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發生在1993年11月至1994年11月期間。


    凶手隻有一人,我相信有人熟悉他的名字。


    潘曉峰,他在作案時年紀並不大,隻有24歲。


    但是他卻在一年時間內,瘋狂作案9起,共殺害婦女9人,搶劫財物約合人民幣7萬元左右。


    其行為不僅瘋狂,而且令人發指。


    沈陽皇姑區某街道上,有個居民小區。


    小區18號樓1單元501上,住著一對年輕夫妻,二人剛剛結婚。


    丈夫叫小陳,在一家外貿公司上班。


    妻子小冬,在一家公司裏做會計。


    二人是在1993年國慶期間結的婚,沒有孩子,當時皆20多歲。


    時間來到1993年11月11日,傍晚七點左右,小陳下班後騎著自行車回家,外麵刮著大風,沈陽的冬天已經提早降臨。


    上了樓,掏出鑰匙,正準備開門之際,忽然發現家門是虛掩,並未關上,他還以為是妻子粗心,並未鎖門。


    於是便推門進屋。


    可發現屋子裏漆黑一片,一邊喊著妻子名字,一邊將燈打開。


    打開燈後,卻發現客廳裏亂七八糟。


    櫃子抽屜被拉開,東西灑落一地。


    家裏遭賊了?


    他趕緊跑到臥室門口,透過客廳的燈,往裏一瞧,當時就崩潰了。


    他看到妻子小冬兩條腿橫搭在床沿上,腿上的保暖褲一隻腿脫下來,一隻腿褪在膝蓋上,上身羊毛衫,內衣皆被擼在脖子上,而脖子,卻被刀劃破,鮮血流了滿床。


    顯而易見,這是殺人現場。


    小陳瞬間大叫,引來鄰居,隨後報警。


    警方來到現場,進行勘察。由於小陳的大喊大叫,加上鄰居們紛紛進來“看熱鬧”,在警方趕到之前,現場已經破壞嚴重。


    警方並未找到有利的證據。


    不過屍體勘驗的結果是,小陳的妻子小冬,是被人先殺後奸。


    家裏門沒有遭到破壞,凶手是和平進入。也就是說,凶手趁其不備,對小冬出手。小冬身上共有兩處刀傷,分別是後背以及脖子,致命處在脖子。分別是用匕首以及菜刀造成。


    而菜刀則是小冬家自己的菜刀。


    另外,小冬是被在客廳殺害,然後拖到臥室床上,後實施的行為。


    所以說,凶手既殘忍又變態。


    另外,小冬身上的首飾以及家裏值錢的東西皆被凶手搜刮並帶走。


    分別是:三枚金戒指、一副半金耳環、一條金項鏈、一隻“飛亞達”女士手表、一隻銀手鐲,還有一台鬆下牌錄像機,總價值約4300元。


    明顯,這就是入室殺人,奸屍後進行搶劫的惡性案件。


    1993年,沒有監控,沒有目擊者,更沒有dna技術,再加上現場破壞嚴重,警方調查來調查去,並未發現任何線索。


    隻不過鄰居提供了一個消息,說是大約在傍晚6點鍾時,他聽到了有人在敲小陳家的門,不過鄰居並未開門查看。


    這隻能證明,受害人小冬傍晚6點半下班回家,凶手跟著敲門進入,受害時間就是在傍晚6點半到7點多之間。


    然而,這隻是係列案件的開始。


    正當沈陽警方還忙活著的時候,時間來到1994年1月3日。


    鐵西區某街道上的一個小區內,3號樓401。這裏住著一對夫妻,其年紀要比小陳夫妻年紀大些。


    他們還有個6歲的孩子。1月3日晚,小楊從單位下班回家,到家的時間大概在7點多。


    當他走到3樓和4樓拐彎處,看到自家孩子背著書包站在樓道裏,於是便問:“你怎麽不進去呢?”


    孩子表示,媽媽好像不在家,怎麽敲門家裏都沒有人開門。


    小楊有些納悶,他的妻子在電影院工作,平時這個點應該早就回家做飯了,怎麽可能不在呢?


    這麽冷的天把孩子關在外麵,覺得莫名其妙。


    於是掏出鑰匙,打開家門。同樣,裏麵黑漆漆的,一進去便把客廳燈打開,打開後,客廳亂七八糟的,和上麵的現場幾乎一樣。


    而妻子呢,直挺挺躺在臥室床上,沒有穿褲子,上身撩起,滿屋子,滿床皆是血,慘不忍睹。


    警方到達現場後,經過勘察。


    小楊妻子頭部被菜刀砍傷,致命傷是在脖子上,卻是用匕首。


    而菜刀扔在廚房水池裏,水管未關。


    廚房爐子上,還熱著飯。


    不過,小楊妻子並未遭到強暴以及奸屍行為。


    家裏丟失了一台錄像機、一個bp機和一些黃金首飾,還有還有一條狐狸圍脖。


    不過,這次的現場保存還算完整,警方在客廳茶幾上提取到了一枚凶手留下的血指印,並在茶幾上看到了一張便條。


    便條上的紙來源於小楊家裏的一本日曆,也就是說從日曆上撕下來的。


    便條上是留言,大概是說:大哥,我是曉峰,今天來家裏找你,你不在,事情辦得很順利,共賺了1萬塊錢,你有時間來我家去取。


    便條落款:1992年1月3日,


    這點很有意思,明明是1994年,怎麽會寫1992年呢?


    警方認為,這是凶手留下的,因為緊張,寫錯了年份。


    當然,留下了一個名叫“曉峰”的名字。


    小楊搞不清楚,紙是他家的,但是便條的內容有些莫名其妙。


    其實很簡單,凶手敲門,謊稱找小楊,小楊不在家,凶手便假意寫了個便條。


    隻是作案後,忘帶走了這張便條。


    可惜警方卻被這張便條迷惑了,他們這張便條中的那個曉峰,一定不是凶手的本名,因為沒有那個蠢賊會把自己的本名留在現場。


    這導致,警方偵破出現了錯誤。


    僅僅一個月後,1994年2月5日,又有一對夫婦。


    女主人姓高,某公司職員。


    下班後,忙著趕回家。


    家裏有個15歲的孩子,她忙著要回去做飯。


    進了家門後,女兒正在家裏寫作業,她剛脫下外套,就聽門外有人敲門。


    高某便問是誰?


    門外有一男子聲稱,自己是電力局的,要進去查看電表。


    高某並未多疑,打開了門。


    進來一個年輕人。


    高某還轉身走進臥室,去拿電卡,交給了年輕人。


    年輕人接過電卡,看了一眼,又還給高某,高某接過,往臥室走去,準備把電卡放回原處。


    就在她轉身往臥室走的時候,年輕人緊緊跟著她,並且手裏摸出了一根尼龍繩。


    高某還沒有反應過來時,尼龍繩已經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一個女人,又怎能是年輕男子的對手,隨著尼龍繩的用力,高某當場被勒昏,癱軟在地下。


    就在這個時候,高某15歲的女兒聽到動靜,從另一個房間往臥室跑去,邊跑還邊喊著“媽!”


    年輕人沒有多想,直接迎了出去,和女孩打了個照麵。


    不過,女孩還是一眼看到了倒在臥室地上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她知道這一定是眼前的這個年輕人幹的。


    當時女孩已經15歲,她沒有選擇往外跑,而是迅速地跑進廚房,雙手拿起菜刀,就要向年輕人砍去。


    可這個瘦弱的女孩怎麽能是凶狠的歹徒的對手。


    年輕人一閃,順手就把菜刀奪了過去。


    女孩一看刀被奪走了,正要大聲叫喊,這時候年輕人說:“你別喊,把眼睛閉上,我就饒了你。”


    可憐的女孩嚇壞了,隻好順從地閉上了眼睛,祈求歹徒真的能饒了她,但是歹徒的話怎麽能夠相信?年輕人舉起菜刀,朝著女孩脖子便砍了兩刀,女孩當場倒在地上。


    這時候年輕人提著菜刀,往臥室跑去。發現高某已經被自己勒死。


    或許是女孩的出現打擾了年輕人的興致,他沒有選擇奸屍,匆匆開始搜刮起財物來。


    值錢的,能拿走的,都拿走。


    緊接著,1994年3月1日,年輕人又物色到一個下班回家的女人。


    此次的受害人韓某,時年40歲左右。


    韓某剛進門,便聽到外麵有人敲門。


    年輕人以同樣理由輕易進屋,趁其不備,用尼龍繩將其勒死,還用菜刀將其頸動脈隔斷。


    韓某死後,又被拉到臥室,進行了奸屍,


    最後,翻箱倒櫃,把家裏值錢的東西全部帶走。


    第三起案件的發生,也讓警方壓力增大。


    一時間,大街小巷所所傳,專門有個傍晚敲門入室搶劫殺人,短短不到五個月時間,4起同樣手法的案子,5人被殺。


    沈陽警方成立專案組,將四起案件全部串聯起來,認定是同一名凶手所為,故給此案定名為“串聯3號”公案。


    同時又增加人手,調配資源,並盡全力偵破此案。


    1994年4月21日下午,已經退休的韓某正在家中閑坐,忽聽有人敲門。


    她走到門口問:“誰呀?”


    門外一個男子說:“大姨,我想找警察。”


    韓某打開門,看見是一名二十多歲的小夥子,於是對他說:“樓上那家就是警察。”


    小夥子點點頭致謝,向樓上走去。


    沒過一會兒,那個小夥子又敲門了,韓某打開門後他說:“大姨,樓上沒人,我想借支筆給他留個便條。”


    韓某進屋找了支筆,遞紿那個人。


    小夥子接過筆,隨身取出一個紅皮本子,靠在走廊牆上寫起字來一會兒功夫,字寫完了,小夥子把筆還給韓某後說:“大姨,你家有水沒有?我挺渴的。”


    韓某回屋端了碗水,小夥子進了屋,沒幾口就喝光了,放下碗就準備往外走,韓某起身準備關門。


    快走到門邊時,突然,小夥子猛地轉過身來伸出兩隻手就把韓某的脖子緊緊掐住了,韓某大叫一聲,凶手順勢將其她按倒在地,然後掏出一條綠色繩子就來勒住她的脖子……


    就在這緊急關頭,大概是剛才韓某倒地聲太大,從裏屋跑出一個二十多歲的青年,他是韓某的兒子小李。


    剛才母親和來人的對話,他其實都聽見了,但懶得出來看。


    後來聽見母親的喊聲,和倒地的聲音,他意識到母親有危險,於是抓起母親平時鍛煉身體用的竹製寶劍,衝出來就要劈那個歹徒。


    歹徒看見小李,大吃一驚,趕緊鬆開手,推開門就跑了,邊跑邊大聲呼叫:“殺人啦……殺人啦……”


    小李追到樓下,見歹徒已經跑得沒影了,又擔心母親,就沒再去追。


    可是遺憾的是,由於韓某家離派出所比較遠,並且當時電話並不普及,他們並沒有報案。


    這是凶手(潘曉峰)唯一一次失手的案件,韓氏母子也是唯一見到過他真麵目的人。


    如果他們當時報案,會給警方提供關於歹徒體貌特征,作案手法等等寶貴的線索,將大大縮短警方偵破的時間。


    可是,他們當時選擇了沉默。


    這次的失敗,讓凶手驚慌了一段時間。


    可是並未有警察找他,這也讓急需尋找刺激的他,忍不住了。


    1994年7月1日,他再次作案。這次的被害者,是40歲的會計員尹某。


    尹某同樣是被他用綠色繩子勒死,然後用菜刀砍頸,家中財物被劫。


    緊接著,他連續作案,8月24日殺害白某並搶劫其財物,9月19日殺害陳某並搶劫其財物。


    基本上每個月都要作案,他不作案就感覺仿佛生活都缺少樂趣了,他喜歡作案時的那種刺激,喜歡搜刮受害人家裏財物的那種樂趣,更喜歡把受害人財物分給家人時的那種喜悅。


    但是他不知道這種快樂都是建立在痛苦上的,不僅建立在被害人的痛苦上,還建立在自己家裏人都痛苦上。


    很快,他的家人就會因為他的惡行而陷入無盡的痛苦。


    1994年11月8日,這是凶手做的最後一起案件,他這次殺害的是一名年輕女性常某。


    在常某家中,他除了劫掠了財物外,還找到一部手機。


    這部手機是常某的工作單位為了獎勵她,同時也是為了便於工作,給她配備的。


    1994年,手機可是個新鮮事物,他也沒見過。


    從常某家出來以後,把手機拿在手上把玩了許久,一直弄不明白這玩意是怎麽打電話的。


    於是他來到一個維修bp機和電話的電器維修部,故意說這手機壞了,讓幫忙修一下。


    維修部的夥計一看就知道,手機並沒壞,隻是眼前這個小夥子不會用,八成是偷來的。


    不過維修部的夥計教會了他的使用方法。


    他學會後,興奮的打了個電話,這個電話是他堂弟的單位電話,沈陽市電焊機三分廠。


    可惜他堂弟不在,沒有接成電話。


    警方在接到常某被害的報警後,就把破案重點放在了手機身上,他們一路找到多家銷售維修手機的門店,最終找到了那個教會凶手手機使用方法的維修部夥計。


    維修部夥計將凶手的長相向警方描述了:”大餅臉,大眼睛,穿水洗布上衣,穿一雙棕色皮鞋,騎一輛藍色自行車。“


    得到了凶手的相貌特征,案件的偵破邁了一大步。


    接著便是查電話打給了誰,最後警方查到了沈陽市電焊機三分廠,並且查到了凶手的堂弟,他的堂弟向警方確認,那個長相和穿著就是他的堂哥——潘曉峰。


    警方雖然現在知道了潘曉峰有重大嫌疑,但是還沒有十足的證據。


    但這時候潘曉峰的父親——老潘坐不住了。


    他從潘曉峰的堂弟那裏探知警方在查自己的兒子,其實他早就懷疑自己兒子每次從外麵拿來的首飾和手表來路不正了,這次果然出事了,於是他找到了潘曉峰。


    潘曉峰知道警方查到自己了,嚇壞了,他對自己父親說:”爸,你把我的戶口銷了吧,再給我開個死亡證明。”


    老潘苦笑著說:”死亡證明哪有那麽好開啊!“


    兩人沉默多時,潘曉峰開口說:“我不能回家了,以後你們別找我了!”


    說完就消失在夜色之中。


    老潘在夜色中思考了良久,第二天一早,他拿著兒子的照片來到派出所說:“我不能包庇他。你們認認看,要抓的是不是他?”


    警方看到潘曉峰的照片,因為照得比較早了,和現在的模樣有了一點變化,不好辨認,於是,警方決定搜查潘曉峰的家裏


    很快,警方就在潘曉峰家搜出了大量的金銀首飾和手表等物品,可光有這些還沒有用,警方又把被害人的親屬叫來,讓他們辨認這些東西是不是自己失竊的。


    毫無疑問,這裏的所有的金銀首飾都有失主,警方馬上就確認了這個“串聯3號”公案的凶手就是潘曉峰!


    那麽潘曉峰呢?


    他跑到遼陽去了。


    遼陽有個中專,有個堂弟在這裏讀書。


    先是找到堂弟聊了聊,從遼陽又去了丹東。


    由於從家裏跑出來的時候,穿得少,再加上漫無目的,很難受啊。


    哦,忘了介紹,這潘曉峰那時候才24歲。


    在丹東流浪了兩天,這小子又返回了沈陽。


    去哪呢?他曾在沈陽某舞廳認識了個比他大一兩歲的女人,二人是屬於那種情人關係吧,就是消遣寂寞的那種。


    這情人我們叫她鳳姐吧。


    其實鳳姐家,警方早就去過了,並派人在她家蹲守著。


    這小子不知道啊,心裏還樂觀著呢!


    1994年11月28日這天,三個警察正在鳳姐家裏看著電視呢。


    大約到了中午的時候,鳳姐做飯。


    咱也不知道當時是什麽條件,想做飯的下樓打水。


    在鳳姐下樓打水時,遠遠看到潘曉峰朝著自己居住的小區而來。


    一想到潘曉峰是個連環殺人犯,鳳姐那叫個嚇得哆嗦。


    趕緊轉頭跑回家裏,和三個警察說:“潘曉峰來了!”


    三個警察立刻拔出槍,讓鳳姐進臥室裏。


    不一會兒,門敲響。


    接著,打開一個縫,潘曉峰半個身子探了進來,蹲在門後的警察立刻想要製服他。


    潘曉峰一看,我勒個去,警察啊,便開始掙紮。


    誰知,一把槍頂在了他的頭上。就這樣,潘曉峰在情人家裏被生擒。


    從1993年11月到1994年11月,潘曉峰共作案9起,失手一起,殺害9人。


    1995年1月18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以故意殺人、搶劫罪判處潘曉峰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伴隨著一聲槍響,這個可怕的惡魔終於從人間墜入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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