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10日晚上6點,豐台區大彎火鍋城的歌廳裏,6位男士和2位女士與服務員吵得不可開交。結果,其中一位不幸被紮傷,送到醫院後搶救無效,就這樣一命嗚呼了。而那4個送傷員的人,竟然趁亂溜之大吉。醫院趕緊通知了豐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刑警大隊政委一個電話,豐台鎮派出所副所長就帶著民警火速趕到了醫院。


    這副所長一到醫院,聽說情況後,立馬就去了大彎火鍋城展開調查。淩晨2點,他又接到了豐台刑警大隊政委的電話,說是要協查一個叫\"大利子\"的人。副所長一聽,立馬精神抖擻,心想:\"這個大利子,我可是聽說過,不就是住在豐台鎮西倉庫大院的那個趙某某嗎?\"


    於是,副所長帶著兩名本所民警,和刑警大隊、六裏橋派出所、分局防暴隊的同誌們一起,浩浩蕩蕩地去了西倉庫。到了趙某某住的五層,副所長一看,這裏離\"兩會\"京豐賓館就一牆之隔,心想:\"這地方可真是敏感啊。\"


    因為是傳喚證人,副所長覺得帶槍去軍隊宿舍不太合適,就讓3名防暴隊員守在樓門口,自己和三名民警上樓。敲開門後,正是趙春利開的門。他一看副所長他們,就笑著說:\"我知道為什麽找我,是不是歌廳打架的事?\"副所長一聽,心想:\"這趙春利還挺聰明的嘛。\"


    於是,副所長推門進去說:\"你穿好衣服跟我們去派出所。\"這時,他看見北麵小屋的單人床上睡著一男一女,就問道:\"他們是誰?\"趙春利回答:\"不認識,是朋友介紹來的。\"那一對男女也醒了,副所長過去盤問。二人說:\"我們是城裏的,晚上跟朋友喝點酒,聽會兒歌,晚了回不去了,就睡在這兒了。\"


    副所長一看那個男人的胸上、胳膊上都刺滿了青龍,就覺得這個人很可疑,於是說:\"都起來,穿上衣服。\"然後對趙軍和蘇成才低聲說:\"他倆與案子可能有關,起床後一起帶回去審查。\"說完,就與六裏橋派出所的民警押著趙先下樓去了。


    房中的一對男女穿衣服時,看押那一對男女的民警的bp機突然響了起來。民警低頭看bp機時,情況發生了突變。床上的男人從褥子底下抽出一支手槍,將女的狠命推向民警,然後衝出門去。民警一把抓住這個女人,同時高喊:\"抓住他,他有槍!\"然後追出門去。


    副所長及另一民警聽到喊聲,把趙交給門口的防暴隊員,然後返回接應。在二樓將持槍的歹徒堵住。歹徒抬手就是一槍,二人迎著槍口撲了上去,分別扭住歹徒的左、右臂。在奪槍時,歹徒又連開兩槍,先打中了民警的左肩,又向副所長的頭部打了一槍。副所長中彈後仍死死地抓住歹徒的右肩不放。搏鬥中,民警用那隻未負傷的右臂抱住歹徒滾下樓梯,在樓梯拐彎處將歹徒壓在身下。樓下的防暴隊員衝上來了,另二位民警從樓上衝下來了,繳了歹徒的槍,裏邊還有3發子彈。


    1995年3月11日晚9點,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三科310預審室猶如一個正在上演的戲劇舞台,一場審訊大戰正在上演。預審員像是一位老練的導演,嚴肅地問道:“你為何成了我們的‘特邀嘉賓’?”案犯趙春立一臉無奈:“哎,我不過就是跟警察玩了個‘拳擊’而已。”


    預審員眉頭一皺,決定深挖細節:“來,說說你的‘拳擊’技巧。”趙春立,手腳被鐐銬束縛,癱坐在椅子上,像個泄了氣的皮球,默不作聲。突然,他猛地一低頭,預審員眼疾手快,警覺地喝道:“你這是在搞什麽名堂?”隻見趙春立滿嘴是血,舌頭已被咬傷,痛得說不出話來,審訊被迫中斷。


    就在十幾個小時前,豐台鎮派出所副所長崔大慶帶領一群幹警,正忙碌地傳喚涉嫌在大享ok歌舞廳鬥毆致死案的趙春立。正值“兩會”期間,崔大慶為防意外,特意安排了3名攜槍的防暴隊員樓下守候,自己則帶著本所幹警蘇成才、六裏橋派出所幹警甘雷、分局刑警隊偵查員趙軍上樓敲門。


    當崔大慶一行人到達時,發現緊挨廚房的小屋內,一男一女正沉浸在夢鄉中。趙春立結結巴巴地解釋:“他們隻是我的普通朋友,跟鬥毆案沒關係。”但崔大慶的職業敏感讓他決定把這一對身份不明的男女也帶回所裏審查。


    於是,趙春立和蘇成才負責看守這一男一女,而崔大慶和甘雷則帶著趙春立下樓。在小屋門口,趙春立和蘇成才緊盯著那對男女的一舉一動。突然,那個滿身紋龍的男青年從褥子下麵掏出一支手槍,猛地推向堵在門口的女警察。趙春立和蘇成才被撞得趔趄,順手抄起菜墩、鋁鍋掄過去,但男青年已持槍竄出了門外。


    “大慶,大慶,他有槍!”蘇成才急忙向陽台和樓下喊道。同時,他與趙軍緊緊抓住女青年向樓下追去。聽到樓上急促的腳步聲和樓下民警的堵截聲,持槍男青年在絕望中向警察射出了罪惡的子彈。麵對瘋狂的歹徒,崔大慶毫不猶豫地衝了上去。在殊死搏鬥中,崔大慶直至犧牲還緊緊攥住歹徒的胳膊。甘雷忍著受傷左臂的劇烈疼痛,與案犯摔打到樓下,在趕來的戰友們的協助下,終於製服了案犯。


    一小時後查證,這個不明身份的男青年正是在逃犯於根柱,女青年則是他的女友。上級指示此案必須從快審結。於是預審處連夜突審,把已經下班的同誌都召集回來。老預審員周進平對於根柱並不陌生。在1994年5月的“嚴打”期間,於根柱曾因盜竊、搶劫殺人等惡性案件被多名罪犯供出為主犯。他手上沾滿了數條人命,這次又喪心病狂地殺害了追捕他的公安幹警。


    預審人員們義憤填膺,但他們深知感情不能代替法律。隻有盡快查清於犯的餘罪,才能使其受到法律的嚴懲,告慰英靈,緬懷戰友。然而,審訊剛剛開始,於犯就采取了咬舌自殘的手段。身背數起人命案還有懸案待查證的他咬傷舌頭無法供述給案件的審理帶來了困難同時也是對正義審訊的一種示威。


    這是一場審訊與反審訊的戰鬥。於犯緊閉著溢血的嘴巴臉部因疼痛而扭曲。老周及時請來了醫生為他診治。於犯的舌頭被咬裂了醫生為他縫合了7針。“你這是何苦呢?這不是自己找罪受嗎!”麵對於犯的抵觸抗拒預審員們反複做工作:“事已至此這樣能解決什麽問題?你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遠為了哥們兒義氣就去殺害你連名字都叫不出的無辜人。到了今天還不能總結一下自己嗎?”


    幾個小時過去了。於犯的眼珠轉動了幾下終於他那顆冥頑不化的腦袋點了一下。第三天於犯已能開口講話。他道:“我不是對你們提審有怨有仇我知道自己罪重也沒什麽說的隻等著死啦。可回頭一想你們說的也對我才30多歲就走到今天的絕路上還有什麽可扛的呢?我是要下地獄的。我把你們警察打了我想你們肯定得打我一頓出出氣。可你們還管我把我當人看……”


    他開始用他還不靈活的舌頭交待了一樁樁一件件血案供述了過去從未供過的兩起殺人案一起重大搶劫案一起重大盜竊案。雖然他的態度有所轉變但預審員們仍然保持著高度的警惕和嚴謹的態度確保案件的審理能夠順利進行到底。


    1992年夏天的一個深夜,於根柱這個大酒鬼從醉夢中醒來,摸了摸口袋,發現前段時間洗劫出租車司機得來的700多元已經花得差不多了。哎,這沒錢的日子真是難過啊!他捅了捅旁邊的張學剛:“老張,咱們今天得再去搞點錢來花花,怎麽樣?”張學剛揉了揉眼睛,點了點頭:“成,咱們就再去幹一票!”


    於是,兩人帶著匕首,淩晨1點多就出門了,租了一輛皇冠車在城裏瞎逛。當他們開到崇文門附近一條又黑又偏僻的死胡同裏時,兩人露出了凶狠的表情,讓司機把一天的收入都交出來。司機王衛和是個身高180的大個子,身體強壯,他可不願意乖乖就範,於是邊奪刀邊跳車大聲呼救。這可把於根柱和張學剛給嚇壞了,他們趕緊下車,對著王衛和的背部猛刺了幾刀。王衛和肺部被刺穿,倒在了血泊中。於根柱和張學剛見狀,趕緊逃之夭夭。


    於根柱這個人啊,就是喜歡錢,需要錢。他整天夢想著天上能掉下一個大錢包,讓他用不盡、花不完。但他也知道,這種好事是不存在的。為了弄錢,他可是不擇手段地去偷、去搶,然後大肆揮霍享受。他是個出名的“酒膩子”、“大煙槍”,又喜愛聽歌跳舞,每天的花銷都得好幾百甚至上千元。多年的犯罪生涯讓他悟出了一個道理:為了小錢去冒險,付出太多,得到太少,不劃算;要幹,就幹一票大的,這樣才能平衡。


    1992年冬天的一個酒席上,於根柱對兩個同夥說:“你們知道誰有錢嗎?咱們去‘做’(殺)了他吧!”張學剛想了想,說:“我知道一個叫‘國子’的家夥挺有錢的,我早就想‘做’他了。”於根柱一聽這話,興奮得一拍桌子:“好,咱們就去把他‘做’了!”


    於是,三人一起來到“國子”家院外觀察動靜。天色漸漸黑了,隻見“國子”的愛人急匆匆地出門遠去。他們互相遞了個眼色,示意可以動手了。張學剛負責放哨望風,而於根柱和朱誌剛則揣著自製手槍和11連發小口徑步槍走近了“國子”家。“咚、咚、咚!”“國子”聞聲開門,他望著兩個不速之客,禮貌地問道:“你們找誰呀?”“我們是朋友介紹來的。”於根柱邊說邊和朱誌剛走進屋裏。還沒坐穩,於根柱就迫不及待地亮出了家夥:“沒別的,借點錢花。”“國子”一看這架勢,明白了他們的來意,連聲應允:“行啊。”於是他打開保險櫃外門,突然抬起頭衝朱誌剛大聲喊道:“你們要幹什麽?到底要幹什麽?”於根柱一個箭步跨上去,一手按住“國子”的脖子,另一手用槍口頂在他的太陽穴上,命令道:“轉過臉去!”當“國子”剛一扭臉,“呯”的一聲,就被撂倒在地。朱誌剛搶上前,打開保險櫃,用塑料袋大把大把地裝著錢。於根柱怕“國子”不死,接過朱誌剛的槍又朝“國子”頭部打了一槍。然後他們抄起錢袋和首飾盒,揚長而去。事後,於根柱還後悔沒再翻翻衣櫃書櫥,多搶些東西。


    這次行動讓他們三人平分了“國子”的8.9萬元人民幣,每人還戴上了一枚20克重的金戒指。


    於根柱,一個令京城百姓聞風喪膽的名字。他的人生,就像一部充滿了血腥與暴力的電影。他手持利刃,先後奪走了 8 條鮮活的生命,每一滴鮮血都見證了他的罪惡。


    於根柱從小就失去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父親病故,母親患有精神病。貧困的家境讓他心生不滿,孤僻、蠻橫的性格也在這一過程中逐漸形成。高中畢業後,他因盜竊被勞教兩年。1981 年 7 月,他又因攜帶火槍、鐵棍等凶器搶劫被判刑 9 年。1990 年刑滿釋放回京後,他本想安安分分做點生意,掙點錢過日子。用他自己的話說:向昨天要教訓,向今天要成果。他把家裏多年的積蓄全部投進他做的買賣中,卻沒給家裏掙一分錢。看到人家 20 出頭就賺了大錢,自己 30 多歲還這樣窮困潦倒,他陷入了一片迷惘。


    剛回來時的那點自信消失了,他變得整天渾渾噩噩,喝酒抽煙打發時光,成了吃閑飯的人。正在這時,曾與他同在青海服刑的王鐵民為躲避通緝找到了他。哥兒們找來了,當然要管;加上自己正不願在家裏吃閑飯,丟人現眼,他從家裏不辭而別,和王浪跡社會,尋機作案,等待發跡。


    從此,在“哥兒們”當中,他擔當了“老大”的角色,今天為這個撐腰,明日為那個出氣。他心黑手毒,“打人不尿血就不叫打人”,到處打、砸、搶、偷,殺人越貨,作惡多端。


    一次,和青海一幫服過刑的“難兄難弟”在歌廳裏聽歌,一個“難弟”跳舞和鄰桌口角互毆打傷,跑來找到“難兄”於根柱幫報仇。於二話沒說,帶著七八個弟兄衝到舞廳。老板娘見這陣勢,不停地陪著小心。於眼珠帶血地問道:“這兒你做得了主嗎?”老板娘話沒出口,於上去就是一腳,把她踹出好幾米遠。接著,他掄起大刀向電視機狠命砍去。旁邊一個小夥子輕聲說了句:“幹嗎呀!”於回手就是一刀。


    別看他逞凶發狂,其實用著殺人搶劫來的錢財,日子過得也不踏實。他愛唱歌,搶著麥克風就不撒手。背上血案後,他忍痛放棄聽歌唱歌的念頭,這兩年都不敢輕易去歌廳。走在大街上,他不敢隨便回頭,怕人家盯上他。他從不乘坐地鐵,怕盤查時給堵著;即使坐出租車,中途也要換乘幾次。為了壯膽,他槍不離身,子彈上膛;白天別在腰裏,晚上壓在枕下;夏天出去放在手包裏拎著,冬天出門別在後腰上。


    一次他在河北涿州殺人越貨後心驚肉跳,怕在路上被捕,放棄了一切交通工具,硬是整整走了一夜從涿州步行逃回北京。他自知罪孽深重,一旦發案,必死無疑,故而時刻警覺,甚至對同夥也懷疑三分。


    那年秋天,與他一起溜撬盜竊 20 餘起的同夥李健找到他,說自己因別的案情被公安機關通緝,想來避避風頭。李見於不大情願,威脅道:“一根線上拴著兩隻螞蚱,我頂了‘雷’你也跑不了。”於笑道:“好啊,咱們都頂‘雷’”。過了幾天,他便找到與李有過口角的王鐵民:“咱們把李健‘做’(殺)了吧。”二人一拍即合,酒後來到李家中,三下五除二就把李連帶他妻子殺掉。於順手抄起一隻雪梨,坐在李屍體上大嚼大咽起來,邊吃邊說:“鐵民,你把他們臉上的肉剜下來。”當他看到王在一旁篩糠似地抖動時,罵了一聲:“廢物,我來。”便抄起刀割下李健夫婦的臉和手指,仍進廁所衝走。


    就是這樣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審訊中提到他的家人時,他竟然流出淚來,凶殘野蠻後麵的脆弱暴露無遺。他沒給困難的家庭掙回榮華富貴,卻惹來一樁樁的禍。他惦念病中的母親,卻不敢回家看看。他坦白:“流亡的日子不好過!我穿著昂貴的西服,兜裏可能隻裝有 20 塊錢。整日提心吊膽、東躲西藏的日子我真過夠了。若有來生,打死我也再不這麽活啦。”


    就在他流露出內心深處對家人的一絲愧疚時,他是否想到那些無辜受害者的妻兒老小!


    經偵查核實,於根柱先後盜竊數 10 起,僅起獲小部分贓物價值就有 30 餘萬元,搶劫殺害 8 人,重傷 4 人。審訊結束時,預審員再次問:“你為什麽要向警察開槍?”


    “我知道我犯的罪不能饒了我,我想跑。可是那些警察,上邊的往下衝,下邊的往上跑,堵住我的路。我先開了一槍,告訴他們這是真槍,可沒有一個躲的。過去隻在電影電視上見過不怕死的,覺得那是假的,這回可撞著真的了。我就是為了求生。可他們每月掙三五百的,幹嗎這麽玩命,值嗎?”


    預審員義正辭嚴:“誰不珍惜生命?人民警察的生命更是金不換!敢用生命和鮮血扞衛正義,換取社會安寧,值得!這一點,恐怕你永遠不會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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