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在青龍城,最有權勢的人除了城主蘇沐外,還有一位世襲罔替的藩王——鎮海王。


    為了平衡四大城在地方上的權柄,皇家還分封了四個藩王分別駐守在四大城。名義上,四大藩王既無行政權,也沒有司法權,更無權幹涉地方事務。但他們卻擁有監督及彈劾上奏的權利,但凡地方官員做了任何有違法度朝綱的事情,藩王們都有權也有義務上奏皇帝。而且為了體現皇家的威嚴,保障藩王們的利益不受到冒犯,他們還都定額配備了一支三千人馬的私人衛隊。


    當今一代的鎮海王,名叫楊積,四十多歲了,論輩分與當今天子乃是堂兄弟。這位王爺在政治上倒是恪守本分,從不幹預地方政務,甚至與地方官員也始終保持著合適的距離。若是站在皇帝或者朝堂中樞的角度看,這位王爺完全可以稱得上:頭腦清醒,安分守己。青龍城畢竟是人朝內部,經濟最為發達的城市,它的穩定與繁榮,還是很重要的,皇帝對於這個堂弟也很是滿意,不隻一次誇他“懂事,知進退,善體君心”。隻不過,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啊。這位王爺,卻有一個雖然也算不上什麽太讓人接受不了的嗜好,以他的身份地位而言,甚至還能被評說成“風流韻事”的,那就是——好色。在他年輕的時候,大家都覺得這個不是什麽大問題:一個年輕的皇家子弟,整天又沒有什麽正事可做,人生呢,基本也可以說就是在“混吃等死”的。於是,平日裏研究研究美人,這是很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嘛。雖然這中間,也難免有幾次因為“玩”得太過火了,導致事件走向失控,甚至於還有女孩子因為不堪其辱,而選擇輕生。像這種“破事”兒,固然是上不得台麵的,隻是朝廷終究也很難因為這個就對他定罪,最終隻能從輕發落,申飭罰款了事。倒是皇帝或許是覺得這個堂弟的這點破事兒,終歸是丟了皇家的臉麵了,因而還曾下旨嚴厲的申飭過他。從那之後,他倒是收斂了一些,“玩”的時候,也注意了分寸。但是,人家就剩這點愛好了,改是不可能改的,就說如今他也年近半百了,還依然保留了這份“愛好”,某種程度上講,這也算是“從一而終”呢!


    當命運的齒輪開始轉動,讓人想躲都躲不掉。就在今年年初,鎮海王的生辰宴上,許合子受王府之邀,前去表演。這位風流王爺在欣賞過許合子的表演後,便對其驚為天人,極為癡迷。若隻是喜歡許合子的歌聲,也還罷了,偏偏他還故態複萌,對許合子的人也有了非分之想,這下就麻煩了。當他婉轉地提出想讓許合子進入王府時,機警的許合子便也婉轉的拒絕了他。畢竟倆人相差了三十來歲,就算他是王爺,身份尊貴,許合子還是接受不了對方的。


    聽到這兒,張恪大概聽懂了,皺眉道:“既然許姑娘已經拒絕了鎮海王,照道理,他應該不會用強吧?這種事兒,一旦傳出去,難免惹人非議。畢竟許姑娘也是名氣頗大的歌伶,這事兒鬧大了的話,對那位王爺來說,也不太好吧。”


    許鶴苦笑道:“敬之有所不知啊。這位王爺,有點奇葩的。以他的身份,有不少人為了攀龍附鳳,自然會想方設法主動獻上美女,入他的王府。可他呢,偏偏對那些主動貼上來的美女,不屑一顧。反而越是那些拒絕於他的,他越是會對人家纏著不放,拒絕地越狠他還越是喜歡,還對此樂此不疲的,也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麽想的。”


    張恪聞言,也覺汗然,沒想到還是個有受虐傾向的王爺。不過,現代社會倒是有人做過相關的研究,發現大部人在感情或是兩性問題上,都多多少少有受虐傾向的: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覺得好,明明被傷得深,卻反而刻骨銘心,用一個字來形容的話,那就是“賤”。


    “那許姑娘自己的想法呢?”


    “合子自然是不情願的,自那以後,便一直都躲著對方。奈何這位王爺見天的就派人來請,而且合子每每出去演出,這位爺爺收到消息,必然前去捧場。雖然他從來也沒有對外說過,他要對合子怎麽怎麽樣,可是……?”說到這兒,許鶴長歎一聲,搖了搖頭。


    張恪接口道:“可是,長此以往,所有人都會知道許姑娘是這位王爺的心頭好了。即使有什麽出色的好男兒,對合子有意,但也終會懾於這位王爺虎威,而不敢有所表示的。”


    “敬之,看得透徹啊,正是此理。老夫將此事,分析給合子聽,誰料她根本不在意,還說她這輩子本來也不打算嫁人的,惹不起還躲不起嗎,實在不行,她就遠走他鄉之類的。唉,合子的命苦啊,但老夫還是希望她終能尋得良人,最好還能有個一子半女的,老了也能有個依靠,真以為孤獨終老好玩嗎?遲早有一天要後悔的。”


    張恪點了點頭,他倒也不是有什麽養兒防老之類的觀念。隻不過覺得,一個人好不容易能來到這個世上走一遭,該經曆的事情還是應該去體驗一把的,哪怕最後依然選擇獨自過活,那也應該是在體驗過後。“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那是人家跨過滄海,赴過巫山,然後才做的選擇,你什麽都沒嚐試過,就說你不要,那其實是不成熟的表現,又或者隻不過是自己在跟自己賭氣。


    明白了這事兒的來龍去脈後,張恪想了一會兒,卻沒有什麽頭緒。難點在於,對方有一個王爺的身份,而且人家隻不過是在追求你,也從沒有做過什麽出格的過激舉動。你固然有拒絕的權利,但人家難道沒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事兒傳出去,指不定還會有人說這位王爺是個多情種呢。如此打不得,罵不走,也擺脫不掉,這還真的是難辦啊!張恪撓了撓頭,大感頭痛。仔細想了想,古往今來有沒有什麽拒絕別人的案例或妙招了?比如《殉情記》裏的假死?不行不行,哪來的那種藥啊?像《梁祝》裏的英台絕食?那更是扯淡,隻會白白餓死許合子。或者像王獻之那樣自己燒傷雙腳,變成殘廢?這個就算了吧,哪個人下得起這個手啊?像阮籍那樣借酒醉拒婚,這個……,有點扯遠了。唉,還有什麽招了?對方有什麽忌憚的人呢?皇帝?可這樣的事兒,能讓皇帝出頭?你把皇帝當什麽了?很明顯不靠譜嘛!唉,咱家實在是沒有什麽籌碼啊!怎麽樣才能夠既拒絕了對方,又不至於得罪對方了?除非是對方主動放棄,可是對方怎麽會主動放棄呢?隻能是不愛了,那麽,怎麽才能讓對方不再愛了?要不,找個男的,先和許合子結婚?可是找誰啊?誰會願意這個時候,冒著得罪一個藩王的風險,去娶個媳婦呢?這不是憑白害了人家嗎?唉,這破事兒,咋這麽難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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