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


    兵部有證據,楚紅穗的案子就可以正式結案了。


    崔廣州誣告燕郡王,按律當斬,誰也保不了他了。


    而楊楓呢,自然是全身而退,名聲再次被頂高。


    可就在這個時候,原本在一旁看熱鬧的石萬鈞突然大喊一聲:“韋大人,老夫石萬鈞,前來狀告崔景瑞和崔廣州。”


    石萬鈞?


    韋長恭不由大吃一驚,急忙定睛看過去。


    可不是嘛,獨眼瘸腿,相貌凶惡,除了石萬鈞,滿雒陽城找不出第二個來。


    韋長恭急忙起身,主動迎上去:“石將軍既來旁聽,怎不跟本官知會一聲,本官也好給石將軍準備一席座位嘛。”


    滿朝文武中,有幾個人是最難惹的,石萬鈞就是其中之一。


    第一,這丫的不是世家門閥出身,做事就不需要顧慮太多。


    第二,這丫的脾氣暴躁,兩三句話不和,就會有動手的可能。


    第三,這丫的救過當今皇上三次命,又是忠心耿耿,極受當今皇帝信任。


    曾經,石萬鈞暴打過三個官員,後來都是不了了之。


    所以啊,朝廷大臣們,跟石萬鈞說話的時候,都是小心翼翼的,甚至於勝過在楊顯跟前的謹慎。


    要知道,在楊顯跟前說錯了話,最多被嗬斥一頓。


    可在石萬鈞跟前說錯了話,那就有可能讓你幾天都下不了床。


    石萬鈞淡淡說道:“韋大人有禮了,老夫不是來旁觀,而是來告狀的。”


    這時,石府的那個婢女嚇得渾身發抖,她是第一個反應過來的,立即轉過身,不住地向石萬鈞磕頭:“老爺饒命,老爺饒命……”


    這下子,大家都明白過來了,石萬鈞告狀的因由,鐵定跟這個婢女有關了。


    韋長恭能將大楚國律令倒背如流,當然是更明白,石萬鈞狀告崔景哲和崔廣州,肆意扣押他石萬鈞府上的婢女。


    不管是大楚國,還是別的國家,乃至民族,婢女都是主人的私有財產。


    除了不能隨意草菅人命之外,主人幾乎可以隨意處置奴婢,打罵絕對是不犯法的。


    但是,外人是不能隨意動的,那就是侵犯私有財產。


    像崔廣州這種,把石府的婢女收買了,然後藏起來,就相當於闖入石萬鈞的府上,搶了石萬鈞的錢財一樣。


    前文有交代,朝廷大臣的府邸,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人不得私闖。


    除非,這個人犯事了。


    到時候,根據這個人的官銜,或者是皇帝下旨,或者是刑部和大理寺下令才行。


    本來呢,崔景哲和崔廣州也有打算。


    前麵也交代了,崔廣州答應為這個婢女贖身,再給她二十金。


    這麽一來,這事就能完美規避了。


    一個婢女而已,在市場上買的話,最便宜的隻幾兩銀子就行。


    那種姿色不俗的,二金也足夠了。


    可是,贖身的話,以石萬鈞的身份,足足百金。


    當初,石萬鈞買這個婢女的時候,隻是五兩銀子。


    五兩銀子買入,百金賣出,足足二百倍,石萬鈞沒理由不答應的。


    再說,彼此都是朝臣嘛,即便石青珺在楊楓麾下為將,但楊楓畢竟輸了官司,石萬鈞不至於會因為一個婢女而跟博陵崔氏過不去。


    何況,崔廣州也跟這個婢女叫好了口,讓這個婢女自稱是私逃出來的。


    這麽一來,就跟博陵崔氏沒關係了。


    誰想到,本來認定是必贏的官司,如今卻輸了。


    這就不好玩了,崔廣州將死,崔景哲不可能再去為這個已經無用的婢女贖身,事情就會發生逆轉。


    韋長恭明白了,笑著說道:“此案,我大理寺接了,石將軍請。”


    石萬鈞也拱了拱手:“韋大人請。”


    來到跟前,石萬鈞又跟楊楓打了一個招呼:“老臣見過殿下。”


    楊楓笑著點了點頭:“石將軍,本王有禮了。”


    私下裏,楊楓喊石萬鈞師父,但公開場合裏,還是規規矩矩的稱呼。


    石萬鈞說道:“老臣管教下人不嚴,以至於家門不幸,出現如此賤婢,竟然夥同外人,誣陷燕郡王殿下,此乃老臣之過也。”


    “今晚,老臣在府中設下酒宴,向殿下賠罪,還請殿下切莫拒絕。”


    楊楓暗暗好笑,石萬鈞這是故意找借口請他喝酒,弄了一個這麽冠冕堂皇的理由。


    “石將軍言重了。”楊楓拱了拱手,“既蒙石將軍邀請,本王豈敢拒絕,定然赴宴。”


    韋長恭也是一臉的無奈,這倆人,竟然在大理寺的公堂上約起酒來。


    別說是大楚國了,往前再推一千年,也是沒有過一例。


    見二人約完酒了,韋長恭才輕咳一聲,開始審案。


    這個案子不難審,不耽誤韋長恭回家吃晚飯,也不耽誤韋長恭晚上摟著小妾做運動。


    左扭扭,右扭扭,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我們一起來做運動。


    話題被韋長恭扯歪了,作者隻能再扯回來。


    韋長恭問道:“石將軍,不知你狀告何人?”


    這句是廢話,因為剛才已經問過了。


    後世的筆錄,開頭也是這樣,當麵問性別。


    石萬鈞淡淡說道:“老夫府上婢女小桃被人扣押數日,老夫聽說是崔景哲與崔廣州所為,故而便狀告此二人。”


    崔廣州害怕極了。


    為什麽呢?


    誣陷就藩的郡王,崔廣州鐵定是斬首之刑。


    可若是小桃的案子再被扣到崔廣州的腦袋上,兩罪並罰之下,就不是斬首之刑,而是腰斬啊。


    斬首的話,一刀砍下去,基本上就會一命嗚呼了。


    畢竟崔廣州是博陵崔氏的人,劊子手也不敢放水,故意一刀不砍斷的事情不會發生。


    但腰斬就不一樣了。


    後世曆史上的那種大鍘刀,用來腰斬是最合適的。


    一刀下去,人就上下分開,成兩半了。


    而現在的大楚國呢,腰斬也是用鬼頭刀。


    這特麽就難受了。


    一刀砍下去,基本上不可能砍成兩段,犯人自然就不會立即死掉。


    那種疼痛啊,絕對不次於嚴刑拷打。


    如果劊子手使壞呢,就會在犯人的腰部下麵動刀。


    這麽一來,就算是砍成兩半了,犯人也不會立即死掉,而是會經曆足足一刻鍾的劇痛,最後在不住的慘叫聲中死去。


    當然,如果在腰部上麵動刀,傷了關鍵性器官,犯人就會死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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