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 3 月 18 日,農曆 2 月初 9,星期五,成都鳳凰山。


    鳳凰山位於成都北郊,傳說古有張佰子飛升於此,故又名“升仙山”,傳統文化稱作古為升仙,明朝時蜀王府將鳳凰山南麓劃為皇室陵園禁地,1995 年以來被成都市民政局指定為公墓用地,後被命名為“鳳凰故園”。


    這天上午,蒼鬆間滾動著陣陣風濤,墓碑林立,一處新鮮的墓穴旁聚集著一群人,這個墓主人姓趙,要在今天下葬。11 時許,陵園裏的人慢慢多了起來,有的是父子,有的是夫妻,有的是兄弟,手上捧著鮮花等物,在靜靜的祭祀掃墓,當他們的身形被墓碑或草叢遮擋住時,便會瞅向這邊的人群。


    時間又過去了半個小時,新墳邊的人越聚越多,有人分別從不同方向趕了過來,有專人捧著骨灰盒,別人都拿著鮮花、香蠟、紙錢之類的祭品,葬禮馬上就要舉行。一個戴著平光眼鏡的男子正叉手站在一邊,大聲吩咐這些人把祭品擺好。


    有話則慢,無話則快,眼瞅著時間就到 12 點了。葬禮所需的都已準備完畢,鞭炮也掛在了小樹枝上,有人掏出了火機,隻等吉時一到,就要鳴炮。與此同時,墓園邊緣,幾輛載滿全副武裝的特警戰士的車子無聲無息地從遠方開來,戰士們安靜而快捷地跳下車,分成三個戰鬥支隊,沿著三個方向向這邊合圍而來。


    12:10,鞭炮響了,劈裏啪啦一長串。指揮員下令突襲,隻見這群身穿防彈背心、手持微型衝鋒槍和手槍的特警迅速發動衝向新墳,“砰”一聲槍響,衝在最前麵的副隊長鳴槍示警。眼鏡男子正在鞠躬,向昔日的兄弟做最後道別,見變故突生,大吼一聲“警察!警察來了!”充滿了淒厲和憤怒,人群作鳥獸散。


    此人正是這次行動的主要目標:李進劍!


    他其實已經喬裝改扮,換了發型,戴上了眼鏡,但警察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早就為他準備了好幾個小夥子。


    李進劍乃是悍匪,曾經殺過人的人,他跑得比所有人都快而且有槍,他正往前跑,不防被一個特警勇猛衝來,一個掃堂腿將他掃翻。立刻爬起,又中了另一人一記飛腿。李進劍嗷嗷咆哮,伸手入懷掏槍,另一個特警眼明手快,合身撲上,將其槍口往下壓。砰!李進劍開槍了,未中人,倒是擊穿了他自己的腳踝。與此同時,窮極搏命的李進劍竟然一下甩開身上的特警,抬起槍對準了迎麵衝來的另一個特警。然而又是一聲槍響,旁邊趕來增援的警察開槍了,子彈從李進劍後頸打入,左耳穿出。他應聲倒地,鮮血湧出。


    大家這才鬆了口氣,小心翼翼地持槍靠近。沒想到李進劍竟然如此悍勇,像隻豹子似的,一蹬地麵就想站起身來逃跑。特警們見狀,趕緊一擁而上,按的按人,繳械的繳械,並用繩索將他的雙手捆了起來。


    可李進劍真是個狠人,竟然猛地一頭撞開身前的特警,繼續狂奔。四名特警再次追上去將他按住,這次連他的手、腳都一起綁上了。李進劍掙紮了半天,終於認命了,等平靜下來,啞著嗓子對麵前的警察說:“給我支煙吧!”


    另外一邊的出擊也大獲全勝,成功抓獲了李建利、鄧奇軍、曾強、王德友、邱紅兵、孫昌嶺等 6 名涉黑犯罪人員,並在鄧奇軍身上繳獲了一支製式手槍、九發子彈和一個彈夾。


    短短幾分鍾內,一切都結束了,速度快如閃電。隻有風濤依然在蒼鬆間滾動,掠過新墳和舊墳。


    那麽,李進劍到底犯了什麽事?為什麽會引得特警們搜山呢?


    一年前的 3 月 28 日,南充市高坪區川中監獄第十監區,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大事——死囚越獄案。


    當天下午 5 點 50 分到 6 點 40 分之間,本應看守大門的獄警張某某和蔣某某二人,竟然擅離職守,跑去監區圍觀罪犯下棋。他們做夢也想不到,自己的這一行為,竟然為兩名死囚越獄提供了絕佳的機會。


    此時,一道身影悄無聲息地離開了十監區的某間囚室,偷偷摸摸地走出了大門,並成功潛入了位於生活區的育新學校。原來,這個身影是囚犯李進劍,他從別的獄友那裏騙來了鑰匙,潛入了 301 教室。不久後,另一個身影也閃了進來,他就是關在八監區的死囚洪金星。兩人一見麵,眼中都閃過一絲輕鬆。他們沒有多說廢話,隻是催促彼此:“快、快!”然後,他們從隱蔽的地方抽出了三塊厚實的木板,以及螺絲等物,開始動手製作跳板。在 8 點之前,他們成功地製作出了長達 6.1 米的軸承滑盒式 3 節跳板,簡單來說,就是可以伸縮的滑動跳板。同時,他們還用早就準備好的鋼鋸條鋸斷了教室的窗戶欄杆,靜待夜幕降臨。


    原來,他們早就觀察到,每天晚上 8 點左右,下邊的巡邏道上,兩邊崗亭之間都會有武警來回巡邏。然而,兩個崗亭之間的距離比較遠,這就給了他們可乘之機。此外,此時夜色迷蒙,視物不清,正是出逃的絕佳時機。於是,兩人決定在這個時候行動。他們立即將 3 節滑板伸出窗戶,並成功地搭上了對麵 6 米多高的圍牆。然後,他們一前一後迅速越過滑板,越過下麵的武警巡邏道,跟著縱身跳下了 6 米多高的監獄圍牆。對普通人來說,6 米多高的圍牆確實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障礙,但對這些長年刀頭舐血的悍匪來說,也不過就是小菜一碟。失敗了最多摔死,但成功了就是“奔向自由”。


    這兩個人的確都是狠角色,而且身體素質也非常過硬。他們打了個滾就站了起來,雖然腳步有些踉蹌,但仍然很快地穿過了圍牆外的洗車場。外麵早有接應的同夥在此等候,兩人上了車,揚長而去。


    逃走的兩人,一個叫洪金星,關在八監區,因 2001 年底在成都搶劫綁架一輛淩誌轎車及車主、並勒索車主 200 多萬元,被判處死緩。越獄當晚,洪金星報告說要去監獄球場看球,得到同意後離開,當時八監區兩位值班民警均在值班室值班,但並沒認真履行職責,也沒嚴格監控,被洪金星輕鬆走了出來。另一個死囚則是李進劍,他因 2001 年底在成都一家歌舞廳打死一名保安、打傷一名保安而被判處死緩。接應他們的同夥,是李進劍的小弟黃忠等人。黃忠在一個多月後在成都春熙路被捕,而洪金星和李進劍則逃之夭夭,至今下落不明。這起越獄案前後隻持續了兩個多小時,但卻策劃了一年多。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裏,兩人利用參加勞動和打籃球的間隙,頻繁使用手機聯係(那個年代手機雖沒普及,但也並非沒有,記得 2004 左右大街小巷都在宣傳聯通的 cdma),密謀策劃逃跑。在此期間,二人通過各種手段瘋狂收集槽鋼、鐵板、木板、鋼鋸和螺杆等工具。


    案發之後,轟動了全國,震驚了兩部,兩人隨即被列為a級逃犯。至於涉及瀆職的獄警人員,一共查出了5位,都相繼被刑事拘留並判刑。


    李、洪二人越獄之後,雖被通緝,竟也不怕。李進劍反而屢次放出狠話,據時任成都市公安局長介紹,李進劍曾直言“如果遇到警察抓捕,將先開槍打死警察”。這可真是大象豈能被螞蟻嚇退?馬車豈能被螳臂阻擋?這可真是把警察給難住了,幾名特警專門對付他,簡直是難上加難。特警明知李進劍有槍,依然拿命去拚,這種精神值得我們敬仰!


    專案組從接應陳、洪脫險的黃忠、楊偉、廖義偉等人入手展開偵破,2004年5月底抓獲黃、廖2人,2004年12月24日抓獲楊偉。然而就在大家以為案子就此結束的時候——


    突然又冒出來一個新情況!


    另一越獄犯洪金星則於當年7月5日在雙流鬧市區被抓。這小子雖然壞事做盡,但是能這麽快被抓住也算罪有應得。


    這起越獄案看起來按理說就跟洪金星的判決一樣,李進劍罪不至死,頂多就是持槍拒捕而已,畢竟沒再造成人命。然而——


    並沒有!


    對李進劍來說,鳳凰山的槍戰是他生命的終點,但對另一個名字來說,這隻是一個開始!


    李進劍落網後,警方立即對他展開了審訊。審訊過程中,警方驚訝地發現,李進劍的身上竟然背著不止一件命案、一件越獄案和一件持槍拒捕案!更讓警方震驚的是,李進劍的真實身份竟然是陳山富!


    陳山富,四川巴中人,身負三宗命案。


    第一宗:內江萬氏父子


    1998 年 7 月 20 日晚,內江市中區萬家鎮某歌舞廳。在此玩耍的陳山富與萬明陽、萬勇父子發生爭執,陳山富因寡不敵眾,頭部被砍傷。接著陳回家拿了兩把滑膛槍,於當晚 12 時許邀集曾強、鄧維清等人回到歌舞廳偷襲報仇。鄧趁萬勇不注意,射中萬勇左胸部致其當場死亡。陳山富則擊中了萬明陽的腿部,亦致其死亡。


    第二宗:成都魏某


    1998 年 12 月 19 日,成都市濱江飯店門口。陳山富、曾強二人再次聯手犯案,他們劫持了一輛奔馳車,向車內的富豪魏鐵成“要點錢花花”,魏跳車逃跑,被陳山富揚手兩槍打死,兩人不解恨,對著駕駛室開了兩槍後才逃離現場。


    第三宗,就是化名李進劍之後犯下的打死保安案。


    但他被抓獲過已經改名——這個身份似乎有高人運作,總之當時並沒查出來他是陳山富,自然也不知道前兩宗命案的事實,這才撿了一個死緩,不然當時就該斃了。


    隨著他再次落網,等待他的當然是死刑,那還說啥,非此則不足以平民憤!


    2007 年 1 月 29 日,陳山富被執行槍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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