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光,小學文化,於 1965 年 3 月 8 日出生在黑龍江省雞西市城子河區紅房委十一組。他自幼便與社會上的不良人士為伍,打架鬥毆是他的家常便飯。在 1985 年,他因扒竊罪被勞動教養了 3 年。


    然而,真正讓他聲名狼藉的是 2003 年 1 月 18 日發生在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商業銀行儲蓄所門前的爆炸持槍殺人搶劫銀行巨款案。這起案件震驚了全國,張顯光也因此被公安部通緝。


    在潛逃了三年多後,2006 年 8 月 7 日,張顯光終於在齊齊哈爾農村落網,隨後被押解回沈陽。


    沈陽“2003·1·18”爆炸搶劫運鈔車一案曾引起廣泛關注,4 名從犯早已被處決,而主犯張顯光卻一直逃亡在外。他先後 4 次持槍搶劫,累計金額高達 309 萬元,背負著 10 條人命。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事隔 3 年半以後,這位身負眾多命案的逃犯竟然在鶴城齊齊哈爾落網。那麽,張顯光是如何落網的呢?


    據劉德明副局長透露,2003 年 8 月初,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建華分局黎明派出所的特勤人員在觀看中央電視台法製節目時,意外發現“2003·1·18”爆炸搶劫運鈔車案件偵破過程的專題片片尾竟出現了公安部 a 級通緝犯張顯光的照片。他們驚訝地發現,片中嫌疑人與住在齊齊哈爾市建設路地區號中委的一名男子極為相似。特勤人員立即將這一線索匯報給外勤民警楊澤忠和孫亞祥。


    這條重要線索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警方迅速對齊齊哈爾市建設路地區號中委展開排查。然而,當建華分局的公安人員於 8 月 8 日 15 時抵達張顯光的住處時,卻發現他恰好外出。


    警方決定對張顯光的住處進行布控。建華公安分局局長馬佳泉、刑偵副局長鍾輝、黎明派出所教導員李勇和副所長張德新親自守候在抓捕第一線。


    當晚 19 時,隱蔽的公安人員發現張顯光從外麵往租的民房走去。為了避免打草驚蛇,警方決定按兵不動,等張顯光進入屋內後再行動。


    當張顯光走到距離民房約 15 米處時,突然停住腳步,朝身後連續望了兩次。在確認沒有異常後,他才繼續走向民房,打開門進入屋內。此時,隱蔽在一旁的公安人員迅速衝了出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張顯光製服。警方當場還搜出了張顯光藏匿的 17 根雷管和 1 把尖刀。


    當晚 20 時,張顯光被帶回齊齊哈爾市公安局建華分局刑警大隊專案中隊接受訊問。


    公安人員:你叫什麽名字?


    張顯光:吉中林。


    公安人員:你是哪裏人?


    張顯光:蘭溪人。


    公安人員:吉中林是你的真名嗎?


    張顯光:是。


    公安人員:你認識張顯光嗎?


    張顯光:不認識!


    考慮到自己已經出逃了 3 年半的時間,再加上在齊齊哈爾一直沒再作案,張顯光一直堅持自己就叫吉中林,根本不認識張顯光。雙方僵持了近兩個小時後,建華分局刑警大隊隊長林連海拿出了兩張張顯光在網上的通緝照片,張顯光才低下了頭,承認吉中林是自己的假名,而張顯光才是他真實的名字。


    至此,1990 年雞西市公安機關上網通緝的故意殺人逃犯、“2003·1·18”爆炸搶劫運鈔車案件主犯,公安部 a 級逃犯、先後 4 次持槍搶劫 309 萬元、身負 10 條人命的張顯光在出逃 3 年半後,最終在齊齊哈爾落入法網。


    8 月 10 日 15 時,齊齊哈爾市一民警同張顯光進行了一番對話,該民警隨後將該段對話轉述給記者。


    民警(以下簡稱警):當警方抓到你的時候你怎麽想?


    張顯光(以下簡稱張):我當時沒什麽想法,隻覺得到底被抓到了!


    警:警方抓到你,你覺得意外嗎?


    張(略微搖了一下頭):不,我已經早都想到了,還覺得早就該被抓到了呢!


    警:這 3 年裏,你一直在靠勞動所得生活,那你為什麽曾經要去搶劫呢?


    張(低著頭把臉側向一邊):當時覺得這樣錢掙得太不容易了,來錢也太慢了!


    警:那這 3 年中,你為什麽又能勞動掙錢了呢?


    張(稍微抬了一下頭,又低了下去)說:搶來的那麽多錢,放在那兒也不敢去取,搶來的錢也不是你的錢!


    警:你為什麽要一次次為搶錢殺人呢?


    張:當時也沒怎麽想,殺了第一次之後,不知道為什麽就有了第二次。


    張:能給我一支煙嗎?(民警把煙遞給他)


    警:殺人之後,你後悔嗎?害怕嗎?


    張(頭低得更深了):年輕的時候不覺得,這兩年特別後悔,特別後怕,半夜總覺得一個我殺過的人血淋淋地躺在我身邊,不敢睡覺。


    警察叔叔問:“你對和你一起生活的張女士怎麽看?”


    張某回答道:“她人挺好的,還特能吃苦,我的事從來沒跟她說過!要不是你們來,我都不知道她這麽能說會道。”


    警察叔叔又問:“你有什麽願望嗎?”


    張某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我媽還在嗎?總是夢見我媽,覺得挺對不起她的!我現在就想知道,我媽知不知道我的事?要是她知道了,會不會覺得我給她丟人了?”


    2003 年 1 月 18 日下午 5 時 55 分,在沈陽市大東區北順城路和東順城街交通崗附近,沈陽市商業銀行遼沈支行第一儲蓄所門前發生了一起驚天大案。一名歹徒事先在運鈔車必經之路上放置了炸彈,然後引爆,導致出納員當場身亡。爆炸發生後,三四名早有預謀的歹徒立即開始搶劫。身負重傷的運鈔車司機被歹徒開槍打死。隨後,歹徒又向趕來救援的儲蓄所工作人員開槍,造成 5 人重傷,還搶走了現金 197 萬元。


    2003 年 2 月 8 日淩晨 2 時 40 分,沈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迅速行動,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張顯明。在確鑿的證據麵前,張顯明不得不承認自己殺害司機張晶陽並拋屍,還與他人合夥實施爆炸搶劫的罪行。同時,他還供述了將 130 萬元贓款和作案槍支藏匿等一係列重要犯罪事實。與此同時,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張顯輝因販槍案發,當日被上海警方抓獲。


    2003 年 2 月 9 日晚 10 時許,沈陽警方與當地警方緊密配合,在黑龍江省木蘭縣的一處民房內將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李彥波、李彥彬成功抓獲。至此,除張顯光之外的該犯罪團夥 4 名歹徒全部落網。


    2003 年 4 月 4 日,張顯明等 4 人被判處死刑,並於 4 月 29 日被執行死刑。


    2006 年 8 月 8 日,主犯張顯光在齊齊哈爾市被警方抓獲。這起案件曆經多年,警方終於將所有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為社會帶來了正義的伸張。


    震驚全國的“1·18”大案,讓犯罪分子張顯光開啟了他長達 3 年多的逃亡之旅。他是如何躲過警方視線的呢?接下來請跟隨寶寶一探究竟。


    “1·18”大案案發後,狡猾的張顯光在沈陽市區裏躲了起來,一直躲到正月初九,張顯光才給二弟張顯明打手機,無人接聽。張顯光頓感情況不妙,立即扔下手機逃到沈陽市郊區。


    不久,張顯光聽說沈陽市公安局已經把“2003·1·18”爆炸搶劫運鈔車的案子給破了,兩個弟弟和兩個表弟都被抓進去了!張顯光不敢去取藏起來的贓款,隻能靠身上僅剩的 4000 元錢過活,從此開始了逃亡生涯。


    白天,張顯光就藏在沈陽郊區農民家的柴禾垛裏,晚上餓得實在挺不住了,才偷偷地爬出來到附近的食雜店買點兒吃的,最長的一次張顯光竟然一天一夜水米未進。


    又過了一段時間,張顯光覺得風頭已過,便順著沈陽城郊的小路外逃,他沿著 102 國道搭乘長途客車流竄到錦州、公主嶺、鐵嶺等地。這期間張顯光一直都睡在荒郊野外,柴禾垛子、草堆成了張顯光的棲身之地。


    2003 年 5 月,張顯光從大慶流浪到了齊齊哈爾市。他用朋友“吉中林”的名字和身份證,當起了裝卸工,在齊市的水果市場、鋼材市場、建北市場、星火蔬菜批發市場給人幹裝卸活兒。


    2004 年 10 月,張顯光和當地的一離婚女人在建設路租了間民房,開始了同居生活,仿佛生活暫安定下來了,可張顯光卻過不踏實!張顯光經常被噩夢驚醒。電視裏法製頻道播放“2003·1·18”爆炸搶劫運鈔車案件偵破過程,張顯光非常想看,可他卻從沒完整地看過一次,每次都是看到中途就看不下去了。每天走在路上,張顯光也總是擔心有警察追捕,每每總是習慣性回頭看,提心吊膽地過著日子。


    “反正抓住肯定得死了,就是自己炸死也不能被警方抓著!”由於難以承受心理壓力,張顯光在今年初開始考慮自己的後路。於是,在半年前,張顯光又一次製作了一個遙控爆炸器,但這一次他是為自己製作的。無論晝夜,張顯光都將遙控爆炸器掛在心髒的位置,想在警方到來時引爆,以死躲避法律的製裁。


    然而,入夏以後,由於天氣炎熱,遙控爆炸器掛在胸前很別扭,一是壓得胸悶,二是衣服鼓出個包來,特別顯眼。張顯光隻好把遙控爆炸器給扔了。8 月 8 日,張顯光被警方抓獲。


    1984 年,全國正進行“嚴打”活動,而張顯光卻不務正業,偷竊他人錢包,最終被判處勞動教養 3 年。這一事件讓他對社會充滿了仇視。勞教解除後,他先是用刀砍傷他人,然後在 1990 年酒後用匕首將與母親發生口角的男子馮某刺死。自此,他開始了漫長的逃亡生涯。


    張顯光先後化名李波,在黑龍江省的巴彥、蘭溪和吉林省的榆樹等地打零工,逃亡了 9 年。1999 年,他的二弟張顯明因搶劫罪被判刑 9 年刑滿釋放,張顯光和三弟張顯輝前往哈爾濱與張顯明會合。為逃避雞西警方對張顯光的追捕,3 人便在哈市道外區批發水產海鮮的南極街批發市場當力工。然而,不滿足於掙辛苦錢的兄弟 3 人開始打起了搶劫業戶的主意。


    老三張顯輝南下雲南買來 3 支單管獵槍,鋸掉槍管槍把,張氏三兄弟開始了瘋狂的犯罪行為。


    2000 年 1 月中旬,三兄弟晚上在哈市肉聯院內,跟蹤從庫房出來的賣魚大戶馬某。至僻靜處,張顯光一槍擊中馬某,老二老三隨後開槍對準馬某射擊,馬某當場死亡。兄弟 3 人搶走馬某背包,得款 14 萬元。


    3 天後,歹毒的哥仨在道外區又尾隨一名做海鮮批發生意的女業戶再度作案。當駕駛黑色轎車的女業戶來到自家車庫前,下車開庫門時,躲避在暗處的張氏兄弟衝出,先朝車裏開了一槍,震住車內的 3 人。張顯光隨即對庫前的女業戶連扣扳機,致其當場慘死,並奪下其布包。之後三兄弟又開槍掃射車內,搶走另一婦女的包。此次張氏三兄弟共搶得現金 20 萬元。


    發了橫財的 3 人用這“染”著鮮血的錢還了債,之後分給張顯光 4 萬元。老二老三出省“跑路”,老大張顯光則從南崗搬到了太平區,“金盆洗手”後過起了太平日子。


    但這種太平日子並不長久。1 年後,投奔張顯光的大兒子因與別人打架惹事,哈市警方調查時發現了張顯光雞西通緝犯的身份。見行蹤已露,張顯光如喪家之犬隻身逃到沈陽找兩個弟弟去了。


    此時,正逢 2001 年春節前夕,張顯明和張顯輝的錢也揮霍得所剩無幾。哥仨一合計,反正有幾條人命在身,家也不能回,一不做二不休就幹點兒大案子:整一個儲蓄所搶!


    他們將搶劫對象物色為大東區泉園小區附近的一個郵政儲蓄所。動手的頭一天晚上,哥仨在儲蓄所附近搶劫一輛紅色桑塔納出租車時,張顯光將司機捅死。張氏兄弟將屍體塞入後備箱,由張顯輝駕車回到租住地。


    次日早 8 時許,3 人為了增加人手,又拽著老舅家的表弟“加盟”。4 人駕車來到泉園小區的郵政儲蓄所附近,等到運鈔車一到,張氏三兄弟持槍掃射,當場將兩名押款員打死。4 人搶得贓款 78.5 萬,逃離後棄車分贓。


    僅僅兩年後,2003 年的春節前夕,揮霍無度的張氏兄弟又沒錢了。這回他們將目光瞄準了地處繁華地段的大東區商業銀行直屬儲蓄所。由於在雞西煤礦有過當礦工的經曆,張顯光身上帶有雷管,還會製作遙控爆炸裝置。一切都準備妥當,張氏兄弟將作案日期定在了 1 月 18 日。


    案發當日上午 10 時許,哥仨尋找作案車輛。他們打了一輛微型麵包車前往“怪坡”,坐在司機身後的張顯光一槍打中司機後背。然後將屍體扔在荒草甸子,哥仨駕著搶來的車回到市區,又將大舅家的表弟招募入夥,伺機動手了。


    晚 5 時許,4 人把引爆裝置安放在直屬儲蓄所門前的自行車後座上,便在道路對麵等待運鈔車前來取款。當 3 名押款員手提款箱步出儲蓄所準備上運鈔車時,張顯光按下了引爆裝置的遙控按鈕。押款員們當場被炸飛到地上。張氏兄弟手持短獵衝上前去,對準還在掙紮的押款員們一頓補槍,之後提著裝有 197 萬元現金的款箱駕車逃離現場。之後又換乘自行車,把款箱藏匿在太原街某飯店後分頭逃逸。


    “1·18”大案給時任沈陽市商業銀行遼沈支行第一儲蓄所大廳保安員職務的劉雪森帶來了嚴重的傷情。


    在過去的 3 年多時間裏,那驚心動魄的一幕始終在他的腦海中揮之不去。案發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他每天都會被噩夢驚醒。每當夜幕降臨,他總是感覺房門外似乎有人,或者屋內的某個角落似乎有一雙眼睛在盯著自己。每逢陰天下雨,深藏在身體內的彈片總會讓他感到難以忍受的疼痛。“我身上現在還殘留著 80 多片彈片。最後一名犯罪分子也被抓了,我終於可以鬆口氣了……”他如釋重負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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