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壞死
這麽多瘋批到底哪個是男主 作者:奶油糕糕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秋日的雨很冷,落到北方,就是土地都要被凍起來。
陳清煜對著鏡子坐了一上午,心中說不出什麽是滋味。侍女把浸滿藥水的布巾拿進來,要給他換上,被陳清煜抬手製止了。
他說:“先別過來,再讓我看一下。”
侍女隻好停在桌邊等他。
陳清煜的桌前是開著窗戶的。冷風吹了他一上午,也同時送進來如銀屑一樣的雪,落到他桌上便瞬間消融了,成為小小的水滴。
陳清煜離近鏡麵看,垂在桌上的頭發把水抹開了,對著鏡子,他看見一顆漆黑的眼珠,盯著鏡麵不動,稍微離遠一點,能留意到另一隻眼睛。
半眯著,血紅的,空蕩蕩的凹下去。
這裏曾經住著一顆飽滿的翠綠的眼球。在見過瓦拉和他“兄長”的那個晚上,他的眼睛疼痛難忍,使者給他翻譯郎中的話:“一隻眼睛若是壞死了,不摘掉的話,這種壞病會漸漸殺死另一隻眼睛。”
他隻能摘掉一顆壞死的眼球。
有時,他會想這算不算是懲罰,罰他咬去了別人的耳朵。但他那位兄長的耳朵,掉了還能縫回去,他的眼睛失去了,永遠不可能再長出來。
日子太冷了,他傷口愈合的也很慢,隻有每日拆換布帶的時候能這樣看一眼。
太奇怪了。
世界上居然有像他這樣——身體到處殘缺一半的人,還能好好的活著。
他的腿,死去了,但不至於拖累的人一動都動不了,他的眼睛也死去了,至少還能讓他看得見。
勉勉強強的很差,又沒有差到活不下去。就像有人抓著他的頭壓在冷水裏,滿身滿臉濕透了,快要溺斃時卻又給他一口氣。
吊著他,讓他活著。
陳清煜現在連信都不想寫了。
最開始的兩天,他恨不得一天到晚隻是睡覺,一個眼睛睜不開,另一個幹脆也閉上,什麽都看不見,很平等,能讓他暫時忽略了眼皮下空空的感覺,也能少一些臉上傳來的疼痛。
他感覺自己已經把半輩子都睡過去了。
看書,寫字,好像是他上輩子做過的事。再一次他坐到桌前,拿起筆,手中的似乎不是竹子做的筆管,而是沉重的一塊石頭,滑膩的一節骨頭。
他對他皇姐,甚至對柳國,一夜之間生出許多恐懼來。
他的樣子在桑仡算不得什麽。這是個自建立之初就在鬥爭的國家,男人女人,身上有傷的並不少見。少了一條腿的,斷了幾根骨的,都能算得上一種勳章。
但在柳國,就太特殊,太奇怪了。
他在柳國活了十幾年,沒見過幾個身體殘缺的人,特別是在宮裏待著,連宮女太監都要精挑細選的地方,更襯得他連太監都不如。他在柳國宮中,是一件摔破了邊摔斷了柄的瓷器。擺在完美的瓷窯之中,讓人一眼就能看見的破爛不堪。
過去,他來到桑仡,滿心滿眼都是哀怨,但如今再看,好像隻有這個地方能夠包容他,使他不至於成為多顯眼,多惡心的一個異類。
異類。
桑仡已經在同化他了。
即使他拋棄了取下了代表桑仡的那顆眼珠,隻留下屬於外邦人的黑眼睛,桑仡仍然願意承認他。
但是柳國呢?
陳清煜的思想,微妙的發生了變化。他的頭腦很亂,想寫下來梳理,想寫給自己的皇姐,卻又不知道自己該給陳嘉沐寫什麽。
一提起筆,他的手就在抖,沾著墨汁落下去,他怎麽看怎麽覺得這筆畫是歪的。他看紙,好像也是歪的,視野縮小了,減半了,他得搖頭晃腦地去看自己周圍的環境,自己攤在桌上的信紙。
發冠上的配飾一碰一響,他就一筆都不想動了。
而且,寫什麽呢?有什麽好寫的?
寫自己少了一隻眼睛?是自己找罪受,親自揭開還沒愈合的傷口。寫自己的生活——單論在這裏的待遇,算得上是一天比一天更好。隻是咬掉別人一隻耳朵而已,他的生父就恨不得把這貧瘠之地的一切都交到他手中。
繞來繞去,繞不開他最不想分享給陳嘉沐的兩件事。血腥暴力,和他身體的殘缺。
陳清煜把陳嘉沐給他的信找出來了。
這是他的戰利品,他特別愛惜,特別寶貝的東西,還沒完完整整地看過幾遍。但現在,閱讀布滿小楷的信,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負擔。
他越是看,好的那顆眼球就越是疼痛,疼得要落下眼淚來。
另一邊就像要出血了一樣,也透出一點濕潤。
陳清煜對著鏡子坐了一上午,心中說不出什麽是滋味。侍女把浸滿藥水的布巾拿進來,要給他換上,被陳清煜抬手製止了。
他說:“先別過來,再讓我看一下。”
侍女隻好停在桌邊等他。
陳清煜的桌前是開著窗戶的。冷風吹了他一上午,也同時送進來如銀屑一樣的雪,落到他桌上便瞬間消融了,成為小小的水滴。
陳清煜離近鏡麵看,垂在桌上的頭發把水抹開了,對著鏡子,他看見一顆漆黑的眼珠,盯著鏡麵不動,稍微離遠一點,能留意到另一隻眼睛。
半眯著,血紅的,空蕩蕩的凹下去。
這裏曾經住著一顆飽滿的翠綠的眼球。在見過瓦拉和他“兄長”的那個晚上,他的眼睛疼痛難忍,使者給他翻譯郎中的話:“一隻眼睛若是壞死了,不摘掉的話,這種壞病會漸漸殺死另一隻眼睛。”
他隻能摘掉一顆壞死的眼球。
有時,他會想這算不算是懲罰,罰他咬去了別人的耳朵。但他那位兄長的耳朵,掉了還能縫回去,他的眼睛失去了,永遠不可能再長出來。
日子太冷了,他傷口愈合的也很慢,隻有每日拆換布帶的時候能這樣看一眼。
太奇怪了。
世界上居然有像他這樣——身體到處殘缺一半的人,還能好好的活著。
他的腿,死去了,但不至於拖累的人一動都動不了,他的眼睛也死去了,至少還能讓他看得見。
勉勉強強的很差,又沒有差到活不下去。就像有人抓著他的頭壓在冷水裏,滿身滿臉濕透了,快要溺斃時卻又給他一口氣。
吊著他,讓他活著。
陳清煜現在連信都不想寫了。
最開始的兩天,他恨不得一天到晚隻是睡覺,一個眼睛睜不開,另一個幹脆也閉上,什麽都看不見,很平等,能讓他暫時忽略了眼皮下空空的感覺,也能少一些臉上傳來的疼痛。
他感覺自己已經把半輩子都睡過去了。
看書,寫字,好像是他上輩子做過的事。再一次他坐到桌前,拿起筆,手中的似乎不是竹子做的筆管,而是沉重的一塊石頭,滑膩的一節骨頭。
他對他皇姐,甚至對柳國,一夜之間生出許多恐懼來。
他的樣子在桑仡算不得什麽。這是個自建立之初就在鬥爭的國家,男人女人,身上有傷的並不少見。少了一條腿的,斷了幾根骨的,都能算得上一種勳章。
但在柳國,就太特殊,太奇怪了。
他在柳國活了十幾年,沒見過幾個身體殘缺的人,特別是在宮裏待著,連宮女太監都要精挑細選的地方,更襯得他連太監都不如。他在柳國宮中,是一件摔破了邊摔斷了柄的瓷器。擺在完美的瓷窯之中,讓人一眼就能看見的破爛不堪。
過去,他來到桑仡,滿心滿眼都是哀怨,但如今再看,好像隻有這個地方能夠包容他,使他不至於成為多顯眼,多惡心的一個異類。
異類。
桑仡已經在同化他了。
即使他拋棄了取下了代表桑仡的那顆眼珠,隻留下屬於外邦人的黑眼睛,桑仡仍然願意承認他。
但是柳國呢?
陳清煜的思想,微妙的發生了變化。他的頭腦很亂,想寫下來梳理,想寫給自己的皇姐,卻又不知道自己該給陳嘉沐寫什麽。
一提起筆,他的手就在抖,沾著墨汁落下去,他怎麽看怎麽覺得這筆畫是歪的。他看紙,好像也是歪的,視野縮小了,減半了,他得搖頭晃腦地去看自己周圍的環境,自己攤在桌上的信紙。
發冠上的配飾一碰一響,他就一筆都不想動了。
而且,寫什麽呢?有什麽好寫的?
寫自己少了一隻眼睛?是自己找罪受,親自揭開還沒愈合的傷口。寫自己的生活——單論在這裏的待遇,算得上是一天比一天更好。隻是咬掉別人一隻耳朵而已,他的生父就恨不得把這貧瘠之地的一切都交到他手中。
繞來繞去,繞不開他最不想分享給陳嘉沐的兩件事。血腥暴力,和他身體的殘缺。
陳清煜把陳嘉沐給他的信找出來了。
這是他的戰利品,他特別愛惜,特別寶貝的東西,還沒完完整整地看過幾遍。但現在,閱讀布滿小楷的信,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負擔。
他越是看,好的那顆眼球就越是疼痛,疼得要落下眼淚來。
另一邊就像要出血了一樣,也透出一點濕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