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4>二九</h4>
胡適之先生在近代中國文化史上不但最大的貢獻是在文學方麵,他對國內學術文化界最關心和最有興趣的也在文學方麵。這在他平時閱讀中文報刊的習慣上表現得最清楚。以前他在哥大中文圖書館看報時,他那種不尋常的讀報習慣便曾引起我極大的好奇心。
哥大中文圖書館中當時所陳列的除國內出版的幾家主要的報刊之外,大半是美國兩岸所發行和贈閱的“僑報”。這些在海外編排印刷的中文出版品內容可說都是相當原始的。不學如愚,也隻是看看他們的頭版大標題而已。那些“副刊”實是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但是胡老師卻各報都看,各版都看,尤其喜歡看副刊。不但看,而且仔細看,偶爾還要記點小筆記。
有時被我好奇的眼光所吸引,他就把一些副刊翻出來給我看,說:“這首新詩做得不錯!”“這首不像詩,要打屁股!”“這篇小品文不好,不文、不白。”“xxx這首舊詩uneptable。”“毛澤東這首《浪淘沙》,韻都搞錯了!”……
原來胡適之這個教書匠不在看報,他在“評作文”、“看考卷”。他批評起來簡直是一派教書先生的口氣。胡適顯然把大陸、台灣、香港和海外各地的報屁股作家都看成他的學生。他們的傑作也就是他學生的課堂作業!
不幸這位已教出幾代學生的教書先生這時在紐約連一個學生也找不到了。“作之師”的人和“作之君”的人本性的確是相同的。教書先生失去了學生就和大皇帝失去了臣仆一樣,真是“終日以眼淚洗麵”,空虛無比,難過無比。因而他們也就學會了太極拳師練拳的辦法,“有人打人,無人打影”。胡老師這時也就是個“無人打影”的拳師;雖然已經沒有學生了,“考卷”還是要照看無訛。這在現代心理學上大概就叫作“自我現實”(self-actuelization)吧。
這時筆者恰巧變成胡老師“有人打人”時唯一可“打”之“人”。他抓到一首好的白話詩,便可以向我解釋半天。有時我不同意就和他辯論。可是我愈不同意,他愈高興。因為隻有我不同意,他老師才能繼續滔滔不絕,詳述其“好在哪裏?壞在哪裏?”的大道理。
胡先生歡喜與他辯論的學生。你和他老人家來個“不違如愚”,那他就要悶死了。筆者那時便是胡老師左右,一個不管天高地厚就和他胡辯一通的“小門生”。因為我是他“學生的學生”,所以胡先生有時開玩笑地叫我作“小門生”。但是這時胡祖師爺連“小門生”也不多了。縱使筆者是個“糞土之牆”,總比連一個也沒有好一點。因此不久我又被升級和毛澤東同班,在胡博士的客人麵前,我又變成胡適之的“我的學生”了。
後來胡先生在台北逝世,中國知識分子在紐約舉行追悼會。追悼會主持人程其保先生要我在群賢之後說點追悼胡先生的話。我堅辭不敢,因為在座百十人中和我平輩的還有楊振寧和李政道,哪裏輪到我呢?!程先生說:“我請你代表你那一輩的‘胡先生的學生’說幾句話。”環顧全場,我就隻能“代表”我自己了。 <h4>三○</h4>
胡先生當年在紐約閱報評詩之餘,他也時常向我說:“你們在紐約也是中國新文學在海外的第三個中心。”另外兩個“中心”據他說便是台北和香港。他說這句話的緣故,就是50年代裏中國知識分子在紐約也曾組織過一兩個文藝團體。胡適之對我們這種小文藝組織真是鍾愛備至,而他老人家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變成這些小團體的當然指導員和讚助人了。
“文學”這個東西本來就不是胡適之一個人的“娛樂”。它原是人人之所好,尤其是中國人之所好。我們的中華民族本來就是個詩人的民族。君不見我們祖國從古至今的聖主明君、主席省長、將軍司令、教授學人、販夫走卒、企台司賬……興之所至,大家不是都可以“口占一絕”嗎?當年的名地質學家翁文灝,下海做行政院院長,幹不下去了,回家關起門來,別人以為他在“閉門思過”;但是據中央社的報道,他卻在家裏“閉門做詩”!
筆者50年代之初在美國“打工”為生時,也曾與一些老華工“唱和”一番,在那種“牛馬”不如的生活環境裏,一位老唐人竟能做出些四平八穩、胡適之所謂“eptable”(過得去)的律詩,我讀到他的“早知身本非金石,已聽人呼作馬牛!”的詩句,再看看他那“天朝棄民”的苦力生涯,顧影自憐,真為之泫然。
我們的炎黃子孫的感情是最豐富的,傷時憂國、死別生離、壯誌未酬、懷才不遇……照例都要以詩言誌,“詠懷”一番。那時在哥大講中國詩品的吉川幸次郎教授便常說:“中國的詩是有其悲哀的傳統的!”
我國的詩人們從屈原到餘光中——胡適等少數“樂觀詩人”除外——“詠懷”之作,照例都要“傷感”一番。不“傷”何以“感”人?尤其是在家破人亡、綆斷篷飄之際,自然“傷感”更甚,“悲哀的傳統”因而也就益發顯著了。50年代在海外漂流的中國知識分子,新愁舊恨當然更是說不盡了。有愁有情,大家難免也就要“詠懷”一番了。
杭州的潘三爺說得好:“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這姓景的開頭巾店,本來有兩千銀子的本錢,一頓詩做得精光!他每日在店裏手裏拿著個刷子刷頭巾,口裏還哼的是‘清明時節雨紛紛’,那買頭巾的和店鄰看了都笑。”
50年代裏待在紐約的中國文法科留學生哪能和潘三爺所說的杭州“呆子”們相比,他們之中就沒有幾個能拿出“兩千銀子的本錢”。歲尾周末這批“宮錦夜行”的“西湖名士”又無家可歸,無處可去。但是“清茶勝似酒,麵包充早飯”,也每每物以類聚,形成一些以欣賞文藝而自我陶醉的小團體。霜晨月夕,赫貞河畔,大熊山頭,大家也就彼此欣賞地吟風弄月一番。人多了,大家都“酸”,酸味也就中和了。大家都“肉麻”,一個人也就不自覺其肉麻了;所以大家搞得很起勁!
戰後中國知識分子在紐約所組織的文藝團體最早的一個便是1951年由林語堂先生所領導的“天風社”。林語堂博士比景蘭江老板本錢大。他拿出一筆不小的私產,創辦了一個小型的《天風月刊》,由林先生的二女兒太乙主編。
顧名思義,《天風》的風格是舊日《西風》的延續。筆者當時和太乙姊妹和她的愛人黎明都是哥大的同學和好朋友,不期而然的也就變成“天風社”的成員。林語堂大師那時也比《儒林外史》上那位主持詩社的胡三公子更慷慨。《天風月刊》竟能發出五塊美金一千字的稿費(那時哥大的學生工資是七毛五一小時)。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們這批和太乙很熟的同學因而都變成了多產作家。新詩、舊詞、小說、散文、傳記、隨筆……隻要“主編”看得中,我們就大量出爐。
那是個大亂之後,海內外中國文壇一片沙漠的時代。太乙這個小雜誌一出版,荒漠甘泉,竟然不脛而走。一些在30年代便很有名望的作家和批評家,居然也透過林先生和我們這批“企台作家”通信,討論起各種“文藝問題”來。這些作家和批評家中最大的一位當然就是近在咫尺的胡適之了。
太乙有一次告訴我說:“老胡適也在看我們的雜誌。十分羨慕!十分羨慕!”其實老胡適那個平淡篤實的文藝路線和幽默大師輕鬆俏皮的性靈文學是南轅北轍的。但是他們老朋友之間各好其所好,彼此保持了互不拆台的友誼。
《天風》那時雖然是一份相當風行的刊物,但是她始終入不敷出,縱是富如林公,亦不堪其賠累。那時的海外華人烽火餘生,在衣食難周之時,畢竟閱之者眾而購之者寡。加以林府全家已決定去南洋,無心繼續在紐約辦報,《天風》這個小幼苗未即周歲也就隨之枯萎了。 <h4>三一</h4>
林語堂先生全家離紐約之後,“天風社”的大樹雖倒而紐約市的猢猻未散。原“天風社”裏的一批執筆人接著又組織了一個“白馬文藝社”。“白馬”二字是顧獻梁提議的,取唐玄奘留學印度“白馬取經”之義。“文藝”兩個俗字則是筆者建議加上去的。因為不加這兩個字,敏感的人們很可能要懷疑這匹“白馬”的性質;加上了,別人知道“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也就不會來找麻煩了。
胡適之先生對我們這個“白馬社”發生了極大的興趣。林先生去後,胡先生就變成我們唯一的前輩和導師了。他顯然是把他自己所愛護的小團體估計過高,因而把它看成中國新文學在海外的“第三個中心”!
“白馬社”的組織,在範圍上說是比“天風社”擴大了,因為它有“文”有“藝”。紐約市那時倒是一個西方世界裏中國知識分子聚居的“中心”。黨政軍商學各界華裔首要之外,一般的“文人”、“藝人”也都麇居紐約,因為這兒是個曆史性的移民港口,歧視比較小,改行找飯吃也比較容易。紐約市更是個世界旅行家的必經之地。中國文藝界的過往客商,在紐約市上也是川流不息的。
不過“白馬社”那時不是個職業性的文藝組織。那是一批企台、打工的中國留學生所搞的一個吃吃喝喝的文藝俱樂部,也可說是個小文藝“沙龍”吧。他們之間沒有什麽“成名”的人物,他們也不歡迎“名人”來上山入夥。第一因為“人”既“名”矣,他就必然有或多或少的“政治”關係;政治先生一來,則難免要影響該社吃吃喝喝的俱樂氣氛。第二也因為這些“無名之士”中忽然冒出個“有名之士”來,那就等於羊群裏忽然跑進個驢子,驢子和羊在一起吃草,對驢子既不公平,羊兒也會感覺周身不自在、不舒服。倒不如驢是驢、羊是羊,各安其分的好。
再者,“白馬社”裏這批景蘭江、匡超人等一流賣頭巾的“詩人”們,也沒有人再把“文藝”看成終身職業了。他們對“開餐館”倒不無壯誌,對做詩論文隻不過當成“砍殺時光”(kill time)的一種方式罷了。有點文娛活動說起來總比打麻將好一點。
可是任何一種業餘嗜好——尤其是有集體性的業餘嗜好,搞久了,搞精了都會搞出點名堂來的。吳訥孫(鹿橋)就不是個職業作家,但是他那本足垂不朽的《未央歌》就是在“白馬社”時期脫稿的。周文中原來也不是職業作曲家。他先學化學,後學建築。“作曲”隻是他的“業餘嗜好”。他那幾支蜚聲國際的現代樂曲,也是這個時期發展出來的。後來他“不務正業”把化學和建築丟得幹淨,竟然做起哥大的音樂係主任來了。
當然我們當中也有職業性和半職業性的文藝後備軍。周策縱是學政治的。但是他那本以檢討“五四”時代文藝思潮和政治運動的權威著作《五四運動史》,便是他的博士論文。策縱後來也厭惡本行,竟改行做起文學教授來。
那時才氣最高也最令同人歎息流淚的則是蔡寶瑜。寶瑜雖然很年輕——才二十來歲——但是她那時已是美國陶塑藝術界的尖端人物,並經同業推選代表美國參加國際會議。她那充滿靈感的藝術作品已經是陶塑愛好者收藏的對象。她在紐約郊區建立了一個小“窯”以烘製她自己的作品。寶瑜又是個清逸溫婉的人,為人處世和善真誠。誰知造物忌才,正當我們大家過從十分熱鬧之時,她忽然短命而死。她的死,不特使全社同人悲慟萬分,就是整個的社都顯得有遁世入山的跡象,寶瑜之死,是太令人傷感了。
“白馬社”實在是令人懷念不置的一個文藝小社團。它是個不聲不響的朋友們之間的純友誼小組織。它沒有20年代“創造社”、“文學研究會”,乃至後來的“新月派”、“語絲派”那種挺胸膛、拍脯子十分自負的習氣。它也沒有30年代“左聯”那種“怨誹而亂”的滿肚皮不平之氣。它隻是個恬淡無欲的業餘組織。它和它前輩那些文藝組織的不同之點是前者是職業性的,後者是非職業性的。職業性的就有欲,非職業性的就無欲。在美學上說,無欲的形象比有欲的形象就要“美”得多了。
二次大戰後的美國文藝之所以顯得十分醜惡,便是多欲。《魯迅全集》中最好的作品如《祥林嫂》如《阿q正傳》等等都是他欲念最小的時期寫的。等到他欲重心煩,那個“雜感專家”的文章就很少有幾篇可看的了。
胡先生也常向我說:“郭沫若早期的新詩很不錯!”他並且告訴我一個故事:有一次在一個宴會上他稱讚了郭沫若幾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聽到了,特地走了過來在胡氏臉上kiss了一下以表謝意。如今胡氏早已長眠地下,郭氏年躋耄耋卻仍在大做其詩,但是以胡適的標準來看,郭沫若後期的詩就“很錯了”!將來他地下若逢老朋友,恐怕胡適之也就要拒吻了。
當年一般歐美留學歸來的紳士詩人和學者們,事實上其社會行為與他們同時的左翼文人也大致相同。古人評嚴子陵“五月披裘”這一雅事,說:“一著羊裘便有聲,盛名直度到如今。當年若著蓑衣去,煙水茫茫何處尋?!”試問嚴高士,老大個熱天,翻穿著皮襖,熱得一頭汗,究竟是什麽意思?
比嚴漁父晚生兩百年的諸葛農夫卻另有一套。這位“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的臥龍先生,生於“亂世”他不到深山大澤的老河口去“苟全性命”,卻偏要留在四戰之區的南陽來“躬耕”,真不怕敵機轟炸!
1927年春,北伐大軍席卷東南,一個新朝代的誕生已是必然的事,這時留美歸國、頭角崢嶸的蔣廷黻、何淬廉二博士在外交部王部長公館內,枯候兩小時等候接見。他二人為使王部長“輕鬆起見”,便“開門見山告訴他:我們不是來找工作的”(見《傳記文學》三十卷二期第一二九頁,謝鍾璉譯《蔣廷黻回憶錄》。此一故事筆者亦親聞之於蔣、何二先生)。試問這兩位“五月披裘”的高士,不是找工作而來,究為何事?他二人後來都先後靠攏,位至台閣,老年退休,還不願說老實話!
適之先生比起他的朋友來,就“高風亮節”得多了。他老人家也有“欲”,但是他是“三代以下人”,其欲不在“利”而在“名”。胡先生對他“身後之名”的注意,實遠甚於他生前的心髒。他老人家晚年在學術思想上不能充分地自我解放;相反的,在某種程度上卻自我奴役。最後還說:“不覺不自由,也是自由了。”以那一點點可笑的阿q心理來自我解嘲,也都是為名所累。
以春秋責備賢者的態度來看,胡適之和曾國藩實在是一流的人物。曾文正公為著身後之名,連給兒子寫信都沒有自由。他的有名的《字諭紀澤兒》哪裏是給“紀澤兒”看的啊!他老人家是寫給我們《曾文正公家書》的讀者們看的呢!“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我國有為有守的傳統士大夫都好名,尤其好身後之名。這真是我們傳統文化的美德。因為好名的人一定“要臉”。“要臉的人”與“不要臉的人”之間的道德差距就有天堂地獄之別了。
就因為看中身後之名,所以胡適之對那些足以為他傳身後之名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和他有同樣“考據癖”的文人真是禮遇備至。他回台灣之後,連那個大學剛畢業的小李敖他也要去惹他一下。結果胡公羽化之後,李敖反叫他一聲“小嫖客”,這也該是胡氏生前所未曾逆料的吧! <h4>三二</h4>
胡先生那時和“白馬社”的關係,問良心倒不是為著“名”,因為那裏是無名可圖的;雖然“身後之名”這一念頭,他也不全然就未想念過。他喜歡“白馬社”,倒確是他的“娛樂”和“興趣”之所在。胡先生最喜歡讀新詩、談新詩和批評新詩。而白馬同仁竟是一字號的新詩起家。他們厚著臉皮彼此朗誦各式各樣的新詩。這些白馬詩人中有稚態可掬的青年女詩人心笛(浦麗琳),有老氣橫秋的老革命艾山(林振述),有四平八穩“胡適之體”的黃伯飛,也有雄偉深刻而俏皮的周策縱……
在老胡適的仔細評閱之下,心笛的詩被選為新詩前途的象征,“白馬社”中第一流的傑作。作者是個二十才出頭、念四尚不足的青年女子。聰明、秀麗、恬靜、含蓄。詩如其人,因而新詩老祖宗在她的詩裏充分地看出今後中國新詩的燦爛前途。筆者試選兩首於後,以示胡適之心目中的所謂“好詩”:
等閑
站在樓頭眺望
盯著醉了的光
哼起小曲
安閑
任風發共蕩
數數昏睡的星
笑聽風打夜窗
不在意的刹那
多少東西跌落了
鏡中
我看到
有千軍萬馬
駕著春夏秋冬
揮策急跑
擦過我的頰額旁
留下怪圖樣
喜遇
比祥雲還要輕
喜悅
在靜極的田野上
起飛
似一束星星
撫過一架自鳴的琴
昨日下午
碰見你
清湖的眼睛
隱顯中
漾起霧幻詩
浪散出不知名的字
1956年8月27日
心笛的詩的意境頗有點像美國女詩人安摩萊·迪根孫。胡適說她好,至少是不壞。服人之口也服人之心。但是老胡適卻和我們的老革命艾山過不去。他說艾山的詩“不好”。“不好”的原因是它令人“看不懂、也念不出”!可是堅持隻有“看不懂、念不出”才是“好詩”的艾山不服氣。擁護艾山派的陣容也不小,大家紛起與老胡適辯難。他們甚至說“新詩老祖宗”已落伍,思想陳腐,不能隨時代前進。艾山是聞一多先生的得意門生。聞氏生前就曾推許過“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體是“好詩”!
這是二十年前紐約的新詩作家們與胡適之先生的一場辯論。兩方各不相下。胡先生堅持好詩一定要“看得懂、念得出”。其實那時胡適所不喜歡的“看不懂、念不出”的詩,比起今日餘光中一派,那真是既看得懂、又念得出呢!所以今日胡適之如泉下有知而聽到了餘派的新腔,他一定會在南港地下大敲其棺材板,要把餘光中找到他棺材裏去談一談呢!
下麵那一首便是那時“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體的代表作:
魚兒草
朋友對我講失戀的
故事我說譬如畫魚
明窗淨幾
腦海裏另植珊瑚樹
移我儲溫玉的手心
筆底下
掀起大海的尾巴
鱗甲輝耀日月
綴一顆眼珠子 一聲歎息
添幾朵彩雲
借一份藍天的顏色嗎
夢與眼波與輕喟的惜別
水是夠了
忘卻就忘卻罷
我卑微的圈子內 生或死
都為裝飾別人的喜悅
——《暗草集》之二 <h4>三三</h4>
由於適之先生對“白馬社”裏新詩的評語,筆者因而對胡氏早年所受西洋文學——尤其是美國文學的影響有著更深一層的認識。周策縱先生認為當年胡氏提倡“文學改良”是受當時美國文學改良運動的影響。這一論斷,大體是正確的,但是不夠完備。
我個人認為胡氏所倡導的運動——至少是那個“文學革命”的口號——是直接受了“辛亥革命”的影響。既然政治可以“革命”,文學當然也可以“革命”。政治革命是打倒“清廷”專製;文學革命是打倒文言獨裁。可是胡氏所提倡的“文學革命”,“革”的隻是技巧和文體的“命”,他並沒有要“革”“內容”的“命”。文以載道!當時的胡適之、梅光迪、任叔永,乃至後來加入的陳獨秀,都沒有把這個“道”字說清楚!殊不知胡氏當年所提倡的“文學革命”的內容,事實上卻是當時美國文學革命中的“革命對象”!
胡適之先生在近代中國文化史上不但最大的貢獻是在文學方麵,他對國內學術文化界最關心和最有興趣的也在文學方麵。這在他平時閱讀中文報刊的習慣上表現得最清楚。以前他在哥大中文圖書館看報時,他那種不尋常的讀報習慣便曾引起我極大的好奇心。
哥大中文圖書館中當時所陳列的除國內出版的幾家主要的報刊之外,大半是美國兩岸所發行和贈閱的“僑報”。這些在海外編排印刷的中文出版品內容可說都是相當原始的。不學如愚,也隻是看看他們的頭版大標題而已。那些“副刊”實是不值得浪費太多時間的。但是胡老師卻各報都看,各版都看,尤其喜歡看副刊。不但看,而且仔細看,偶爾還要記點小筆記。
有時被我好奇的眼光所吸引,他就把一些副刊翻出來給我看,說:“這首新詩做得不錯!”“這首不像詩,要打屁股!”“這篇小品文不好,不文、不白。”“xxx這首舊詩uneptable。”“毛澤東這首《浪淘沙》,韻都搞錯了!”……
原來胡適之這個教書匠不在看報,他在“評作文”、“看考卷”。他批評起來簡直是一派教書先生的口氣。胡適顯然把大陸、台灣、香港和海外各地的報屁股作家都看成他的學生。他們的傑作也就是他學生的課堂作業!
不幸這位已教出幾代學生的教書先生這時在紐約連一個學生也找不到了。“作之師”的人和“作之君”的人本性的確是相同的。教書先生失去了學生就和大皇帝失去了臣仆一樣,真是“終日以眼淚洗麵”,空虛無比,難過無比。因而他們也就學會了太極拳師練拳的辦法,“有人打人,無人打影”。胡老師這時也就是個“無人打影”的拳師;雖然已經沒有學生了,“考卷”還是要照看無訛。這在現代心理學上大概就叫作“自我現實”(self-actuelization)吧。
這時筆者恰巧變成胡老師“有人打人”時唯一可“打”之“人”。他抓到一首好的白話詩,便可以向我解釋半天。有時我不同意就和他辯論。可是我愈不同意,他愈高興。因為隻有我不同意,他老師才能繼續滔滔不絕,詳述其“好在哪裏?壞在哪裏?”的大道理。
胡先生歡喜與他辯論的學生。你和他老人家來個“不違如愚”,那他就要悶死了。筆者那時便是胡老師左右,一個不管天高地厚就和他胡辯一通的“小門生”。因為我是他“學生的學生”,所以胡先生有時開玩笑地叫我作“小門生”。但是這時胡祖師爺連“小門生”也不多了。縱使筆者是個“糞土之牆”,總比連一個也沒有好一點。因此不久我又被升級和毛澤東同班,在胡博士的客人麵前,我又變成胡適之的“我的學生”了。
後來胡先生在台北逝世,中國知識分子在紐約舉行追悼會。追悼會主持人程其保先生要我在群賢之後說點追悼胡先生的話。我堅辭不敢,因為在座百十人中和我平輩的還有楊振寧和李政道,哪裏輪到我呢?!程先生說:“我請你代表你那一輩的‘胡先生的學生’說幾句話。”環顧全場,我就隻能“代表”我自己了。 <h4>三○</h4>
胡先生當年在紐約閱報評詩之餘,他也時常向我說:“你們在紐約也是中國新文學在海外的第三個中心。”另外兩個“中心”據他說便是台北和香港。他說這句話的緣故,就是50年代裏中國知識分子在紐約也曾組織過一兩個文藝團體。胡適之對我們這種小文藝組織真是鍾愛備至,而他老人家自己也就自然而然地變成這些小團體的當然指導員和讚助人了。
“文學”這個東西本來就不是胡適之一個人的“娛樂”。它原是人人之所好,尤其是中國人之所好。我們的中華民族本來就是個詩人的民族。君不見我們祖國從古至今的聖主明君、主席省長、將軍司令、教授學人、販夫走卒、企台司賬……興之所至,大家不是都可以“口占一絕”嗎?當年的名地質學家翁文灝,下海做行政院院長,幹不下去了,回家關起門來,別人以為他在“閉門思過”;但是據中央社的報道,他卻在家裏“閉門做詩”!
筆者50年代之初在美國“打工”為生時,也曾與一些老華工“唱和”一番,在那種“牛馬”不如的生活環境裏,一位老唐人竟能做出些四平八穩、胡適之所謂“eptable”(過得去)的律詩,我讀到他的“早知身本非金石,已聽人呼作馬牛!”的詩句,再看看他那“天朝棄民”的苦力生涯,顧影自憐,真為之泫然。
我們的炎黃子孫的感情是最豐富的,傷時憂國、死別生離、壯誌未酬、懷才不遇……照例都要以詩言誌,“詠懷”一番。那時在哥大講中國詩品的吉川幸次郎教授便常說:“中國的詩是有其悲哀的傳統的!”
我國的詩人們從屈原到餘光中——胡適等少數“樂觀詩人”除外——“詠懷”之作,照例都要“傷感”一番。不“傷”何以“感”人?尤其是在家破人亡、綆斷篷飄之際,自然“傷感”更甚,“悲哀的傳統”因而也就益發顯著了。50年代在海外漂流的中國知識分子,新愁舊恨當然更是說不盡了。有愁有情,大家難免也就要“詠懷”一番了。
杭州的潘三爺說得好:“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這姓景的開頭巾店,本來有兩千銀子的本錢,一頓詩做得精光!他每日在店裏手裏拿著個刷子刷頭巾,口裏還哼的是‘清明時節雨紛紛’,那買頭巾的和店鄰看了都笑。”
50年代裏待在紐約的中國文法科留學生哪能和潘三爺所說的杭州“呆子”們相比,他們之中就沒有幾個能拿出“兩千銀子的本錢”。歲尾周末這批“宮錦夜行”的“西湖名士”又無家可歸,無處可去。但是“清茶勝似酒,麵包充早飯”,也每每物以類聚,形成一些以欣賞文藝而自我陶醉的小團體。霜晨月夕,赫貞河畔,大熊山頭,大家也就彼此欣賞地吟風弄月一番。人多了,大家都“酸”,酸味也就中和了。大家都“肉麻”,一個人也就不自覺其肉麻了;所以大家搞得很起勁!
戰後中國知識分子在紐約所組織的文藝團體最早的一個便是1951年由林語堂先生所領導的“天風社”。林語堂博士比景蘭江老板本錢大。他拿出一筆不小的私產,創辦了一個小型的《天風月刊》,由林先生的二女兒太乙主編。
顧名思義,《天風》的風格是舊日《西風》的延續。筆者當時和太乙姊妹和她的愛人黎明都是哥大的同學和好朋友,不期而然的也就變成“天風社”的成員。林語堂大師那時也比《儒林外史》上那位主持詩社的胡三公子更慷慨。《天風月刊》竟能發出五塊美金一千字的稿費(那時哥大的學生工資是七毛五一小時)。肥水不流外人田,我們這批和太乙很熟的同學因而都變成了多產作家。新詩、舊詞、小說、散文、傳記、隨筆……隻要“主編”看得中,我們就大量出爐。
那是個大亂之後,海內外中國文壇一片沙漠的時代。太乙這個小雜誌一出版,荒漠甘泉,竟然不脛而走。一些在30年代便很有名望的作家和批評家,居然也透過林先生和我們這批“企台作家”通信,討論起各種“文藝問題”來。這些作家和批評家中最大的一位當然就是近在咫尺的胡適之了。
太乙有一次告訴我說:“老胡適也在看我們的雜誌。十分羨慕!十分羨慕!”其實老胡適那個平淡篤實的文藝路線和幽默大師輕鬆俏皮的性靈文學是南轅北轍的。但是他們老朋友之間各好其所好,彼此保持了互不拆台的友誼。
《天風》那時雖然是一份相當風行的刊物,但是她始終入不敷出,縱是富如林公,亦不堪其賠累。那時的海外華人烽火餘生,在衣食難周之時,畢竟閱之者眾而購之者寡。加以林府全家已決定去南洋,無心繼續在紐約辦報,《天風》這個小幼苗未即周歲也就隨之枯萎了。 <h4>三一</h4>
林語堂先生全家離紐約之後,“天風社”的大樹雖倒而紐約市的猢猻未散。原“天風社”裏的一批執筆人接著又組織了一個“白馬文藝社”。“白馬”二字是顧獻梁提議的,取唐玄奘留學印度“白馬取經”之義。“文藝”兩個俗字則是筆者建議加上去的。因為不加這兩個字,敏感的人們很可能要懷疑這匹“白馬”的性質;加上了,別人知道“這一班人是有名的呆子”,也就不會來找麻煩了。
胡適之先生對我們這個“白馬社”發生了極大的興趣。林先生去後,胡先生就變成我們唯一的前輩和導師了。他顯然是把他自己所愛護的小團體估計過高,因而把它看成中國新文學在海外的“第三個中心”!
“白馬社”的組織,在範圍上說是比“天風社”擴大了,因為它有“文”有“藝”。紐約市那時倒是一個西方世界裏中國知識分子聚居的“中心”。黨政軍商學各界華裔首要之外,一般的“文人”、“藝人”也都麇居紐約,因為這兒是個曆史性的移民港口,歧視比較小,改行找飯吃也比較容易。紐約市更是個世界旅行家的必經之地。中國文藝界的過往客商,在紐約市上也是川流不息的。
不過“白馬社”那時不是個職業性的文藝組織。那是一批企台、打工的中國留學生所搞的一個吃吃喝喝的文藝俱樂部,也可說是個小文藝“沙龍”吧。他們之間沒有什麽“成名”的人物,他們也不歡迎“名人”來上山入夥。第一因為“人”既“名”矣,他就必然有或多或少的“政治”關係;政治先生一來,則難免要影響該社吃吃喝喝的俱樂氣氛。第二也因為這些“無名之士”中忽然冒出個“有名之士”來,那就等於羊群裏忽然跑進個驢子,驢子和羊在一起吃草,對驢子既不公平,羊兒也會感覺周身不自在、不舒服。倒不如驢是驢、羊是羊,各安其分的好。
再者,“白馬社”裏這批景蘭江、匡超人等一流賣頭巾的“詩人”們,也沒有人再把“文藝”看成終身職業了。他們對“開餐館”倒不無壯誌,對做詩論文隻不過當成“砍殺時光”(kill time)的一種方式罷了。有點文娛活動說起來總比打麻將好一點。
可是任何一種業餘嗜好——尤其是有集體性的業餘嗜好,搞久了,搞精了都會搞出點名堂來的。吳訥孫(鹿橋)就不是個職業作家,但是他那本足垂不朽的《未央歌》就是在“白馬社”時期脫稿的。周文中原來也不是職業作曲家。他先學化學,後學建築。“作曲”隻是他的“業餘嗜好”。他那幾支蜚聲國際的現代樂曲,也是這個時期發展出來的。後來他“不務正業”把化學和建築丟得幹淨,竟然做起哥大的音樂係主任來了。
當然我們當中也有職業性和半職業性的文藝後備軍。周策縱是學政治的。但是他那本以檢討“五四”時代文藝思潮和政治運動的權威著作《五四運動史》,便是他的博士論文。策縱後來也厭惡本行,竟改行做起文學教授來。
那時才氣最高也最令同人歎息流淚的則是蔡寶瑜。寶瑜雖然很年輕——才二十來歲——但是她那時已是美國陶塑藝術界的尖端人物,並經同業推選代表美國參加國際會議。她那充滿靈感的藝術作品已經是陶塑愛好者收藏的對象。她在紐約郊區建立了一個小“窯”以烘製她自己的作品。寶瑜又是個清逸溫婉的人,為人處世和善真誠。誰知造物忌才,正當我們大家過從十分熱鬧之時,她忽然短命而死。她的死,不特使全社同人悲慟萬分,就是整個的社都顯得有遁世入山的跡象,寶瑜之死,是太令人傷感了。
“白馬社”實在是令人懷念不置的一個文藝小社團。它是個不聲不響的朋友們之間的純友誼小組織。它沒有20年代“創造社”、“文學研究會”,乃至後來的“新月派”、“語絲派”那種挺胸膛、拍脯子十分自負的習氣。它也沒有30年代“左聯”那種“怨誹而亂”的滿肚皮不平之氣。它隻是個恬淡無欲的業餘組織。它和它前輩那些文藝組織的不同之點是前者是職業性的,後者是非職業性的。職業性的就有欲,非職業性的就無欲。在美學上說,無欲的形象比有欲的形象就要“美”得多了。
二次大戰後的美國文藝之所以顯得十分醜惡,便是多欲。《魯迅全集》中最好的作品如《祥林嫂》如《阿q正傳》等等都是他欲念最小的時期寫的。等到他欲重心煩,那個“雜感專家”的文章就很少有幾篇可看的了。
胡先生也常向我說:“郭沫若早期的新詩很不錯!”他並且告訴我一個故事:有一次在一個宴會上他稱讚了郭沫若幾句。郭氏在另外一桌上聽到了,特地走了過來在胡氏臉上kiss了一下以表謝意。如今胡氏早已長眠地下,郭氏年躋耄耋卻仍在大做其詩,但是以胡適的標準來看,郭沫若後期的詩就“很錯了”!將來他地下若逢老朋友,恐怕胡適之也就要拒吻了。
當年一般歐美留學歸來的紳士詩人和學者們,事實上其社會行為與他們同時的左翼文人也大致相同。古人評嚴子陵“五月披裘”這一雅事,說:“一著羊裘便有聲,盛名直度到如今。當年若著蓑衣去,煙水茫茫何處尋?!”試問嚴高士,老大個熱天,翻穿著皮襖,熱得一頭汗,究竟是什麽意思?
比嚴漁父晚生兩百年的諸葛農夫卻另有一套。這位“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的臥龍先生,生於“亂世”他不到深山大澤的老河口去“苟全性命”,卻偏要留在四戰之區的南陽來“躬耕”,真不怕敵機轟炸!
1927年春,北伐大軍席卷東南,一個新朝代的誕生已是必然的事,這時留美歸國、頭角崢嶸的蔣廷黻、何淬廉二博士在外交部王部長公館內,枯候兩小時等候接見。他二人為使王部長“輕鬆起見”,便“開門見山告訴他:我們不是來找工作的”(見《傳記文學》三十卷二期第一二九頁,謝鍾璉譯《蔣廷黻回憶錄》。此一故事筆者亦親聞之於蔣、何二先生)。試問這兩位“五月披裘”的高士,不是找工作而來,究為何事?他二人後來都先後靠攏,位至台閣,老年退休,還不願說老實話!
適之先生比起他的朋友來,就“高風亮節”得多了。他老人家也有“欲”,但是他是“三代以下人”,其欲不在“利”而在“名”。胡先生對他“身後之名”的注意,實遠甚於他生前的心髒。他老人家晚年在學術思想上不能充分地自我解放;相反的,在某種程度上卻自我奴役。最後還說:“不覺不自由,也是自由了。”以那一點點可笑的阿q心理來自我解嘲,也都是為名所累。
以春秋責備賢者的態度來看,胡適之和曾國藩實在是一流的人物。曾文正公為著身後之名,連給兒子寫信都沒有自由。他的有名的《字諭紀澤兒》哪裏是給“紀澤兒”看的啊!他老人家是寫給我們《曾文正公家書》的讀者們看的呢!“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我國有為有守的傳統士大夫都好名,尤其好身後之名。這真是我們傳統文化的美德。因為好名的人一定“要臉”。“要臉的人”與“不要臉的人”之間的道德差距就有天堂地獄之別了。
就因為看中身後之名,所以胡適之對那些足以為他傳身後之名的“文人”,尤其是那些和他有同樣“考據癖”的文人真是禮遇備至。他回台灣之後,連那個大學剛畢業的小李敖他也要去惹他一下。結果胡公羽化之後,李敖反叫他一聲“小嫖客”,這也該是胡氏生前所未曾逆料的吧! <h4>三二</h4>
胡先生那時和“白馬社”的關係,問良心倒不是為著“名”,因為那裏是無名可圖的;雖然“身後之名”這一念頭,他也不全然就未想念過。他喜歡“白馬社”,倒確是他的“娛樂”和“興趣”之所在。胡先生最喜歡讀新詩、談新詩和批評新詩。而白馬同仁竟是一字號的新詩起家。他們厚著臉皮彼此朗誦各式各樣的新詩。這些白馬詩人中有稚態可掬的青年女詩人心笛(浦麗琳),有老氣橫秋的老革命艾山(林振述),有四平八穩“胡適之體”的黃伯飛,也有雄偉深刻而俏皮的周策縱……
在老胡適的仔細評閱之下,心笛的詩被選為新詩前途的象征,“白馬社”中第一流的傑作。作者是個二十才出頭、念四尚不足的青年女子。聰明、秀麗、恬靜、含蓄。詩如其人,因而新詩老祖宗在她的詩裏充分地看出今後中國新詩的燦爛前途。筆者試選兩首於後,以示胡適之心目中的所謂“好詩”:
等閑
站在樓頭眺望
盯著醉了的光
哼起小曲
安閑
任風發共蕩
數數昏睡的星
笑聽風打夜窗
不在意的刹那
多少東西跌落了
鏡中
我看到
有千軍萬馬
駕著春夏秋冬
揮策急跑
擦過我的頰額旁
留下怪圖樣
喜遇
比祥雲還要輕
喜悅
在靜極的田野上
起飛
似一束星星
撫過一架自鳴的琴
昨日下午
碰見你
清湖的眼睛
隱顯中
漾起霧幻詩
浪散出不知名的字
1956年8月27日
心笛的詩的意境頗有點像美國女詩人安摩萊·迪根孫。胡適說她好,至少是不壞。服人之口也服人之心。但是老胡適卻和我們的老革命艾山過不去。他說艾山的詩“不好”。“不好”的原因是它令人“看不懂、也念不出”!可是堅持隻有“看不懂、念不出”才是“好詩”的艾山不服氣。擁護艾山派的陣容也不小,大家紛起與老胡適辯難。他們甚至說“新詩老祖宗”已落伍,思想陳腐,不能隨時代前進。艾山是聞一多先生的得意門生。聞氏生前就曾推許過“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體是“好詩”!
這是二十年前紐約的新詩作家們與胡適之先生的一場辯論。兩方各不相下。胡先生堅持好詩一定要“看得懂、念得出”。其實那時胡適所不喜歡的“看不懂、念不出”的詩,比起今日餘光中一派,那真是既看得懂、又念得出呢!所以今日胡適之如泉下有知而聽到了餘派的新腔,他一定會在南港地下大敲其棺材板,要把餘光中找到他棺材裏去談一談呢!
下麵那一首便是那時“看不懂、念不出”的艾山體的代表作:
魚兒草
朋友對我講失戀的
故事我說譬如畫魚
明窗淨幾
腦海裏另植珊瑚樹
移我儲溫玉的手心
筆底下
掀起大海的尾巴
鱗甲輝耀日月
綴一顆眼珠子 一聲歎息
添幾朵彩雲
借一份藍天的顏色嗎
夢與眼波與輕喟的惜別
水是夠了
忘卻就忘卻罷
我卑微的圈子內 生或死
都為裝飾別人的喜悅
——《暗草集》之二 <h4>三三</h4>
由於適之先生對“白馬社”裏新詩的評語,筆者因而對胡氏早年所受西洋文學——尤其是美國文學的影響有著更深一層的認識。周策縱先生認為當年胡氏提倡“文學改良”是受當時美國文學改良運動的影響。這一論斷,大體是正確的,但是不夠完備。
我個人認為胡氏所倡導的運動——至少是那個“文學革命”的口號——是直接受了“辛亥革命”的影響。既然政治可以“革命”,文學當然也可以“革命”。政治革命是打倒“清廷”專製;文學革命是打倒文言獨裁。可是胡氏所提倡的“文學革命”,“革”的隻是技巧和文體的“命”,他並沒有要“革”“內容”的“命”。文以載道!當時的胡適之、梅光迪、任叔永,乃至後來加入的陳獨秀,都沒有把這個“道”字說清楚!殊不知胡氏當年所提倡的“文學革命”的內容,事實上卻是當時美國文學革命中的“革命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