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好像更萌了
我三歲半,靠普攻在規則怪談封神 作者:閑人之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另外,從規則就能夠看出,黃方詭異是沒有參選者保護的,但是它們有規則保護。
隻要參選者攻擊黃方詭異,就會被扣除積分,所以黃方詭異自帶規則保護。
夏野先開啟【神之眼】,查看隱藏規則:
【規則一到十:均為真實規則,請嚴格遵守。】
都是真實規則……倒也正常,畢竟是陣營pk副本,規則就是為了給參選者們上難度的。
規則一不主動暴露身份,那是對的,因為除非對麵有探查技能,否則也不可能很快區分人類和詭異。
而規則二提到,有安全房間,隻要在安全房間裏,就是安全的。
這樣,安全房間也會成為陣營之間搶奪的資源,必須搶占先機。
規則三和規則四要求了進食的地點,隻要參選者餓了想吃東西,那就有可能在餐廳碰上。
規則沒有規定不能傷害其他參選者,隻有規則十規定了參選者擊殺人類的上限數量。
明眼人都能看出,比其擊殺詭異,當然是直接對付參選者效率更高。
若是將敵對陣營的參選者擊殺完畢,己方陣營自然就能獲勝了。
不過,規則八有規定安全時段,在這個時段,去餐廳進食,那就沒問題了,隻是這樣很容易暴露自己的人類身份。
另外,規則五、六、七、九都和擊殺詭異有關。
尤其是規則七,一名參選者不能擊殺超過20隻詭異。
他們藍方陣營,一共就隻有藍星的五名參選者,而紅方有100隻詭異,那就必須每人都擊殺20隻詭異,並且一點容錯率都沒有,否則就獲取不到更多積分了。
而紅方有整整六名參選者,他們還是有容錯率的。
隻不過……夏野他不需要遵守規則,倒是問題不大。
除此之外,規則五還有要求必須殺死詭異的情況,不殺死就會違反規則,被規則汙染,如果碰到隻有己方詭異或者黃方詭異的情況呢?
即便扣分,也不得不殺。
總而言之,這次的副本規則非常複雜和奇怪,配合也非常重要。
雖然夏野對其他幾個國家的參選者印象一般,其中還有三個他非常不待見的人,但為了陣營獲勝,以大局為重,夏野決定,還是先將跟其他四名藍星參選者會合。
畢竟他們都太弱雞了,萬一碰上紅方陣營的參選者,那大概率是有去無回。
心下想著,夏野打開客房的門走了出去,不忘從道具欄中掏出零食和水,吃吃喝喝了起來。
【參選者夏野違反規則三、四,力量屬性值+2。】
別多想,他可不單純是為了薅這兩點力量值。
更重要的,若是紅方陣營的參選者見到他在除了餐廳以外的地方進食,就不會認為他是參選者了。
看似叛逆的一個舉動,其實隱藏了大智慧!
對此,龍國直播間的觀眾們則表示:
“笑死,野神還是那個野神,每次都是吃飯為重!”
“所以野神幹嘛每次都這麽執著於違反規則?”
“那肯定有他的道理,我們就別瞎猜了。”
“說起來,我怎麽感覺野神長得和以前不太一樣了?三天不見,好像更萌了??”
“樓上的,你一說,好像還真是。”
“奇奇怪怪,難道說野神長大了長開了??”
……
在遊輪的走廊上晃悠,夏野一路上也碰到了不少的詭異,這些詭異的屬性值基本都在20-20,確實是相當弱雞。
怪不得隻有被殺的份,需要參選者來保護呢。
通過神之眼,夏野能夠精準判斷出詭異們的陣營。
那是因為——太明顯了啊喂!
【姓名:黃一
種族:詭異
力量:20
速度:19】
【姓名:黃八
種族:詭異
力量:21
速度:20】
……
【姓名:紅一五
種族:詭異
力量:19
速度:20】
【姓名:紅五七
種族:詭異
力量:20
速度:20】
……
【姓名:藍六六
種族:詭異
力量:21
速度:19】
【姓名:藍三二
種族:詭異
力量:20
速度:21】
……
這都直接把陣營和數字寫名字上了,但凡有個能看詳情的探查技能,都能察覺好吧。
當然,除了名字,這些詭異在外表和年齡上,似乎就沒什麽特征了。
因為在這些遊客中,男女老少都有,一家子也不一定是同一個陣營的。
這樣看來,就沒有別的辦法區分了嗎?
其實不然。
通過觀察不同陣營的詭異,夏野很快又找到了一個共同點:
所有詭異身上都蓋著遊輪的門票印章。
那是一個類似於“戰”字的符號,顏色純黑,代表的就是戰爭遊輪。
紅方陣營的詭異,門票印章蓋在左手,藍方陣營的詭異,門票印章則蓋在右手。
至於黃方陣營的詭異,那就比較顯眼了,蓋在脖子上。
夏野先從道具欄中取出一張紙和一支筆。
通過【暗夜貓眼】,他可以清楚看出印章的每一處細節。
將印章完美複原,夏野又拿出鏡子,在自己的脖子上細細描繪。
不出一分鍾,遊輪印章便出現在了他的脖子上,就算是仔細看,也看不出什麽差別。
這一舉動,讓龍國直播間的觀眾們直呼牛逼:
“第一次發現,野神還有繪畫天賦呢。”
“可是我甚至都看不清詭異身上的印章,野神是怎麽把它畫下來的啊?”
“原來!野神的真實身份是:照相機!”
“胡說!野神明明就是寶藏男孩。”
“說起來,野神畫這個幹嘛?而且為啥不是畫在手腕上?”
“別問,野神的心思你不懂,我們負責喊‘六六六’就可以了。”
……
夏野滿意地將鏡子和紙筆收了起來。
接著,他打算趁著其他參選者還在消化規則,先下手為強。
於是夏野直接取出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迅速朝幾隻紅方詭異砍去。
【參選者夏野違反規則九,力量屬性值+1。】
沒錯,他直接一口氣殺死了七隻紅方詭異,超過了一小時可擊殺詭異的上限。
可誰知,他剛剛將詭異殺完,周圍便出現了一陣暴亂:
“啊!!殺詭啦!!”
“啊!!快逃!這裏有個殺詭狂!!”
剩餘的其他陣營的幾隻詭異,都四下亂竄起來,飛快逃離了這段走廊。
夏野:……行吧。
隻要參選者攻擊黃方詭異,就會被扣除積分,所以黃方詭異自帶規則保護。
夏野先開啟【神之眼】,查看隱藏規則:
【規則一到十:均為真實規則,請嚴格遵守。】
都是真實規則……倒也正常,畢竟是陣營pk副本,規則就是為了給參選者們上難度的。
規則一不主動暴露身份,那是對的,因為除非對麵有探查技能,否則也不可能很快區分人類和詭異。
而規則二提到,有安全房間,隻要在安全房間裏,就是安全的。
這樣,安全房間也會成為陣營之間搶奪的資源,必須搶占先機。
規則三和規則四要求了進食的地點,隻要參選者餓了想吃東西,那就有可能在餐廳碰上。
規則沒有規定不能傷害其他參選者,隻有規則十規定了參選者擊殺人類的上限數量。
明眼人都能看出,比其擊殺詭異,當然是直接對付參選者效率更高。
若是將敵對陣營的參選者擊殺完畢,己方陣營自然就能獲勝了。
不過,規則八有規定安全時段,在這個時段,去餐廳進食,那就沒問題了,隻是這樣很容易暴露自己的人類身份。
另外,規則五、六、七、九都和擊殺詭異有關。
尤其是規則七,一名參選者不能擊殺超過20隻詭異。
他們藍方陣營,一共就隻有藍星的五名參選者,而紅方有100隻詭異,那就必須每人都擊殺20隻詭異,並且一點容錯率都沒有,否則就獲取不到更多積分了。
而紅方有整整六名參選者,他們還是有容錯率的。
隻不過……夏野他不需要遵守規則,倒是問題不大。
除此之外,規則五還有要求必須殺死詭異的情況,不殺死就會違反規則,被規則汙染,如果碰到隻有己方詭異或者黃方詭異的情況呢?
即便扣分,也不得不殺。
總而言之,這次的副本規則非常複雜和奇怪,配合也非常重要。
雖然夏野對其他幾個國家的參選者印象一般,其中還有三個他非常不待見的人,但為了陣營獲勝,以大局為重,夏野決定,還是先將跟其他四名藍星參選者會合。
畢竟他們都太弱雞了,萬一碰上紅方陣營的參選者,那大概率是有去無回。
心下想著,夏野打開客房的門走了出去,不忘從道具欄中掏出零食和水,吃吃喝喝了起來。
【參選者夏野違反規則三、四,力量屬性值+2。】
別多想,他可不單純是為了薅這兩點力量值。
更重要的,若是紅方陣營的參選者見到他在除了餐廳以外的地方進食,就不會認為他是參選者了。
看似叛逆的一個舉動,其實隱藏了大智慧!
對此,龍國直播間的觀眾們則表示:
“笑死,野神還是那個野神,每次都是吃飯為重!”
“所以野神幹嘛每次都這麽執著於違反規則?”
“那肯定有他的道理,我們就別瞎猜了。”
“說起來,我怎麽感覺野神長得和以前不太一樣了?三天不見,好像更萌了??”
“樓上的,你一說,好像還真是。”
“奇奇怪怪,難道說野神長大了長開了??”
……
在遊輪的走廊上晃悠,夏野一路上也碰到了不少的詭異,這些詭異的屬性值基本都在20-20,確實是相當弱雞。
怪不得隻有被殺的份,需要參選者來保護呢。
通過神之眼,夏野能夠精準判斷出詭異們的陣營。
那是因為——太明顯了啊喂!
【姓名:黃一
種族:詭異
力量:20
速度:19】
【姓名:黃八
種族:詭異
力量:21
速度:20】
……
【姓名:紅一五
種族:詭異
力量:19
速度:20】
【姓名:紅五七
種族:詭異
力量:20
速度:20】
……
【姓名:藍六六
種族:詭異
力量:21
速度:19】
【姓名:藍三二
種族:詭異
力量:20
速度:21】
……
這都直接把陣營和數字寫名字上了,但凡有個能看詳情的探查技能,都能察覺好吧。
當然,除了名字,這些詭異在外表和年齡上,似乎就沒什麽特征了。
因為在這些遊客中,男女老少都有,一家子也不一定是同一個陣營的。
這樣看來,就沒有別的辦法區分了嗎?
其實不然。
通過觀察不同陣營的詭異,夏野很快又找到了一個共同點:
所有詭異身上都蓋著遊輪的門票印章。
那是一個類似於“戰”字的符號,顏色純黑,代表的就是戰爭遊輪。
紅方陣營的詭異,門票印章蓋在左手,藍方陣營的詭異,門票印章則蓋在右手。
至於黃方陣營的詭異,那就比較顯眼了,蓋在脖子上。
夏野先從道具欄中取出一張紙和一支筆。
通過【暗夜貓眼】,他可以清楚看出印章的每一處細節。
將印章完美複原,夏野又拿出鏡子,在自己的脖子上細細描繪。
不出一分鍾,遊輪印章便出現在了他的脖子上,就算是仔細看,也看不出什麽差別。
這一舉動,讓龍國直播間的觀眾們直呼牛逼:
“第一次發現,野神還有繪畫天賦呢。”
“可是我甚至都看不清詭異身上的印章,野神是怎麽把它畫下來的啊?”
“原來!野神的真實身份是:照相機!”
“胡說!野神明明就是寶藏男孩。”
“說起來,野神畫這個幹嘛?而且為啥不是畫在手腕上?”
“別問,野神的心思你不懂,我們負責喊‘六六六’就可以了。”
……
夏野滿意地將鏡子和紙筆收了起來。
接著,他打算趁著其他參選者還在消化規則,先下手為強。
於是夏野直接取出嗜詭櫑具暗夜融合劍,迅速朝幾隻紅方詭異砍去。
【參選者夏野違反規則九,力量屬性值+1。】
沒錯,他直接一口氣殺死了七隻紅方詭異,超過了一小時可擊殺詭異的上限。
可誰知,他剛剛將詭異殺完,周圍便出現了一陣暴亂:
“啊!!殺詭啦!!”
“啊!!快逃!這裏有個殺詭狂!!”
剩餘的其他陣營的幾隻詭異,都四下亂竄起來,飛快逃離了這段走廊。
夏野:……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