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為什麽要在前文中提到,我要說的話“說出來是對家人的傷害”……


    我想,如果不是這樣一種寵溺,讓我獨立地去和這世界硬磕,或許我不會變成那個樣子。


    遇到了一點挫折,就一蹶不振……


    當然,我說這些並沒有埋怨的意思,那就太沒有良心了。


    我隻是想借此事說明一個道理。


    怨還是該怨自己……


    ……


    我能準確從腦海中挖掘出的記憶,大約是在我三歲的時候。


    後來的很多事情都不記得了,不知道為什麽,就這麽一件事情被牢牢印在了記憶中。


    那一天午後,我站在窗台上,外邊下著小雨。


    看一隊生產隊員們的一次非正常收工。


    他們是被一場淅淅瀝瀝的小雨澆回來的,陣容並不嚴整,無數把鋤頭拖在身後。


    後來我懂了,他們不敢扛起鋤頭是怕打雷……


    當時的我,恰好可以一雙手扶住窗框,下巴搭在窗框上。


    身後,是某個姐姐伸出的雙手。


    我是老錢家的重點保護對象,印象中身邊就沒離開過守護神。


    我想,這大約是1963或1964年的事情。


    所以,當看到評論區裏有人討論錢敏紅為什麽就記不得從前的事時,我是保留著意見的。


    不知道這是不是迄今為止最不合理的勞作方式……


    父輩四人,君臣文武,是有學問的爺爺給取的名字。


    有人說,這哥四個的名字裏就注定了他們的命運。


    為君、為文者,有了出息;


    為臣、為武者,都下了田地。


    爺爺剝奪了二大爺和四叔念書的權利,我一直不能理解。


    畢竟以我爺爺當時的實力來說,是完全有可能同時供四個孩子上學的。


    是他覺得再怎麽要求學問,地也不能荒了嗎?


    如果讓他們也讀書,就算最後比不上大爺那麽風光,像父親錢文一樣識文斷字,能當個會計是不是也很好?


    (當然,寫書的並不會這麽想。關於二大爺和四叔不識字的篇幅,在文中至少得占兩千字,這為她的水字提供了借口。)


    帶著疑問,我曾問過父親。


    他告訴我說,家裏總得有人幹活。


    我更為不解,地主家還用幹活兒嗎?不是有長工和佃戶嗎?


    父親說道:“大多數的地主,活計都比長工好。


    “你爺爺就是一個非常讓長工佩服的好把頭。”


    我出生以後,父親給我取了這個名字——錢亦文。


    這一與傳統嚴重衝突的決定,遭到了來自於方方麵麵的反對。


    近的,有自家的四叔、二大爺;


    遠的就更多了,連李得富、老葛頭兒都曾質疑過。


    從他們的角度來看,這麽取名字,倫理綱常何在?


    我雖不甚理解父親的本意,他到底是不是希望我如他一樣?


    文,亦文,這不是對我能活成他一樣的期望嗎?


    但我也沒有去刨根問底,因為我能理解。


    就如名為“朋(音)”的,給孩子取了個名字叫“小朋”一樣,新時期的人可能並不會完全遵從過去的老規矩……


    如了父親的願,我出息成了一個文化人兒。


    父親又盡其所能為我謀了一份職業。


    正是這份放映員的工作,開啟了我的別樣人生。


    說起來,這裏邊還有一段在前文中沒有展開的故事。


    那是我和三彎子媳婦兒以及葛君蘭不得不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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