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章
係統:新人歌手變求雨大祭司 作者:佚名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然,作為補償條件。”
“在海月文化和我們天行傳媒的藝人,在麵對商演或者代言相互競爭局麵的時候,海月文化那邊會主動退出競爭。”
“甚至說,如果你想去進軍演藝圈或者綜藝圈的話,他們可以為你提供相應的資源。”
“當然,我沒有答應下來。”
在晉升成為歌壇頂流後。
江述已然成為了天行傳媒,除卻楊若薇本人外,咖位最高的人。
不讓江述這位頂流歌手去發新歌。
那和自斷一臂有什麽區別。
楊若薇不會幹這種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事情。
接下來一整天的時間。
楊若薇的手機上。
隔三岔五就會接到其他娛樂公司老板的電話。
打電話的原因都很簡單。
那就是求著楊若薇管管江述。
別再讓江述這麽頻繁的發新歌了。
江述的高產,在圈內是出了名的。
出道一年半。
新歌已經有四十多首。
按照這樣的態勢下去。
不出五年。
整個娛樂圈就真的一個人不剩了啊!
真的,求求你楊老板,別再讓江述發新歌了啊!
再這樣下去。
整個娛樂圈都玩完了啊!
他們慌了,真的慌了!
別人都是砸盤子,而你江述,是要掀桌子啊!
麵對這麽多老板的請求,楊若薇頭皮都麻了。
但還是義正言辭的全都回絕掉了。
作為天行傳媒的門麵。
江述不發新歌了。
那他們公司,全都去喝西北風去啊!
贏下那個五年之約更是不可能了。
除非……
江述可以開辟出另外一條賺錢的道路。
暫時,還是安安心心繼續當一個歌手吧。
…………
十五位明星連續塌房。
尤其還有不少直接進去監獄蹬縫紉機的。
這件事鬧得動靜很大。
不僅完成了出圈。
更是在網上鬧得人盡皆知。
影響很不好。
讓普羅大眾意識到,原來娛樂圈,是這麽的肮髒不堪。
比許多行業都要亂套的很。
作為藝人的官方管理機構,華國廣電總局,同樣注意到了網上那些不好的輿論。
再任由這種行業亂象發展下去。
娛樂圈,說不定真要完蛋。
於是。
在連夜商討研究後。
華國廣電總局對外公開了一份文件。
《關於規範藝人行業自律行為的若幹準則》!
文件的名字,就叫這個。
光看名字,一股肅殺的氣息撲麵而來。
在這個以後被無數人稱之為《藝人準則》中文件中。
廣電總局對娛樂圈藝人的藝德,進行了嚴格的規範。
明確哪些事可以幹。
而哪些事情,比如說票-娼、賭博、吸毒、偷稅漏稅,是絕對不能幹的。
一旦幹了之後。
會有哪些後果。
不僅會受到法律應有的處罰,同時還會受到業內的全網封殺,被追溯高昂的違約費用。
除此之外。
《藝人準則》還添加了兩個增補措施。
一是舉報獎勵機製。
廣電總局專門開設了一個郵箱,負責接收舉報線索。
任何人都可以向這個郵箱,舉報圈內藝人存在違反《藝人準則》的行為。
一經核實後。
舉報人會獲得50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舉報獎勵。
無比的誘人。
二是藝德測評機製。
每年度,廣電總局會組織專門人員,對全國所有簽約藝人進行藝德評估。
藝德評估不合格的。
直接取消藝人資格。
收回其已經取得的藝人證書。
嚴禁參加任何商演和公眾活動。
無比的嚴厲。
《藝人準則》這份文件,全文五十六條,三千多字。
“在海月文化和我們天行傳媒的藝人,在麵對商演或者代言相互競爭局麵的時候,海月文化那邊會主動退出競爭。”
“甚至說,如果你想去進軍演藝圈或者綜藝圈的話,他們可以為你提供相應的資源。”
“當然,我沒有答應下來。”
在晉升成為歌壇頂流後。
江述已然成為了天行傳媒,除卻楊若薇本人外,咖位最高的人。
不讓江述這位頂流歌手去發新歌。
那和自斷一臂有什麽區別。
楊若薇不會幹這種撿了芝麻,丟了西瓜的事情。
接下來一整天的時間。
楊若薇的手機上。
隔三岔五就會接到其他娛樂公司老板的電話。
打電話的原因都很簡單。
那就是求著楊若薇管管江述。
別再讓江述這麽頻繁的發新歌了。
江述的高產,在圈內是出了名的。
出道一年半。
新歌已經有四十多首。
按照這樣的態勢下去。
不出五年。
整個娛樂圈就真的一個人不剩了啊!
真的,求求你楊老板,別再讓江述發新歌了啊!
再這樣下去。
整個娛樂圈都玩完了啊!
他們慌了,真的慌了!
別人都是砸盤子,而你江述,是要掀桌子啊!
麵對這麽多老板的請求,楊若薇頭皮都麻了。
但還是義正言辭的全都回絕掉了。
作為天行傳媒的門麵。
江述不發新歌了。
那他們公司,全都去喝西北風去啊!
贏下那個五年之約更是不可能了。
除非……
江述可以開辟出另外一條賺錢的道路。
暫時,還是安安心心繼續當一個歌手吧。
…………
十五位明星連續塌房。
尤其還有不少直接進去監獄蹬縫紉機的。
這件事鬧得動靜很大。
不僅完成了出圈。
更是在網上鬧得人盡皆知。
影響很不好。
讓普羅大眾意識到,原來娛樂圈,是這麽的肮髒不堪。
比許多行業都要亂套的很。
作為藝人的官方管理機構,華國廣電總局,同樣注意到了網上那些不好的輿論。
再任由這種行業亂象發展下去。
娛樂圈,說不定真要完蛋。
於是。
在連夜商討研究後。
華國廣電總局對外公開了一份文件。
《關於規範藝人行業自律行為的若幹準則》!
文件的名字,就叫這個。
光看名字,一股肅殺的氣息撲麵而來。
在這個以後被無數人稱之為《藝人準則》中文件中。
廣電總局對娛樂圈藝人的藝德,進行了嚴格的規範。
明確哪些事可以幹。
而哪些事情,比如說票-娼、賭博、吸毒、偷稅漏稅,是絕對不能幹的。
一旦幹了之後。
會有哪些後果。
不僅會受到法律應有的處罰,同時還會受到業內的全網封殺,被追溯高昂的違約費用。
除此之外。
《藝人準則》還添加了兩個增補措施。
一是舉報獎勵機製。
廣電總局專門開設了一個郵箱,負責接收舉報線索。
任何人都可以向這個郵箱,舉報圈內藝人存在違反《藝人準則》的行為。
一經核實後。
舉報人會獲得5000元至20萬元不等的舉報獎勵。
無比的誘人。
二是藝德測評機製。
每年度,廣電總局會組織專門人員,對全國所有簽約藝人進行藝德評估。
藝德評估不合格的。
直接取消藝人資格。
收回其已經取得的藝人證書。
嚴禁參加任何商演和公眾活動。
無比的嚴厲。
《藝人準則》這份文件,全文五十六條,三千多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