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裏的男生基本分為三撥,一波是圍著謝雅君轉的,一波是圍著另一個漂亮女生轉的,最後一波是隻學習的。


    某天,兩撥男生在校外,為了兩個女生打了一架。


    這件事很快就傳到了校內,連校長都被驚動了。


    方春秀被家長指責,後被校長批評,但他沒生氣,而是找來所有參與的學生,問清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原來是謝雅君在背後造謠那個女生和班裏的一個男生好了,這件事被其他喜歡她的男生知道後,因為嫉妒打了人家。


    男生們私下裏一聊天才發現是被耍了,於是又造謠謝雅君和其他男生。


    事情越演越烈,最終是兩撥早就互看不順眼的男生約了架,兩敗俱傷。


    方春秀想不到平時看上去懂事乖巧的謝雅君會做這種事,但事實擺在眼前,身為老師,自然秉公處理。


    他在班上批評了打架的男生,幾個挑事嚴重的學生被請了家長,最後才說到謝雅君。


    “作為學生,學習的確是第一位的,但思想品德也是很重要的。”


    “你在背後造謠其他同學,是品德有虧,是思想不端正,即使你學習再好,也是集體的蛀蟲。”


    “男同學們打架固然不對,但如果不是你在背後挑唆,他們又怎麽會做這種事?”


    “你這是對別人的不負責任,更是對自己人格的侮辱。”


    “我希望你能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及時改正,你還小,一切都還來得及。”


    “從今天起,你每天抄寫一遍名賢集交給我,一共一百天。”


    這天之後,不止是女生,就連大部分男生都躲著謝雅君了。


    從上小學起,謝雅君就是被男生捧著的,這一遭,不但沒人捧著她,還有不少人笑話她。


    她再不是那個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的“萬人迷”了。


    這種失落成年人都未必能泰然處之,何況一個13歲的女孩子。


    她恨透了方春秀,但他是班主任,又能怎麽樣?


    她每晚抄寫名賢集時,都在心裏咒罵方春秀早死,想著到底能有什麽辦法讓他倒黴。


    這段時間,她家裏也出了一些事。


    在動蕩最初的年代,她父親指認廠長貪汙,廠長因此被批鬥,之後下了大獄,最近聽說他要出來了,父母因此坐立不安。


    於是他們聯係了遠在吉市的親戚,想著離開洛縣去投奔他們,但那邊回信隻說讓他們再等等。


    母親每天都提心吊膽,生怕廠長回來會報複自己男人,就經常唉聲歎氣。


    謝雅君本來就煩,邊抄寫名賢集邊數落母親:“誰讓你們當初不把廠長告到死,就不該讓他活著。”


    母親知道謝雅君聰明,竟然不覺得這種話從這麽小的孩子嘴裏說出來有什麽不妥。


    歎了口氣說:“誰讓他命大呢。”


    謝雅君不說話,覺得隻有比他們更厲害才能不被他們踩在腳下。


    母親又說:“廠長當初要是像書記那樣,被人告發強奸婦女,那或許就活不下來了。”


    謝雅君畢竟是孩子,聽老人和鄰居們說過強奸婦女,知道是男人摸了女人,但具體是什麽她是不懂的。


    於是問母親:“到底什麽是強奸婦女?”


    “你小孩子不懂,別瞎問。”母親說道:“反正啊,這個罪名能讓男人死。”


    這句話,謝雅君牢牢記在了心裏。


    名賢集交了三十多天了,方春秀依舊會教育她好好做人,謝雅君更想讓他死了。


    方春秀覺得要對她負責,對她加大了諄諄教誨的力度。


    她卻希望他快些消失,故意忘記帶抄寫的名賢集:“老師,那我下午送到您家裏吧?”


    “也行。”方春秀點點頭。


    下午放學後,謝雅君回家取了抄寫的名賢集,來到家屬院。


    那天方倩放學後去了母親陳桂芬的單位,家裏隻有方春秀一個人,謝雅君把本子交給他就走了。


    回到家她就開始不說話,隻偷偷抹眼淚。


    母親問她怎麽回事,她說班主任摸她,把她全身都摸遍了。


    這時候謝父也回來了,聽到後大發雷霆,就去了派出所。


    那個年代的警察哪裏好意思問小女生這些問題,隻聽謝父描述了一下情況,就將方春秀抓了起來。


    本就混亂的年代,又找不到任何人為自己作證,方春秀真是百口莫辯。


    不到半個月,吉市那邊的親戚來信說在造紙廠幫謝父安排了一個崗位,謝家就此舉家遷移,方春秀的案子更是無從下手。


    最後,方春秀被判了無期徒刑。


    一輩子以道德育人的方春秀,忍受不了這種屈辱,在監獄裏上吊自殺。


    謝雅君來到吉市,再一次感受到久違的被男同學“嗬護”的感覺,她痛快極了。


    就這樣一路驕傲著長大,但方春秀的事偶爾會出現在她夢裏,夢到他要翻案,他要讓她為誣陷自己付出代價。


    她心有餘悸,覺得隻有進入到內部才能有機會知道他的情況,於是努力學習考了警校,進了吉市公安局。


    真的做上了刑警,謝雅君才發覺自己一點都不喜歡這份工作。


    每天起早貪黑,風吹日曬的出外勤,沒兩年,她就發覺自己沒有以前漂亮了。


    又開始想各種辦法走捷徑,認為隻有嫁給地位高的人才能真正擺脫這一切。


    她心思不在工作上,28歲了依舊隻是個普通的刑警,但她根本不在意,一心隻想著嫁到高處。


    於是有了後來和一隊隊長的事,碰到了厲衡這樣的硬茬,而現在,成了階下囚,警察的叛徒,方春秀口中集體的蛀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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