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進城(3)
我和係統在古代當躺狗 作者:平安的平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李秉煜眼冒淚花,滿心委屈。
沈蟬用帕子輕柔的幫他抹淚,但語氣卻十分嚴肅,“玉棠,娘剛剛買東西的時候怎麽說的?”
李玉棠擔憂的看著小哥,嘴裏小聲道:“羊肉餅一人一個,大姐幹活辛苦,所以有兩個。”
李玉蓉又驚訝又感動,嘴裏鹹香的肉好似都帶了點甜味。
街上人來人往,不好長時間堵在路中間,沈蟬把他拉到一邊,再次詢問,“你已經吃過一個了,為什麽還想吃別人的?”
李秉煜從小跟著李秉元混,那小子一肚子心眼,總想算計別人成全自己,李秉煜自然而然也帶著點自私。
係統對李秉煜的評價是讀書種子,但這種性子要是不改,以後隻會是個踩著李家往上爬的白眼狼。
沈蟬又不是原身,沒有親媽濾鏡考慮事就格外理智,李秉煜值不值得培養,還得看這根苗扶不扶的正,要是她這個當娘都不行,古代那些迂腐的讀書人就更沒有這個本事。
李秉煜抿著嘴巴流淚,時不時用袖子抹一抹,他沒有學過正經的道理,不知道什麽叫對什麽叫錯,爹娘哥哥怎麽做,怎麽說,他就跟著學。
“娘……”李玉蓉搞不清楚沈蟬為什麽動怒,但看著小弟可憐的樣子,還是硬著頭皮出聲求情,“秉煜年紀還小,再大幾歲就懂事了。”
“你的腦子不頂用,不要覺得別人跟你一樣蠢。”沈蟬扭頭罵了她一句,又把視線放在李秉煜身上,“李秉煜,你能不能聽的懂人話?”
這話像罵人的又不像罵人的,李秉煜猶豫半天,小聲回道:“能。”
“那你把自己的餅吃完了為什麽要吃姐姐的?你姐姐還沒有嫁人,她也是個小孩,你愛吃的東西她都愛吃,你愛玩她也愛玩。她一早上起床給你做飯,幫你洗衣服,你在街上玩的時候,她在賣東西掙錢,你知道肚子餓,她就不餓嗎?”
李秉煜的哭聲漸歇。
“你吃飽了還要去吃姐姐的,她疼你,給你分一半,那她吃的飽嗎?”
李秉煜的嘴巴動了半晌,為自己辯解,“可大姐有兩個。”
“你要是在家裏做飯洗衣服,你也有兩個。”沈蟬直起身,居高臨下的看著他,“你要是去地裏幹活去山上撿柴,我給你買十個。”
李秉煜不服,“我還沒長大。”
沈蟬嗤笑一聲,“你表伯家的妹妹五歲就會割草喂豬,你大姐六歲就會幫忙洗衣服燒水,你會幹嘛?跟著你三哥偷偷吃小灶,跟著村裏小孩到處撒野?”
李秉煜想說他三哥也沒幹活,但被沈蟬提前把話堵死,“你三哥從來不會惦記你姐姐的東西,他還會拿錢孝敬我,比你懂事多了。”
沈蟬牽著李玉棠走遠,連個眼神都沒有給傷心的李秉煜。
李玉蓉小聲安慰他,“大姐有錢,等會給你買十個。”
“我不要。”李秉煜甩開她的手,賭氣的站在原地。
李玉蓉臉上的笑落了下來,眼神十分危險,“走不走?”
李秉煜轉過頭無聲的拒絕。
“你膽子越來越大了啊!跟我擺臉色?”李玉蓉揪著他的耳朵,“還敢跟娘頂嘴,要是被爹知道了,你等著挨揍吧!”
李秉煜渾身一僵,他居然把爹給忘了。
沈蟬懶得猜他心裏的想法,有沒有效果,過段時間就能看的出來了。
她並沒有直接去約定好的那個地方等人,而是帶著李玉蓉去繡樓把剩下的花扣全賣了,一共三十六對,賣了兩百五十文,平均下來連八文錢一對都沒有。
店裏人多,李玉蓉心裏有話也不好當麵說出來,等一出店門,她就滿臉可惜,“自己能賣八文錢一對呢。”
沈蟬一邊打量著街道的建築,一邊給她傳授經驗,“不要隻看的到眼前的一點小利,要學會衡量得失。縣裏的物價高,有錢人多,花扣才能賣的出去,但進城要錢,租攤位也要錢,這些都是成本。除去這些,還有看不見的,比如說時間,你進城一趟要費一天的功夫,要是在家都能多打二十多對絡子,這麽一算下來,就算便宜兩文賣,也不虧。”
“我知道了娘,以後我直接賣給繡樓。”
沈蟬腳步一頓,“我是說,你可以有個夢想。”
“嗯?”
“攢錢開店。”
其實更好的是做個供應商,但古代不像現代一樣交通發達,一個地方的需求量隻有這麽大,打絡子很多人都會,別人沒必要千裏迢迢取貨。
開店就簡單很多,新手大禮包的這本編繩教程隻有初級,到時應該還會有中級和高級,隻要花樣新意多,養個鋪子還是沒問題。
李玉蓉大驚失色,“娘,咱們清白人家可不能入商籍啊。”
士農工商,商人掙錢歸掙錢,但地位低名聲臭,就算滔天的家業背後靠不上大樹也是說倒就倒。
景元的經濟政策放的很鬆,隻要不出府城走商,普通老百姓開個店鋪靠自己的手藝過活,不用改農為商,不過大家夥對律法條例並不是很了解,多數人以為開個鋪子就算商人。
但普通人一年到頭掙的那幾十兩錢,連人家從南到北走一趟的零頭都比不上,要是不放心,就把鋪子記在家裏女人名下,算作嫁妝。
不過大多數人都不敢,嫁妝算是女方的私人財產,不管被休還是和離,都有權全部帶走,要是被婆家侵占,還可以告上衙門,隻要證據齊全,都會判婆家把嫁妝補齊。
但女性的地位卻仍然不高,古代尊卑分明,孝道至上,婆婆就算怎麽嗟磨兒媳也隻是道德方麵的問題,但要是兒媳不敬公婆,丈夫是有權休妻的。
女子被休會連累家裏名聲,歸宗後很難再嫁個好地方,和離稍微好一點,但也容易招惹口舌。
反正是個極其要臉和不要臉的時代。
這些事原身隻是一知半解,都是李叔夜打聽出來的,供一個讀書人要花費不少錢,自然要先想辦法掙錢再說。
律法就是了解一個時代最好的途徑,他把簡單的字認的差不多後,就花費重金從書肆買了一本《景元律例》,這段時間已經啃的差不多了。
沈蟬用帕子輕柔的幫他抹淚,但語氣卻十分嚴肅,“玉棠,娘剛剛買東西的時候怎麽說的?”
李玉棠擔憂的看著小哥,嘴裏小聲道:“羊肉餅一人一個,大姐幹活辛苦,所以有兩個。”
李玉蓉又驚訝又感動,嘴裏鹹香的肉好似都帶了點甜味。
街上人來人往,不好長時間堵在路中間,沈蟬把他拉到一邊,再次詢問,“你已經吃過一個了,為什麽還想吃別人的?”
李秉煜從小跟著李秉元混,那小子一肚子心眼,總想算計別人成全自己,李秉煜自然而然也帶著點自私。
係統對李秉煜的評價是讀書種子,但這種性子要是不改,以後隻會是個踩著李家往上爬的白眼狼。
沈蟬又不是原身,沒有親媽濾鏡考慮事就格外理智,李秉煜值不值得培養,還得看這根苗扶不扶的正,要是她這個當娘都不行,古代那些迂腐的讀書人就更沒有這個本事。
李秉煜抿著嘴巴流淚,時不時用袖子抹一抹,他沒有學過正經的道理,不知道什麽叫對什麽叫錯,爹娘哥哥怎麽做,怎麽說,他就跟著學。
“娘……”李玉蓉搞不清楚沈蟬為什麽動怒,但看著小弟可憐的樣子,還是硬著頭皮出聲求情,“秉煜年紀還小,再大幾歲就懂事了。”
“你的腦子不頂用,不要覺得別人跟你一樣蠢。”沈蟬扭頭罵了她一句,又把視線放在李秉煜身上,“李秉煜,你能不能聽的懂人話?”
這話像罵人的又不像罵人的,李秉煜猶豫半天,小聲回道:“能。”
“那你把自己的餅吃完了為什麽要吃姐姐的?你姐姐還沒有嫁人,她也是個小孩,你愛吃的東西她都愛吃,你愛玩她也愛玩。她一早上起床給你做飯,幫你洗衣服,你在街上玩的時候,她在賣東西掙錢,你知道肚子餓,她就不餓嗎?”
李秉煜的哭聲漸歇。
“你吃飽了還要去吃姐姐的,她疼你,給你分一半,那她吃的飽嗎?”
李秉煜的嘴巴動了半晌,為自己辯解,“可大姐有兩個。”
“你要是在家裏做飯洗衣服,你也有兩個。”沈蟬直起身,居高臨下的看著他,“你要是去地裏幹活去山上撿柴,我給你買十個。”
李秉煜不服,“我還沒長大。”
沈蟬嗤笑一聲,“你表伯家的妹妹五歲就會割草喂豬,你大姐六歲就會幫忙洗衣服燒水,你會幹嘛?跟著你三哥偷偷吃小灶,跟著村裏小孩到處撒野?”
李秉煜想說他三哥也沒幹活,但被沈蟬提前把話堵死,“你三哥從來不會惦記你姐姐的東西,他還會拿錢孝敬我,比你懂事多了。”
沈蟬牽著李玉棠走遠,連個眼神都沒有給傷心的李秉煜。
李玉蓉小聲安慰他,“大姐有錢,等會給你買十個。”
“我不要。”李秉煜甩開她的手,賭氣的站在原地。
李玉蓉臉上的笑落了下來,眼神十分危險,“走不走?”
李秉煜轉過頭無聲的拒絕。
“你膽子越來越大了啊!跟我擺臉色?”李玉蓉揪著他的耳朵,“還敢跟娘頂嘴,要是被爹知道了,你等著挨揍吧!”
李秉煜渾身一僵,他居然把爹給忘了。
沈蟬懶得猜他心裏的想法,有沒有效果,過段時間就能看的出來了。
她並沒有直接去約定好的那個地方等人,而是帶著李玉蓉去繡樓把剩下的花扣全賣了,一共三十六對,賣了兩百五十文,平均下來連八文錢一對都沒有。
店裏人多,李玉蓉心裏有話也不好當麵說出來,等一出店門,她就滿臉可惜,“自己能賣八文錢一對呢。”
沈蟬一邊打量著街道的建築,一邊給她傳授經驗,“不要隻看的到眼前的一點小利,要學會衡量得失。縣裏的物價高,有錢人多,花扣才能賣的出去,但進城要錢,租攤位也要錢,這些都是成本。除去這些,還有看不見的,比如說時間,你進城一趟要費一天的功夫,要是在家都能多打二十多對絡子,這麽一算下來,就算便宜兩文賣,也不虧。”
“我知道了娘,以後我直接賣給繡樓。”
沈蟬腳步一頓,“我是說,你可以有個夢想。”
“嗯?”
“攢錢開店。”
其實更好的是做個供應商,但古代不像現代一樣交通發達,一個地方的需求量隻有這麽大,打絡子很多人都會,別人沒必要千裏迢迢取貨。
開店就簡單很多,新手大禮包的這本編繩教程隻有初級,到時應該還會有中級和高級,隻要花樣新意多,養個鋪子還是沒問題。
李玉蓉大驚失色,“娘,咱們清白人家可不能入商籍啊。”
士農工商,商人掙錢歸掙錢,但地位低名聲臭,就算滔天的家業背後靠不上大樹也是說倒就倒。
景元的經濟政策放的很鬆,隻要不出府城走商,普通老百姓開個店鋪靠自己的手藝過活,不用改農為商,不過大家夥對律法條例並不是很了解,多數人以為開個鋪子就算商人。
但普通人一年到頭掙的那幾十兩錢,連人家從南到北走一趟的零頭都比不上,要是不放心,就把鋪子記在家裏女人名下,算作嫁妝。
不過大多數人都不敢,嫁妝算是女方的私人財產,不管被休還是和離,都有權全部帶走,要是被婆家侵占,還可以告上衙門,隻要證據齊全,都會判婆家把嫁妝補齊。
但女性的地位卻仍然不高,古代尊卑分明,孝道至上,婆婆就算怎麽嗟磨兒媳也隻是道德方麵的問題,但要是兒媳不敬公婆,丈夫是有權休妻的。
女子被休會連累家裏名聲,歸宗後很難再嫁個好地方,和離稍微好一點,但也容易招惹口舌。
反正是個極其要臉和不要臉的時代。
這些事原身隻是一知半解,都是李叔夜打聽出來的,供一個讀書人要花費不少錢,自然要先想辦法掙錢再說。
律法就是了解一個時代最好的途徑,他把簡單的字認的差不多後,就花費重金從書肆買了一本《景元律例》,這段時間已經啃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