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早上先買一部分東西,等下午我們看完電影,再看看要不要買些什麽東西回來?”


    沒有一點情緒起伏的林七月,突然來了興趣,眼眸閃了閃看著藍遇初道:“看什麽電影?”


    “就是新出的電影,我也沒看過。”藍遇初去電影院買票去,電影院隻有一場電影,下午的時候放映。


    “好呀,那我們出門吧。”林七月其實還是很好奇,這個年代的電影是怎麽樣的。


    兩個人就這樣出門去,家裏距離商場也不遠,他們帶夠了錢跟票。


    來到商場一看時間還很早,就進去先逛街。


    吃東西的事情對於林七月來說,物資稀缺的年代,很多吃的都不是很好。


    她好奇商場是什麽樣子的。


    大家都很淳樸,一樓是供銷社,就是賣吃的跟用的。


    二樓就是賣衣服的,男裝女裝都有。


    “同誌,要看看布料嗎,現在買布料送針線呢?”一個身穿樸素的中年大姐,瞄準了林七月好奇的模樣。


    林七月因為她的推銷,停下腳步,看著這布料,看起來有點不好看,但是摸著這布料還是很舒服的。


    “同誌,這個布料很舒服,每米一塊二,憑布料購買,要來兩米不?”賣布料的營業員問。


    藍遇初看著林七月,上前說:“買三米吧,再看看其他的顏色,顏色豔一點穿你身上好看。”


    林七月聽了他說的話,立馬害羞起來。


    “可不是,顏色豔一點,看起來精神一點,顯得你人更好看,這樣呀,男人才疼你!”大姐又忍不住推銷起來她手上買的布料,“看你們是要結婚吧?這布料很舒服,買點回去,做個睡衣或者小衣也可以的。”


    把布料拿給林七月摸一下,她極力推銷著。


    這不就是蕾絲布料嘛,冰冰滑滑的,林七月瞬間尷尬起來。


    這大姐是這點一點也不含蓄。


    尷尬的收回自己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藍遇初倒是沒有想到那方麵。


    “那看看我們還要不要其他的布料?”


    林七月見他沒有異樣,白害羞了。


    挑了幾個好看的顏色,每個顏色買了五米。


    抱著布料走著,發現了鞋子,是高跟鞋,還有旗袍跟裙子。


    那個女孩子能拒絕好看的旗袍跟裙子。


    但是,她沒買。


    藍遇初留意到她的眼神停留過,覺得林七月想要,伸手拉著她手臂上的衣服說:“你喜歡咱們就買。”


    林七月停下腳步,看了看藍遇初,然後看著衣服。


    於是好奇的問售貨員:“同誌,這個旗袍跟裙子怎麽賣?”


    “裙子是新款式,加上布票要三十塊,旗袍的話便宜一點,二十五元。”


    聽完售貨員的話,林七月說:“不要了,我一個月工資才四十塊,上班也不穿這個,走吧。”


    她不是覺得貴了,而是那個裙子確實不是她喜歡的款式不說,上白下藍,不太好看。


    主要問及價格,她就是好奇而已。


    她奶奶就是裁縫出身,她跟著奶奶身邊長大,自然也會做衣服。


    她一個後世的新時代女性,回去就給自己做出一套好看又時髦的衣服。


    “喜歡的話可以買?”藍遇初從口袋裏掏出錢要買,林七月立馬拿過錢,無奈道:“我不喜歡,看一看問一問而已。”


    藍遇初還是不相信,他覺得林七月一個喜歡的。


    “買個手表吧,結婚的時候沒來得及買,今天補上。”他不是商量,就是說一聲,然後再從口袋裏掏出錢跟工業票。


    林七月見他掏錢要買,也不拉著,忍不住好奇的又問:“同誌,這個表需要多少錢?”


    “不貴,九十八元。”售貨員說完,林七月下意識的看著藍遇初,其實也不是非賣不可,她不愛戴這個玩意。


    雖然兩個人沒有什麽感情,可這個手表太貴,是原主兩個月半的工資。


    藍遇初沒有看林七月的表情,掏出相應的票跟錢,然後說:“我買一對,是不是能便宜一點?”


    “可以的同誌,結婚買一對隻需要一百六十元就可以。”售貨員接過錢跟票,數了一下 ,“正好是夠兩隻表的錢,我現在就給你包裝起來。”


    售貨員去包裝起來,遞給藍遇初道:“同誌,拿好,祝你們新婚快樂啊?”


    “謝謝!”


    藍遇初跟林七月同時尬笑,又有禮貌的回應。


    他們都結婚三年了,剛才也說是補新婚禮物的,人家既然都這樣說,一定是覺得我們剛結婚不久!


    買完東西,拿著東西一起去了國營飯店,上麵的牌匾都是紅色的。


    “兩位同誌,需要吃點什麽?”這個時候,服務員看著他們坐下,就上前打招呼。


    藍遇初問林七月:“你看看要吃點什麽?”


    林七月也沒有推辭,看著菜單上麵的菜,跟這個年代很貼合。


    肚子確實有點餓。


    “要一份肉絲炒蛋,一個青菜,以及鹵牛肉,兩個米飯,你看看還要點些什麽?”看向藍遇初問。


    藍遇初抬頭對服務員說:“同誌,夠了,謝謝。”


    等服務員轉身離開之後,藍遇初給林七月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看了林七月一眼說:“等會小妹要跟我們一起去看電影,吃了飯,咱們先把東西拿回去,過兩天一起回鄉下去祭拜一下嶽父嶽母?”


    經這麽一提醒,林七月反應過來,原主來了這裏有六年,一直沒有回去祭拜過父母。


    “好。”既然是原主的父母,頂著原主的身份,肯定要去的。


    告慰一下他們在天之靈,女兒過得好,這是對他們最好的安慰。


    林家父母,隻有這麽一個女兒,如果不是發生變故,說不定林七月也過的很幸福。


    爸爸是小學的教學老師,媽媽是村裏的會計,也算不錯的家庭。


    隻是,外公外婆去世的早,舅舅一家不肯收留她!爺爺奶奶更是嫌棄她是個孫女,物資匱缺的年代,誰願意養她。


    其實,當年要不是錢秀英路過,去接她走,爺爺奶奶就要把她送到別人家去當童養媳去。


    錢秀英把她接走的時候,那一家子打死不願意,最後給了兩百塊錢才給她帶走的。


    到底,原主不敢反抗大嫂,也是有原因的。


    藍家讓她上了高中,提供了吃的住的,還莫名的嫁給人家最得意的兒子。


    誰會滿意門不當戶不對的兒媳婦。


    身份不一樣,心裏生了想法,自然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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