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一邊走一邊聊著天。
南希對布裏克充滿了怨念,“早知道,我就直接采訪耳鳴樂隊的人了,至少他們多少還懂點樂理,布裏克就是生瓜蛋子。”
淩鹿銜杵了杵身旁的文森特,“我說,你怎麽一句話都不說,真把自己當提包小弟了?”
文森特撓了撓後腦勺,“這不是在大記者麵前嗎?怎麽敢亂說話?”
南希在新聞54台,也算是當家記者,因此文森特對她也算熟悉。淩鹿銜說來救一個朋友,沒想到居然會是南希,這讓文森特有些緊張。
“哈哈。”南希拍了拍文森特的肩膀,指著自己的目鏡說道:“小夥子放輕鬆,我已經把錄像關掉了,有什麽話可以盡管說。”
“那我就說了。”文森特搓搓手,有些拘謹的問道:“你怎麽想起采訪死亡之舞的?你認識耳鳴樂隊裏麵的人?”
“不。”南希搖搖頭,“隻是這兩天裏,布裏克請我看了幾場他們的演出,其實也沒什麽好看的,能欣賞他們音樂的人可不多。
而這也是我想采訪他們的原因,我想知道,他們究竟有什麽魔力,居然還能有這麽多的粉絲。”
“所以你就單槍匹馬來到漩渦幫的地盤?真是個瘋婆子。”
淩鹿銜說出了強尼銀手想說的話,他也正想罵這個魯莽的瘋婆子。這可是漩渦幫,臭名昭著的漩渦幫,就連其他幫派成員都嗤之以鼻的漩渦幫。
幫派幹壞事可太常見了,就連一群性偶組成的莫克斯幫,她們都有一些灰產,更不用說其他幫派。
問題是漩渦幫不講規矩,和他們談判,可能上一秒還好好的,下一秒就一槍把你揚了,這誰遭得住?和這些家夥打交道,可得留個心眼。
“你怎麽說的,像是我老熟人一樣?”
南希打量著淩鹿銜,感覺他的風格,有點像自己的老朋友。不過像誰來著?有點記不清楚了。
尤其是淩鹿銜直接叫他南希,要知道自她改名後,其他人都叫她貝斯。
並且是克裏叫他找自己的,克裏那家夥南希太熟悉了,如果沒事就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活脫脫一個老宅男,什麽時候來了興致找自己?
“咳咳~”淩鹿銜輕咳兩聲,“算是你的老朋友吧,強尼銀手那傻逼就在我身體裏,這次克裏準備給他辦個回歸演唱會。”
淩鹿銜不準備藏著掖著,直接攤牌對這些老家夥來說,或許是個最佳選擇。也不用擔心什麽泄密,這都是自己人,口風絕對緊。
“我的老天。”南希聽到強尼銀手回歸,那可太激動了,“這傻逼還沒死呢?”
“死了,但沒完全死?還有提醒你一下,你說的所有話,強尼銀手可都能聽到。”
“聽得到又怎麽樣?”南希不屑的撇撇嘴,“就是他在我麵前,我也照樣罵他,誰讓這狗東西,自私的拋下了我們所有人。”
“草……”強尼銀手淺淺的罵了句,他沒想到自己當年的任性,對他們的影響有這麽大。
盡管如此,就算強尼銀手知道,他也會毅然決然的走上荒阪塔。
“等等……你說誰?誰在你身體裏?”文森特聽到淩鹿銜的話,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這也是正常的,賽博世界發展的太快了。高塔結局兩年過去,v這個夜之城的傳奇,都已經被人遺忘,更別說強尼銀手這個五十年前的傳奇了。
或許老夜之城人對他記得清楚,可是很遺憾,文森特隻是個流浪者,還是個年紀很輕的流浪者。
“哈!強尼……”南希自嘲一笑,說道:“沒想到吧?當年大名鼎鼎的人物,現在居然連聽都沒聽說過。”
強尼銀手也沉默,不知道還說些什麽。是罵這該死的體製,還是老掉牙的接著罵荒阪?他想改變,卻發覺自己什麽也改變不了。五十年過去了,這世界還是這操蛋樣兒。
“很正常,傳奇就像韭菜一樣,割掉一茬又接著能長出一茬。在這黑暗的時代裏,再熠熠生輝的明星,也不過是一時明亮。”
淩鹿銜搖了搖頭,接著說道:“俗話說亂世出英雄,能出現這麽多傳奇,就已經跟能說明問題了,南希你是新聞54的頭牌記者,這點你知道的。”
“唉,我隻是……有些不甘心。”為了回避這個話題,南希問向淩鹿銜,“這件事羅格知道嗎?”
“不!”淩鹿銜的態度很堅決,“這件事暫時不要讓羅格知道!我可不想摻和進強尼的爛攤子裏。”
熟悉強尼銀手記憶的淩鹿銜,可是知道他和羅格的愛恨情仇。
原本羅格可不叫羅格,而是瑞秋,是一個純純的女舔狗,單方麵的對強尼銀手好,直到那一天……
還記得羅格是賽博朋克吧?也就是傭兵。在和強尼銀手約會的時候,總是羅格受傷害,每次約會羅格都得折不少人,而這些麻煩都是強尼銀手惹出來的。
在淩鹿銜眼裏,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強尼銀手就是個吃軟飯的,還是軟飯硬吃的那種。
這些事情,羅格本可以默默忍受,傭兵嘛,打生打死的很正常。然而就在某一次,羅格為了他犧牲了不少隊友,而這混蛋呢?和別的女人搞在了一起,還是三個!
一下子把羅格給惹冒火了,直接把強尼銀手踹了,還改名換姓為“rogue”這個頗有恥辱意義的名字。
“rogue”可不是個好詞,意思為無賴或者叛徒,背上這麽個恥辱性的名字,可見羅格對強尼銀手有多失望。
盡管如此,羅格對強尼銀手依舊是情有獨鍾。她有過許多男伴,強尼銀手的前前隊友,馬克西姆,是羅格和強尼銀手的好朋友,在來生羅格的專屬包間內,還有他們仨的合照。
大名鼎鼎的傳奇獨狼,摩根黑手,也曾和羅格來過一場姐弟戀。還有聖地亞哥,讓羅格給他生下兒子那位。
單說名字,可能不是很出名。可若是說起姓,那就有些來頭了。聖地亞哥的全名是,聖地亞哥·阿德卡多,是流浪者阿德卡多家族中,最具有傳奇色彩的族長之一。
南希對布裏克充滿了怨念,“早知道,我就直接采訪耳鳴樂隊的人了,至少他們多少還懂點樂理,布裏克就是生瓜蛋子。”
淩鹿銜杵了杵身旁的文森特,“我說,你怎麽一句話都不說,真把自己當提包小弟了?”
文森特撓了撓後腦勺,“這不是在大記者麵前嗎?怎麽敢亂說話?”
南希在新聞54台,也算是當家記者,因此文森特對她也算熟悉。淩鹿銜說來救一個朋友,沒想到居然會是南希,這讓文森特有些緊張。
“哈哈。”南希拍了拍文森特的肩膀,指著自己的目鏡說道:“小夥子放輕鬆,我已經把錄像關掉了,有什麽話可以盡管說。”
“那我就說了。”文森特搓搓手,有些拘謹的問道:“你怎麽想起采訪死亡之舞的?你認識耳鳴樂隊裏麵的人?”
“不。”南希搖搖頭,“隻是這兩天裏,布裏克請我看了幾場他們的演出,其實也沒什麽好看的,能欣賞他們音樂的人可不多。
而這也是我想采訪他們的原因,我想知道,他們究竟有什麽魔力,居然還能有這麽多的粉絲。”
“所以你就單槍匹馬來到漩渦幫的地盤?真是個瘋婆子。”
淩鹿銜說出了強尼銀手想說的話,他也正想罵這個魯莽的瘋婆子。這可是漩渦幫,臭名昭著的漩渦幫,就連其他幫派成員都嗤之以鼻的漩渦幫。
幫派幹壞事可太常見了,就連一群性偶組成的莫克斯幫,她們都有一些灰產,更不用說其他幫派。
問題是漩渦幫不講規矩,和他們談判,可能上一秒還好好的,下一秒就一槍把你揚了,這誰遭得住?和這些家夥打交道,可得留個心眼。
“你怎麽說的,像是我老熟人一樣?”
南希打量著淩鹿銜,感覺他的風格,有點像自己的老朋友。不過像誰來著?有點記不清楚了。
尤其是淩鹿銜直接叫他南希,要知道自她改名後,其他人都叫她貝斯。
並且是克裏叫他找自己的,克裏那家夥南希太熟悉了,如果沒事就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活脫脫一個老宅男,什麽時候來了興致找自己?
“咳咳~”淩鹿銜輕咳兩聲,“算是你的老朋友吧,強尼銀手那傻逼就在我身體裏,這次克裏準備給他辦個回歸演唱會。”
淩鹿銜不準備藏著掖著,直接攤牌對這些老家夥來說,或許是個最佳選擇。也不用擔心什麽泄密,這都是自己人,口風絕對緊。
“我的老天。”南希聽到強尼銀手回歸,那可太激動了,“這傻逼還沒死呢?”
“死了,但沒完全死?還有提醒你一下,你說的所有話,強尼銀手可都能聽到。”
“聽得到又怎麽樣?”南希不屑的撇撇嘴,“就是他在我麵前,我也照樣罵他,誰讓這狗東西,自私的拋下了我們所有人。”
“草……”強尼銀手淺淺的罵了句,他沒想到自己當年的任性,對他們的影響有這麽大。
盡管如此,就算強尼銀手知道,他也會毅然決然的走上荒阪塔。
“等等……你說誰?誰在你身體裏?”文森特聽到淩鹿銜的話,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這也是正常的,賽博世界發展的太快了。高塔結局兩年過去,v這個夜之城的傳奇,都已經被人遺忘,更別說強尼銀手這個五十年前的傳奇了。
或許老夜之城人對他記得清楚,可是很遺憾,文森特隻是個流浪者,還是個年紀很輕的流浪者。
“哈!強尼……”南希自嘲一笑,說道:“沒想到吧?當年大名鼎鼎的人物,現在居然連聽都沒聽說過。”
強尼銀手也沉默,不知道還說些什麽。是罵這該死的體製,還是老掉牙的接著罵荒阪?他想改變,卻發覺自己什麽也改變不了。五十年過去了,這世界還是這操蛋樣兒。
“很正常,傳奇就像韭菜一樣,割掉一茬又接著能長出一茬。在這黑暗的時代裏,再熠熠生輝的明星,也不過是一時明亮。”
淩鹿銜搖了搖頭,接著說道:“俗話說亂世出英雄,能出現這麽多傳奇,就已經跟能說明問題了,南希你是新聞54的頭牌記者,這點你知道的。”
“唉,我隻是……有些不甘心。”為了回避這個話題,南希問向淩鹿銜,“這件事羅格知道嗎?”
“不!”淩鹿銜的態度很堅決,“這件事暫時不要讓羅格知道!我可不想摻和進強尼的爛攤子裏。”
熟悉強尼銀手記憶的淩鹿銜,可是知道他和羅格的愛恨情仇。
原本羅格可不叫羅格,而是瑞秋,是一個純純的女舔狗,單方麵的對強尼銀手好,直到那一天……
還記得羅格是賽博朋克吧?也就是傭兵。在和強尼銀手約會的時候,總是羅格受傷害,每次約會羅格都得折不少人,而這些麻煩都是強尼銀手惹出來的。
在淩鹿銜眼裏,以旁觀者的角度來看,強尼銀手就是個吃軟飯的,還是軟飯硬吃的那種。
這些事情,羅格本可以默默忍受,傭兵嘛,打生打死的很正常。然而就在某一次,羅格為了他犧牲了不少隊友,而這混蛋呢?和別的女人搞在了一起,還是三個!
一下子把羅格給惹冒火了,直接把強尼銀手踹了,還改名換姓為“rogue”這個頗有恥辱意義的名字。
“rogue”可不是個好詞,意思為無賴或者叛徒,背上這麽個恥辱性的名字,可見羅格對強尼銀手有多失望。
盡管如此,羅格對強尼銀手依舊是情有獨鍾。她有過許多男伴,強尼銀手的前前隊友,馬克西姆,是羅格和強尼銀手的好朋友,在來生羅格的專屬包間內,還有他們仨的合照。
大名鼎鼎的傳奇獨狼,摩根黑手,也曾和羅格來過一場姐弟戀。還有聖地亞哥,讓羅格給他生下兒子那位。
單說名字,可能不是很出名。可若是說起姓,那就有些來頭了。聖地亞哥的全名是,聖地亞哥·阿德卡多,是流浪者阿德卡多家族中,最具有傳奇色彩的族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