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向上社交,正能量永遠是向上的
生活,生下來,活下去 作者:飄流瓶之大西北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不要被配不上你的人,拽進深淵裏。
該如何放下一個人?
我之所以說這個問題好回答,是因為我對這類問題有一個標準回答是:
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之所以難回答,是因為這個標準答案其實也不標準,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一種方法隻要告訴你就能馬上學會放下。
上周還有個男生,在另一篇文章的留言裏也說自己根本放不下。
他說自己現在像個瘋子,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自己才是那個大傻子,抓狂,受折磨。
最後的結果是,在大家眼裏,他才是那個有問題的人。
我對他說:你現在執念這麽重,明明知道愛的是一個錯的人,為什麽還要緊緊抓住不舍得放呢?
他說:過不去,真的過不去,不分開我痛苦,想到分開了,我更加痛苦,本就是悲劇,這就是錯付的代價。
聊到最後,他話說得特別決絕:
避不開躲不掉,就是專門讓我痛苦的嗎?我把生命結束了應該就可以結尾了。
看到他的留言,我腦海裏啪得蹦出兩個字:
深淵。
對於麵對分開卻無法放下,一直懷著深深執念的人,這真的絕對是一種【深淵】。
然而,還有一句話是——
不要被配不上你的人,拽進這種深淵裏。
-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不要被任何人拿捏,一次都不行。》,提到過關於拿捏的這個觀點。
細想一下,一個總也放不下的人,其實依然是在被拿捏。
曾經在一起的時候,可能感情還不錯,到了後期出現了一些問題,不管是什麽原因,這段關係就走到了盡頭。
是很遺憾的,但:
那個已經離開的人,不管曾經你們鬧得多不愉快,多難堪,或者你也曾試圖挽留過,苦苦哀求過,反正對方是走了。
走了就走了,人家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早就開始了新的生活。
隻有你還停留在原地,把他已經丟棄的那些回憶當做寶貝,每天定時定點拿出來回味。
我做一個可能觀感不太佳的比喻:
這就像是你們曾經共同做了一道菜,吃了,還剩下一些,對方已經選擇和別人去做新的菜了。
隻要你還守著那盤子剩菜舍不得扔掉。
菜都餿了,發爛發臭了,還覺得因為你們一起做的,所以還留著,都不舍得倒進垃圾桶裏。
聽聽,這裏麵,其實是帶著一絲絲荒謬的。
荒謬的地方在於:
一段感情,無論曾經多美好,無論現在你多珍視,隻要它過去了,就相當於是過了保質期了。
食物也好,護膚品也好,這世界上的任何東西,過了保質期,你還會用麽?
應該不會吧?
既然這些東西不會,那為什麽感情要這樣呢?
過期的食物吃了會鬧肚子,過期的護膚品用了會爛臉,隻要過期,統統都有極大風險。
而過期的感情,最大的風險就是:
你被拽進這個深淵裏,爬也爬不出來。
-
我們經常會說一句話是:
喜歡是相互的。
因為隻有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我們在一起,這才叫成就了這份喜歡。
在雙方彼此契合與同意的前提下,我們完成了這種喜歡的共鳴。
但很不公平的是:
放棄卻不是相互的。
喜歡時雙方同意了,才能在一起。
但分手卻是,隻要有一方選擇放棄,說要分開,那麽不管另一方怎麽想怎麽做,在他的心目中,就算是分開了。
但凡你有一點留戀,在他眼裏,都變成了糾纏。
而糾纏得久了,曾經他喜歡你的那些優點,那些閃光的地方,就通通變成了礙眼,變成了他現在視而不見甚至可以直接全盤否定的東西。
所以,人可能要學會一件事是:
在親密關係裏,放棄也可以是相互的。
人家舍得放棄你,你也要舍得放棄對方,這樣才算公平。
那個人要走了,那個人已經不是你的了,那個人已經配不上你了,就相當於是這道菜早已經喪失了原本的質感和味道,就相當於是這件衣服早就過時甚至破爛不堪了。
是時候要扔掉的。
愛的時候,要雙向奔赴。
不愛的時候,要雙向離開。
就像,你追星的時候,你的愛豆,他光芒四射,他充滿魅力,你喜歡到不行,可那個時候,你從不會覺得自己因為是素人就卑微,就覺得自己不配追星。
那是因為你喜歡的愛豆,他的光芒會映射到你的身上,給你力量和價值。
但如果愛豆塌房了,或者退圈了,就應該清醒過來,走就行了。
愛的時候,可以昏了頭。
分的時候,就真的要醒了。
就像是大學的宿舍,甭管前一天晚上大家鬧得多瘋,睡得多晚,早晨所有人都起床去上課了。
隻有你一個人還睡在床上,不想起,也起不來,但睡也睡不踏實。
最後課上點名記過倒黴的,不還是自己麽?
不如掙紮地讓自己趕緊醒過來。
-
那再說回讀者的這個問題,究竟該如何放下一個人?
如果非要認真回答這個問題,我其實很想反問一句:
為什麽非要逼著自己放下呢?
我想原因可能是因為太痛了,太刻骨銘心了,太讓人窒息了,很想讓自己趕緊解脫。
其實在這樣的問題裏,與其說想知道如何放下一個人,其實是想知道,如何忘記一個人。
很多人把【放下】,等同於【忘記】。
最後發現,根本做不到。
因為,那個人畢竟在你的生命裏留下過深深的痕跡,如何放?如何忘?這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如果一直執念,就是掉進了深淵。
所以,不如不放,不如不忘。
而是要學著就帶著它,繼續去尋找新的愛的力量。
怎麽和你解釋這個觀點呢?
可能是四個字——
借力打力。
有一個詞叫做:情比紙薄。
你可能就是那張被輕薄對待的紙。
自己本身沒什麽力量,隻有隨風飄蕩,刮到哪兒算哪兒,有風的時候飄一飄,無風的時候就墜下去。
但實際上,人不應該把自己當做一張薄薄的紙。
你其實是長著翅膀的蝴蝶。
蝴蝶和紙,都是在利用風的力量。
愛意的風吹來的時候,看起來紙和蝴蝶都在空中,各有各的姿態。
但愛意的風停止的時候,紙撞了南牆,就掉在地方,而蝴蝶卻能借力打力,通過自己翅膀的力量,拚命往上飛,最終越過了南牆。
你是要做一張紙,還是要做可以越過南牆的蝴蝶?
所謂破情關,就是要展翅高飛,不管是否有風。
風來時,借勢而動,讓自己飛得更高,積蓄能量。
風停時,也能振動雙翅,照樣可以扶搖直上。
-
最後:
人各有異,每個人看待感情的角度和感受都不相同。
但有一點可能是一樣的:
就是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吃過愛的苦。
親密關係或許就是這樣子的:
甜的時候很甜,甜到齁得慌,恨不得隨時隨地都黏在一起,兩個人巴不得成為連體人,一刻也分不開。
苦的時候很苦,苦到心底裏,要比這世界上最苦的藥還要苦上三分,從頭發絲苦到腳後跟,難以忍受。
一火一冰,一熱一冷,一白一黑,一甜一苦。
從天堂跌入地獄的感覺,自然是不好受的。
我都懂,也都明白。
然而,我想說的是——
你啊,再愛,也得要臉。
人不能什麽都不要的,就光是去愛,而且還愛著一個過去時。
失去了尊嚴,失去了體麵,失去了人格,失去了臉麵,就算得到了一點點的愛,又有什麽意義呢。
固然愛山,但你絕非愚公。
既然搬不動山,不如繞道而行。
連回音都沒有的山穀,不值得你縱身一躍。
人或許總是要靠分開後的痛覺,來分辨愛意的深淺。
但心聲如不能抵達,怎樣付出都是偏差。
別做一張紙,要做一隻蝴蝶,自己飛出地獄,離開深淵。
小的時候玩刮刮樂抽獎,刮出謝字還不甘心,非要把謝謝惠顧都刮得幹幹淨淨才舍得放手。
是時候學一學別人了。隻要刮出一個謝字,就扔掉吧。
不要再死死攥著一張已經明明白白寫著結果又過了兌獎期的廢紙了。
你可以再去買一張刮刮樂,說不定下一張就是別的獎。
總不能耗盡自己,換別人的一句可能。
這一路都是風景,別再為別人翻山越嶺。
這局是盡力局,但已經結束了。可以再來一局。
該如何放下一個人?
我之所以說這個問題好回答,是因為我對這類問題有一個標準回答是:
時間不夠長,新歡不夠好。
之所以難回答,是因為這個標準答案其實也不標準,這世界上根本沒有一種方法隻要告訴你就能馬上學會放下。
上周還有個男生,在另一篇文章的留言裏也說自己根本放不下。
他說自己現在像個瘋子,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自己才是那個大傻子,抓狂,受折磨。
最後的結果是,在大家眼裏,他才是那個有問題的人。
我對他說:你現在執念這麽重,明明知道愛的是一個錯的人,為什麽還要緊緊抓住不舍得放呢?
他說:過不去,真的過不去,不分開我痛苦,想到分開了,我更加痛苦,本就是悲劇,這就是錯付的代價。
聊到最後,他話說得特別決絕:
避不開躲不掉,就是專門讓我痛苦的嗎?我把生命結束了應該就可以結尾了。
看到他的留言,我腦海裏啪得蹦出兩個字:
深淵。
對於麵對分開卻無法放下,一直懷著深深執念的人,這真的絕對是一種【深淵】。
然而,還有一句話是——
不要被配不上你的人,拽進這種深淵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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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不要被任何人拿捏,一次都不行。》,提到過關於拿捏的這個觀點。
細想一下,一個總也放不下的人,其實依然是在被拿捏。
曾經在一起的時候,可能感情還不錯,到了後期出現了一些問題,不管是什麽原因,這段關係就走到了盡頭。
是很遺憾的,但:
那個已經離開的人,不管曾經你們鬧得多不愉快,多難堪,或者你也曾試圖挽留過,苦苦哀求過,反正對方是走了。
走了就走了,人家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早就開始了新的生活。
隻有你還停留在原地,把他已經丟棄的那些回憶當做寶貝,每天定時定點拿出來回味。
我做一個可能觀感不太佳的比喻:
這就像是你們曾經共同做了一道菜,吃了,還剩下一些,對方已經選擇和別人去做新的菜了。
隻要你還守著那盤子剩菜舍不得扔掉。
菜都餿了,發爛發臭了,還覺得因為你們一起做的,所以還留著,都不舍得倒進垃圾桶裏。
聽聽,這裏麵,其實是帶著一絲絲荒謬的。
荒謬的地方在於:
一段感情,無論曾經多美好,無論現在你多珍視,隻要它過去了,就相當於是過了保質期了。
食物也好,護膚品也好,這世界上的任何東西,過了保質期,你還會用麽?
應該不會吧?
既然這些東西不會,那為什麽感情要這樣呢?
過期的食物吃了會鬧肚子,過期的護膚品用了會爛臉,隻要過期,統統都有極大風險。
而過期的感情,最大的風險就是:
你被拽進這個深淵裏,爬也爬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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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會說一句話是:
喜歡是相互的。
因為隻有你喜歡我,我也喜歡你,我們在一起,這才叫成就了這份喜歡。
在雙方彼此契合與同意的前提下,我們完成了這種喜歡的共鳴。
但很不公平的是:
放棄卻不是相互的。
喜歡時雙方同意了,才能在一起。
但分手卻是,隻要有一方選擇放棄,說要分開,那麽不管另一方怎麽想怎麽做,在他的心目中,就算是分開了。
但凡你有一點留戀,在他眼裏,都變成了糾纏。
而糾纏得久了,曾經他喜歡你的那些優點,那些閃光的地方,就通通變成了礙眼,變成了他現在視而不見甚至可以直接全盤否定的東西。
所以,人可能要學會一件事是:
在親密關係裏,放棄也可以是相互的。
人家舍得放棄你,你也要舍得放棄對方,這樣才算公平。
那個人要走了,那個人已經不是你的了,那個人已經配不上你了,就相當於是這道菜早已經喪失了原本的質感和味道,就相當於是這件衣服早就過時甚至破爛不堪了。
是時候要扔掉的。
愛的時候,要雙向奔赴。
不愛的時候,要雙向離開。
就像,你追星的時候,你的愛豆,他光芒四射,他充滿魅力,你喜歡到不行,可那個時候,你從不會覺得自己因為是素人就卑微,就覺得自己不配追星。
那是因為你喜歡的愛豆,他的光芒會映射到你的身上,給你力量和價值。
但如果愛豆塌房了,或者退圈了,就應該清醒過來,走就行了。
愛的時候,可以昏了頭。
分的時候,就真的要醒了。
就像是大學的宿舍,甭管前一天晚上大家鬧得多瘋,睡得多晚,早晨所有人都起床去上課了。
隻有你一個人還睡在床上,不想起,也起不來,但睡也睡不踏實。
最後課上點名記過倒黴的,不還是自己麽?
不如掙紮地讓自己趕緊醒過來。
-
那再說回讀者的這個問題,究竟該如何放下一個人?
如果非要認真回答這個問題,我其實很想反問一句:
為什麽非要逼著自己放下呢?
我想原因可能是因為太痛了,太刻骨銘心了,太讓人窒息了,很想讓自己趕緊解脫。
其實在這樣的問題裏,與其說想知道如何放下一個人,其實是想知道,如何忘記一個人。
很多人把【放下】,等同於【忘記】。
最後發現,根本做不到。
因為,那個人畢竟在你的生命裏留下過深深的痕跡,如何放?如何忘?這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如果一直執念,就是掉進了深淵。
所以,不如不放,不如不忘。
而是要學著就帶著它,繼續去尋找新的愛的力量。
怎麽和你解釋這個觀點呢?
可能是四個字——
借力打力。
有一個詞叫做:情比紙薄。
你可能就是那張被輕薄對待的紙。
自己本身沒什麽力量,隻有隨風飄蕩,刮到哪兒算哪兒,有風的時候飄一飄,無風的時候就墜下去。
但實際上,人不應該把自己當做一張薄薄的紙。
你其實是長著翅膀的蝴蝶。
蝴蝶和紙,都是在利用風的力量。
愛意的風吹來的時候,看起來紙和蝴蝶都在空中,各有各的姿態。
但愛意的風停止的時候,紙撞了南牆,就掉在地方,而蝴蝶卻能借力打力,通過自己翅膀的力量,拚命往上飛,最終越過了南牆。
你是要做一張紙,還是要做可以越過南牆的蝴蝶?
所謂破情關,就是要展翅高飛,不管是否有風。
風來時,借勢而動,讓自己飛得更高,積蓄能量。
風停時,也能振動雙翅,照樣可以扶搖直上。
-
最後:
人各有異,每個人看待感情的角度和感受都不相同。
但有一點可能是一樣的:
就是我們每個人,或多或少,都吃過愛的苦。
親密關係或許就是這樣子的:
甜的時候很甜,甜到齁得慌,恨不得隨時隨地都黏在一起,兩個人巴不得成為連體人,一刻也分不開。
苦的時候很苦,苦到心底裏,要比這世界上最苦的藥還要苦上三分,從頭發絲苦到腳後跟,難以忍受。
一火一冰,一熱一冷,一白一黑,一甜一苦。
從天堂跌入地獄的感覺,自然是不好受的。
我都懂,也都明白。
然而,我想說的是——
你啊,再愛,也得要臉。
人不能什麽都不要的,就光是去愛,而且還愛著一個過去時。
失去了尊嚴,失去了體麵,失去了人格,失去了臉麵,就算得到了一點點的愛,又有什麽意義呢。
固然愛山,但你絕非愚公。
既然搬不動山,不如繞道而行。
連回音都沒有的山穀,不值得你縱身一躍。
人或許總是要靠分開後的痛覺,來分辨愛意的深淺。
但心聲如不能抵達,怎樣付出都是偏差。
別做一張紙,要做一隻蝴蝶,自己飛出地獄,離開深淵。
小的時候玩刮刮樂抽獎,刮出謝字還不甘心,非要把謝謝惠顧都刮得幹幹淨淨才舍得放手。
是時候學一學別人了。隻要刮出一個謝字,就扔掉吧。
不要再死死攥著一張已經明明白白寫著結果又過了兌獎期的廢紙了。
你可以再去買一張刮刮樂,說不定下一張就是別的獎。
總不能耗盡自己,換別人的一句可能。
這一路都是風景,別再為別人翻山越嶺。
這局是盡力局,但已經結束了。可以再來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