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稱為賊王唯有他一人《2》
世界大案之人性的泯滅 作者:貝貝熊的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可是,葉繼歡並沒有洗心革麵。1989 年,他入獄還不到五年,就已經開始謀劃越獄了。他仔細觀察監獄和監管的漏洞,最終想到了一個逃脫的辦法——詐騙。
一天,葉繼歡突然在地上打滾,裝作肚子疼得厲害。他的表演非常逼真,成功地騙過了獄警。獄警以為他真的生病了,擔心會耽誤治療,於是決定將他押往醫院。
到了醫院後,葉繼歡的疼痛更加劇烈,甚至要求先去廁所解決一下。無奈的警察隻能看著他走進廁所。
葉繼歡躲進廁所後,發現了兩個玻璃瓶,他心生一計,決定用它們作為凶器。等押送他的警察不注意時,他就打破玻璃瓶,用玻璃碎片威脅警察,以便逃脫。
逃到醫院門口時,葉繼歡看到一輛貨車停在那裏,車上有司機和他的 6 隨兒子。他毫不猶豫地打開車門,劫持了司機的兒子,威脅司機開車載他逃走。
在逃竄之後,為了躲避風頭,葉繼歡選擇隱匿兩年。在這兩年中,他並沒有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反而幻想著通過搶劫來迅速致富。
他認為抓捕他的風頭已經過去,於是重新集結團夥,計劃再次作案。
1996 年 5 月 3 日,葉繼歡與張子強密謀後,帶著兩名手下再度冒險潛入香港。然而,這次的結局對他們來說並非如願。
在偷渡上岸的香港西環,葉繼歡一行人的可疑行徑被三名警察發現。警察立刻上前盤問,但葉繼歡反應極快,瞬間轉身掏槍,導致雙方爆發激烈槍戰。
在這場火拚中,警方開槍擊中葉繼歡的腰部,葉繼歡受傷倒地無法行動。另外兩名劫匪見狀,竟然不顧葉繼歡的生死,拋下他匆忙逃走。
葉繼歡被捕後,因傷勢過重導致半身不遂。1997 年,法院審理了他的案件,他因非法藏有槍械、開槍拒捕等多項罪名,被判處 41 年零三個月的刑期。他提出上訴,刑期被減至 36 年零三個月。
葉繼歡,身陷囹圄的罪犯,如今卻因下半身癱瘓而獄中生活尤為艱難。獄警嚴密的監管和陰暗潮濕的監獄環境,讓他日夜備受折磨。
然而,盡管處境困苦,葉繼歡的匪氣並未減退,他對獄警的埋怨和惡劣態度依舊。癱瘓後的葉繼歡下半身無法活動,隻能長期躺臥,這導致他後背潰爛,痛苦難忍。
此外,大小便的困擾也隻能通過插管導尿來解決,甚至連大便都需要他人的幫助。由於久坐不動,他的雙腿肌肉出現萎縮,短短一年時間,雙腿已萎縮到小臂粗細。
由於腰部槍傷,他被神經痛所折磨,而且這種痛苦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愈發劇烈。每過 4 個小時,他就需要注射一次嗎啡,才能稍稍緩解這種痛苦。
他曾是一名看守過葉繼歡的懲教人員。葉繼歡入獄之初,經常向他抱怨。他回憶道:“我從未想過槍傷會導致癱瘓。”
葉繼歡在獄中被視為“麻煩囚犯”,經常因為監獄的待遇問題進行投訴。盡管葉繼歡如此殘暴,但香港仍允許他在獄中結婚。
在監獄裏,有一名內地女子偶爾會來看望葉繼歡。日子一久,他們之間漸生情愫,並提出了結婚的想法。對於他們的請求,監獄方麵竟然也給予了批準。
婚後,女子便很少前去探望葉繼歡。隨後,葉繼歡得知她是為了讓孩子獲得香港身份,才選擇和自己結婚。就這樣,在獄中苦熬 20 年的葉繼歡,最終因難以忍受病痛折磨,生命垂危,已無治愈可能。
早在 2016 年 10 後,葉繼歡的病情便開始惡化,被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然而,由於病情過於嚴重,此次治療也未能讓他的身體狀況有所好轉。
2017年4 月 19 日淩晨 1 時許,“賊王”葉繼歡因病在香港離世,終年 56 歲。他的去世,猶如一顆石子投入湖心,在香港社會泛起層層漣漪。
葉繼歡是上世紀 90 年代香港知名罪犯,綽號“大賊”,他涉及多宗持械搶劫案件,包括 1993 年在旺角彌敦道持槍搶劫金行。香港警方一度將其列為頭號通緝犯,懸賞 100 萬港元通緝。1996 年,葉繼歡在香港被捕,被判入獄 41 年 3 個月。2003 年,葉繼歡在監獄中下身癱瘓。此後,他一直在監獄醫院服刑。
令人唏噓的是,葉繼歡入獄多年,他法律上的妻子卻從未去監獄探望過他。在這個繁華的都市背後,葉繼歡的人生就像一部悲情的電影,充滿了曲折和坎坷。他的故事讓人感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巧取豪奪終有報。在我國這樣的法治社會中,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葉繼歡的結局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
一天,葉繼歡突然在地上打滾,裝作肚子疼得厲害。他的表演非常逼真,成功地騙過了獄警。獄警以為他真的生病了,擔心會耽誤治療,於是決定將他押往醫院。
到了醫院後,葉繼歡的疼痛更加劇烈,甚至要求先去廁所解決一下。無奈的警察隻能看著他走進廁所。
葉繼歡躲進廁所後,發現了兩個玻璃瓶,他心生一計,決定用它們作為凶器。等押送他的警察不注意時,他就打破玻璃瓶,用玻璃碎片威脅警察,以便逃脫。
逃到醫院門口時,葉繼歡看到一輛貨車停在那裏,車上有司機和他的 6 隨兒子。他毫不猶豫地打開車門,劫持了司機的兒子,威脅司機開車載他逃走。
在逃竄之後,為了躲避風頭,葉繼歡選擇隱匿兩年。在這兩年中,他並沒有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反而幻想著通過搶劫來迅速致富。
他認為抓捕他的風頭已經過去,於是重新集結團夥,計劃再次作案。
1996 年 5 月 3 日,葉繼歡與張子強密謀後,帶著兩名手下再度冒險潛入香港。然而,這次的結局對他們來說並非如願。
在偷渡上岸的香港西環,葉繼歡一行人的可疑行徑被三名警察發現。警察立刻上前盤問,但葉繼歡反應極快,瞬間轉身掏槍,導致雙方爆發激烈槍戰。
在這場火拚中,警方開槍擊中葉繼歡的腰部,葉繼歡受傷倒地無法行動。另外兩名劫匪見狀,竟然不顧葉繼歡的生死,拋下他匆忙逃走。
葉繼歡被捕後,因傷勢過重導致半身不遂。1997 年,法院審理了他的案件,他因非法藏有槍械、開槍拒捕等多項罪名,被判處 41 年零三個月的刑期。他提出上訴,刑期被減至 36 年零三個月。
葉繼歡,身陷囹圄的罪犯,如今卻因下半身癱瘓而獄中生活尤為艱難。獄警嚴密的監管和陰暗潮濕的監獄環境,讓他日夜備受折磨。
然而,盡管處境困苦,葉繼歡的匪氣並未減退,他對獄警的埋怨和惡劣態度依舊。癱瘓後的葉繼歡下半身無法活動,隻能長期躺臥,這導致他後背潰爛,痛苦難忍。
此外,大小便的困擾也隻能通過插管導尿來解決,甚至連大便都需要他人的幫助。由於久坐不動,他的雙腿肌肉出現萎縮,短短一年時間,雙腿已萎縮到小臂粗細。
由於腰部槍傷,他被神經痛所折磨,而且這種痛苦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愈發劇烈。每過 4 個小時,他就需要注射一次嗎啡,才能稍稍緩解這種痛苦。
他曾是一名看守過葉繼歡的懲教人員。葉繼歡入獄之初,經常向他抱怨。他回憶道:“我從未想過槍傷會導致癱瘓。”
葉繼歡在獄中被視為“麻煩囚犯”,經常因為監獄的待遇問題進行投訴。盡管葉繼歡如此殘暴,但香港仍允許他在獄中結婚。
在監獄裏,有一名內地女子偶爾會來看望葉繼歡。日子一久,他們之間漸生情愫,並提出了結婚的想法。對於他們的請求,監獄方麵竟然也給予了批準。
婚後,女子便很少前去探望葉繼歡。隨後,葉繼歡得知她是為了讓孩子獲得香港身份,才選擇和自己結婚。就這樣,在獄中苦熬 20 年的葉繼歡,最終因難以忍受病痛折磨,生命垂危,已無治愈可能。
早在 2016 年 10 後,葉繼歡的病情便開始惡化,被緊急送往醫院接受治療。然而,由於病情過於嚴重,此次治療也未能讓他的身體狀況有所好轉。
2017年4 月 19 日淩晨 1 時許,“賊王”葉繼歡因病在香港離世,終年 56 歲。他的去世,猶如一顆石子投入湖心,在香港社會泛起層層漣漪。
葉繼歡是上世紀 90 年代香港知名罪犯,綽號“大賊”,他涉及多宗持械搶劫案件,包括 1993 年在旺角彌敦道持槍搶劫金行。香港警方一度將其列為頭號通緝犯,懸賞 100 萬港元通緝。1996 年,葉繼歡在香港被捕,被判入獄 41 年 3 個月。2003 年,葉繼歡在監獄中下身癱瘓。此後,他一直在監獄醫院服刑。
令人唏噓的是,葉繼歡入獄多年,他法律上的妻子卻從未去監獄探望過他。在這個繁華的都市背後,葉繼歡的人生就像一部悲情的電影,充滿了曲折和坎坷。他的故事讓人感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巧取豪奪終有報。在我國這樣的法治社會中,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葉繼歡的結局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