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擱誰誰不心疼?
美食:我的小店,名震全球 作者:熟睡的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咳咳,這個味道,還不錯,不過還有進步的空間……”
洛永振感受到來自於墨賢林的視線,此時的他還記得自己剛才說過的話,評價要從多個因素考慮,現在可不能因為東西好吃就在這裏落了下風。
“哈哈哈,有空間有空間。”
墨賢林的手和豬蹄子因為他的大笑而上下顫動著,手上的一次性手套更是沾滿了油水,這場麵要是放在其他的高檔餐廳裏怕是要成為災難,不過放在遠舟樓裏,似乎一切都那麽順其自然又司空見慣。
一直在啃豬蹄的鍾萬明也沒說話,作為遠舟樓的“老顧客”,他對於這家餐廳的味道那是絕對的自信,這麽些天下來,他是沒見著有誰說這家餐廳不好吃的。
哪怕是些穿著高檔名牌進來的人,走的時候那也都是誇獎的台詞,從來沒有因為說價格便宜或者裝修不夠華麗而影響他們吃東西的速度。
所以,決定美食味道的隻有食材本身的質量以及廚師的水平,而跟餐廳到底是不是奢華完全沒有關係。
略感局促的洛永振又是咳嗽了一聲,隨後像是想起了什麽,把剛才掏出來的小型設備給在桌上給架了起來。
要說現在的拍攝設備越來越先進,即使是小型的設備也能夠完成工作,如今擺在桌子上,竟然也不會礙事。
“各位我拍一下桌子上的美食,不會讓各位出鏡的,請不要擔心。”
按照慣例,洛永振把每次拍攝前的話術說了出來,不過似乎桌上其他人都不怎麽在乎,完全都沉浸在享受美食的過程。
見沒人反對,洛永振這才又安心地拿起了自己的筷子,迅速地把一塊豬蹄子放進了嘴裏。
以前經常聽人說豬蹄子養顏,味道鮮美,肉質緊實,可洛永振吃得次數不多。
雖然自己的工作跟美食相關,但是他很少點這些,畢竟吃起來有些不夠雅觀。
可是,如今這蹄子入了口,味道跟剛才清甜鮮香的鮮蝦芙蓉羹完全不同,那是一種帶著微辣和鹹鮮的味道。
輕輕咀嚼幾下就能明顯感覺到肉汁的芬芳,厚厚的蹄子皮甚是彈牙,每多吃一口都令人神往,對於肉的渴望完完全全就是刻在基因當中的。
唯一的問題,就是他洛永振用筷子夾骨頭的水平還不太行,整塊蹄子總有些地方啃不到。
而往往越是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反而更是好吃,蹄子筋部分的口感更是讓人留戀,若是就這麽放棄了,不僅僅是浪費糧食,更是浪費了美食最精華的部分。
看了看周圍,墨賢林依然戴著一次性手套跟手裏的豬蹄子塊較著勁兒,旁邊的蘆昭飛用筷子的技巧爐火純青,即使是不用手也可以把豬蹄子啃得一幹二淨。
但是鍾萬明就沒那麽熟練了,他用筷子夾著的蹄子塊像是一隻喜歡蹦蹦跳跳的兔子,動不動就掙脫筷子跳到外麵裝米飯的碗裏去,反反複複,肉皮雖然已經吃得七七八八,但是骨頭上的肉還是不少。
“小鍾啊,你這不行,來,大哥我口袋裏還有包裝好的手套,拿去用!”
早就看著著急的墨賢林也是看不下去了,直接出聲讓鍾萬明上手抓著吃。
說著,那隻沒戴手套的手就在口袋裏掏了掏,又掏出來兩個小包裝。
“誒?可以嗎?謝謝!”
這鍾萬明也不客套了,彼此都是吃貨,誰還不知道這個時候有多著急啊?吃貨之間就該互幫互助的!
小心翼翼從墨賢林的手裏接過手套,就是平常外麵吃炸雞或者披薩時候店家會提供的那種。
“你給那個小洛也整上一副。”
毫無征兆地,墨賢林又加了一句。
這鍾萬明也沒多想,正好手上有兩副,於是自己留了一副,然後站起身把另一外一副拍在了洛永振的麵前。
“這,不、不用了大哥,我直接用筷子就好了。”
其實洛永振在點三份套餐之前完全忘了吃相的問題,結果現在才想起來,似乎晚了點兒。
也怪他排隊的時候看了別人吃的場麵,不得不說,那個時候他就隱隱覺得這蹄子看著可是真的香。
“別客氣,這吃東西要有吃相是沒錯,但也要看吃的是什麽,誰吃麵條不出聲?這豬蹄子就算是切成了塊兒,也是用手拿著吃爽啊!”
說完,墨賢林就繼續自己的“吃蹄子”事業,鍾萬明也有樣學樣。
真別說,就是比用筷子吃起來爽得多,連啃蹄子的速度都快了不少,那些邊邊角角的肉也因為手部的支撐變得更容易入嘴。
洛永振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手套,手上的筷子依然沒放下,在大碗裏挑了塊看起來比較好啃的又下了嘴。
如果說第一口吃的鮮蝦芙蓉羹讓他對遠舟樓的印象有了改觀,那麽啃豬蹄子的時候,他已經徹底地愛上了這裏的美食。
以往吃過的那些精致的美食有種奢華而不近人情的味道,偶爾吃一兩次或許會發出驚豔的感歎,但卻無法永遠都讓人沉醉。
反而是這種平價的美食,食材雖然都是普普通通,但被這遠舟樓的大廚做出了家的感覺,那是一種讓人期望每天都能吃到的味道。
蹄子肉帶著微微的辣味兒,每一次跟牙齒的碰撞都讓味道變得更加清晰,早就已經養刁了的味蕾在此時仿佛像是被喚醒了一般,此刻不停地向大腦傳輸著“好吃”二字。
然而,洛永振一個沒夾住,這吃了沒幾口的蹄子塊直接從筷子上脫落,先是翻滾到了桌子上,隨後又是一個自由落體到了洛永振的身上,最後再一“蹦”,跟地麵來了個親密的接觸。
“嘖。”
用筷子穩如泰山的蘆昭飛發出了不屑的聲音,但洛永振可沒心思想別的,他心疼啊!
這麽好吃的豬蹄子,他點了三人份雖然夠多,卻也不能浪費啊!舌頭剛剛嚐到了美味,硬生生地就這麽掉在了地上,擱誰誰不心疼?
從地上把蹄子塊撿起來放在桌邊上,洛永振心一橫,把剛才鍾萬明遞過來的手套包裝給拆了開來。
洛永振感受到來自於墨賢林的視線,此時的他還記得自己剛才說過的話,評價要從多個因素考慮,現在可不能因為東西好吃就在這裏落了下風。
“哈哈哈,有空間有空間。”
墨賢林的手和豬蹄子因為他的大笑而上下顫動著,手上的一次性手套更是沾滿了油水,這場麵要是放在其他的高檔餐廳裏怕是要成為災難,不過放在遠舟樓裏,似乎一切都那麽順其自然又司空見慣。
一直在啃豬蹄的鍾萬明也沒說話,作為遠舟樓的“老顧客”,他對於這家餐廳的味道那是絕對的自信,這麽些天下來,他是沒見著有誰說這家餐廳不好吃的。
哪怕是些穿著高檔名牌進來的人,走的時候那也都是誇獎的台詞,從來沒有因為說價格便宜或者裝修不夠華麗而影響他們吃東西的速度。
所以,決定美食味道的隻有食材本身的質量以及廚師的水平,而跟餐廳到底是不是奢華完全沒有關係。
略感局促的洛永振又是咳嗽了一聲,隨後像是想起了什麽,把剛才掏出來的小型設備給在桌上給架了起來。
要說現在的拍攝設備越來越先進,即使是小型的設備也能夠完成工作,如今擺在桌子上,竟然也不會礙事。
“各位我拍一下桌子上的美食,不會讓各位出鏡的,請不要擔心。”
按照慣例,洛永振把每次拍攝前的話術說了出來,不過似乎桌上其他人都不怎麽在乎,完全都沉浸在享受美食的過程。
見沒人反對,洛永振這才又安心地拿起了自己的筷子,迅速地把一塊豬蹄子放進了嘴裏。
以前經常聽人說豬蹄子養顏,味道鮮美,肉質緊實,可洛永振吃得次數不多。
雖然自己的工作跟美食相關,但是他很少點這些,畢竟吃起來有些不夠雅觀。
可是,如今這蹄子入了口,味道跟剛才清甜鮮香的鮮蝦芙蓉羹完全不同,那是一種帶著微辣和鹹鮮的味道。
輕輕咀嚼幾下就能明顯感覺到肉汁的芬芳,厚厚的蹄子皮甚是彈牙,每多吃一口都令人神往,對於肉的渴望完完全全就是刻在基因當中的。
唯一的問題,就是他洛永振用筷子夾骨頭的水平還不太行,整塊蹄子總有些地方啃不到。
而往往越是這些“犄角旮旯”的地方反而更是好吃,蹄子筋部分的口感更是讓人留戀,若是就這麽放棄了,不僅僅是浪費糧食,更是浪費了美食最精華的部分。
看了看周圍,墨賢林依然戴著一次性手套跟手裏的豬蹄子塊較著勁兒,旁邊的蘆昭飛用筷子的技巧爐火純青,即使是不用手也可以把豬蹄子啃得一幹二淨。
但是鍾萬明就沒那麽熟練了,他用筷子夾著的蹄子塊像是一隻喜歡蹦蹦跳跳的兔子,動不動就掙脫筷子跳到外麵裝米飯的碗裏去,反反複複,肉皮雖然已經吃得七七八八,但是骨頭上的肉還是不少。
“小鍾啊,你這不行,來,大哥我口袋裏還有包裝好的手套,拿去用!”
早就看著著急的墨賢林也是看不下去了,直接出聲讓鍾萬明上手抓著吃。
說著,那隻沒戴手套的手就在口袋裏掏了掏,又掏出來兩個小包裝。
“誒?可以嗎?謝謝!”
這鍾萬明也不客套了,彼此都是吃貨,誰還不知道這個時候有多著急啊?吃貨之間就該互幫互助的!
小心翼翼從墨賢林的手裏接過手套,就是平常外麵吃炸雞或者披薩時候店家會提供的那種。
“你給那個小洛也整上一副。”
毫無征兆地,墨賢林又加了一句。
這鍾萬明也沒多想,正好手上有兩副,於是自己留了一副,然後站起身把另一外一副拍在了洛永振的麵前。
“這,不、不用了大哥,我直接用筷子就好了。”
其實洛永振在點三份套餐之前完全忘了吃相的問題,結果現在才想起來,似乎晚了點兒。
也怪他排隊的時候看了別人吃的場麵,不得不說,那個時候他就隱隱覺得這蹄子看著可是真的香。
“別客氣,這吃東西要有吃相是沒錯,但也要看吃的是什麽,誰吃麵條不出聲?這豬蹄子就算是切成了塊兒,也是用手拿著吃爽啊!”
說完,墨賢林就繼續自己的“吃蹄子”事業,鍾萬明也有樣學樣。
真別說,就是比用筷子吃起來爽得多,連啃蹄子的速度都快了不少,那些邊邊角角的肉也因為手部的支撐變得更容易入嘴。
洛永振看了一眼桌子上的手套,手上的筷子依然沒放下,在大碗裏挑了塊看起來比較好啃的又下了嘴。
如果說第一口吃的鮮蝦芙蓉羹讓他對遠舟樓的印象有了改觀,那麽啃豬蹄子的時候,他已經徹底地愛上了這裏的美食。
以往吃過的那些精致的美食有種奢華而不近人情的味道,偶爾吃一兩次或許會發出驚豔的感歎,但卻無法永遠都讓人沉醉。
反而是這種平價的美食,食材雖然都是普普通通,但被這遠舟樓的大廚做出了家的感覺,那是一種讓人期望每天都能吃到的味道。
蹄子肉帶著微微的辣味兒,每一次跟牙齒的碰撞都讓味道變得更加清晰,早就已經養刁了的味蕾在此時仿佛像是被喚醒了一般,此刻不停地向大腦傳輸著“好吃”二字。
然而,洛永振一個沒夾住,這吃了沒幾口的蹄子塊直接從筷子上脫落,先是翻滾到了桌子上,隨後又是一個自由落體到了洛永振的身上,最後再一“蹦”,跟地麵來了個親密的接觸。
“嘖。”
用筷子穩如泰山的蘆昭飛發出了不屑的聲音,但洛永振可沒心思想別的,他心疼啊!
這麽好吃的豬蹄子,他點了三人份雖然夠多,卻也不能浪費啊!舌頭剛剛嚐到了美味,硬生生地就這麽掉在了地上,擱誰誰不心疼?
從地上把蹄子塊撿起來放在桌邊上,洛永振心一橫,把剛才鍾萬明遞過來的手套包裝給拆了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