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三生有幸遇見你,縱使悲涼也是情


    “能和滿眼是你的人在一起是真的甜。”


    是這樣的,原來這個人總是莫名其妙的心疼你,明明你吃了,這個人也心疼你,怕你吃的不好,怕你穿少了,就連過馬路都怕你不會過,可是後來,這些都慢慢變成了,你怎麽總在餓,你怎麽這麽多衣服,你自己回去吧我就不送了,以前從無話不說到後來的無話可說,可能這就是新鮮感過了,也不愛了,我見過你愛我的樣子,所以你不愛的時候,我一眼就看出來了,以前是很重要,但那也隻是以前。


    你覺得你付出的是你全部的感情,但對於一個不喜歡你的人來說,你隻是一個胡攪蠻纏的精神病。


    忘記情感是需要時間的,記憶是存在的。特別是喜歡一個很久的人,因為在你的眼中他就被自動化的認知是幾乎完美的,所有的不好都是被默認為好的。


    喜歡很久,沒有在一起,那在你心中的形象還有一切都是幾乎沒有缺點的。


    很美好。


    往往因為這種美好,情感的記憶很深,忘卻也是非常難的。


    我很小的時候喜歡了一個人,喜歡的時間不長,一直沒有在一起過。他在我心裏的感覺是很深刻的,一直都是他的好,真的就是幾乎是你想象的美好的。因為從未在一起,也就是從未深知。


    每當我在一起的人不好了,我就會想起要是跟他在一起是不是很美好,他多好。每當失落也是會想起,就是反複的想起。


    但是隨著時間,你就會知道這種感覺,是很美好的。因為很單純很真摯的情感。


    沒有必要去刻意忘記,因為這個是挺美好的,忘記是要忘記不好的事情,這個單純的喜歡一個人隻是沒有在一起有遺憾,但是在一起有可能會打破你最初美好的感覺,或許就很容易忘記了。


    沒必要刻意去忘記,時間會讓你慢慢成熟,把這份喜歡變成美好的感覺。應該忘記想要在一起的那份執著的情感,那份沒有在一起的遺憾,珍藏這份單純的喜歡。


    我不知道能不能懂,但是時間會讓你成熟,有一天你明白了,不會選擇忘記喜歡很久的人,而是忘記自己迫切的心情,還有沒在一起的遺憾。保留最美好的。


    前提是這份喜歡是真摯的,不參合其他因素的。僅代表個人的見解。


    總有些東西,比新鮮感更重要。


    從我們墜入愛河的時候開始,我們感受愛情的溫度,我們有花不完的力氣去親吻去擁抱去沒到過的地方看風景,你發誓永遠愛我,有你真好。


    慢慢的好像我們沒那麽熱情了,我們過的很平淡。在你看來,是我們的愛情過期了。但在我看來,是愛情裏的熱戀期結束了,真正的愛正在慢慢浮現。在我幻想著我們的未來的時候,你想逃離了。


    你在與我同行的路上往路邊匆匆一瞥,你看到了新鮮的世界,那個世界太美好了,於是你就迫不及待的離開我,仿佛你離開的,是一罐過期的鳳梨罐頭,你要去打開的,是新的罐頭。你完全忘記,我曾經是你發誓會永遠愛著的,人。


    你根本就不懂愛,或者說,你根本就沒有心。你永遠體會不到我的那種感情,那種完全熟悉的浪漫,那種有愛傍身的安心,那種被需要的歸屬感,這些都比你喜歡的新鮮感重要太多。


    貪圖短暫的新鮮,將永遠不配得到愛情。


    人都是敏感的,害怕被忽略,害怕被排擠,害怕自己不值得被愛,所以總是會在意別人眼中的自己。


    有句話說:你做的很多事,其實是為了讓別人高興。


    人們在狹小的圈子裏,互相模仿和比較,想要做真實的自己,最後又不得不妥協。當我們開始被這個社會推著向前跑的時候總是害怕自己追不上別人的腳步,總是太在乎旁人的目光,然後忽視了自己,變得不快樂。


    “與他再愛幾公裏。”


    一首歌,首先是覺得好聽,然後聽懂和真懂,在我看來是三個階段。


    真懂一首苦歌,是一件非常殘忍的事,我希望我們永遠都不用真懂,聽懂就可以,可惜常事與願違。


    最近一直重聽《少女的祈禱》,感歎好的情歌賺熱淚,賺一宿時間,賺出像我這樣的人圍著它寫一堆廢話。


    這首歌是“過期的少女心事”,少女唱不出來,倒覺得更適合男孩聽,最好是兩人躺床上靜靜的聽,不要講話。


    林寫詞一貫講究“雌雄同體”,我也覺得一個人理解情感最深的境界應當是“雌雄同體”,打破性別的拘束,去換位設想愛人的處境。


    最寬容的愛是“去性別化”,不僅僅是說超越性別的取向,我的理解是即便是異性之間,也需要學會用對方的性別思維去思考。


    相愛的困局往往就是不理解彼此,固守於自己的疆界,所以才會感歎無論當初多要好,最後都會淪為獨自維係。


    明白這首歌,明白相愛的不易,明白她月黑風急四下無人時流的眼淚,明白在每一個四目相對的瞬間她都在渴望與你“驅車往地老天荒”。


    不明白,所以怎樣都不對,怎樣都要走,這盞燈轉紅便會別離,無論覺得自己如何想通,怎樣了然於心,始終抓不住感情的脈絡,終究得“憑運氣決定我生死。”


    承認了,相愛就是運氣,我是倒黴蛋。


    對,世人那麽多,憑什麽是我得到上帝的眷顧,天父從不做好人,不祈禱讓你我永遠陪伴彼此,就光祈禱彼此快樂也是極難的事。


    過去我以為神在隨心而欲的施舍,他並不在乎人類的淒苦,他告訴我人類的小愛不配得到神的眷顧。


    現在發現,上帝給你艱難,是因為隻有艱難才能塑造美好。正因為太多戀人過不去那個紅燈,才會有“抬頭命運射燈光柱罩下來是我跟你。”


    《戀情的終結》裏講。“聖徒們曾用表達人類愛情的言辭描繪他們心中的天主,所以我想,愛慕一個女人的至情也不妨用祈禱和沉思冥想來詮解。在愛情中,我們同樣會放棄記憶、理解力和智慧,同樣會經曆被剝奪的感覺,經曆漫漫長夜,而作為回報,有時也會得到一份安寧。”


    感情不是可以隨意再生的東西,但控製不了這種消耗,還要打滾,也要學會起身。


    依然會祈禱,會把愛情當作一個信仰,看清楚,不懷疑,永遠永遠享受這一份流動的安寧。


    祈求天地放過一雙戀人。


    這才是女孩子想要的愛情。


    我不介意你的外貌好看不,我希望你是那個疼到骨子裏,滿眼都是我的男生。


    知道我的喜好,知道我怕什麽,我脾氣不好像個孩子,矯情也愛吃醋,敏感會胡亂想,所以有時能讓我看你的手機嗎,能夠拒絕所有異性的示好和曖昧。


    走路的時候主動牽著我的手,幫我完成我做不到的事,和我想不到的細節。


    我生氣了會第一時間哄我,因為我真的心軟,很好哄的,你脾氣可以不好,但不要隨便對我亂發脾氣,去哪裏都會告訴我,不會突然不見讓我擔心,會給我更重要的安全感。


    不會騙我,會很愛我,答應我的事情一定會做到,如果擁有這樣的愛情,我就知足了。


    我有一個讀者問我說:為什麽我才18歲就覺得這個世界上不會有人愛我了。


    是很稚嫩的提問,讓我想起我自己的18歲。


    18歲的時候,我剛剛上大學。對大學的最大憧憬之一就是戀愛,可惜入校過後發現就連交上朋友也是難的。


    我沮喪啊,我手足無措啊。


    真的,沒有比18歲更在乎「這個世界上有沒有人愛我」的年紀了吧?


    我在開學前就加入了一個樂器社團,開學過後的幾天就被叫去一起在小操場旁練琴,一群人嬉笑打鬧,我便也戴上愉快融入的麵具。類似的事情很多,被朋友認為是過得很好,充實得無需疑問。


    但其實,越接觸各種各樣的人,心裏越會覺得疑惑:我真的能找到很合拍的朋友嗎,可以一起講述所有失意孤獨的類型?我真的能找到另一半嗎,要認識,要互相都心動,還要確認關係,光到這一步就已經是一條多長的路啊。


    我相信年輕的女孩兒都會這麽想,戀愛很難啊,又不是將就的人,對別人的要求那麽高,性格裏那麽多顧慮跟隱晦,也沒有試驗過親密,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嗎?


    答案是,如果你的生活裏沒有別的,隻有對感情的憧憬,就算那段感情出現了,也會傷害你。


    如果再過一次18歲,我會告訴自己,多體驗,少東想西想,多做自己想做的事,寫歌詞也好,應聘酒吧歌手也好,試著做博主也好,看書摘抄也好,先做想做的事,不要去追問運氣主導的事情,無論友情還是愛情。


    長大後才知道,當你很想得到一個東西的時候,你把自己放置在「焦急尋找」的境地中,反而會更加找不到。


    就好像,18歲的時候迫切地想得到一個很好的男朋友,但那時候的自己太沒有什麽被選擇的資本了,事情在兩三年後才有了大的翻轉,我得到了很從容的生活後,也得到了別人的真心,相反,那個時候我開始覺得愛也沒那麽重要。


    而且小女孩們可能不知道的是,生活本身就是很豐富的,可以完全無關愛情。


    21歲的時候我的生活是跑完研究生麵試後準備入學,每天寫稿,接點商務,用自己掙的錢請自己去海南旅遊,跟同樣的寫作者探討靈感。


    25歲的時候我的生活是管理好收入和存款,看房買房,為家裏添置物件,忙碌間隙發現所在城市的好地方,記錄自己在每一個陌生之處的「冒險」。


    生活是很盛大的,像一幅一筆一筆重重勾勒的油畫,其中內容浩瀚無盡,大可縱身一躍,去感受男女之情外的真實世界。


    所以有沒有人愛你,根本沒什麽關係。


    而且這幾年來我會想,什麽叫做「有人愛我」?發消息說情話叫愛我嗎,記得我的喜好和理想叫愛我嗎,安慰我叫愛我嗎,說想和我在一起就是真的愛我嗎?說實話,我不知道。


    我覺得真愛是抓不住也難以辨認的,至於不是真愛的那種小打小鬧的愛,互加好友幾個月後又互刪好友的,快速心動又偃旗息鼓,對我來說沒什麽意思,既不深刻,也不算有趣。


    愛總是虛幻漂浮難以確定的,成年人要有抓不住愛也過得好的能力。


    不瞞你們說,這些年來我所急於求成的任何關係都走向了決絕的失敗。


    但我對生活做的所有努力,最後都實打實地回報到了我的身上。


    以前什麽都沒有,就連打車的錢也出不起,學校到某一個普通的商圈就要走完一個半小時的路程。


    如今能夠自由穿梭在上海各處,沒什麽顧慮,我知道我已經把自己的人生托舉得很好。


    愛不愛就沒那麽重要,尤其是你還沒把自己的人生想明白的時候。


    都說好的愛是順其自然遇到的,這個順其自然就很準確。不是促使什麽,也不是消極,“先往前走,才會遇到自然而然的愛”。


    但仔細想想,這些真的是你想要的嗎?


    生活本來就應該有很多種樣子,並不是我們都要為同一個夢想而活生活過的好不好,我們自己內心的感受最真實,不需要他人的評判聽過一些道理:


    一個人所做的任何選擇,都應該是自己內心最想要的東西。如果你願意,回頭看看自己走過的路,有多少是順從內心,又有多少是迫不得已。


    討好別人,不如取悅自己,人生有千百種模樣,都不如你忠於自己的模樣。這一生,要活得盡興,過你喜歡的生活。


    也許很多人心裏都藏著一個愛而不得的人吧,當你想念的時候,你聽的歌都在唱他,你走的路都在靠近他,你看每個人都很像他,可那都不是他。


    你想發個消息,問問他最近過得好嗎,但縱有一萬種想聯係的理由,也沒有了一個可以聯係的身份。


    也許從前無話不說,清晨道過早安,深夜聊過心事,可終究還是慢慢變得無話可說,成了熟悉的陌路人。


    進一步沒資格,退一步舍不得。他曾讓你對明天有所期許,但他卻完全沒有出現在你的明天裏。


    人最怕的大概就是,在某個夜晚,你想起某個人,你記得你們第一次聊天時的內容,記得你們第一次談心事的感覺,你記得他溫柔的笑,記得他好聽的聲音,但是你們早已經很久不聯係了,又或者,你們從來就沒擁有過彼此。


    越長大越會深刻地意識到,人生就是一列不斷駛向告別的列車,有人來有人走都是常態,得不到是正常的,得到才是難得的幸運。


    所以,沒結果的想念,就別任它繼續蔓延了。


    我覺得分手也應該坦坦蕩蕩。


    無論什麽原因,無論是男生提出分手還是女生提出分手,我都希望,要離開的人,不要冷暴力。


    我不喜歡你了,我厭煩你了,我想和你分手,一定要說的清清楚楚。不要用語言去詆毀你曾經心心念念的人,不要給他潑髒水。


    因為他會把你給他的痛苦,在接下來的日子裏一次又一次成倍地施加給自己。


    你愛的坦坦蕩蕩,離開的也要坦坦蕩蕩。這是對曾經,對現在的我們最大的尊重。


    有些人注定不能和你攜手白頭,再熱情的主動、再卑微的討好,於對方而言,可能也僅僅隻是一種打擾。


    隻希望,無論如今生疏成什麽樣子,我們都還能記得曾經給予彼此的溫暖和陪伴,因為從前那些好都是真的,而你,也不會再遇到下一個我了。


    不必站在50歲的年齡,悔恨30歲的生活,也不必站在30歲的年齡,悔恨17歲的愛情。我們不能站在後來的高度,去批判當年的自己,這不公平。如果重來一次的話,以當時的心智和閱曆,還是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每個人都在尋找走丟了的自己,前半生慌慌張張,後半生跌跌撞撞,隻有我自已清楚,我與從前早已判若兩人。


    你有沒有這樣的感受,在這個快餐戀愛的時代,遇見心動不算幸運,彼此心定才最難得。


    真正的愛是彷徨過,猶豫過,想要放棄後,卻還是會牽著你的手往前走。真正愛一個人,是即使現實殘酷,困難重重,也要和你一起排除萬難,與現實鬥爭到底。


    一心一意是這世上最溫柔的力量。愛情裏最幸福的事,莫過於在細節裏被溫柔相待吧,被認可,被理解,被包容,你給我溫暖的態度,我還你炙熱的溫度,你讓我歡喜,我對你甘願。心安就是遇到你之後,我再也沒想去認識別人。哪怕四周都是黑暗,隻要你在就是光明。你予我肯定,我給你支持。我們各自努力,成為更好的人。


    你把青澀和摯愛都給了一個人,最後卻把生活給了另外一個人,人生的出場順序真的很重要,愛的深愛的好都不如愛的剛剛好。


    真正愛一個人是很想結婚的。


    情侶婚前究竟該不該同居呢?


    我想說應該要同居。


    情侶之間,當真正住在一起,你會更多的去發現對方身上你不知道的優缺點,而能否包容接受或是改變這些缺點,才是能否結婚的關鍵,婚姻的長久除了愛,還有雙方的生活節奏以及三觀足夠適配才行。


    “我想結婚了。”


    周末聚餐飯局上,朋友突然這樣說。在我們印象中他一直都是一個搖擺不定的人。光我知道的就已經兩隻手都數不過來了,所以大家也都習慣了不去問他的感情狀態,總之就是分分合合那點事兒。


    所以,當他這樣講,甚至有一位哥們兒下意識接了一句:家裏逼你還是奉子成婚?


    但沒想到這次來真的,他已經穩定感情一年半,兩個人住在一起都有半年多了。


    他說:“有一天我加完班回家,她蜷著腿在沙發上看電視,手裏抱著半塊西瓜,看我回來她放下西瓜,站起來伸了個懶腰,一邊笑著一邊衝我說,我煲了粥,再吃點吧。說不出什麽感覺,要是手裏有戒指,我可能就跪下了。”


    “是感動嗎?”


    “不是,是愛。”


    他的篤定讓我們所有人都靜默了一下。


    “原來真正愛一個人,是很想很想結婚的,沒有例外。”


    我們不能站在現在的高度,去批判當年的白己,這不公平。


    如果重來一次,以當年的閱曆和心智,一樣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試著與自己和解吧,接受每一個時期的自己。


    何為思念:


    林深,霧起,不見;


    可否具體:


    深海,浪起,不見;


    可否再具體:夢不見你。


    何為牽掛:


    高山,流水,不曾喜;


    可否具體:


    朝霞,落舊,淡如水;


    可否再具體:一切是你。


    何為潰憾:


    錯過,遲到,來不及;


    可否具體:


    我來,你走,不曾談愛情;


    可否再具體:未曾擁有你。


    何為心動:


    風動,雲湧,鳥驚起;


    可否具體:


    轉眼回眸餘光裏;


    可否再具體:遇見你。


    何為失望:


    不哭不鬧不言語;


    可否具體:


    不盼不望不可期;


    可否再具體:從此再無你。


    何為想念:


    日月、星辰、狂野雨落;


    可否具體:


    山川、江流、煙霞湖泊;


    可否再具體:萬物是你,無可躲。


    何為伴侶:


    柴米、油煙、應具有;


    可否具體:


    粗茶淡飯,不覺苦;


    可否再具體:攜子之手,與子偕老。


    三生有幸遇見你,縱使悲涼也是情。以後的路不能一起走了,山長水遠,但願各自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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