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靜的大概讓牧春花看了一分鍾,吳有德突然咧嘴笑了起來,露出一口白牙。


    “我臉上有花嗎?”


    “~~~”


    牧春花先是一愣,隨即俏臉兒刹那間就染上一層紅霞,再也不複先前那端莊冷靜之態。


    她抿了抿嘴,飛快挪開目光,又伸手捋了下耳邊垂落下來的碎發。


    有些不知道該說什麽,就沒有吭聲。


    吳有德就笑嗬嗬的問道:“春花,既然你現在已經從嚴家搬出來了,那你住哪裏?


    你不要誤會,我是覺得這製衣廠有些偏,如果伱住的比較遠的話,天天來回上班比較麻煩。我沒記錯的話,你還有個孩子吧?


    孩子呢?是留在嚴家了嗎?”


    這就屬於是明知故問了,別說牧春花願不願意,就算她願意把孩子留在嚴家,那嚴振聲還不同意嘞!


    嚴振聲起初之所以願意養這個孩子,完全是看在牧春花的麵子上,想安牧春花的心,這才充當一個寬容大度的好男人形象!


    可現在,兩人都已經完全鬧翻了,眼下更是已經離婚,分道揚鑣!


    那嚴振聲還留下這個孩子幹嘛?


    又不是他的種!


    吃飽了撐的,還是腦子有泡?


    這世界上不存在這種聖人!


    吳有德之所以這麽問,就是想給自己塑造一個知心體貼的暖男形象,以此來拉近兩人之間的關係。


    果然,


    聽到他這個問題,牧春花眼神閃爍了一下,抿著嘴唇,臉上神情頓時變得有些落寞。


    她輕輕吸了口氣,微笑道:“沒有,孩子我自己帶著呢。”


    “啊?”


    吳有德愕然,驚訝道:“你自己帶著?孩子還小著呢吧?”


    說著,


    他轉頭四處打量,似乎是想看看牧春花把孩子放哪了。


    牧春花又笑了下,說道:“四歲多了,我讓他在家待著呢。”


    “才四歲?你不會是讓他自己在家吧?”


    吳有德繼續演,心裏不禁有些同情這個小夥子。


    牧春花點頭,滿不在乎的說:“沒事兒,也習慣了,家裏留的有吃的,餓了他自己會吃。”


    “……”


    一個四歲多的小娃娃,自己一人給家呆著,還是寒冬臘月的。


    吳有德很想看看這孩子,到底是多麽的頑強。


    他皺起眉頭,沉聲道:“春花,這我就不得不說你了,孩子這麽小,你也放心留他一個人在家?


    萬一跑出去丟了可咋辦?


    這大冷天的,你就算給他留了吃的,要不了一個鍾頭就凍得硬邦邦沒法吃了。


    孩子多遭罪啊!


    唉……”


    他搖了搖頭,歎了口氣:“走吧,你現在住哪兒?帶我去看看。”


    ???


    牧春花臉色有些古怪,目光上下一陣打量。


    注意到她的眼神,吳有德知道對方肯定在揣測自己的意圖,眼前這個女人,別看她長的楚楚動人,但卻絕不是一個小女子。


    她人生經曆之豐富,別說是女人了,就算是絕大多數男人都望塵莫及!


    一,她夠美,風情好,氣質佳!


    先是在六國飯店當服務員,由於姿色出眾引起大佬軍官吳友仁的覬覦,以及嚴振聲的仰慕。


    嚴振聲也就罷了,一個醬菜鋪小老板而已。


    可吳友仁卻不是一般人,這是負責來接收京城的大佬,手下兵馬眾多,有槍有炮。


    這種人見的女人能少了?


    可他見到牧春花,第一眼就被其征服了,一見鍾情,發誓此生要得到她。


    由此可見,牧春花美豔動人之程度……


    ……


    二,她夠孝順!


    為了給老爹治病,她一個黃花大閨女願意嫁給嚴振聲當二房做妾。


    這一點就更難能可貴了,


    她長的那麽漂亮,還是黃花大閨女,想娶她的人數不勝數,但為了老爹,她願意給人做妾。


    犧牲自己的一切,隻為了救老爹。


    這種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至孝至順,能做到的人,真是鳳毛麟角。


    對比一下賈東旭之流,自可見高低。


    ……


    三,她夠義氣,有良心!


    得知牧春花嫁給嚴振聲,吳友仁一怒之下直接派兵將嚴振聲給抓了,關入大牢。


    為了救嚴振聲,她犧牲自己的清白之軀,委身於吳友仁,隻求能換來嚴振聲一條命。


    因為當初嚴振聲給了她錢,救了她爹。


    這是恩,她要報答!


    世間是施恩圖報的人很多;施恩不圖報的人也有;最多的還是忘恩負義之人。


    這種人多如牛毛,如過江之鯽!


    隨著時間的流逝,當初的感激感動就會漸漸磨滅,最後再被有意的給遺忘……


    當然,也有知恩報恩之人,這種人也有不少。


    並非天下都是白眼狼。


    可這種人雖然不少,但報恩也看程度,看情況。


    抬手就報,能力範圍內就報,盡力就報,基本上也就是這些情況了。


    比如你當初借我一百塊,如今我還你一百五十塊,甚至還你二百塊。


    這都可以。


    但如果你當初借我一百塊,現在你要我的命?


    抱歉,給不了!


    我命隻有一條,憑啥給你?


    愛莫能助,敬請諒解。


    脾氣暴躁點的,還會再罵一句:滾你媽的,我先弄死你信不信?


    當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讓牧春花嫁給吳友仁,這也不是要她的命。


    但這可是四五十年代啊,大街上夫妻倆都不能手拉手的年代。


    在這個年代,女子名節大於天!


    名節對於女子來說,這是比命還要重要的東西!


    後世就不提了,懂的都懂……


    牧春花為了報嚴振聲當初掏錢給她爹看病的恩情,就從了吳友仁,犧牲了自己的名節,自己的清白之軀。


    ……


    四,她性烈如火,有勇、有謀、有膽量!


    有多勇?


    敢殺人!!


    老爹被佟麻子家狗咬了,還又被佟麻子家丁給痛毆了一頓,回到家後氣急攻心,一命嗚呼。


    牧春花著急忙慌跑到家,卻沒見到老爹最後一麵。


    為了給爹報仇,她改頭換麵喬裝打扮進入佟家當下人,想借機殺了佟麻子為父報仇!


    下藥、打悶棍、偷槍、拿刀殺人。


    啥都幹過!


    不過最後刀是拿到了,但人卻沒有殺成,因為她懷孕了,又淋了雨,身體虛弱直接暈倒。


    但通過此事,足以看出來她性子有多麽烈。


    你殺我爹,我就殺你。


    我殺不了你,我想盡一切辦法,也要殺了你。


    我是女的咋了?


    報仇這件事,不分男女。


    沒殺過人?


    不怕,怕也要殺。


    就是這麽的烈,有膽!


    ……


    五,她夠狠!


    得知竟然懷了吳友仁這個王八蛋的孽種,


    她用力捶打肚子、用肚子撞牆、絕食、和護士求情買麝香和紅花……


    哪怕是死,也不要肚裏這個孩子!


    性烈如火之外,她是真的狠。


    六,她懂得委曲求全,理智冷靜!


    當她明白自己擺脫不了吳友仁時,就假裝順從。


    開始和吳友仁三太太交好,處朋友,在吳家也快樂的住了下來,暗中卻是在找機會。


    最終利用大太太、二太太還有自己肚裏的孩子,說動了三太太,被三太太給放走了。


    一般人,誰能做到?


    恐怕要麽直接自殺;要麽直接墮落,選擇接受。


    不會有第三種結果。


    七,她性格堅韌,有毅力。


    逃出吳家,為了活下去,也為了不被抓到。


    她竟然去黑市上販賣煙土!


    這就更牛逼了。


    黑市上都是什麽人?


    那裏三教九流、牛鬼蛇神、地痞無賴什麽人都有,到處都充斥著暴力、鬥爭、掠奪、鮮血。


    可她一個女人,竟然在黑市上立足了,也站穩了。


    可想而知她遇到了多少艱難困苦,受到了多少欺淩壓迫,沒有一個堅韌不拔、不屈不撓的意誌,是斷然做不到這一步的。


    ……


    一個女人,


    能做到這些,已經不能說是不容易,而是令人難以置信!


    聳人聽聞!


    奇女子是也!!


    對於這樣的女人,吳有德自然沒指望僅憑三兩句話,就讓對方乖乖聽自己的話,或者是跟著自己的節奏走。


    那不可能,如果是那樣,牧春花也就幹不出以前那些事了。


    看到牧春花打量自己,


    吳有德就坦然道:“既然你已經離婚,那我自然相信你是誠心想留在製衣廠,我覺得陳廠長肯定歡迎!


    這廠這麽大,我覺得如果你住的比較遠的話,


    尤其是你還帶個孩子,回頭我給陳廠長說說,看看能不能在廠裏給你安排個地方,這樣你也方便一些,多少還能照顧一下孩子。”


    聞言,


    牧春花這才釋然,明白了吳有德的想法。


    她頓時就笑了起來,眉眼彎彎,笑著說道:“吳主任,不敢麻煩您太多,您讓幫我留在製衣廠,我已經心滿意足了。”


    “噯,不必客氣。”


    吳有德一擺手,笑嗬嗬道:“春花這你就太見外了,咱們現在也算是朋友了吧?那還叫什麽吳主任啊?


    太生分!


    你叫我名字就成,你要是還這麽客氣,不拿我當朋友,那我現在轉頭就走!”


    說完,他就作勢要走。


    牧春花無奈,心裏卻也有些感動。


    人在落難之時,對於伸手幫助自己的人,總會容易心生感激。


    牧春花抿嘴笑了起來,想了下,溫聲道:“那我就叫你……有德吧?”


    直接叫名字,顯得有點不尊重。


    也隻能如此。


    吳有德立刻回身,大笑道:“哈哈,隨便隨便,叫啥都成!


    名字不就是用來叫的嘛?”


    看他如此隨和,牧春花心裏也挺高興,就點頭說好。


    稱呼這麽一換,兩人都感覺彼此間的生疏感沒了,距離拉近了不少。


    吳有德就抬手看了下表,已經下午三點多。


    他就說道:“都這個時候了,你去廠裏也幹了多少活。


    走吧,讓我看看你住哪。


    不行的話,等會兒我正好幫你搬過來。”


    這次,


    牧春花倒是沒有拒絕,爽快點頭,微笑道:“好!”


    吳有德樂了,“你跟我來。”


    他轉身朝著還等在那裏的小汽車走去。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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