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小歌也沒有和小姑還有二嬸繼續客氣,畢竟大家都是農村人,沒必要太矯情。


    此時正是夏季,又恰逢幹旱,上午十點多的太陽已經很毒辣了,侯小歌也沒有裝大頭蒜上去幫忙,直接找了處陰涼的地方乘起了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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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一早上的接觸,侯小歌已經可以確定自己現在所處的地方應該是民國時期的中原省。


    前世自己雖然是秦省人,但秦省和中原省本身就是鄰居,方言都差不多。


    至於侯小歌為什麽判斷是中原而不是秦省,自然是突出的個性方言。


    信球這個詞侯小歌可是記憶深刻,妥妥的中原方言,畢竟互聯網時代各地搞笑方言早已深入人心。


    再結合昨晚自己挖出來的法幣和現在逃難的狀況,侯小歌腦海立馬浮現出一個悲慘的年份一九四二年。


    侯小歌雖然是男人,但為人卻相對感性。前世他曾觀看過一部這個年代的電影,當時也是熱淚盈眶,恨不能去到那個年代幫助這些可憐的難民。


    但侯小歌打死也沒想到戒靈居然把自己送到了平行時空的這個年代,還悲慘的成了難民中的一員。


    “他奶奶個腿,真是嗶了狗了,好歹也換一個地方嘛,這簡直是地獄開局。”侯小歌心中暗罵。


    悲憤過後,成年人的思維迫使侯小歌變得冷靜。


    “我現在有金手指,吃的問題應該比較好解決,現在首要的目的就是安全的活下去。”侯小歌喃喃自語著。


    理順思路後,侯小歌找了個借口出門上廁所,然後閃身進了種植空間。


    此時倉庫空間裏,早上收集的種子、磚頭、木材,石碾等物資都整齊的堆放在倉庫一角。


    侯小歌也沒有多做停留,提著收集的糧食種子直接來到倉庫下方的種植區域。


    下方的種植區域和上方的倉庫空間作用相反,上層倉庫時間停止,有利於物品保存,下方靈田則加速作物生長,增加收獲。


    而且,因為是靈田,種植普通作物生長更加迅速,生長速度可以達到外界的十倍。


    而在外麵耽擱半天,就相當耽擱空間裏的五天時間,這也正是侯小歌找借口出來的原因。


    隻見侯小歌掏出分好的種子,精神力一動,一粒粒種子飛了出去,均勻的散落在指定的區域。


    在種植空間裏,侯小歌可以使用精神力進行種植,不過精神力量有限,一次性最多隻能控製二十斤左右的重量。五斤種子分幾次種,還是很輕鬆的。


    不過,播撒種子容易,覆土難,每一斤種子就得上百斤土去覆蓋,很是麻煩。


    侯小歌使用精神力搬運了二十多次,才把五斤多的種子按照規劃好的區域種植完畢。


    五斤多種子差不多種了二分地,還有七八分土地隻能等後麵找到其他作物再繼續種植了。


    不過頻繁使用精神力,侯小歌仿佛身體被抽空,累的直接癱倒在地。


    緩了好一會兒,撐著疲憊的身軀來到靈泉邊。一連喝了兩大碗靈泉水,疲憊的精神這才恢複了過來。


    “我去,真是累死個人,看來精神力以後不能頻繁高強度使用了。


    有機會還得盡快補充一下空間能量,這樣才能繼續增加精神力,不然以後種田隻能借助大牲畜了。”躺在小土坡上,侯小歌想著以後得搞一頭大牲畜回來,這樣也可以給自己減輕負擔。


    “唉!上一個世界是牛馬,換了一個世界居然還在當牛馬,命苦呀!”想到最後,侯小歌心裏也是一陣感慨。


    不過感慨歸感慨,但侯小歌明白,這一世有金手指,起碼有盼頭,先苦後甜未來可期。


    恢複過來後,侯小歌用磚頭給老鼠們盤了幾個窩,又喂了一些靈泉水還有樹根野草,趕緊離開了戒指。


    出了空間,侯小歌抬頭看了一下頭頂的太陽,大概過去半個小時。


    而自己在戒指裏待了差不多一個小時,這麽算下來,戒指內的時間流速比外界快一倍。


    這一來一去,種植空間裏的作物生長速度相當於又提高了一倍,達到了二十倍的生長速度。


    而按照一茬小麥一百二十天的生長時間計算,六天後自己將會迎來第一次收獲。


    “簡直老母牛坐飛機,牛逼上天啊!”侯小歌想想就興奮。


    從空間裏取出一把野菜,侯小歌裝模作樣的回到院子。


    此時太陽已上中天,在外拾荒、抓蟲,采集野菜的一眾親戚都已經回來。


    侯小歌進來後,眾人的目光齊刷刷看了過來。


    “黑娃,回來了啊!”


    “黑娃,你們兄弟倆個以後不要亂跑。”


    “黑娃,聽二達說你今天吃肉了,可以啊!”


    一眾親戚看見侯小歌回來了,紛紛笑著打招呼。


    侯小歌看著一院子穿著破衣爛衫的陌生親戚,裝作鎮定點了點頭。


    眾人剛才回來也都聽說了侯小歌失憶的事情,對侯小歌沒有問候自己也都沒有生氣,反而主動關心,表明自己的身份。


    長輩們查看了一下侯小歌的後腦勺,發現確實沒什麽問題後,最後叮囑侯小歌以後盡量要一起行動,注意安全,然後重新躺在一旁陰涼處休息。


    等長輩們離開後,一眾堂弟,表弟紛紛上前向侯小歌表達自己純真的關心。


    發現侯小歌並沒有因為失憶而疏遠他們後,一個個拉著侯小歌開始講述眾人以前一起上樹下河的經曆。


    “開飯啦!”


    二嬸放下勺子,朝著眾人喊了一嗓子。


    “嘩啦!”侯小歌周圍的一眾堂兄表弟立馬一哄而散。


    “我去,一個個跑的比兔子還快。”侯小歌無語的看著已經跑到灶前的眾人。


    “黑娃,你咋不動彈?不吃飯了?”堂兄侯歡迎端著木碗來到侯小歌跟前。


    侯小歌瞅了一眼堂兄的碗內,稀稀的野草糊糊,裏麵還有一些不知名的蟲子,而唯一的一塊老鼠肉此刻正在堂兄嘴裏嚼著。


    “哥,我就不吃了,剛那會兒烤了一個老鼠,還喝了一碗草籽粥。”烤老鼠還能勉強接受,但煮了蟲子的草粥侯小歌實在是接受不了,哪怕裏麵還有一點麵粉。


    “那行,哥也就不讓你。”堂兄歡迎點了點頭,然後蹲在一旁開始大口吃了起來。


    “黑娃,今個沾了你的點光,混了一口肉吃。這肉就是香,可惜就是少了點,一人才一小塊。


    對了,黑娃你是咋抓到老鼠的,有空給哥教教。”正在這時,另外一個堂哥歡歡端著碗走過來興奮的問道。


    “歡哥你先吃飯,等下午天涼了我帶你們出去抓老鼠。”


    侯小歌剛那會兒透支了精神力,這會兒有些困,實在不想理會這些小屁孩。


    “中,下午一起逮老鼠。”堂兄歡歡說完開心的幹起飯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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