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2章 被收編成員成功拓展市場,古董項鏈被掉包,查明真相
帶空間穿越,助王爺老公搞建設 作者:江山不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蕭雲嫣要求先看看這個犯罪組織首領的態度,以及他手下人的實際行動。她告訴對方,自己會給他們三個月時間來證明自己。
如果他們能夠真正改過自新,不再幹壞事,蕭雲嫣才會考慮正式收編他們。
在此期間,蕭雲嫣表示可以給他們提供一些幫助,但前提是他們必須遵守規則。
在這三個月的試用期內,蕭雲嫣答應給他們一條賺錢的途徑。
她從自己的空間裏拿出了許多古代裝飾品、首飾頭麵等物品,並將它們放在蕭家的珠寶公司和門店進行銷售。
蕭雲嫣認為,這些古代裝飾品具有獨特的文化價值,可以吸引眾多消費者。
同時,蕭雲嫣還讓這個頭領帶領手下人負責這些奢侈品的市場推廣工作。
她覺得,既然他們之前能夠成功地賣出那麽多套仿製護膚品,說明他們手下的銷售能力並不弱。
隻要他們能用正當手段賣貨,蕭雲嫣願意給予他們豐厚的提成作為回報。
當這些古代裝飾品被推向市場後,立刻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熱烈歡迎。頭領及其手下們充分發揮出自己的銷售技巧,積極宣傳並推銷這些產品。
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展示這些古代裝飾品的獨特魅力,吸引了更多顧客前來購買。
隨著銷量不斷攀升,頭領及其手下們也逐漸意識到,通過合法經營同樣能夠獲得可觀的收益。
發揮他們的銷售才能,不僅將產品推廣得有聲有色,還成功地打開了高端市場。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逐漸體會到了通過正當途徑賺錢的快樂和滿足感。
然而,就在一切看似順利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這款價值三千萬的金鑲翡翠古董項鏈被客戶收了以後,時隔一個月,客戶突然跑過來大吵大鬧說蕭家賣假貨。
按照正常程序走,這類珠寶都是有鑒定機構出了證書的,錢貨兩訖後,貨品交給買方之後,賣方就不必負責任了。
除非買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貨物存在明顯的造假行為。否則就是惡意誹謗。
蕭家當然不願意在行業內部受到人家的誣陷,畢竟信譽一旦垮了,這些奢侈品就不好賣了。
因此,蕭家不得不出麵,將當買家以及經手此貨物的所有人員都聚集在一起。
蕭家珠寶行業的負責人決定當著媒體的麵將此事澄清,挽回蕭家的聲譽。
於是蕭家人要求買家將貨物拿出來,讓專業的鑒定師當場進行鑒定。
鑒定師首先將貨物進行了當場驗證,證明了這條古董鏈確實是現代的仿品,材質是真金也是真翡翠,但是,檢測的這條項鏈,與珠寶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書的那條項鏈,並不是同一條。
因為當時賣的那條古董項鏈的價值已經超過千萬,所以當時蕭家要求鑒定機構在描述寶貝的過程當中,將每一塊翡翠的性狀描寫的十分細致。
而買家現在拿出來的這條項鏈與描述的項鏈出入太大了。如果說是蕭家造假,蕭家有理由懷疑,是買家買過去之後仿造一條項鏈,然後誣陷蕭家製假售假。
買家當然不會承認,雙方在媒體麵前互相指責對方。
好在蕭家工作做的細致,他們在收每一條項鏈的時候,都會留下十張拍攝細致入微的照片。
當買方利用輿論造勢,要蕭家賠償的時候,蕭家將保險櫃當中保留的那十張照片在媒體網絡上公布出來。
網絡上這些吃瓜群眾們可是細致入微地放大對比了一番。他們將現場鑒定的這條項鏈與古董鏈的拍攝照片細致對比,大家指出了諸多的不同點。
這些不同點說明,這條項鏈並不是想當初蕭家售賣的那條項鏈。
具體是在哪個環節出錯了。是蕭家賣了假貨,還是買家拿到真貨之後,又拿一條假貨來詐騙?這就是需要警方深入調查的事情。
買方堅持稱,他們收到項鏈的時候,就是現在手中拿的這條。
買到這條古董項鏈之後,就收到了保險櫃裏。當他家的夫人出席宴會的時候,將那條項鏈戴了出來。
當被現場的鑒定專家看到這條項鏈的時候,指出這條項鏈是現代的製品。雖然也是價值不菲,但是並非珍貴的古董鏈。因此買家才要蕭家負責。
蕭家人提出質疑,如果當時就是這條項鏈,那為何給出的鑒定證書與實物如此不相符,他們還能正常收貨呢?這明顯是不符合常理的事情。
對方給予的解釋是,收貨的人並不懂古董,而是相信蕭家如此有信譽的珠寶銷售商,不可能拿假貨欺騙顧客,而且賣出這樣的高價,怎麽可能拿假貨騙人?
雙方各執一詞,需要警方介入調查。
然而,這涉及到兩國買賣雙方的問題,並不好調查。
警方詢問雙方交易的場所蕭家門店經理拿出證據說,這條項鏈原本是鎖在他們公司的保險櫃裏。本該在他們的銷售公司進行現場交易。但是因為涉及到跨國銷售。買家要求將項鏈送到他們的指定收購地點。
所以就由蕭家派出了四名押運人員,帶著一名珠寶鑒定師,隨同銷售人員押運這套項鏈。在對方指定地點交給了買方。
買方也是當場驗貨。驗貨之人也並非一人,而且對方也有珠寶鑒定師隨同驗貨。
因此,蕭家堅持認定,買方已經經過認真細致地檢驗核對之才收的貨。不可能出現他們說的那種情況。
所以,蕭家要求對方給蕭家一個合理的解釋。
買方依然堅稱,當時驗收的時候,當場沒有珠寶鑒定人員,隻有買方的兩位不懂珠寶的家人,直接收了貨物,鎖進了保險櫃。
實際上,當場是有監控的。但是買方稱,因為時隔一個多月了,那處交貨地點的監控室已經將一個月之前的記錄刪除。因此,無法考證當時在場的人員。
不過蕭家這邊有當時交貨的時候的合影留念。隻是因為攝像頭離得有些遠,照片拍得有些模糊,但是卻能證明當時買方確實有三人在場。
買方堅稱,有兩人是買方的主人,還有一個是買家帶來的保鏢,並不是賣方所說的珠寶鑒定師。
無論買方怎樣狡辯,警方支持蕭家在買賣的過程中,遵守嚴格細致的銷售程序,並不存在買方描述的欺騙行為。
對於現在拿出的這條項鏈,如果買家無法證明是賣家當時送過來的那條項鏈,那就由買家自行負責。賣家沒有提供證據的義務。
雖然買家在這場。爭辯之中輸了,但是他們的目的也達到了,就是讓不明真相的百姓們。還有想要在蕭家購買珠寶的那些潛在客戶,心中也存了疑問?
畢竟買的都是奢侈品,動輒幾千萬甚至上億,如果出現假貨仍舊如此處理,那他們豈不是要自認倒黴?
蕭家的負責人明白這一點,雖然這場官司蕭家看似贏了,可是卻輸了客戶對他們的信任。
同樣,作為蕭家珠寶銷售的推廣者,新收編的這些銷售人員即使有天大的本領,也無法讓這些存心存懷疑的夫人小姐們繼續相信蕭家,大膽放心地購買蕭家的珠寶。
這件事情看似很小,可是對蕭家生意的影響卻是連鎖反應。
除了珠寶,有其他的奢侈品也受到了影響。因此,當蕭雲嫣接到求助的時候。她首先懷疑是不是在押運的過程當中,項鏈被調包了。
而當場負責押韻銷售和鑒定人員都有可能存在欺騙的行為。如果真地是蕭家的原因,現在不是推脫責任的時候,而是要將事情查明,然後給公眾一個真實合理的交代。
如果是因為蕭家的管理不嚴,導致真貨被調包,而造成了買方的損失,蕭家一定要承擔起這個責任。
但是如果查明這件事情與蕭家無關,隻是買方想要汙蔑蕭家,並從中賺取暴利,那蕭家也絕對不會放過他們。
正好借助這次危機,在進行一次危機公關,將媒體和群眾對蕭家的指責,變成蕭家產品的宣傳發布會。
如果他們能夠真正改過自新,不再幹壞事,蕭雲嫣才會考慮正式收編他們。
在此期間,蕭雲嫣表示可以給他們提供一些幫助,但前提是他們必須遵守規則。
在這三個月的試用期內,蕭雲嫣答應給他們一條賺錢的途徑。
她從自己的空間裏拿出了許多古代裝飾品、首飾頭麵等物品,並將它們放在蕭家的珠寶公司和門店進行銷售。
蕭雲嫣認為,這些古代裝飾品具有獨特的文化價值,可以吸引眾多消費者。
同時,蕭雲嫣還讓這個頭領帶領手下人負責這些奢侈品的市場推廣工作。
她覺得,既然他們之前能夠成功地賣出那麽多套仿製護膚品,說明他們手下的銷售能力並不弱。
隻要他們能用正當手段賣貨,蕭雲嫣願意給予他們豐厚的提成作為回報。
當這些古代裝飾品被推向市場後,立刻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熱烈歡迎。頭領及其手下們充分發揮出自己的銷售技巧,積極宣傳並推銷這些產品。
他們通過各種渠道展示這些古代裝飾品的獨特魅力,吸引了更多顧客前來購買。
隨著銷量不斷攀升,頭領及其手下們也逐漸意識到,通過合法經營同樣能夠獲得可觀的收益。
發揮他們的銷售才能,不僅將產品推廣得有聲有色,還成功地打開了高端市場。
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逐漸體會到了通過正當途徑賺錢的快樂和滿足感。
然而,就在一切看似順利的時候,意外發生了。
這款價值三千萬的金鑲翡翠古董項鏈被客戶收了以後,時隔一個月,客戶突然跑過來大吵大鬧說蕭家賣假貨。
按照正常程序走,這類珠寶都是有鑒定機構出了證書的,錢貨兩訖後,貨品交給買方之後,賣方就不必負責任了。
除非買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個貨物存在明顯的造假行為。否則就是惡意誹謗。
蕭家當然不願意在行業內部受到人家的誣陷,畢竟信譽一旦垮了,這些奢侈品就不好賣了。
因此,蕭家不得不出麵,將當買家以及經手此貨物的所有人員都聚集在一起。
蕭家珠寶行業的負責人決定當著媒體的麵將此事澄清,挽回蕭家的聲譽。
於是蕭家人要求買家將貨物拿出來,讓專業的鑒定師當場進行鑒定。
鑒定師首先將貨物進行了當場驗證,證明了這條古董鏈確實是現代的仿品,材質是真金也是真翡翠,但是,檢測的這條項鏈,與珠寶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書的那條項鏈,並不是同一條。
因為當時賣的那條古董項鏈的價值已經超過千萬,所以當時蕭家要求鑒定機構在描述寶貝的過程當中,將每一塊翡翠的性狀描寫的十分細致。
而買家現在拿出來的這條項鏈與描述的項鏈出入太大了。如果說是蕭家造假,蕭家有理由懷疑,是買家買過去之後仿造一條項鏈,然後誣陷蕭家製假售假。
買家當然不會承認,雙方在媒體麵前互相指責對方。
好在蕭家工作做的細致,他們在收每一條項鏈的時候,都會留下十張拍攝細致入微的照片。
當買方利用輿論造勢,要蕭家賠償的時候,蕭家將保險櫃當中保留的那十張照片在媒體網絡上公布出來。
網絡上這些吃瓜群眾們可是細致入微地放大對比了一番。他們將現場鑒定的這條項鏈與古董鏈的拍攝照片細致對比,大家指出了諸多的不同點。
這些不同點說明,這條項鏈並不是想當初蕭家售賣的那條項鏈。
具體是在哪個環節出錯了。是蕭家賣了假貨,還是買家拿到真貨之後,又拿一條假貨來詐騙?這就是需要警方深入調查的事情。
買方堅持稱,他們收到項鏈的時候,就是現在手中拿的這條。
買到這條古董項鏈之後,就收到了保險櫃裏。當他家的夫人出席宴會的時候,將那條項鏈戴了出來。
當被現場的鑒定專家看到這條項鏈的時候,指出這條項鏈是現代的製品。雖然也是價值不菲,但是並非珍貴的古董鏈。因此買家才要蕭家負責。
蕭家人提出質疑,如果當時就是這條項鏈,那為何給出的鑒定證書與實物如此不相符,他們還能正常收貨呢?這明顯是不符合常理的事情。
對方給予的解釋是,收貨的人並不懂古董,而是相信蕭家如此有信譽的珠寶銷售商,不可能拿假貨欺騙顧客,而且賣出這樣的高價,怎麽可能拿假貨騙人?
雙方各執一詞,需要警方介入調查。
然而,這涉及到兩國買賣雙方的問題,並不好調查。
警方詢問雙方交易的場所蕭家門店經理拿出證據說,這條項鏈原本是鎖在他們公司的保險櫃裏。本該在他們的銷售公司進行現場交易。但是因為涉及到跨國銷售。買家要求將項鏈送到他們的指定收購地點。
所以就由蕭家派出了四名押運人員,帶著一名珠寶鑒定師,隨同銷售人員押運這套項鏈。在對方指定地點交給了買方。
買方也是當場驗貨。驗貨之人也並非一人,而且對方也有珠寶鑒定師隨同驗貨。
因此,蕭家堅持認定,買方已經經過認真細致地檢驗核對之才收的貨。不可能出現他們說的那種情況。
所以,蕭家要求對方給蕭家一個合理的解釋。
買方依然堅稱,當時驗收的時候,當場沒有珠寶鑒定人員,隻有買方的兩位不懂珠寶的家人,直接收了貨物,鎖進了保險櫃。
實際上,當場是有監控的。但是買方稱,因為時隔一個多月了,那處交貨地點的監控室已經將一個月之前的記錄刪除。因此,無法考證當時在場的人員。
不過蕭家這邊有當時交貨的時候的合影留念。隻是因為攝像頭離得有些遠,照片拍得有些模糊,但是卻能證明當時買方確實有三人在場。
買方堅稱,有兩人是買方的主人,還有一個是買家帶來的保鏢,並不是賣方所說的珠寶鑒定師。
無論買方怎樣狡辯,警方支持蕭家在買賣的過程中,遵守嚴格細致的銷售程序,並不存在買方描述的欺騙行為。
對於現在拿出的這條項鏈,如果買家無法證明是賣家當時送過來的那條項鏈,那就由買家自行負責。賣家沒有提供證據的義務。
雖然買家在這場。爭辯之中輸了,但是他們的目的也達到了,就是讓不明真相的百姓們。還有想要在蕭家購買珠寶的那些潛在客戶,心中也存了疑問?
畢竟買的都是奢侈品,動輒幾千萬甚至上億,如果出現假貨仍舊如此處理,那他們豈不是要自認倒黴?
蕭家的負責人明白這一點,雖然這場官司蕭家看似贏了,可是卻輸了客戶對他們的信任。
同樣,作為蕭家珠寶銷售的推廣者,新收編的這些銷售人員即使有天大的本領,也無法讓這些存心存懷疑的夫人小姐們繼續相信蕭家,大膽放心地購買蕭家的珠寶。
這件事情看似很小,可是對蕭家生意的影響卻是連鎖反應。
除了珠寶,有其他的奢侈品也受到了影響。因此,當蕭雲嫣接到求助的時候。她首先懷疑是不是在押運的過程當中,項鏈被調包了。
而當場負責押韻銷售和鑒定人員都有可能存在欺騙的行為。如果真地是蕭家的原因,現在不是推脫責任的時候,而是要將事情查明,然後給公眾一個真實合理的交代。
如果是因為蕭家的管理不嚴,導致真貨被調包,而造成了買方的損失,蕭家一定要承擔起這個責任。
但是如果查明這件事情與蕭家無關,隻是買方想要汙蔑蕭家,並從中賺取暴利,那蕭家也絕對不會放過他們。
正好借助這次危機,在進行一次危機公關,將媒體和群眾對蕭家的指責,變成蕭家產品的宣傳發布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