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沈知誠繼續承擔起接送小孩的任務。


    出門前,文青在單車後尾座上綁了一個砂鍋,讓人覺得好奇怪。


    他們從江家門口經過時,正巧遇上肖淑芳送江炳權去醫院複診,看著他們一家五口人整整齊齊地走過,妒忌的眼神幾乎要噴出火來。


    文青眉目溫柔,如同賢妻良母一般,與沈知誠並肩而走,男才女貌,看起來像是新婚小兩口。


    她沒病,還生龍活虎!


    江炳權的臉扭曲成一團,顯得更麵目可憎。


    偏偏大牛為了氣他,特地去拉沈知誠的手,還親熱地喊了一句,“沈叔叔,你真好。”


    這句話令肖淑芳母子吃了蒼蠅一般難受。


    大牛在文青的潛移默化下,開始疏遠江家了。


    “大牛……”肖淑芳朝大牛喊了一句,滿臉慈愛,從口袋裏摸出一個雞蛋,小聲問道,“吃早飯沒有?”


    大牛瞥一眼那雞蛋,滿眼不在乎道,“哼,有個叔叔送了我媽一罐奶粉,我們早餐就是吃雞蛋跟牛奶。”


    這麽奢侈的早餐,比江家強上不是一星半點。


    這回,肖淑芳母子連身心都遭到壓製了。


    聽大牛跟可可的早餐這麽豐盛,大壯從大門後麵探出頭來,瞧了瞧手裏的窩窩頭,氣得扔在地上,罵道:“奶奶,我也要喝牛奶!”


    “誰叫你沒有一個會照顧人的媽媽啊……”


    龍桂芳走出來,一巴掌扣在他後腦勺上,皮笑肉不笑道。


    肖淑芳給親孫吃雞蛋,給大壯吃窩窩頭,一百個心眼,真是當她龍桂芳是擺設不成?


    “造孽啊,我、我不管了!”肖淑芳沒想到無意間的一個舉動,又招來龍桂芳的記恨,氣得拉著江炳權快步離開。


    龍桂芳在家坐小月子,起初還客客氣氣的,相處的時間久了,她的脾氣就原形畢露了。


    每頓都有大魚大肉不說,還隔三岔五約那些豬朋狗友在家裏吃吃喝喝,江炳權任由她胡鬧不說,還把肖淑芳當成了使喚婆子,呼呼喝喝的。


    肖淑芳心裏苦啊。


    一個好媳婦富三代,攤上龍桂芳這種又懶又敗家的婆娘,她真是有苦無處訴去。


    早上的小插曲很快過去了。


    文青先去市場買了菜,再騎著自行車來到寶苑小區時,那些保安很有眼力地放行了。


    文青給路家人做了一頓快手早餐,牛餐肉三明治加牛奶,還額外配上溏心蛋。


    路小冬意外地喜歡,竟然是第一個吃完的。


    吃過早餐後,小家夥還主動幫路前進拎公文包出門。


    兒子的改變,路前進都看在眼裏,打定主意要好好犒勞文青。


    “聽說你昨晚跟張明月起衝突了?”文青在打掃衛生時,薑老太戴著老花鏡看報紙,笑著問道。


    文青如實相告,倒沒覺得什麽。


    薑老太拿下老花鏡,一臉神秘道,“張明月昨夜從商場出來,摔斷腿了。陸小玲到處造謠說是你跟她不相克,害她的。”


    文青沒想到張明月竟然摔斷腿了,冷笑,“這是封建迷信,如果所有的不幸都能歸結於某人的八字身上,這世界上還要什麽法律?”


    這時,她望向薑老太,生怕她受到張明月影響,對她有什麽想法。


    薑老太也是個人精,眼神一冷,“你放心,張明月就是個破落戶,仗著有幾分姿色勾引男人,見不著光的二奶罷了。咱們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她要是敢搞你,你不必忍著,橫豎你路大哥會給你做主。”


    這就是底氣。


    文青心裏泛起一股暖流,點點頭。


    接著,薑老太又說羅家那邊派人來催了,想讓文青今天再去給安珍按摩。


    文青端來昨天熬煮了六個小時的豬腳薑,足足一大砂鍋,加熱後她裝了一碗給老太太嚐嚐看。


    “這是某南省的特色名菜,尤其對生育後的女人有滋補功效。”文青解釋道,也是前世安珍喜歡的一道美食。


    老太太嚐了一口,竟然用了陳醋,老薑,雞蛋,還有豬腳、糖熬煮的。


    想必煮了很久,豬腳軟爛,入口即化,一點也不膩。


    老太太很喜歡這道菜,不過,她患有糖尿病,不能多吃,笑道,“你好像特別關心安珍,你認識她?”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文青對安珍格外的照顧。


    文青自然不能說安珍是她前世的恩人。


    “我覺得安小姐一個女人帶著孩子,挺不容易的。感同身世,自然惺惺相惜了。”她委婉道。


    十點多鍾,文青捧了一鍋豬腳薑來到羅家。


    按摩之前,她先給安珍盛了一碗豬腳湯喝。


    安珍淺嚐了一口,立即愛上了這種微辣帶甜,還摻著酸澀味道的湯,一口氣喝完了湯,還連著吃了兩個雞蛋。


    “我們按照你說的,用金銀花煮了水給孩子衝涼,感覺她睡覺沒有那麽鬧騰了,阿珍也喂了兩次母乳……”姚春芳將外孫女的情況說給文青聽。


    文青又檢查了一下安珍的胸部情況,已經沒有腫脹得那麽厲害了,今天再按摩一次,奶水就正常了。


    她繼續給安珍熱敷,又按摩了一番。


    見她神色專注,仿佛在從事一件神聖的事業。


    安珍鳳眸微微顫抖,沉聲道,“你怎麽會想要做保姆呢?”年輕又有耐心,做什麽都能成功的。


    前世,她也曾問過文青這個問題。


    那個時候,文青的回答是:為了活命。


    “因為喜歡,也能幫到人。”文青的手指在她光潔的皮膚上用力摩挲著,眉眼之間微微一揚,帶著前所未有的熱愛,笑道,“我也說不準。”


    這一世,保姆的職業轉變成她的熱愛,也來源於前世她認識的一些雇主,他們在她高低起伏的人生中,給予了她一份尊重,那是她陰暗的世界裏唯一的光牆。


    “以前要是有人這麽說,我肯定覺得她蓄謀已久,不過,現在嘛……”安珍嗤笑一聲,猛然看到文青手腕上坑坑窪窪的香煙燙痕,如梅花白點似的。


    她的目光一凜。


    安珍找人打聽過文青的身世。


    十八歲花一般的年紀,文青嫁給江炳權這個混蛋,在婆家的身份卑微如狗,一次次遭受家暴,求助無門,心灰意冷之下,終於拿起菜刀反抗,引得全街道的人震驚,換來母子淨身出戶……


    這個世界破破爛爛,總有人負重前行,一念之差,很可能會造就兩種不同的人生。


    文青哪怕做著低微的保姆工作,依然對世界充滿了愛。


    安珍總覺得自己很慘,抱怨上天的不公。


    羅懷南雖走了,卻給予了她足夠的庇護,還有活下去的新生命,她還有什麽資格自暴自棄呢?


    隻要還有人記得他,他就不會真正死去。


    是的,安珍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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