪團夥心生一計,計劃將何鴻燊列為新的目標。然而,他們的惡行早已在富豪圈子中引起軒然大波,警方也對他們的動向保持高度警惕,這使得他們的綁架計劃未能付諸實施,隻能黯然收場。
不久,資金短缺帶來的壓力迅速撕裂了團夥的內部團結。葉繼歡的手下對張子強獨占巨額贓款的行徑怨聲載道,雙方的衝突一觸即發,險些釀成公開的暴力衝突。
1997 年,香港回歸進入倒計時,就在這個重要關頭,張子強嗅到了危險的氣息。他察覺到警方對他的調查越來越嚴密,已經到了細致入微的程度。感到自己的處境越來越危險,張子強決定要做最後一搏。於是,他毅然決然地脫離了原來的犯罪團夥,獨自一人來到了內地。
在內地,張子強原本打算聯係一些舊部,繼續他的綁架犯罪行為。他認為在內地他的名聲相對較小,更容易操作。然而,他沒有想到的是,他早已成為內地警方關注的對象。盡管他試圖與舊部聯係,但他的計劃最終還是失敗了。
此時的張子強已經陷入了絕境,他開始了最後的自我掙紮。而他的這一行為,也給世人留下了兩個最大的謎團。
張子強在內地托關係購買了金 800 公斤的炸藥和 2000 多枚雷管。隨後,他將這些烈性爆炸物全部運往香港新界馬草龍的一間民房。這些炸藥的威力極其巨大,一旦引爆,足以將一座幾十層高的大廈夷為平地。人們不禁疑惑,張子強究竟為什麽要集結如此多的炸藥?他到底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
熟知法律的張子強深諳自己此刻已深陷法網,難以逃脫命運的審判。他背負著一係列重案,其中包括爆炸物案件,根據我國嚴謹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涉此類非法買賣或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之罪行,通常會遭受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若情節異常嚴重,刑罰將升級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
此前的綁架勒索案,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犯綁架罪者,將麵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附帶罰金或沒收財產的處罰。如情節相對較輕,則量刑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間,並同樣需繳納罰金。
再者,搶劫案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犯此罪者,一般會被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課以罰金。若情節惡劣,可能遭受更為嚴厲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伴隨罰金或沒收財產的判決。
最終,鑒於張子強等人罪行累累,法院依法對他們進行了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1998年12月6日,這個曾經的世紀悍匪在廣州番禺近郊的一處火葬場附近,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張子強被捕後,香港政府迅速行動,查封了他名下的一切財產。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位臭名昭著的悍匪張子強,名下僅擁有幾套不起眼的房產。警方竭力搜尋,卻始終未能發現他隱藏的巨額財富。與此同時,他的妻子羅豔芳帶著孩子移居泰國,從此杳無音信。這不禁讓人疑惑,張子強身後那龐大的遺產究竟流向何方?
常言道,“賊隻能躲一時,不能躲一世。”任憑富豪們雇傭再多的貼身保鏢,也無法阻擋那雙始終如影隨形的貪婪之眼。
然而,聲名鵲起並非長久之計,張子強和他的同夥們如同旋風般揮金如土,短時間內便將巨額財富消耗殆盡。那時,他們在澳門的各大賭場流連忘返,而那裏恰恰是亞洲傳奇富豪何鴻燊的領地。
於是,這個犯罪團夥心生一計,計劃將何鴻燊列為新的目標。然而,他們的惡行早已在富豪圈子中引起軒然大波,警方也對他們的動向保持高度警惕,這使得他們的綁架計劃未能付諸實施,隻能黯然收場。
不久,資金短缺帶來的壓力迅速撕裂了團夥的內部團結。葉繼歡的手下對張子強獨占巨額贓款的行徑怨聲載道,雙方的衝突一觸即發,險些釀成公開的暴力衝突。
1997 年,香港回歸進入倒計時,就在這個重要關頭,張子強嗅到了危險的氣息。他察覺到警方對他的調查越來越嚴密,已經到了細致入微的程度。感到自己的處境越來越危險,張子強決定要做最後一搏。於是,他毅然決然地脫離了原來的犯罪團夥,獨自一人來到了內地。
在內地,張子強原本打算聯係一些舊部,繼續他的綁架犯罪行為。他認為在內地他的名聲相對較小,更容易操作。然而,他沒有想到的是,他早已成為內地警方關注的對象。盡管他試圖與舊部聯係,但他的計劃最終還是失敗了。
此時的張子強已經陷入了絕境,他開始了最後的自我掙紮。而他的這一行為,也給世人留下了兩個最大的謎團。
張子強在內地托關係購買了金 800 公斤的炸藥和 2000 多枚雷管。隨後,他將這些烈性爆炸物全部運往香港新界馬草龍的一間民房。這些炸藥的威力極其巨大,一旦引爆,足以將一座幾十層高的大廈夷為平地。人們不禁疑惑,張子強究竟為什麽要集結如此多的炸藥?他到底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目的?
熟知法律的張子強深諳自己此刻已深陷法網,難以逃脫命運的審判。他背負著一係列重案,其中包括爆炸物案件,根據我國嚴謹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涉此類非法買賣或運輸槍支、彈藥、爆炸物之罪行,通常會遭受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若情節異常嚴重,刑罰將升級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乃至死刑。
此前的綁架勒索案,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第一款,犯綁架罪者,將麵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附帶罰金或沒收財產的處罰。如情節相對較輕,則量刑在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間,並同樣需繳納罰金。
再者,搶劫案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犯此罪者,一般會被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並課以罰金。若情節惡劣,可能遭受更為嚴厲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伴隨罰金或沒收財產的判決。
最終,鑒於張子強等人罪行累累,法院依法對他們進行了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1998年12月6日,這個曾經的世紀悍匪在廣州番禺近郊的一處火葬場附近,結束了他罪惡的一生。張子強被捕後,香港政府迅速行動,查封了他名下的一切財產。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位臭名昭著的悍匪張子強,名下僅擁有幾套不起眼的房產。警方竭力搜尋,卻始終未能發現他隱藏的巨額財富。與此同時,他的妻子羅豔芳帶著孩子移居泰國,從此杳無音信。這不禁讓人疑惑,張子強身後那龐大的遺產究竟流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