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互相較勁
我三歲半,靠普攻在規則怪談封神 作者:閑人之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阿白三詭見夏野寧死不屈,便直接開槍,朝夏野的方向掃射。
簡和鴨梨山大見此,連忙躲到了一堵厚牆之後,瑟瑟發抖。
而夏野幹脆直接頂著子彈雨靠近三詭。
手槍的子彈有限,三詭的子彈全部用完了,夏野卻還毫發無傷。
這時,阿白它們才意識到,自己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
就算它們現在想逃,也早就為時已晚。
夏野手中的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一橫掃,三隻詭異的腦袋就全部落地,最後化為黑霧消散而去。
簡和鴨梨山大,雖然早就知道夏野很強,但從屏幕上看,和親眼所見,所帶來的震撼感,有極大的差距。
他們倆是第一次碰到這麽強悍的詭警,哪怕隻是站在詭警麵前,兩人都有點雙腿發軟。
而體型嬌小的夏野,卻能以一擋三,一劍直接解決三詭。
這對他們帶來的震撼,可想而知。
鴨梨山大看得心中滾燙,向往不已:
如果他能一直通關規則怪談,是不是也能變得和夏野一樣強?
簡則扶了扶眼鏡,看著夏野的背影,眼神極為複雜,簡而言之,就是四分欣賞和六分忌憚。
她不由在心中感慨:
若是漂亮國也有像夏野一樣的人才就好了,這樣漂亮國也不至於從原本的藍星第一強國,變得越來越不堪。
夏野將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收起,轉身朝鴨梨山大二人道:
“好了,這些詭警都死了,你們可以出來了。”
“看來我已經被詭警們盯上了,不過問題不大。”
鴨梨山大見夏野一臉輕鬆的樣子,不由豔羨道:
“夏小哥,我啥時候才能變得跟你一樣強啊。”
他原本想直接稱呼夏野“哥”,但畢竟對方的年齡確實隻有三歲半,所以最後就變成了“小哥”。
夏野摸了摸下巴:
“你要聽真話還是假話?”
“真話可能有點難聽,參選者的成長速度,非常看天賦。”
“我說的是被規則怪談選中的時候,根據個人特點,隨機匹配到的天賦。”
“當然,即使天賦再強,過於自負,也可能功虧一簣,這樣的參選者,我也碰到過好幾個了。”
“所以綜合來看,天賦和後續的思考和努力,各占一半吧。”
聞言,鴨梨山大非常浮誇地倒退摸了摸胸口,一臉被打擊的模樣:
“果然如此,看來我隻能靠努力了。”
一旁的簡扶了扶眼鏡,打斷了二人的對話:
“很快就要到下一輪更新血書的時間了,我們現在是不是該想想,要更新什麽內容?”
夏野微微頷首,道:
“沒錯,不過……我現在已經有一個想法了,你們要不要聽聽看?”
簡抬了抬眸,看向夏野:
“什麽想法,你說。”
夏野眨了眨眼,一臉憋壞道:
“他們不是跟詭警舉報我,給我找麻煩嗎?”
“此仇不報非君子,我也要給他們找找麻煩。”
“我的想法和規則八有關,隻要更新的內容不和規則衝突,就可以生效。”
聞言,鴨梨山大也來了興趣:
“夏小哥,趕緊說說吧,快別打啞謎了!”
夏野朝兩人勾了勾手,示意兩人湊到他嘴邊來聽。
鴨梨山大兩人湊過去後,夏野便低聲道:
“我們可以這樣這樣……再那樣那樣……”
……
2233年11月28日上午九點整。
【第三次更新《古之血書》的時間已到,請兩方陣營投票決定更新內容,並在半小時內更新內容。】
聽到規則怪談的電子音後,紅商茉取出紅方陣營的《古之血書》,朝身邊的四人道:
“那我們就按照計劃更新內容?”
其餘四人點點頭。
接著,就見紅商茉用羽毛筆,在血書的黑色紙張上,寫下了紅色的字跡:
【不可以使用總屬性值超過25的武器。】
寫完後,字跡一閃,內容便生效了。
這是他們在深思熟慮之後,想到的內容。
因為他們自身,是沒有總屬性值超過25的武器的。
人窮,沒辦法。
但夏野這麽強,他們就覺得,說不定對方有非常強悍的武器呢。
隻要將夏野的武器屬性值控製在25以下,說不定就能縮小雙方之間的實力差距。
再加上五打一,紅星的參選者們非常有信心,可以一起拿下夏野。
紅星直播間的觀眾們都在感歎紅商茉幾人的機智:
“哈哈哈哈,這條內容好,這樣那個小屁孩,就不能使用強悍的武器了。”
“我覺得夏野之前那麽強,主要就是靠的武器。”
“這小屁孩,再強能強到哪裏去?我們宮辰男神和商茉女神一起出馬,神擋殺神好吧。”
“這回小屁孩要哭了吧?說不定詭警都已經把他給解決了呢!”
“我已經迫不及待想看到夏野被複仇了!”
“男神女神們,衝鴨!”
……
夏野看到紅星更新的血書內容時,隻是挑了挑眉。
如果他不能違反規則的話,這內容確實會給他帶來不小的麻煩。
像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就用不了了,那後麵再擊殺詭異,就無法提高融合劍的屬性值,那將會是不小的損失。
還有無窮月黃昏毒弓,就無法使用了,隻有那些法杖之類的武器符合標準。
對方估計沒想到,夏野的道具,除了武器,還有祝福指環,加成也是超過25點的。
一般的佩戴道具,沒有這麽高的屬性值加成就是了。
不過……說到底,什麽樣的血書內容,對於夏野來說都是虛的。
因為他可以違反規則呀,嘻嘻,沒想到吧。
這時,一旁的簡開口道:
“夏野,他們已經寫好規則了,那我們是不是也該寫了?”
夏野點點頭,取出羽毛筆和《古之血書》。
鴨梨山大和簡是第一次看到血書的真容,隻覺它和羽毛筆的造型很新奇。
夏野翻開《古之血書》,用羽毛筆,在新的一頁上寫道:
【向詭警舉報以後,九個小時內主動對該詭警豎一個中指。】
簡和鴨梨山大見此,連忙躲到了一堵厚牆之後,瑟瑟發抖。
而夏野幹脆直接頂著子彈雨靠近三詭。
手槍的子彈有限,三詭的子彈全部用完了,夏野卻還毫發無傷。
這時,阿白它們才意識到,自己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
就算它們現在想逃,也早就為時已晚。
夏野手中的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一橫掃,三隻詭異的腦袋就全部落地,最後化為黑霧消散而去。
簡和鴨梨山大,雖然早就知道夏野很強,但從屏幕上看,和親眼所見,所帶來的震撼感,有極大的差距。
他們倆是第一次碰到這麽強悍的詭警,哪怕隻是站在詭警麵前,兩人都有點雙腿發軟。
而體型嬌小的夏野,卻能以一擋三,一劍直接解決三詭。
這對他們帶來的震撼,可想而知。
鴨梨山大看得心中滾燙,向往不已:
如果他能一直通關規則怪談,是不是也能變得和夏野一樣強?
簡則扶了扶眼鏡,看著夏野的背影,眼神極為複雜,簡而言之,就是四分欣賞和六分忌憚。
她不由在心中感慨:
若是漂亮國也有像夏野一樣的人才就好了,這樣漂亮國也不至於從原本的藍星第一強國,變得越來越不堪。
夏野將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收起,轉身朝鴨梨山大二人道:
“好了,這些詭警都死了,你們可以出來了。”
“看來我已經被詭警們盯上了,不過問題不大。”
鴨梨山大見夏野一臉輕鬆的樣子,不由豔羨道:
“夏小哥,我啥時候才能變得跟你一樣強啊。”
他原本想直接稱呼夏野“哥”,但畢竟對方的年齡確實隻有三歲半,所以最後就變成了“小哥”。
夏野摸了摸下巴:
“你要聽真話還是假話?”
“真話可能有點難聽,參選者的成長速度,非常看天賦。”
“我說的是被規則怪談選中的時候,根據個人特點,隨機匹配到的天賦。”
“當然,即使天賦再強,過於自負,也可能功虧一簣,這樣的參選者,我也碰到過好幾個了。”
“所以綜合來看,天賦和後續的思考和努力,各占一半吧。”
聞言,鴨梨山大非常浮誇地倒退摸了摸胸口,一臉被打擊的模樣:
“果然如此,看來我隻能靠努力了。”
一旁的簡扶了扶眼鏡,打斷了二人的對話:
“很快就要到下一輪更新血書的時間了,我們現在是不是該想想,要更新什麽內容?”
夏野微微頷首,道:
“沒錯,不過……我現在已經有一個想法了,你們要不要聽聽看?”
簡抬了抬眸,看向夏野:
“什麽想法,你說。”
夏野眨了眨眼,一臉憋壞道:
“他們不是跟詭警舉報我,給我找麻煩嗎?”
“此仇不報非君子,我也要給他們找找麻煩。”
“我的想法和規則八有關,隻要更新的內容不和規則衝突,就可以生效。”
聞言,鴨梨山大也來了興趣:
“夏小哥,趕緊說說吧,快別打啞謎了!”
夏野朝兩人勾了勾手,示意兩人湊到他嘴邊來聽。
鴨梨山大兩人湊過去後,夏野便低聲道:
“我們可以這樣這樣……再那樣那樣……”
……
2233年11月28日上午九點整。
【第三次更新《古之血書》的時間已到,請兩方陣營投票決定更新內容,並在半小時內更新內容。】
聽到規則怪談的電子音後,紅商茉取出紅方陣營的《古之血書》,朝身邊的四人道:
“那我們就按照計劃更新內容?”
其餘四人點點頭。
接著,就見紅商茉用羽毛筆,在血書的黑色紙張上,寫下了紅色的字跡:
【不可以使用總屬性值超過25的武器。】
寫完後,字跡一閃,內容便生效了。
這是他們在深思熟慮之後,想到的內容。
因為他們自身,是沒有總屬性值超過25的武器的。
人窮,沒辦法。
但夏野這麽強,他們就覺得,說不定對方有非常強悍的武器呢。
隻要將夏野的武器屬性值控製在25以下,說不定就能縮小雙方之間的實力差距。
再加上五打一,紅星的參選者們非常有信心,可以一起拿下夏野。
紅星直播間的觀眾們都在感歎紅商茉幾人的機智:
“哈哈哈哈,這條內容好,這樣那個小屁孩,就不能使用強悍的武器了。”
“我覺得夏野之前那麽強,主要就是靠的武器。”
“這小屁孩,再強能強到哪裏去?我們宮辰男神和商茉女神一起出馬,神擋殺神好吧。”
“這回小屁孩要哭了吧?說不定詭警都已經把他給解決了呢!”
“我已經迫不及待想看到夏野被複仇了!”
“男神女神們,衝鴨!”
……
夏野看到紅星更新的血書內容時,隻是挑了挑眉。
如果他不能違反規則的話,這內容確實會給他帶來不小的麻煩。
像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就用不了了,那後麵再擊殺詭異,就無法提高融合劍的屬性值,那將會是不小的損失。
還有無窮月黃昏毒弓,就無法使用了,隻有那些法杖之類的武器符合標準。
對方估計沒想到,夏野的道具,除了武器,還有祝福指環,加成也是超過25點的。
一般的佩戴道具,沒有這麽高的屬性值加成就是了。
不過……說到底,什麽樣的血書內容,對於夏野來說都是虛的。
因為他可以違反規則呀,嘻嘻,沒想到吧。
這時,一旁的簡開口道:
“夏野,他們已經寫好規則了,那我們是不是也該寫了?”
夏野點點頭,取出羽毛筆和《古之血書》。
鴨梨山大和簡是第一次看到血書的真容,隻覺它和羽毛筆的造型很新奇。
夏野翻開《古之血書》,用羽毛筆,在新的一頁上寫道:
【向詭警舉報以後,九個小時內主動對該詭警豎一個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