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希望擁抱的,是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我的人。
一夜之間城市便降了溫,今年的節奏太快了吧,秋天還沒察覺到,就已經是初冬了。
去超市的路上,冷風吹過臉龐,有了幾分涼意。
一個人漫無目的推著購物車閑逛,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倍顯孤獨。
碰到了一對情侶,他們挑挑揀揀,一邊說對方喜歡吃什麽東西,一邊計劃冬天到了,要不要買個保溫杯,或者是買個毛茸茸的抱枕,回家看電影的時候可以用上。
等我買完東西準備撤了,他們還在計劃討論著兩個人一起要用什麽。
女孩子開心地說:“一定要買些紅豆之類的,你上班早,我每天可以早起給你熬粥喝啊。”男生寵溺的摸了摸她的頭。
真酸啊!兩個人一起計劃未來的生活,這種感覺也太棒了吧。
能跟喜歡的人,一起住在一間小而溫馨的房子裏,然後每天下班後兩個人一起牽著手去買菜,再養隻小貓或者小狗,是多麽好的一件事啊。
有你在,我想這個冬天都不會冷。
很多人說,要找到三觀一致的人太難了。其實是他們誤解了“三觀一致”的意思。
我喜歡西餐,你喜歡路邊攤,這不是三觀不合。我喜歡西餐,你說矯情;你喜歡路邊攤,我說low,這才叫三觀不合。
美和醜,黑和白,高貴和低賤,其實都是相對的概念。正如兩朵花放在一起,你能說哪一朵更好看一些嗎?
有個詞叫“愛屋及烏”,其實特別有道理。
你都愛她這個人了,那她的信仰、癖好、小偏執便也一並愛了去吧。
日劇《總覺得鄰家更幸福》中,奈奈夫妻住在公共社區裏。
在一次社區小聚中,鄰居知道了奈奈還沒有孩子,便說:“生孩子,不是所有女性的共同願望嗎?”
奈奈尷尬地解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
她卻仍自顧自地秀優越感:“女人有了孩子,才算是真正的女人呀!”
仿佛奈奈犯了多麽大的罪過一樣。
生活中,我們總是遇到這種人,別的不行,就擅長挑刺。
朋友.圈裏,你發個什麽他都有話說,但凡不是他喜歡的,就都覺得不正常。
實際上,他最該瞧得起的人,是自己。
吸引力法則中有個詞叫“敵意化投射”。意思是,我們會將自己不能容忍的特質,投射給別人,並用厭惡和指責來和自己劃清界限。
不信你用手比一個槍的姿勢,看看一根指頭指著別人的時候,剩下三根是不是指著自己。
有一年饑荒,大臣們紛紛給皇上寫奏折,請求開倉放糧。
養尊處優的皇上聽說百姓饑荒,十分不解地問:“沒有糧食,他們為什麽不吃肉呢?”
柴靜說過一句話:寬容的前提是理解,你理解嗎?
如果你理解,就會明白:為什麽有的人啃著窩頭也會笑、就著鹹菜也說香。
就會明白為什麽有些人拿著草編的戒指,也感覺幸福。
《了不起的蓋茨比》中有句名言:“記住,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
我爸常告誡我:“觀危牆即倒,既毋扶,然則毋推甚善。”
意思是,人家的牆快倒了,你不能扶的話,不推也是一種善良;
看到別人為一件事開心,哪怕不理解,不笑話也是一種善良。
愛情和友情都一樣,等你足夠強大,相應的圈子會主動來吸納你,無需自作悲憫,更無須刻意討好,你需要的是自我豐盈與精彩。
前幾天看到一句話,說“曖昧”兩個字倒過來讀,就是“沒愛”。
雖則如此,但現實生活中“曖昧”這件事,依舊很容易讓人產生眷戀。因為曖昧是一個做加法的過程——兩人初識的好感促成曖昧的試探,雙方心意未曾得到確認,所以一舉一動都在意料之外。
你們倆之間什麽都沒有,所以隨意前進一小步就尤其讓你覺得驚喜。你對對方的期待本身是很低的,所以最能抓住兩個人的關係裏那些快樂的部分,怨念少,易滿足,沒有“你今天怎麽不理我”的苛責,隻有“你今天在忙什麽”的惦念。
人和貓其實很像的。曖昧就像是逗貓棒,愛意懸吊著,挑逗著,你試圖伸手去夠,去爭,卻始終差一點,落空。但這種落空倒成了一種興致,越挑逗越歡喜。
人們常常在曖昧階段便嚐到了愛情裏最完美的甜蜜。並不是說曖昧的時候有多好,而是在曖昧階段,你的心理預期最低,沒什麽大的奢望,所以他隨口說一句“晚安”都能讓你傻笑好久。
曖昧嘛,真正的愛情還沒開始,你最大的期望,也不過是他對你,跟對別人,有那麽一丟丟的不一樣。
可偏偏大部分的曖昧,都會變成失望而終。王菲唱:“茶還沒喝光早變酸,從來未熱戀已失戀”。曖昧的不靠譜之處恰恰就在於“不確定”。對方的心意如同一個巨大的熱氣球,飄在空中,看上去盛大美好,但內裏如何,全靠你自己幻想。
我朋友跟人曖昧三個月,既沒收到對方的告白,也沒拿到任何“非你不可”的承諾,到這段完全結束她才懂,那些因為曖昧而產生的歡喜,不過是她自己對對方的假想:假想他喜歡她卻不敢說出口,假想他在愛意麵前如何躊躇如何忐忑,假想他的心意如何純粹幹淨非她不可。這假想搭建出巨大的迷宮,她沉溺其中,完全忘記了真實的人心。
長久的曖昧,終歸是沒有保障的。從未得到更談不上失去,但當知曉一切幻想都是騙局,心中的疼痛與酸楚卻又紮紮實實,讓人沮喪。
當然,也有從曖昧階段成功進階到戀人階段的。但當曖昧裏過分投入的感知能力,切換到戀人模式,往往會產生巨大的心理落差。
“你為什麽不回我消息?”
“我生病了你隻說讓我多休息?”
“我們都多久沒一起逛街了?”
心意奇妙的懸吊感消失了,經過確認的愛意被握在手裏,時不時地便可以拿出來反複端詳、審視。
曖昧期裏被美顏磨皮修容過的愛意,突然從濾鏡裏離開,顯露出了真實且粗糙的原貌。這個斑點無法忍,那條裂縫太醒目。要求越來越多,期待越來越高,滿足感越來越少。
於是,你會抱怨“他沒有以前愛我了”。
其實不是的,他始終都是這樣一個人,曖昧期裏,你從他身上所感知到的那些美好特質,一半來自於他自身,一半來自於你的幻想,而那些缺陷隱藏在未曾交底的相處之外,在成功交往之後突然顯露出來。這其實跟偶像人設崩塌一樣,既突然又幻滅。
博主coldbo1說:“之所以都覺得曖昧比真正戀愛好,是因為曖昧的時候除了對方身上吸引你的部分之外你什麽都不要,並把額外得到的當作贈禮,自然心裏會感到滿足甚至驚喜。很少有人在真正進入關係之後還能保持這種心態,實際上也難以保持,真正有深度的親密和曖昧是兩回事。”
的確如此。
曖昧階段別太輕易全情投入。對方本來也隻是隨手抖了抖逗貓棒,你就全情投入地打算撲騰,最終撲騰未果,反落得一身狼狽,不劃算。
愛情裏多的是濃情蜜意和魚水之歡,真正可貴的是冷靜而理智的考量。
在你來我往之間,在你儂我儂之外,認真地忖度他的性情與愛意。多營造一些兩人的獨處時刻,不要將所有的交集都放置在冰冷的社交媒體之上。在曖昧即將上升至戀情時,可以嚐試著融入他的生活,去了解立體而真實的他,去衡量自己的愛意是否能夠接受情感中的美玉微瑕。
在曖昧裏保持冷靜雖然很難,但在荷爾蒙的衝動之下,太輕易便能得到的愛情,總難免有詐。
你總不能眼睜睜看著自己栽倒在愛的虛幻陷阱裏。你得跳出來,再向裏看。
兩個人的幸福,源於愛,源於喜歡,源於碎碎念。
在那些不忙碌的日子裏,我們靜待一個屋簷下。你跟我說著瑣碎的日常,我不停的切換想象的畫麵;我與你講述身邊的人和事,你也認真的回應我。
原來,彼此的碎碎念,我們都在認真的傾聽。
這種油然而生的幸福感,真的太容易令人滿足啦!
我知道的,那些願意聽你碎碎念的人,足以說明了你在他心裏的重要性,所以他安置了你的碎碎念,讓其有皈依之處。
愛情如此,友情亦是如此。
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暢聊一下午,遠處聽,隻覺得聒噪,近處看,卻覺得幸福。
每個人都在說著自己的快樂,說著自己的不滿,說著最近的聽聞趣事。
大家像五百年沒見一樣,講著永遠也講不完的話。
那種敞開心扉的感覺,那種彼此信任的感覺,那種可以一吐為快的感覺,都在激發著我們的神經,讓我們停不下來。
總想著再說點什麽,再聊點什麽,總覺得有點意猶未盡的感覺。
恨不得這一下午是永遠,不會天黑,不會天明,就讓時間在此定格。但願能把這定格的時間拉的再長一點,再長一點。
或許,所謂的幸福,就是所有的碎碎念都有了歸處。
如果你是我的女朋友。
我可能不會經常跟你說,你很棒很獨立你很優秀,有什麽事你一個人也可以的,你那麽聰明會很順利,你那麽厲害肯定不會吃虧。
但我一定會對你說,你其實可以不用那麽獨立,不需要太優秀,不用那麽追求完美,有我在你可以偷懶,你可以做錯很多事,有很多很多缺點,累了可以停下來休息,或者你不想就隨時可以放棄。
你什麽都不用擔心,你有我,你不用害怕一個人。
不用擔心有人會拋棄你丟下你,不用因為害怕失去而拒絕真心,不用再抱著枕頭蜷縮著睡覺。
你沒有的安全感我都可以給你,別人不在意的我在意。
在我這,你可以哭可以鬧可以喊疼,就算你無理取鬧歇斯底裏,我都不會數落你離開你,我不會讓你受一點點的冷漠和孤獨感。
因為我知道你是在害怕,有我在,你不用什麽事都一個人。
我會保護你。
你們想過一個問題嗎,在什麽因素上滿意了,你才會最後決定真的跟一個人在一起。
要我回答的話,可能就兩個字,氛圍。
我以前跟一個我蠻喜歡的男孩子聊天,他也算是很喜歡我的,但奇了怪了,我們倆怎麽聊怎麽別扭。
比如我痛經,隨口跟他說,“我起床吃點甜的希望能舒服一點兒吧”,他就會講,“其實吃甜的完全沒用,隻是大腦會怎樣怎樣,讓你誤以為好一點了”。
我沒辦法回。結果過一會兒他還要問:“你怎麽不回我了?”
我說沒什麽,剛剛沒看手機。他說哦,然後開始詳細地講他最近在做的項目,每字每句都是想被讚歎的心思,我也隻好誇。
我當然知道這不算什麽事兒。但我確確實實是因為“聊著不自在”而不再喜歡他的。一個人的聊天風格都讓我不適應的話,我不知道怎麽跟他在一起。
談戀愛前我會覺得,大家都比較好脾氣的話,是不是不會有那麽多“你這個人怎麽這樣”的爭執——後來才發現,不是。
有些人是,你跟他在大方向上真沒有什麽不合適,但就是處不來的。
就是不對。聊天都聊不痛快。就是像扣子錯了地方。
我跟朋友討論這個的時候,朋友說,我知道,就是“氛圍”不對。
“跟朋友都可以很自在地相處,但跟他一起,自在不起來。”
網上到處是“什麽時候能遇到甜甜的戀愛”,但我覺得,“自在的戀愛”,其實比“甜甜的戀愛”更難。
自在是——我們倆可以講些奇奇怪怪的話,可以幼稚得不得了,可以隨時縱情哭,也可以隨時莫名其妙地笑,我們不要“永遠在討論安身立命的事兒”,我們可以隨時離這個世界遠一點兒,隻在我們倆的語境裏胡鬧。
對戀愛來說,合拍很難,舒適更難,而自在,大概最難了。
自在需要你們倆都有那麽點兒智慧,能把自己的日子過明白,需要你們都不在乎一些往往帶來糾結和拉扯的東西,還需要你們陪伴起對方來不僅輕鬆,還相得益彰——這需要恰到好處的彼此欣賞,更需要默契,如此或許才能撥開一層又一層的世俗的預設,找到一點兒能被稱為“珍寶”的事物。
我記得電影《愛你,羅茜》裏有個細節是,男主角向另一半描述自己做過的一個很怪異的夢,而另一半完全無法理解這種行為。
但男主角打電話給青梅竹馬的女主角時,女主角願意笑著聽他像個小男孩一樣仔仔細細地講。
我覺得這就是“自在”的體現。
“多麽郎才女貌”的戀愛,其實都無法讓我羨慕,對我來說真正難得的事兒是,跟喜歡的男孩子自在地在一起。
兩個人的相處是什麽氛圍,對我來說太重要了。
比如,讓我倆西裝晚禮服落地窗前幹杯這種事兒,我現在想想就覺得累,寧願跟他淩晨時候手牽手散步,東講西講,問他貓咪的尾巴有哪些作用,問他極光是怎麽形成的,問他更多不知怎麽想到的事兒,然後在一時興起下決定去找一家開著的便利店買點兒熟食。
自在。“街道隻有月亮,我們隻有彼此”。需要的就是這種時刻,沒有任何儀式,不定時出現,兩個人都不在對方麵前做人生造型,可以傻,可以糊塗,可以鬆鬆垮垮,反正要快樂。
很多別人拿來定義一段戀愛的,是它是否“成為了婚姻”,是否體麵,是否順利,但我覺得,定義一段戀愛的,應該是你對它的體會。
我和我男朋友之間呢,有很多別人“不知道好笑在哪裏”的梗可以講,每天還能更新無數遍,我們的自嘲或者相互調侃,好像都已經成了一種無法翻譯的小體係——我們就牽著手隨便說點兒什麽,那段路都會是珍貴的。
不是我們倆怎麽樣,是自在很珍貴。大概遇不到多少人能讓自己永遠有妙語連珠的欲望,永遠有表情豐富的那些片段吧。
足夠自在的一段戀愛裏的快樂或許才能讓人忘我,很多東西都沒那麽難,忘我很難,需要你們倆搭建起一小塊兒宇宙,那是你和他的舒適區,那裏有溫柔有甜有幽默有很多的力量,是雜糅體,是無法拿三言兩語形容的,但遇到了你就會想,原來哦,原來這才是戀愛。
希望我們都能遇到那段足夠自在的戀愛。
最近才感覺到秋天是真的來了,傍晚和朋友穿著短袖夜跑,外麵的風吹得胳膊涼颼颼的。
朋友發了一條動態:秋天的風有點冷。然後他女朋友立刻評論,記得多穿點衣服,別感冒了。
我想,這就是在乎一個人的樣子吧,無論對方說了一件多麽小的事情,你總能把它記在心裏,然後為對方送去關心。
不管兩個人距離多遠,心也會始終緊緊連在一起。
平日裏各自忙著工作,沒時間聯係對方,但隻要閑下來,你總忍不住跟他分享今天的心情。
而他也總是耐著性子,聽你在電話那頭的笑,吐槽或者抱怨,聽你生活當中發生的點點滴滴。
他記得你的小小願望,雖然他嘴上很笨,不會說太甜蜜的情話,但他總是默默地為你實現著你想做的事情。
在乎一個人是藏不住的
哪怕嘴上不說,也忍不住用行動表示。
因為你在乎他,所以你希望他一切都好,因為你在乎他,所以你願意把他放在心裏最特殊的那個位置
真正在乎你的人,一定是在你身邊陪你很久很久的那個人。
我以前總是講,談戀愛好難,怎麽這麽難,用盡力氣還是會把它搞砸。
我脾氣是真的不好,但是以前喜歡一個人得把所有脾氣收起來。我是想被哄的那個,可最後站在他樓下等他下樓聽一句抱歉的人是我。不隻如此先喜歡你的是我,我得千方百計引起你的注意,我得克服自己所有的忐忑不安,一路走近你。
喜歡得更多的是我,我得保持優秀,可愛,有趣。怕你覺得我索然無味,接著離開我。不願放棄的是我,我得用遍所有辦法,把每一次想要甩手走開的你,拉回來。
我後來才知道一段對的感情是不用這麽費力的。
我以前喜歡一個人,為他做了太多讓自己吃力和吃虧的事兒,但他還是離開了,不是我付出得不夠,問題在於,他本來就是錯的人。
朋友對我說過一句話:時間會幫我們做篩選。
這個朋友一路活得稀裏糊塗,談過一些很差勁的戀愛,但現在留在她身邊的,確實是真正適合她的人。
你跟真正適合自己的人談戀愛就會知道了,戀愛很簡單,不需要你非常努力去改變和挽留什麽,因為他本來就屬於你,是你的meant to be啊。
有句話太對了,會離開的都是錯的人。
我愛過一些人,其實到了很遲的時候才學會分辨愛,什麽是好的愛,什麽是不好的愛,在感情裏我不算天賦異稟的。但我發現那些不夠好的人,比如看似殷勤實則偽善的人,最後都會被我看清。
他們的內核是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暴露在我麵前的,一旦暴露,也就是看清了,其實你就知道,你此後的人生與他無關了。
抽離是自己的決定,我收回了撫摸過你的命運的手。是時間讓我看見了他究竟是什麽樣的人。時間最後會把對的人留在我們身邊,而對的人會讓你覺得一切都好容易。
所有中途跟你走散的人,讓你感覺卑微、無奈、痛苦的人,都是串場過客。
因為,跟對的人談戀愛是一定不會讓你感覺很難的。
對的人是讓你覺得什麽都很easy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所有事兒,都順利得像命中注定。
我以前喜歡過的錯的人,沒有一個不是讓我大動幹戈的,讓我恨不能花掉所有的聰慧與熱情,用掉200%的力氣,跟命運爭搶一次又一次,留住飄搖的他。但他總是要走的。
那個樣子總讓人聯想起聲嘶力竭的呼喊,太苦了。
愛一個對的人就不需要這樣。
我覺得,比我愛你更讓人有安全感的表達方式便是:“凡事有交代,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
女孩子們是這個世界上最敏感的生物。
當她興高采烈地分享,想極盡可能表達喜悅,充滿期待等待對方的回複,卻隻等來了一個字:“嗯“。
她一定會感到驟然的失望和熱情的冷卻,久而久之,她會變得多疑而疲憊,這份感情也會在冷漠中慢慢地走向偏執。
而碰巧,很多男生最煩的就是女朋友的嘮叨。
酒喝多了傷胃;煙抽多了傷肺;熬夜打遊戲傷腦子.......可是,隻有喜歡你的人,才會期盼著你變好。了解你的生活,關心你的一切。
可主動太久會很累,沒有人能一直在敷衍麵前保持熱情,她也一樣。
如果她不再像從前那樣叮囑你注意身體,囉嗦生活的小細節,管束你的壞脾氣,她不再粘著你,不再隨時隨地告訴你她做了些什麽,也不再要求你做任何事。
那麽,她就再也不介意你的所有了。
喜歡你已經讓她丟掉了盔甲,露出了軟肋;如果不能被你捧在手心,那她隻能顧好自己的生活。
正是因為那些一次次落空的期待,和一次次收不到的回應,顯得那麽冰冷和悲傷,所以那個事事會給你回應的人,才顯得那麽的珍貴以及美好。
其實女孩子的心思很好猜,她們需要的從來都不是鮮花和禮物,也不是高級餐廳和名牌包包,而是那種一直被放在心上,時刻被惦記和重視的感覺。
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隻有雙向奔赴才有意義啊。
送給現在正在戀愛中的你們。
希望在一起的每一對情侶都好好的,希望所有努力過得感情都不被辜負。
從熱戀到磨合再到長久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裏麵難免有爭吵有煩躁,可能感情會越來越平淡,也會從無話不說到無話可說,會有新鮮感也會有難熬。
畢竟在一起都是從不合適到合適,每個人的性格都不一樣,沒有一下子的一見鍾情,也沒有從不吵架從不鬧矛盾。
不要覺得女生才值得哄,其實男生也是用來哄的。
互相磨合互相體諒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信任,所有感情都應該認真對待,女生都是越來越膩越來越離不開的。
不是所有感情都會一帆風順,也不是所有感情都會熱情似火,感情雙方付出的都是很累的,維持感情也不是單方麵的,在一起久了就知道兩個人相處真的是一個很大的學問。
吵架的時候兩個人說話都不計後果,可心疼的卻還是自己吧,後悔的也是自己,有時候給彼此留一點屬於自己的空間仔細好好想想反省一下自己到底哪裏做錯了。
不是說低頭認錯就是不好的,會生氣都是因為太在乎,越來越喜歡就會越來越愛,越來越愛就越來越依賴,越長久就越難愛。
誰沒在感情路上遇到幾個新鮮感,但是在你新鮮感的時候你有想過後果嗎?
被欺騙的感覺是很不好受的,不論男生還是女生,不要誇大其詞的承諾所有的好言好語,天長地久也是以後的事,珍惜身邊人珍惜還在乎你的人珍惜你愛的和愛你的人才是目前最該值得擁有的。
別後悔遇到的所有人,不論好還是壞,仔細想想相處開心的時候其實是很難忘的。
不要輕易的說分手這兩個字很傷人,在一起就好好在一起,感情都是一步一步走過來的,少說多做,不背叛不欺騙是前提。
說一次對我影響挺深的戀愛觀,是關於華晨宇說的。
有一次他在訪談裏談及戀愛觀時候說了這麽一段話:我一直覺得愛情是你碰到了你喜歡的女生,你喜歡上了她,你才會想去談戀愛,如果你沒有女朋友但你每天想找一個女朋友,那隻能證明你寂寞。
放在之前的我原本會一直以為戀愛嘛,兩個單身的湊在一塊就可以了,可能有點得過且過的樣子,但之後我才恍然大悟,要是為了戀愛而去戀愛,那再怎麽甜的冒泡的戀愛終會回歸平淡。
但要是遇到了尋找契合的靈魂,兩個人在一起就可以實現互補,你難過時候她能活躍氣氛,她難過時候,你可以帶她吃吃喝喝,掃除陰霾,這才是戀愛的本質。
現在的我也一直在警示著自己,要避開這個錯的想法。
就像是李宗盛那首晚婚唱道的:
我從來不想獨身,卻有預感晚婚,我在等,世上唯一契合靈魂。
你要知道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戀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多的都是緣分,能在一起的都別輕易分開了。
你們一定會幸福的,不相信我沒關係,但是要相信自己相信愛。
因為,好的愛總是自然而然,像一陣風,吹來就來了,直接往你懷裏鑽。你迎接一陣風的時候,從不用捏緊拳頭。
昨天和朋友聊天,說到關於喜歡。
我真的很討厭那種嘴上說喜歡你,但其實對你隻有一般般喜歡的人。
就是那種你對他來說其實是可有可無的存在,未來站在他身邊的那個人,是你更好,不是你也沒關係。
我所向往的感情,是和一個把我當成唯一的人在一起。我希望擁抱的,是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我的人。
就是那種,對方會覺得下輩子也非我不可,除我以外不想要任何人。
朋友說我太倔了,現在的社會真的很難遇見這樣的人,
但對待感情,我一直是一個特別倔的人,而且也沒打算改,永遠不會改。
我承認我想結婚了想和你一起生活養隻狗想抱著你醒來看你埋在胸口熟睡的臉想清早起床睜眼第一個看的是你想在你做飯時從背後擁住你想一起看著電視聽你吐槽想夏天的夜裏一起去散步抱顆西瓜回我們的家想冬天一起躲在被窩裏看老電影即使生活不會這麽輕易但我希望你在我的未來裏。
一夜之間城市便降了溫,今年的節奏太快了吧,秋天還沒察覺到,就已經是初冬了。
去超市的路上,冷風吹過臉龐,有了幾分涼意。
一個人漫無目的推著購物車閑逛,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倍顯孤獨。
碰到了一對情侶,他們挑挑揀揀,一邊說對方喜歡吃什麽東西,一邊計劃冬天到了,要不要買個保溫杯,或者是買個毛茸茸的抱枕,回家看電影的時候可以用上。
等我買完東西準備撤了,他們還在計劃討論著兩個人一起要用什麽。
女孩子開心地說:“一定要買些紅豆之類的,你上班早,我每天可以早起給你熬粥喝啊。”男生寵溺的摸了摸她的頭。
真酸啊!兩個人一起計劃未來的生活,這種感覺也太棒了吧。
能跟喜歡的人,一起住在一間小而溫馨的房子裏,然後每天下班後兩個人一起牽著手去買菜,再養隻小貓或者小狗,是多麽好的一件事啊。
有你在,我想這個冬天都不會冷。
很多人說,要找到三觀一致的人太難了。其實是他們誤解了“三觀一致”的意思。
我喜歡西餐,你喜歡路邊攤,這不是三觀不合。我喜歡西餐,你說矯情;你喜歡路邊攤,我說low,這才叫三觀不合。
美和醜,黑和白,高貴和低賤,其實都是相對的概念。正如兩朵花放在一起,你能說哪一朵更好看一些嗎?
有個詞叫“愛屋及烏”,其實特別有道理。
你都愛她這個人了,那她的信仰、癖好、小偏執便也一並愛了去吧。
日劇《總覺得鄰家更幸福》中,奈奈夫妻住在公共社區裏。
在一次社區小聚中,鄰居知道了奈奈還沒有孩子,便說:“生孩子,不是所有女性的共同願望嗎?”
奈奈尷尬地解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
她卻仍自顧自地秀優越感:“女人有了孩子,才算是真正的女人呀!”
仿佛奈奈犯了多麽大的罪過一樣。
生活中,我們總是遇到這種人,別的不行,就擅長挑刺。
朋友.圈裏,你發個什麽他都有話說,但凡不是他喜歡的,就都覺得不正常。
實際上,他最該瞧得起的人,是自己。
吸引力法則中有個詞叫“敵意化投射”。意思是,我們會將自己不能容忍的特質,投射給別人,並用厭惡和指責來和自己劃清界限。
不信你用手比一個槍的姿勢,看看一根指頭指著別人的時候,剩下三根是不是指著自己。
有一年饑荒,大臣們紛紛給皇上寫奏折,請求開倉放糧。
養尊處優的皇上聽說百姓饑荒,十分不解地問:“沒有糧食,他們為什麽不吃肉呢?”
柴靜說過一句話:寬容的前提是理解,你理解嗎?
如果你理解,就會明白:為什麽有的人啃著窩頭也會笑、就著鹹菜也說香。
就會明白為什麽有些人拿著草編的戒指,也感覺幸福。
《了不起的蓋茨比》中有句名言:“記住,不是所有的人都有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
我爸常告誡我:“觀危牆即倒,既毋扶,然則毋推甚善。”
意思是,人家的牆快倒了,你不能扶的話,不推也是一種善良;
看到別人為一件事開心,哪怕不理解,不笑話也是一種善良。
愛情和友情都一樣,等你足夠強大,相應的圈子會主動來吸納你,無需自作悲憫,更無須刻意討好,你需要的是自我豐盈與精彩。
前幾天看到一句話,說“曖昧”兩個字倒過來讀,就是“沒愛”。
雖則如此,但現實生活中“曖昧”這件事,依舊很容易讓人產生眷戀。因為曖昧是一個做加法的過程——兩人初識的好感促成曖昧的試探,雙方心意未曾得到確認,所以一舉一動都在意料之外。
你們倆之間什麽都沒有,所以隨意前進一小步就尤其讓你覺得驚喜。你對對方的期待本身是很低的,所以最能抓住兩個人的關係裏那些快樂的部分,怨念少,易滿足,沒有“你今天怎麽不理我”的苛責,隻有“你今天在忙什麽”的惦念。
人和貓其實很像的。曖昧就像是逗貓棒,愛意懸吊著,挑逗著,你試圖伸手去夠,去爭,卻始終差一點,落空。但這種落空倒成了一種興致,越挑逗越歡喜。
人們常常在曖昧階段便嚐到了愛情裏最完美的甜蜜。並不是說曖昧的時候有多好,而是在曖昧階段,你的心理預期最低,沒什麽大的奢望,所以他隨口說一句“晚安”都能讓你傻笑好久。
曖昧嘛,真正的愛情還沒開始,你最大的期望,也不過是他對你,跟對別人,有那麽一丟丟的不一樣。
可偏偏大部分的曖昧,都會變成失望而終。王菲唱:“茶還沒喝光早變酸,從來未熱戀已失戀”。曖昧的不靠譜之處恰恰就在於“不確定”。對方的心意如同一個巨大的熱氣球,飄在空中,看上去盛大美好,但內裏如何,全靠你自己幻想。
我朋友跟人曖昧三個月,既沒收到對方的告白,也沒拿到任何“非你不可”的承諾,到這段完全結束她才懂,那些因為曖昧而產生的歡喜,不過是她自己對對方的假想:假想他喜歡她卻不敢說出口,假想他在愛意麵前如何躊躇如何忐忑,假想他的心意如何純粹幹淨非她不可。這假想搭建出巨大的迷宮,她沉溺其中,完全忘記了真實的人心。
長久的曖昧,終歸是沒有保障的。從未得到更談不上失去,但當知曉一切幻想都是騙局,心中的疼痛與酸楚卻又紮紮實實,讓人沮喪。
當然,也有從曖昧階段成功進階到戀人階段的。但當曖昧裏過分投入的感知能力,切換到戀人模式,往往會產生巨大的心理落差。
“你為什麽不回我消息?”
“我生病了你隻說讓我多休息?”
“我們都多久沒一起逛街了?”
心意奇妙的懸吊感消失了,經過確認的愛意被握在手裏,時不時地便可以拿出來反複端詳、審視。
曖昧期裏被美顏磨皮修容過的愛意,突然從濾鏡裏離開,顯露出了真實且粗糙的原貌。這個斑點無法忍,那條裂縫太醒目。要求越來越多,期待越來越高,滿足感越來越少。
於是,你會抱怨“他沒有以前愛我了”。
其實不是的,他始終都是這樣一個人,曖昧期裏,你從他身上所感知到的那些美好特質,一半來自於他自身,一半來自於你的幻想,而那些缺陷隱藏在未曾交底的相處之外,在成功交往之後突然顯露出來。這其實跟偶像人設崩塌一樣,既突然又幻滅。
博主coldbo1說:“之所以都覺得曖昧比真正戀愛好,是因為曖昧的時候除了對方身上吸引你的部分之外你什麽都不要,並把額外得到的當作贈禮,自然心裏會感到滿足甚至驚喜。很少有人在真正進入關係之後還能保持這種心態,實際上也難以保持,真正有深度的親密和曖昧是兩回事。”
的確如此。
曖昧階段別太輕易全情投入。對方本來也隻是隨手抖了抖逗貓棒,你就全情投入地打算撲騰,最終撲騰未果,反落得一身狼狽,不劃算。
愛情裏多的是濃情蜜意和魚水之歡,真正可貴的是冷靜而理智的考量。
在你來我往之間,在你儂我儂之外,認真地忖度他的性情與愛意。多營造一些兩人的獨處時刻,不要將所有的交集都放置在冰冷的社交媒體之上。在曖昧即將上升至戀情時,可以嚐試著融入他的生活,去了解立體而真實的他,去衡量自己的愛意是否能夠接受情感中的美玉微瑕。
在曖昧裏保持冷靜雖然很難,但在荷爾蒙的衝動之下,太輕易便能得到的愛情,總難免有詐。
你總不能眼睜睜看著自己栽倒在愛的虛幻陷阱裏。你得跳出來,再向裏看。
兩個人的幸福,源於愛,源於喜歡,源於碎碎念。
在那些不忙碌的日子裏,我們靜待一個屋簷下。你跟我說著瑣碎的日常,我不停的切換想象的畫麵;我與你講述身邊的人和事,你也認真的回應我。
原來,彼此的碎碎念,我們都在認真的傾聽。
這種油然而生的幸福感,真的太容易令人滿足啦!
我知道的,那些願意聽你碎碎念的人,足以說明了你在他心裏的重要性,所以他安置了你的碎碎念,讓其有皈依之處。
愛情如此,友情亦是如此。
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暢聊一下午,遠處聽,隻覺得聒噪,近處看,卻覺得幸福。
每個人都在說著自己的快樂,說著自己的不滿,說著最近的聽聞趣事。
大家像五百年沒見一樣,講著永遠也講不完的話。
那種敞開心扉的感覺,那種彼此信任的感覺,那種可以一吐為快的感覺,都在激發著我們的神經,讓我們停不下來。
總想著再說點什麽,再聊點什麽,總覺得有點意猶未盡的感覺。
恨不得這一下午是永遠,不會天黑,不會天明,就讓時間在此定格。但願能把這定格的時間拉的再長一點,再長一點。
或許,所謂的幸福,就是所有的碎碎念都有了歸處。
如果你是我的女朋友。
我可能不會經常跟你說,你很棒很獨立你很優秀,有什麽事你一個人也可以的,你那麽聰明會很順利,你那麽厲害肯定不會吃虧。
但我一定會對你說,你其實可以不用那麽獨立,不需要太優秀,不用那麽追求完美,有我在你可以偷懶,你可以做錯很多事,有很多很多缺點,累了可以停下來休息,或者你不想就隨時可以放棄。
你什麽都不用擔心,你有我,你不用害怕一個人。
不用擔心有人會拋棄你丟下你,不用因為害怕失去而拒絕真心,不用再抱著枕頭蜷縮著睡覺。
你沒有的安全感我都可以給你,別人不在意的我在意。
在我這,你可以哭可以鬧可以喊疼,就算你無理取鬧歇斯底裏,我都不會數落你離開你,我不會讓你受一點點的冷漠和孤獨感。
因為我知道你是在害怕,有我在,你不用什麽事都一個人。
我會保護你。
你們想過一個問題嗎,在什麽因素上滿意了,你才會最後決定真的跟一個人在一起。
要我回答的話,可能就兩個字,氛圍。
我以前跟一個我蠻喜歡的男孩子聊天,他也算是很喜歡我的,但奇了怪了,我們倆怎麽聊怎麽別扭。
比如我痛經,隨口跟他說,“我起床吃點甜的希望能舒服一點兒吧”,他就會講,“其實吃甜的完全沒用,隻是大腦會怎樣怎樣,讓你誤以為好一點了”。
我沒辦法回。結果過一會兒他還要問:“你怎麽不回我了?”
我說沒什麽,剛剛沒看手機。他說哦,然後開始詳細地講他最近在做的項目,每字每句都是想被讚歎的心思,我也隻好誇。
我當然知道這不算什麽事兒。但我確確實實是因為“聊著不自在”而不再喜歡他的。一個人的聊天風格都讓我不適應的話,我不知道怎麽跟他在一起。
談戀愛前我會覺得,大家都比較好脾氣的話,是不是不會有那麽多“你這個人怎麽這樣”的爭執——後來才發現,不是。
有些人是,你跟他在大方向上真沒有什麽不合適,但就是處不來的。
就是不對。聊天都聊不痛快。就是像扣子錯了地方。
我跟朋友討論這個的時候,朋友說,我知道,就是“氛圍”不對。
“跟朋友都可以很自在地相處,但跟他一起,自在不起來。”
網上到處是“什麽時候能遇到甜甜的戀愛”,但我覺得,“自在的戀愛”,其實比“甜甜的戀愛”更難。
自在是——我們倆可以講些奇奇怪怪的話,可以幼稚得不得了,可以隨時縱情哭,也可以隨時莫名其妙地笑,我們不要“永遠在討論安身立命的事兒”,我們可以隨時離這個世界遠一點兒,隻在我們倆的語境裏胡鬧。
對戀愛來說,合拍很難,舒適更難,而自在,大概最難了。
自在需要你們倆都有那麽點兒智慧,能把自己的日子過明白,需要你們都不在乎一些往往帶來糾結和拉扯的東西,還需要你們陪伴起對方來不僅輕鬆,還相得益彰——這需要恰到好處的彼此欣賞,更需要默契,如此或許才能撥開一層又一層的世俗的預設,找到一點兒能被稱為“珍寶”的事物。
我記得電影《愛你,羅茜》裏有個細節是,男主角向另一半描述自己做過的一個很怪異的夢,而另一半完全無法理解這種行為。
但男主角打電話給青梅竹馬的女主角時,女主角願意笑著聽他像個小男孩一樣仔仔細細地講。
我覺得這就是“自在”的體現。
“多麽郎才女貌”的戀愛,其實都無法讓我羨慕,對我來說真正難得的事兒是,跟喜歡的男孩子自在地在一起。
兩個人的相處是什麽氛圍,對我來說太重要了。
比如,讓我倆西裝晚禮服落地窗前幹杯這種事兒,我現在想想就覺得累,寧願跟他淩晨時候手牽手散步,東講西講,問他貓咪的尾巴有哪些作用,問他極光是怎麽形成的,問他更多不知怎麽想到的事兒,然後在一時興起下決定去找一家開著的便利店買點兒熟食。
自在。“街道隻有月亮,我們隻有彼此”。需要的就是這種時刻,沒有任何儀式,不定時出現,兩個人都不在對方麵前做人生造型,可以傻,可以糊塗,可以鬆鬆垮垮,反正要快樂。
很多別人拿來定義一段戀愛的,是它是否“成為了婚姻”,是否體麵,是否順利,但我覺得,定義一段戀愛的,應該是你對它的體會。
我和我男朋友之間呢,有很多別人“不知道好笑在哪裏”的梗可以講,每天還能更新無數遍,我們的自嘲或者相互調侃,好像都已經成了一種無法翻譯的小體係——我們就牽著手隨便說點兒什麽,那段路都會是珍貴的。
不是我們倆怎麽樣,是自在很珍貴。大概遇不到多少人能讓自己永遠有妙語連珠的欲望,永遠有表情豐富的那些片段吧。
足夠自在的一段戀愛裏的快樂或許才能讓人忘我,很多東西都沒那麽難,忘我很難,需要你們倆搭建起一小塊兒宇宙,那是你和他的舒適區,那裏有溫柔有甜有幽默有很多的力量,是雜糅體,是無法拿三言兩語形容的,但遇到了你就會想,原來哦,原來這才是戀愛。
希望我們都能遇到那段足夠自在的戀愛。
最近才感覺到秋天是真的來了,傍晚和朋友穿著短袖夜跑,外麵的風吹得胳膊涼颼颼的。
朋友發了一條動態:秋天的風有點冷。然後他女朋友立刻評論,記得多穿點衣服,別感冒了。
我想,這就是在乎一個人的樣子吧,無論對方說了一件多麽小的事情,你總能把它記在心裏,然後為對方送去關心。
不管兩個人距離多遠,心也會始終緊緊連在一起。
平日裏各自忙著工作,沒時間聯係對方,但隻要閑下來,你總忍不住跟他分享今天的心情。
而他也總是耐著性子,聽你在電話那頭的笑,吐槽或者抱怨,聽你生活當中發生的點點滴滴。
他記得你的小小願望,雖然他嘴上很笨,不會說太甜蜜的情話,但他總是默默地為你實現著你想做的事情。
在乎一個人是藏不住的
哪怕嘴上不說,也忍不住用行動表示。
因為你在乎他,所以你希望他一切都好,因為你在乎他,所以你願意把他放在心裏最特殊的那個位置
真正在乎你的人,一定是在你身邊陪你很久很久的那個人。
我以前總是講,談戀愛好難,怎麽這麽難,用盡力氣還是會把它搞砸。
我脾氣是真的不好,但是以前喜歡一個人得把所有脾氣收起來。我是想被哄的那個,可最後站在他樓下等他下樓聽一句抱歉的人是我。不隻如此先喜歡你的是我,我得千方百計引起你的注意,我得克服自己所有的忐忑不安,一路走近你。
喜歡得更多的是我,我得保持優秀,可愛,有趣。怕你覺得我索然無味,接著離開我。不願放棄的是我,我得用遍所有辦法,把每一次想要甩手走開的你,拉回來。
我後來才知道一段對的感情是不用這麽費力的。
我以前喜歡一個人,為他做了太多讓自己吃力和吃虧的事兒,但他還是離開了,不是我付出得不夠,問題在於,他本來就是錯的人。
朋友對我說過一句話:時間會幫我們做篩選。
這個朋友一路活得稀裏糊塗,談過一些很差勁的戀愛,但現在留在她身邊的,確實是真正適合她的人。
你跟真正適合自己的人談戀愛就會知道了,戀愛很簡單,不需要你非常努力去改變和挽留什麽,因為他本來就屬於你,是你的meant to be啊。
有句話太對了,會離開的都是錯的人。
我愛過一些人,其實到了很遲的時候才學會分辨愛,什麽是好的愛,什麽是不好的愛,在感情裏我不算天賦異稟的。但我發現那些不夠好的人,比如看似殷勤實則偽善的人,最後都會被我看清。
他們的內核是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暴露在我麵前的,一旦暴露,也就是看清了,其實你就知道,你此後的人生與他無關了。
抽離是自己的決定,我收回了撫摸過你的命運的手。是時間讓我看見了他究竟是什麽樣的人。時間最後會把對的人留在我們身邊,而對的人會讓你覺得一切都好容易。
所有中途跟你走散的人,讓你感覺卑微、無奈、痛苦的人,都是串場過客。
因為,跟對的人談戀愛是一定不會讓你感覺很難的。
對的人是讓你覺得什麽都很easy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所有事兒,都順利得像命中注定。
我以前喜歡過的錯的人,沒有一個不是讓我大動幹戈的,讓我恨不能花掉所有的聰慧與熱情,用掉200%的力氣,跟命運爭搶一次又一次,留住飄搖的他。但他總是要走的。
那個樣子總讓人聯想起聲嘶力竭的呼喊,太苦了。
愛一個對的人就不需要這樣。
我覺得,比我愛你更讓人有安全感的表達方式便是:“凡事有交代,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應。”
女孩子們是這個世界上最敏感的生物。
當她興高采烈地分享,想極盡可能表達喜悅,充滿期待等待對方的回複,卻隻等來了一個字:“嗯“。
她一定會感到驟然的失望和熱情的冷卻,久而久之,她會變得多疑而疲憊,這份感情也會在冷漠中慢慢地走向偏執。
而碰巧,很多男生最煩的就是女朋友的嘮叨。
酒喝多了傷胃;煙抽多了傷肺;熬夜打遊戲傷腦子.......可是,隻有喜歡你的人,才會期盼著你變好。了解你的生活,關心你的一切。
可主動太久會很累,沒有人能一直在敷衍麵前保持熱情,她也一樣。
如果她不再像從前那樣叮囑你注意身體,囉嗦生活的小細節,管束你的壞脾氣,她不再粘著你,不再隨時隨地告訴你她做了些什麽,也不再要求你做任何事。
那麽,她就再也不介意你的所有了。
喜歡你已經讓她丟掉了盔甲,露出了軟肋;如果不能被你捧在手心,那她隻能顧好自己的生活。
正是因為那些一次次落空的期待,和一次次收不到的回應,顯得那麽冰冷和悲傷,所以那個事事會給你回應的人,才顯得那麽的珍貴以及美好。
其實女孩子的心思很好猜,她們需要的從來都不是鮮花和禮物,也不是高級餐廳和名牌包包,而是那種一直被放在心上,時刻被惦記和重視的感覺。
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隻有雙向奔赴才有意義啊。
送給現在正在戀愛中的你們。
希望在一起的每一對情侶都好好的,希望所有努力過得感情都不被辜負。
從熱戀到磨合再到長久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裏麵難免有爭吵有煩躁,可能感情會越來越平淡,也會從無話不說到無話可說,會有新鮮感也會有難熬。
畢竟在一起都是從不合適到合適,每個人的性格都不一樣,沒有一下子的一見鍾情,也沒有從不吵架從不鬧矛盾。
不要覺得女生才值得哄,其實男生也是用來哄的。
互相磨合互相體諒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信任,所有感情都應該認真對待,女生都是越來越膩越來越離不開的。
不是所有感情都會一帆風順,也不是所有感情都會熱情似火,感情雙方付出的都是很累的,維持感情也不是單方麵的,在一起久了就知道兩個人相處真的是一個很大的學問。
吵架的時候兩個人說話都不計後果,可心疼的卻還是自己吧,後悔的也是自己,有時候給彼此留一點屬於自己的空間仔細好好想想反省一下自己到底哪裏做錯了。
不是說低頭認錯就是不好的,會生氣都是因為太在乎,越來越喜歡就會越來越愛,越來越愛就越來越依賴,越長久就越難愛。
誰沒在感情路上遇到幾個新鮮感,但是在你新鮮感的時候你有想過後果嗎?
被欺騙的感覺是很不好受的,不論男生還是女生,不要誇大其詞的承諾所有的好言好語,天長地久也是以後的事,珍惜身邊人珍惜還在乎你的人珍惜你愛的和愛你的人才是目前最該值得擁有的。
別後悔遇到的所有人,不論好還是壞,仔細想想相處開心的時候其實是很難忘的。
不要輕易的說分手這兩個字很傷人,在一起就好好在一起,感情都是一步一步走過來的,少說多做,不背叛不欺騙是前提。
說一次對我影響挺深的戀愛觀,是關於華晨宇說的。
有一次他在訪談裏談及戀愛觀時候說了這麽一段話:我一直覺得愛情是你碰到了你喜歡的女生,你喜歡上了她,你才會想去談戀愛,如果你沒有女朋友但你每天想找一個女朋友,那隻能證明你寂寞。
放在之前的我原本會一直以為戀愛嘛,兩個單身的湊在一塊就可以了,可能有點得過且過的樣子,但之後我才恍然大悟,要是為了戀愛而去戀愛,那再怎麽甜的冒泡的戀愛終會回歸平淡。
但要是遇到了尋找契合的靈魂,兩個人在一起就可以實現互補,你難過時候她能活躍氣氛,她難過時候,你可以帶她吃吃喝喝,掃除陰霾,這才是戀愛的本質。
現在的我也一直在警示著自己,要避開這個錯的想法。
就像是李宗盛那首晚婚唱道的:
我從來不想獨身,卻有預感晚婚,我在等,世上唯一契合靈魂。
你要知道兩個人從相識到相戀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多的都是緣分,能在一起的都別輕易分開了。
你們一定會幸福的,不相信我沒關係,但是要相信自己相信愛。
因為,好的愛總是自然而然,像一陣風,吹來就來了,直接往你懷裏鑽。你迎接一陣風的時候,從不用捏緊拳頭。
昨天和朋友聊天,說到關於喜歡。
我真的很討厭那種嘴上說喜歡你,但其實對你隻有一般般喜歡的人。
就是那種你對他來說其實是可有可無的存在,未來站在他身邊的那個人,是你更好,不是你也沒關係。
我所向往的感情,是和一個把我當成唯一的人在一起。我希望擁抱的,是一個非常非常喜歡我的人。
就是那種,對方會覺得下輩子也非我不可,除我以外不想要任何人。
朋友說我太倔了,現在的社會真的很難遇見這樣的人,
但對待感情,我一直是一個特別倔的人,而且也沒打算改,永遠不會改。
我承認我想結婚了想和你一起生活養隻狗想抱著你醒來看你埋在胸口熟睡的臉想清早起床睜眼第一個看的是你想在你做飯時從背後擁住你想一起看著電視聽你吐槽想夏天的夜裏一起去散步抱顆西瓜回我們的家想冬天一起躲在被窩裏看老電影即使生活不會這麽輕易但我希望你在我的未來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