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廢土柳下惠
廢土沒有傻白甜,我覺醒獸血後贏麻了 作者:勉為其難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丁傲:季少,雖然我們家比不了季氏,但是也有些家產,隻要能找回小陌,我原意把一半拿出來當酬金。
李夏完全看這個男人不順眼,冷笑道:
“季少,他這是把你當劫匪了。”
“他願意拿出一半家產,贖回被你擄走的他從來沒有在乎過,現在不得不在乎的兒子。”
丁傲簡直要被這個一而再再而三地找茬的男人氣死了。
此人看起來跟季少很熟,應該是季少的朋友,不能得罪的太厲害,但如果不懟一下,實在是憋屈。
丁傲:這位先生,我沒有這麽想過,請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李夏大笑:
“哈哈哈!”
“君子?”
“好好好,好得不得了。”
季辰南:博士,你能不打岔嗎?浪費時間簡直是!
李夏舉手,毫無誠意地道歉:
“對不起。”
季辰南:是這樣的,兩位,你們的兒子小陌是我們去哀山時碰到的。他脫離人群太久,不會人類的語言,我們本來想帶他回來,但完全沒辦法交流。
周紅捂住嘴,無聲地哭了起來。
她可憐的孩子,該遭了多大的罪啊。
丁傲有些煩躁,瞪了周紅一眼:
“哭哭哭,就知道哭。”
“你要是看好孩子,還能有今天?”
周紅抽泣著:
“你沒資格說我!”
“但凡你給我一點奶粉錢,我就不用忙著打工,讓鄰居幫忙照看小陌了。”
“誰知道跟我當了半年鄰居的人會是人販子啊……”
“那個天殺的,為什麽要把我孩子給扔到哀山去?”
“那麽遠,他圖什麽?”
是,那麽遠,人販子到底圖什麽?
季辰南和李夏也想不明白這件事。
但現在也不是想這件事的時候。
季辰南:兩位真是一言不合就吵起來啊!那為了節省時間,我就直截了當地說了。
你們的孩子雖然脫離人群,不懂人類的語言,但畢竟血緣是有神奇的力量的。
如果你們想要找回孩子,就跟我們的拾荒小隊一起出發去哀山吧。
李夏做了個誇張的擁抱姿勢:
“用愛的力量感化生活在大山的小野人,讓他回歸人類社會。”
周紅趕緊點頭:
“好,我跟你們去。”
“隻是,我沒有異能,希望你們別嫌棄我。”
“如果遇到緊急狀況,你們盡管自己跑,別管我,我不會拖你們後腿的。”
李夏由衷讚歎:
“女俠!”
然後,他和季辰南一起看向了丁傲。
錦衣華服的公子哥突然間就不淡定了:
“我……”
“既然孩子媽去了,我就不去了吧。”
“那孩子都沒見過我,估計我去了也是白搭。”
“而且,我也沒有異能,去了也是拖你們後腿。”
李夏皮笑肉不笑地說:
“丁公子說得句句在理。”
“但是怎麽辦?我聽著就是不爽!”
“你孩子的母親也不會異能,她要以身涉險去救你們的孩子。”
“假設她能成功救回吧,然後,她得到的結局就是你從她手裏奪走孩子。”
“什麽便宜都讓你占了,什麽虧都讓她吃了。”
“這,合理嗎?”
安娜:博士,這種事太多了!這個城市的土壤這麽貧瘠,什麽都長不好,就是長渣男,跟那雨後春筍一樣,一茬一茬冒,怎麽割都割不完。
丁傲一下子站了起來:
“雖然你是季少的朋友,但也不能亂來吧?”
“季少,請您管管,我,我不想死!”
季辰南瞪了李夏和安娜一眼:
“別嚇唬人好不好?”
“割什麽割?”
“你們當自己是羅賓漢啊?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李夏:那倒不會!我們是斯文人!不會動粗!
丁傲剛剛鬆了一口氣,就聽李夏補充道,
“但——是,既然這麽不合理的事讓我遇到了,我也不會坐視不管。”
“丁先生,你可以選擇不去哀山。”
“等小孩子救回來,我會把他跟他的媽媽接過來跟我們一起住。”
“而且,為了讓孩子媽媽有個名分,我會跟她領結婚證,然後給孩子改成我的姓。”
“也就是說,你的前前前前女友和你的娃,我都接手啦!”
丁傲突然反應了過來:
“聽說季氏養著一個科學怪人,姓李,單名一個夏字。”
“他跟曹丞相有一樣的愛好,那就是,收集人妻……”
梳馬尾辮的雙胞胎剛好進來,聽到丁傲的話,一起出手,狠狠扇了他的臉。
“啪!啪!”
丁傲的左右臉各挨了一下。
雙胞胎異口同聲:
“少放屁!”
“我們博士不是那麽齷齪的人。”
丁傲難以置信:
“所以,你真的是李博士?”
“我終於見到活的了。”
“你不知道,雖然很多人都鄙視你的品味,但他們都想活成你的樣子。”
雙胞胎:色痞們都做夢去吧!夢裏什麽都有!我們博士是真正的好男人,廢土柳下惠。
這個世界,真的有柳下惠?
周紅抬起頭,驚訝地打量著李夏。
他可真好看!
比她在電影電視裏看到過的所有男明星都好看!
這麽好看的人,竟然是博士。
那得讀過多少本書啊?
他的腦子裏,一定裝滿了知識,所以才讓他顯得氣質卓越,即使坐在季氏的少爺身旁,也絲毫不遜色。
李夏對上周紅的視線,周紅急忙低頭,臉一下子紅了。
丁傲:你幹嘛?你不會真的想嫁給他,讓小陌給他當兒子吧?
李夏:為什麽不?我不光會出奶粉錢,還會讓她們母子住這裏,頓頓有肉吃,月月買新衣服。
丁傲:紅紅不是那麽膚淺的人,不然這些年她早嫁人了……
周紅:我就是!
她看著丁傲的眼睛,這一次,再沒有了任何的羞赧和留戀。
十年了!
從他們認識到現在,過去了十年了。
周紅覺得直到今天,她才算真正放下了。
當初,即使他讓保鏢毒打她,把她丟出他的公司,她還是會抱有一絲的幻想,覺得他是做給他父母看的,但心底的某個地方,還是留給她的。總有一天,他回再次來到貧民窟,牽起她的手,告訴她他愛她,一如他們年少時那樣。
現在想想,過去的自己是多麽愚蠢啊!
戀愛腦簡直害死人!
李夏完全看這個男人不順眼,冷笑道:
“季少,他這是把你當劫匪了。”
“他願意拿出一半家產,贖回被你擄走的他從來沒有在乎過,現在不得不在乎的兒子。”
丁傲簡直要被這個一而再再而三地找茬的男人氣死了。
此人看起來跟季少很熟,應該是季少的朋友,不能得罪的太厲害,但如果不懟一下,實在是憋屈。
丁傲:這位先生,我沒有這麽想過,請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李夏大笑:
“哈哈哈!”
“君子?”
“好好好,好得不得了。”
季辰南:博士,你能不打岔嗎?浪費時間簡直是!
李夏舉手,毫無誠意地道歉:
“對不起。”
季辰南:是這樣的,兩位,你們的兒子小陌是我們去哀山時碰到的。他脫離人群太久,不會人類的語言,我們本來想帶他回來,但完全沒辦法交流。
周紅捂住嘴,無聲地哭了起來。
她可憐的孩子,該遭了多大的罪啊。
丁傲有些煩躁,瞪了周紅一眼:
“哭哭哭,就知道哭。”
“你要是看好孩子,還能有今天?”
周紅抽泣著:
“你沒資格說我!”
“但凡你給我一點奶粉錢,我就不用忙著打工,讓鄰居幫忙照看小陌了。”
“誰知道跟我當了半年鄰居的人會是人販子啊……”
“那個天殺的,為什麽要把我孩子給扔到哀山去?”
“那麽遠,他圖什麽?”
是,那麽遠,人販子到底圖什麽?
季辰南和李夏也想不明白這件事。
但現在也不是想這件事的時候。
季辰南:兩位真是一言不合就吵起來啊!那為了節省時間,我就直截了當地說了。
你們的孩子雖然脫離人群,不懂人類的語言,但畢竟血緣是有神奇的力量的。
如果你們想要找回孩子,就跟我們的拾荒小隊一起出發去哀山吧。
李夏做了個誇張的擁抱姿勢:
“用愛的力量感化生活在大山的小野人,讓他回歸人類社會。”
周紅趕緊點頭:
“好,我跟你們去。”
“隻是,我沒有異能,希望你們別嫌棄我。”
“如果遇到緊急狀況,你們盡管自己跑,別管我,我不會拖你們後腿的。”
李夏由衷讚歎:
“女俠!”
然後,他和季辰南一起看向了丁傲。
錦衣華服的公子哥突然間就不淡定了:
“我……”
“既然孩子媽去了,我就不去了吧。”
“那孩子都沒見過我,估計我去了也是白搭。”
“而且,我也沒有異能,去了也是拖你們後腿。”
李夏皮笑肉不笑地說:
“丁公子說得句句在理。”
“但是怎麽辦?我聽著就是不爽!”
“你孩子的母親也不會異能,她要以身涉險去救你們的孩子。”
“假設她能成功救回吧,然後,她得到的結局就是你從她手裏奪走孩子。”
“什麽便宜都讓你占了,什麽虧都讓她吃了。”
“這,合理嗎?”
安娜:博士,這種事太多了!這個城市的土壤這麽貧瘠,什麽都長不好,就是長渣男,跟那雨後春筍一樣,一茬一茬冒,怎麽割都割不完。
丁傲一下子站了起來:
“雖然你是季少的朋友,但也不能亂來吧?”
“季少,請您管管,我,我不想死!”
季辰南瞪了李夏和安娜一眼:
“別嚇唬人好不好?”
“割什麽割?”
“你們當自己是羅賓漢啊?路見不平拔刀相助。”
李夏:那倒不會!我們是斯文人!不會動粗!
丁傲剛剛鬆了一口氣,就聽李夏補充道,
“但——是,既然這麽不合理的事讓我遇到了,我也不會坐視不管。”
“丁先生,你可以選擇不去哀山。”
“等小孩子救回來,我會把他跟他的媽媽接過來跟我們一起住。”
“而且,為了讓孩子媽媽有個名分,我會跟她領結婚證,然後給孩子改成我的姓。”
“也就是說,你的前前前前女友和你的娃,我都接手啦!”
丁傲突然反應了過來:
“聽說季氏養著一個科學怪人,姓李,單名一個夏字。”
“他跟曹丞相有一樣的愛好,那就是,收集人妻……”
梳馬尾辮的雙胞胎剛好進來,聽到丁傲的話,一起出手,狠狠扇了他的臉。
“啪!啪!”
丁傲的左右臉各挨了一下。
雙胞胎異口同聲:
“少放屁!”
“我們博士不是那麽齷齪的人。”
丁傲難以置信:
“所以,你真的是李博士?”
“我終於見到活的了。”
“你不知道,雖然很多人都鄙視你的品味,但他們都想活成你的樣子。”
雙胞胎:色痞們都做夢去吧!夢裏什麽都有!我們博士是真正的好男人,廢土柳下惠。
這個世界,真的有柳下惠?
周紅抬起頭,驚訝地打量著李夏。
他可真好看!
比她在電影電視裏看到過的所有男明星都好看!
這麽好看的人,竟然是博士。
那得讀過多少本書啊?
他的腦子裏,一定裝滿了知識,所以才讓他顯得氣質卓越,即使坐在季氏的少爺身旁,也絲毫不遜色。
李夏對上周紅的視線,周紅急忙低頭,臉一下子紅了。
丁傲:你幹嘛?你不會真的想嫁給他,讓小陌給他當兒子吧?
李夏:為什麽不?我不光會出奶粉錢,還會讓她們母子住這裏,頓頓有肉吃,月月買新衣服。
丁傲:紅紅不是那麽膚淺的人,不然這些年她早嫁人了……
周紅:我就是!
她看著丁傲的眼睛,這一次,再沒有了任何的羞赧和留戀。
十年了!
從他們認識到現在,過去了十年了。
周紅覺得直到今天,她才算真正放下了。
當初,即使他讓保鏢毒打她,把她丟出他的公司,她還是會抱有一絲的幻想,覺得他是做給他父母看的,但心底的某個地方,還是留給她的。總有一天,他回再次來到貧民窟,牽起她的手,告訴她他愛她,一如他們年少時那樣。
現在想想,過去的自己是多麽愚蠢啊!
戀愛腦簡直害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