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清宮禦書房內,聽到這白大人的哭訴,張寒淩略顯尷尬的看了一眼朱元璋。


    “白愛卿,怎地如此悲憤啊?”


    朱元璋看了眼在場的張寒淩,明知故問,腦子轉動的飛快,想著如何調解這件事。


    白大人自從進了禦書房,發現張寒淩剛好也在,便對其怒目而視。


    “還請陛下作主,今日老臣犬子在後湖湖畔為歹人所殺,老臣白發人送黑發人,實在悲痛難當。”


    “而根據應天府衙那邊傳來的消息,我兒今日是和同窗泛舟後湖,上岸後與歹人相遇發生口角之爭,便被其所殺。光天化日之下,皇城附近啊,這歹人竟如此大膽,這是在打大明律的臉,也是對陛下您的不尊啊。”


    白大人根據得到的消息,開始給張寒淩犯的錯扣帽子。


    隻要這幾個帽子扣實了,為了大明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朱元璋也不得不處置張寒淩。


    “得得得,別再說什麽歹人不歹人的,你說的歹人不就是我嗎?”


    張寒淩打斷白大人的哭訴,直接表態,自己就是歹人。


    “好,既然興華伯承認了,那老臣鬥膽,陛下打算如何處置?”


    怒視一眼張寒淩,見張寒淩如此痛快地承認了,他轉向朱元璋,想看看朱元璋怎麽處理。


    “按大明律,無故殺人者,當以命償命。但咱還是好奇,興華伯不是嗜殺之人,怎麽會僅僅因為幾句口角就殺了令郎呢?興華伯,你有何話可說,不為自己辯解一下?”


    朱元璋適時地提醒了張寒淩一句。


    “原因?沒有原因。辯解?我為何要辯解?”張寒淩冷聲道:“若真要一個原因的話,那就是我看他不順眼,多次冒犯於我,所以被我令人所殺吧。”


    “僅僅因為看不順眼,你就能恣意妄為嗎?難道因為是國朝的伯爵,就可以為所欲為了嗎?”


    白大人言辭越發激烈,憤怒地質問張寒淩。


    張寒淩默然無語,他也知道白大人說的是事實,這件事本身確實是自己衝動了。


    他也確實沒想到,最近困擾於思想大解放這一難題,竟然會如此深刻的影響到自己。


    而且最主要的是,張寒淩突然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那就是他個人的心態。


    他穿越過來以後,一直隻是和老朱一家接觸,很少與外人打交道。


    剛好他又需要借助老朱一家的力量,所以對老朱等人的態度會不一樣,會把他們當作正常的人來對待。


    但是長時間的封閉狀態下,他對於內心本就很厭惡的封建地主階級和文官士子集團,抱著的態度竟然僅僅隻是覺得他們像npc一樣,那麽,殺幾個npc怎麽了?


    所以說,張寒淩現在也是極為後悔的,他回想當年的偉人們是如何對待這種情況的呢?


    對於這些封建頑固分子,應該要以治病救人的態度去對待,而不是學黃巢那樣物理超度。


    雖然不是所有頑固分子在思想都上能有所進步,但隻要有一線生機,就不應該不教而誅。


    想明白這一切,張寒淩也起身,朝著白大人躬身一拜到底。


    “白大人,此事確實是張某之責,張某願意一力承擔。若需要以命相抵,那便拿去吧。”


    張寒淩一時之間,氣勢凜然。


    男人嘛,挨打要立正,犯錯要認罰。


    白大人聽到此話,略也遲疑了一下,雖說本身他就是來找朱元璋為他作主的。


    殺兒子的是當朝伯爵,不是那麽好得罪的。


    更何況這興華伯與皇帝一家關係極為深厚,要是因為強行擠兌陛下,讓他嚴厲處罰了興華伯,以後怕是日子會很不過。


    既然如此,那就直接把主動權交給朱元璋,看他打算怎麽去處置張寒淩。


    在白大人看來,判張寒淩死刑怕是不能,那就要好好算計一番,從他那邊撈到足夠的好處。


    “那不如這樣吧,朕決定廢掉興華伯世襲罔替的權利,僅保留興華伯的爵位,同時罰奉三年。”


    “其次,興華伯需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給白大人,彌補他們這麽多年來花在培養白子瑜身上的開支。補償數額由雙方自行商定。”


    “第三,直接動手殺死白子瑜的人不是興華伯,那麽興華伯要將凶手交給白大人處置。”


    “第四,興華伯理應入獄服刑,將興華伯交由應天府衙下獄,服刑期限不少於半年。”


    “第五,升白愛卿為戶部左侍郎。對於以上判罰,不知白愛卿是否滿意?”


    朱元璋麵無表情的看向白大人,不知內心作何想法。


    聽到這幾條判罰,白大人先是一喜,隨後依然保持悲傷的神色:“全憑陛下做主!”


    而張寒淩則有些不可思議的看向朱元璋,但隨後又了然。


    歎了口氣,也不想再說什麽了。


    朱元璋這明顯偏袒自己的判罰,確實也挑不出太大的問題。


    畢竟,這大明法律的最終解釋權,在皇帝這裏的啊。


    至於其中的幾條判罰,對於張寒淩來說都是不痛不癢的。


    世襲罔替在張寒淩看來就不應該有,下一代過得怎麽樣得由他們自己去奮鬥。


    罰錢和賠錢的判罰,張寒淩哪來的錢,還不是皇室出嗎?多少都是他們來付,與自己無關。


    交出直接行凶者,以朱元璋和毛鑲他們的操作,隨便從詔獄抓個死刑犯給點許諾,替死鬼不就找到了嗎?


    再就是去應天府衙服刑,伯爵服刑和普通人服刑能一樣?


    更何況隻判半年,約等於禁足半年而已。


    最後,給白大人升職,妥妥地給他好處,封他的口。


    殺了人了,就這樣在皇宮直接給判了。這不就是私設公堂嗎?


    判罰的尺度,連殺人凶手自己都覺得離譜。


    但是受害方竟然還有些興高采烈,實在是匪夷所思。


    這一幕,讓張寒淩的內心對這個時代的所謂法製,產生了嚴重的懷疑。


    當然,就他本身在兩個時代多年的經曆而言,其實也不是不能接受。


    畢竟,不隻是一個人在各種渠道上發表過意見,關於法律的執行問題從來都是討論的熱門話題。


    其中最犀利的觀點當然是:法律本就是為保護統治階級利益而製定的,普通人麵對法律是沒有解釋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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