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皓,我……沒事的……”夏輕墨抿著嘴。


    被罵時很憤怒,充滿被羞辱感。


    可現在……


    被男友保護的溫暖包圍。


    “打人啦……”


    老太太沒敢再罵,直接躺地上不起來,鬼哭狼嚎:“一群臭流氓合起來,打我一個老太婆,有沒有天理啊……”


    這會工夫。


    物業人員到場了。


    一看到老太婆,全都皺起眉頭。


    “請問,哪位是12號樓新業主?”物業經理問道。


    “我……”


    夏輕墨下意識上前,又趕緊指李蘭:“不是……是我叔叔和阿姨,這棟房在他們名下,三天前剛買的。”


    “幾位。”


    物業經理壓低聲音:“這家……我們也沒辦法。”


    “怎麽說?”陳皓皺眉。


    “他們……”


    物業言辭隱晦,畢竟是前業主隱私,但大家都聽明白了。


    之前業主是個女人。


    很漂亮。


    據說在夜總會……


    靠皮肉買賣賺錢,買下了這麽一棟別墅,然後找個男人結婚。


    對!


    就是縱狗咬人坐牢的家夥!


    那貨是吃軟飯的,連他守寡的老母親,也靠那個女人養。


    老母親更極品!


    一邊靠兒媳養活。


    一邊嫌兒媳婦是賣的。


    以前,這一家就經常吵架,早在小區傳開了。


    “她這年紀耍無賴,這麽往地上一躺……別說我們,就算警察來了,也沒轍!”


    物業經理無奈搖頭:“你們買這棟房子,真應該提前打聽一下,攤上這老太太……說實話,這房子要想收回來,那可是千難萬難了!”


    陳皓笑了。


    法律中,有很多條款很無語。


    比如。


    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明應該保護受害者,可往往保護的卻是,那些未成年惡魔。


    是不是特別讓人不忿?


    還有!


    老人到了某個年紀,即便犯法也不用坐牢。


    為什麽?


    警方也好、監獄也罷,擔心年紀太大突然暴斃,自己會受到牽扯。


    可……


    站在購房者的立場呢?


    業主權益在哪?


    我花錢買房,卻被原房主的婆婆,霸占著不能住進去?


    法律呢?


    公理正義呢?


    “我報警!”


    不知何時,陳皓撥通電話:“我們買的房,被前房主婆婆霸占,不僅撒潑耍賴不搬走,還辱罵我女朋友!”


    “是不是罪犯年紀大,你們警方就不敢管?”


    “怕擔責任,當什麽警察?!


    “公正執法就是這樣的?拿著納稅人的錢,不覺得心虛麽?!”


    “不是……”


    陳福海嚇一跳,一把奪過手機:“你報警就報警,罵警方幹什麽?臭小子!你作死啊?!”


    他沒注意到,陳皓打的不是110。


    而是手機號碼!


    坐在沙發上。


    黃書記拿著手機,一時都沒緩過神。


    剛剛,他正在看張忠將軍,關於神州汽車采訪,手機就突然響了。


    接著。


    那頭一個憤怒聲音,把他當做警察斥責。


    那聲音……


    很耳熟啊!


    “不好!”


    他知道,對方絕不是打錯了,很可能因為所在場合,要假裝打報警電話。


    不及多想,他撥通一個號碼:“老張,出事了……你親自去處理,一秒都不能耽擱!”


    “是!”


    “還有!以後不準給我和稀泥!”


    “啊?我……不明白。”


    “什麽不明白?早就出新律了,就算是未成年犯罪,該怎麽辦就怎麽辦——法,不能向不法低頭,跟年齡無關!”


    “這我都認真執行了啊。”


    “要懂得變通,一舉反三。”


    “您是指……”


    “未成年犯罪,該怎麽辦就怎麽辦,那老年人犯罪呢?也一樣!”


    “可……”


    電話那頭,老男人苦笑:“年紀太大的,實在不好處理……”


    很多年紀大的身體不好。


    一個不巧,老年病發作了,死了怎麽辦?


    家屬會鬧啊!


    “罪犯就是罪犯!”


    黃書記臉色一沉:“你是執法人員,至於執行法律之後,罪犯死了……跟你有什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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