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良覺得自己太難了,他根本不知道李炎想要怎麽樣。


    怎麽判才算是公道呢?


    若是判吳阿貴死刑,那以後這標準肯定就得寫進新的大唐律法裏。


    以後官員及其親人,還不得瑟瑟發抖。


    哪個當官的親人,不借著名義撈點好處,囂個張跋個扈呢。


    湯良的妻子,在武朝時期,前前後後收了十幾萬兩白銀,隻是這次被充公了而已。


    到現在湯良還是那套官官相護的思維,根本沒意識到,李炎之所以不給標準答案,就是要看看,這個時代,有沒有人能理解先進的律法邏輯。


    沒有這個邏輯,將來大唐依法治國根本不可能實現。


    畢竟所有條款,都可以靈活運用,偷雞摸狗。


    而李炎設計的法律邏輯,就是限製官員之間互相包庇,瞞上欺下。


    但魏玄的律法邏輯明顯比湯良要強,見吳阿貴可能會逃脫懲罰,便說道:


    “稟大人,李將軍砍手之事,是為了維護親人聲譽,對惡勢力團夥的反抗,屬於自我防衛範疇,加上他本就是軍人,有佩刀的權利,自然不應該追究,或者從輕發落。”


    “但我的案子清晰明了,吳阿貴違法行為也是清晰明了,朝廷就算沒有公布律法,也完全可以定性,或是定個罪名吧。”


    湯良已經有點不耐煩了,他從來沒想到自己堂堂刑部尚書,居然被一個士子逼到牆角。


    這種官職當得還有什麽意思,還有什麽麵子。


    若不是李炎親自指導,他搞不好會將魏玄狠狠打上幾棍,看看這貨敢不敢挑戰尚書大人的權威。


    “沒有律法作為參考,如何定性,你這不是刁難本官嗎?”


    吳阿貴豈會放過這種反擊的機會,連忙跪下說道:“尚書大人,這小子就是傳說中的刁民,故意為難大人,就是想置我於死地。”


    “古今律法,無論怎麽製定,都應該遵循人之常理,我可以主張罪名,讓大人來判斷。”魏玄說道。


    湯良一拍案堂木,說道:“魏玄,公堂之上,以主審官為尊,怎麽可以由你來主張罪罰。”


    “大人,我既是原告,又是辯護狀師,應該有權利申訴自己的主張吧。”


    “你是百姓,不是刑部官員,無權為任何犯人定罪。”湯良說道。


    魏玄的思維完全是建立在法理上的思考,沒有考慮過任何官場的規則。


    而湯良則完全陷入了官場思維,他很難跳出來幾十年形成的想法。


    吳阿貴見魏玄和湯良杠起來了,便露出得意的笑容。


    區區賤民,也想弄死老子。


    就算湯良不在乎他吳阿貴的生死,但也會維護所有官員的利益。


    今日判他重刑,以後朝廷大官都得瑟瑟發抖。


    魏玄不想繼續跟湯良爭辯了,而是抱拳朝李炎跪下,說道:“草民隻想問問皇上,我作為受害者和原告,在主審官無法定罪的前提下,有沒有資格提出自己的主張?”


    李炎冷冷看著他,又轉頭冷冷看著湯良。


    公堂之上的氣氛,瞬間降到冰點。


    湯良見皇上的眼神十分冷酷,便嚇得連忙跪下,說道:“微臣愚鈍,請皇上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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