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八章:都是假的
入骨寵婚:誤惹天價老公安之素葉瀾成 作者:燕歸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瀾庭居。
十一的傷第二天就自己在家拆了線,安之素特意撩開她的衣服看了眼拆線過後的傷疤,縫合的時候有點粗糙,理所當然的也留下了一道傷疤,和以前的傷疤交錯著,十分影響美觀,她腹部漂亮的人魚線都顯得沒那麽養眼了。
“看樣子你是留疤體質,這些疤痕很難通過自身的新陳代謝消除,用祛疤膏什麽的效果也不怎麽好,要不要去做祛疤手術?
我工作室有個女孩腿上有一道陳年舊疤,夏天穿裙子嫌不好看,今年去做了祛疤手術,非常成功,疤痕一點都沒有了。”
安之素強烈安利十一也去把身上的疤痕做一做,畢竟女人嘛,哪有不愛美的。
但十一是個異類,她一點兒也不在乎身上這些交錯縱橫的疤痕,搖頭道:“不用了,我又不穿裙子,無所謂的。”
安之素:……安之素暗忖,這麽完美的身材不穿裙子,不穿露臍裝,不穿吊帶小背心,實在暴殄天物。
像她一到春天就拚了命的練馬甲線,就是為了到了夏天的時候能穿美美的露臍裝啊。
她暗暗回憶了一下,以前在海島上的時候,十一的衣服就很少,來來回回就那麽幾身替換衣服,大熱天的她也是迷彩服短袖,迷彩服熱褲,從來沒見她穿過背心和短褲,更別說裙子了。
這次見她,她幹脆連替換衣服都沒有帶,今天穿的還是她從衣櫃裏找的沒有剪過吊牌的休閑服,安之素覺得十一太缺乏對漂亮衣服的認知了,她得讓她多開開眼,多嚐試些不同的衣服,這樣才能勾起她對美的追求。
身為設計師的安之素蠢蠢欲動的問道:“今天要不要去逛街?”
“逛街?”
十一對這個詞格外的陌生。
“對啊,逛街,買衣服。”
安之素扯了扯她身上穿的衣服:“你都沒帶替換衣服,我們倆的身高又差了些,你穿我的衣服都不怎麽合身。”
安之素淨身高還不到一七零,但十一淨身高都有一七五,她已經找了自己最長的褲子給她穿了,可穿到十一身上,愣是穿成了九分褲,幸好九分褲也很顯她腿長,並不難看。
十一想了想,自己的確該去買兩身替換衣服,便點了點頭:“好。”
於是安之素就拉著十一歡天喜地的出門了,出門的時候二寶也要跟著,但被安之素冷酷無情的拒絕了,逛街拒絕帶孩子,不然逛的太不盡興了,沒有男人沒有孩子的逛街才叫逛街,誰愛拖家帶口的逛街啊。
安之素開著車,也沒有帶保鏢,有十一在,再帶其他保鏢都是累贅,車子直接開到了盛世投資的商場,下了車,乘坐電梯,安之素帶著十一熟門熟路的到了女裝樓層,也沒有去其他店,先去自家的店裏給十一挑衣服。
ann品牌服飾店。
上午十點,商場才剛剛開門營業,沒什麽顧客,家家戶戶都很冷清,營業員們都在理貨,看見了安之素,一個個立馬放下了手裏的活,恭恭敬敬的喊道:“安董。”
安之素一擺手:“你們忙自己的,我來給朋友挑幾件衣服。”
營業員們不敢在老板麵前班門弄斧,店裏這些衣服,不是老板親手設計的,就是老板指導設計的,該怎麽搭配,老板比她們清楚太多了。
打發走了店員,安之素就拉著十一去選衣服了,十一有三不穿,不穿裙子,不穿蕾絲,不穿繁瑣款,總之一切會阻礙她打架逃命的衣服,她統統不穿。
安之素聽了她的要求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完美的身手不應該被衣服阻礙。
你看人家西方電影裏的女特工女殺手,一個比一個酷,穿短裙,穿高跟鞋,穿晚禮服照樣能打架。”
十一無情揭穿:“都是假的!”
安之素:……沒法聊天了,這麽鋼鐵直女,以後怎麽找男朋友,鋼鐵直男都會被氣走吧。
十一堅決不穿裙子,不穿蕾絲,不穿繁瑣流蘇係帶之類的衣服,安之素都不知道該給她選什麽款式了,也沒什麽好選的了,怎麽簡單怎麽來唄。
幸好簡單的款式也不是沒有,安之素選了幾套讓十一去試,十一露出了驚訝:“還要試?”
“不試怎麽知道好不好看?”
安之素更驚訝,誰買衣服不試啊,以為這是某寶呢。
“是我穿的號就行,不用試,穿著合適舒服不影響活動就可以了。”
十一對衣服的要求從來都很簡單,美和漂亮也從來不在她的考慮範圍。
安之素按住了突突跳的太陽穴,把她連人帶衣服塞進了試衣間,簡單粗暴:“試!”
十一沒辦法,隻好把安之素選的衣服一套一套的試了一個遍。
安之素眼光毒辣,她給十一選了五套衣服,其中隻有兩套衣服十一穿著比較好看,其他三套都不夠驚豔,被她pass了,讓店員把選中的那兩套回頭送到瀾庭居,就帶著十一去逛其他家了。
十一覺得兩套衣服就夠了,她每次出去執行任務都是穿一身帶一身,有時候帶都不帶,就在任務當地買,走的時候也不帶走,衣服基本上都是走到哪兒買到哪兒,買到哪兒扔到哪兒,畢竟她的“工作”性質不允許她大包小包,逃命的時候別說衣服了,能有時間帶把槍都不錯了。
但安之素是一個正常女人,正常女人從不覺得自己的衣服多,她們的衣櫃裏永遠都缺一件衣服,鞋櫃裏永遠都缺一雙鞋子。
是以,十一被安之素拉著又去逛了其他衣服店,被迫試了很多衣服,好看的都被安之素刷卡買了下來,不好看的統統pass。
十一唯一能做主的就是衣服的款式要簡單,衣服的顏色要低調,不穿豔麗的衣服,以黑色和灰色這種暗色係為主,連白色的衣服都不想穿,不過被安之素逼著買了幾件。
“你一個貌美如花的姑娘家家的,又不是七老八十的老太太,幹嘛不穿的明亮一些,你看紅色啊,藍色啊,綠色啊,多好看。”
安之素瘋狂吐槽:“老太太都不愛穿黑色。”
十一耿直地道:“顏色太豔了不容易躲避追擊,綠色最容易被子彈瞄準,白色的衣服一旦中了槍,第一眼就能被敵人看到,連假裝自己沒有中槍迷惑敵人都做不到。”
安之素:……姑娘,我們是生活在同一個世界嗎?
安之素閉嘴了,衣服買夠了,又拉著十一去買鞋子,這次不用十一開口,她都知道要選什麽樣子的,平地的,輕便的,可以帶一點跟,但不能是高跟,更不能是細高跟。
十一的傷第二天就自己在家拆了線,安之素特意撩開她的衣服看了眼拆線過後的傷疤,縫合的時候有點粗糙,理所當然的也留下了一道傷疤,和以前的傷疤交錯著,十分影響美觀,她腹部漂亮的人魚線都顯得沒那麽養眼了。
“看樣子你是留疤體質,這些疤痕很難通過自身的新陳代謝消除,用祛疤膏什麽的效果也不怎麽好,要不要去做祛疤手術?
我工作室有個女孩腿上有一道陳年舊疤,夏天穿裙子嫌不好看,今年去做了祛疤手術,非常成功,疤痕一點都沒有了。”
安之素強烈安利十一也去把身上的疤痕做一做,畢竟女人嘛,哪有不愛美的。
但十一是個異類,她一點兒也不在乎身上這些交錯縱橫的疤痕,搖頭道:“不用了,我又不穿裙子,無所謂的。”
安之素:……安之素暗忖,這麽完美的身材不穿裙子,不穿露臍裝,不穿吊帶小背心,實在暴殄天物。
像她一到春天就拚了命的練馬甲線,就是為了到了夏天的時候能穿美美的露臍裝啊。
她暗暗回憶了一下,以前在海島上的時候,十一的衣服就很少,來來回回就那麽幾身替換衣服,大熱天的她也是迷彩服短袖,迷彩服熱褲,從來沒見她穿過背心和短褲,更別說裙子了。
這次見她,她幹脆連替換衣服都沒有帶,今天穿的還是她從衣櫃裏找的沒有剪過吊牌的休閑服,安之素覺得十一太缺乏對漂亮衣服的認知了,她得讓她多開開眼,多嚐試些不同的衣服,這樣才能勾起她對美的追求。
身為設計師的安之素蠢蠢欲動的問道:“今天要不要去逛街?”
“逛街?”
十一對這個詞格外的陌生。
“對啊,逛街,買衣服。”
安之素扯了扯她身上穿的衣服:“你都沒帶替換衣服,我們倆的身高又差了些,你穿我的衣服都不怎麽合身。”
安之素淨身高還不到一七零,但十一淨身高都有一七五,她已經找了自己最長的褲子給她穿了,可穿到十一身上,愣是穿成了九分褲,幸好九分褲也很顯她腿長,並不難看。
十一想了想,自己的確該去買兩身替換衣服,便點了點頭:“好。”
於是安之素就拉著十一歡天喜地的出門了,出門的時候二寶也要跟著,但被安之素冷酷無情的拒絕了,逛街拒絕帶孩子,不然逛的太不盡興了,沒有男人沒有孩子的逛街才叫逛街,誰愛拖家帶口的逛街啊。
安之素開著車,也沒有帶保鏢,有十一在,再帶其他保鏢都是累贅,車子直接開到了盛世投資的商場,下了車,乘坐電梯,安之素帶著十一熟門熟路的到了女裝樓層,也沒有去其他店,先去自家的店裏給十一挑衣服。
ann品牌服飾店。
上午十點,商場才剛剛開門營業,沒什麽顧客,家家戶戶都很冷清,營業員們都在理貨,看見了安之素,一個個立馬放下了手裏的活,恭恭敬敬的喊道:“安董。”
安之素一擺手:“你們忙自己的,我來給朋友挑幾件衣服。”
營業員們不敢在老板麵前班門弄斧,店裏這些衣服,不是老板親手設計的,就是老板指導設計的,該怎麽搭配,老板比她們清楚太多了。
打發走了店員,安之素就拉著十一去選衣服了,十一有三不穿,不穿裙子,不穿蕾絲,不穿繁瑣款,總之一切會阻礙她打架逃命的衣服,她統統不穿。
安之素聽了她的要求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完美的身手不應該被衣服阻礙。
你看人家西方電影裏的女特工女殺手,一個比一個酷,穿短裙,穿高跟鞋,穿晚禮服照樣能打架。”
十一無情揭穿:“都是假的!”
安之素:……沒法聊天了,這麽鋼鐵直女,以後怎麽找男朋友,鋼鐵直男都會被氣走吧。
十一堅決不穿裙子,不穿蕾絲,不穿繁瑣流蘇係帶之類的衣服,安之素都不知道該給她選什麽款式了,也沒什麽好選的了,怎麽簡單怎麽來唄。
幸好簡單的款式也不是沒有,安之素選了幾套讓十一去試,十一露出了驚訝:“還要試?”
“不試怎麽知道好不好看?”
安之素更驚訝,誰買衣服不試啊,以為這是某寶呢。
“是我穿的號就行,不用試,穿著合適舒服不影響活動就可以了。”
十一對衣服的要求從來都很簡單,美和漂亮也從來不在她的考慮範圍。
安之素按住了突突跳的太陽穴,把她連人帶衣服塞進了試衣間,簡單粗暴:“試!”
十一沒辦法,隻好把安之素選的衣服一套一套的試了一個遍。
安之素眼光毒辣,她給十一選了五套衣服,其中隻有兩套衣服十一穿著比較好看,其他三套都不夠驚豔,被她pass了,讓店員把選中的那兩套回頭送到瀾庭居,就帶著十一去逛其他家了。
十一覺得兩套衣服就夠了,她每次出去執行任務都是穿一身帶一身,有時候帶都不帶,就在任務當地買,走的時候也不帶走,衣服基本上都是走到哪兒買到哪兒,買到哪兒扔到哪兒,畢竟她的“工作”性質不允許她大包小包,逃命的時候別說衣服了,能有時間帶把槍都不錯了。
但安之素是一個正常女人,正常女人從不覺得自己的衣服多,她們的衣櫃裏永遠都缺一件衣服,鞋櫃裏永遠都缺一雙鞋子。
是以,十一被安之素拉著又去逛了其他衣服店,被迫試了很多衣服,好看的都被安之素刷卡買了下來,不好看的統統pass。
十一唯一能做主的就是衣服的款式要簡單,衣服的顏色要低調,不穿豔麗的衣服,以黑色和灰色這種暗色係為主,連白色的衣服都不想穿,不過被安之素逼著買了幾件。
“你一個貌美如花的姑娘家家的,又不是七老八十的老太太,幹嘛不穿的明亮一些,你看紅色啊,藍色啊,綠色啊,多好看。”
安之素瘋狂吐槽:“老太太都不愛穿黑色。”
十一耿直地道:“顏色太豔了不容易躲避追擊,綠色最容易被子彈瞄準,白色的衣服一旦中了槍,第一眼就能被敵人看到,連假裝自己沒有中槍迷惑敵人都做不到。”
安之素:……姑娘,我們是生活在同一個世界嗎?
安之素閉嘴了,衣服買夠了,又拉著十一去買鞋子,這次不用十一開口,她都知道要選什麽樣子的,平地的,輕便的,可以帶一點跟,但不能是高跟,更不能是細高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