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按在地上的男人一時之間根本就沒反應過來,直到身上傳來了一陣陣的疼痛,他這才發現自己竟然被 一個男人按在地上。
“你們……你們是什麽人?
趕快放開我,要不然,我……我可就要報警了!”
見此,大江皮笑肉不笑地冷哼一聲:
“報警?這不是巧了嗎?”說著,還不忘給袁宇一個眼神。
見此,袁宇立即將證件拿出來。
“我們是市局重案組的,現在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你配合我們調查。”
聽到了對方說他們是警察,男人這才老實一些。
不因為別的,就因為他整日裏在街上遊手好閑,不是和一些小混混打架,就是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派出所都進了好幾次了。
可是每次出來之後,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又開始惹事兒。
所以像他這種人,別的誰都不怕,就怕警察……
而麵對警察的突然上門,男人腦子裏拚命回想著,不知道這一次究竟是因為什麽事兒。
畢竟他每天做的混事兒不少,就是不清楚警察是因為哪個來的了……
而大江見男人老實了許多,這才拍了拍他說道:
“去,先去把衣服穿上,我們有話要問你。”
“哎,好好,我這就去,這就去……”
大約過了兩分鍾,男人才重新出現在了大江和袁宇的麵前。
見人出來了,大江便指了指一旁的椅子說道:
“坐下吧。
我問你,昨天晚上你都幹什麽了?”
“昨天?
昨天我和我兩個朋友去打台球去了,怎麽了?”
“說清楚,你和誰一起,幾點鍾去的,又是幾點鍾離開的……”
見此,男人這才老老實實地交代道:
“我是和我的兩個朋友,一個叫萬鵬,一個叫大軍一起去的。
去的時候大約是晚上的八點鍾左右。
當時我們先是玩兒了一會兒台球,後來又玩兒了一會兒遊戲機,”說到這裏,男人忽然有些緊張地問道,“警察同誌,那遊戲機是台球廳老板放那的,挺多人都玩。
我們一共就玩了一個小時,應該……應該不算賭博吧?”
“廢什麽話啊,接著往下說。
後來呢?
你們是幾點離開的台球廳,離開之後又去了哪,幹了什麽?”
“哦哦好,我接著說,”被大江這麽一吼,男人也顧不上其他,繼續說道,“我記得,當時我們離開台球廳之後就找了一個地方吃宵夜。
後來,我們又去了一家網吧。
本來是打算包宿的,但是可能是因為宵夜吃的東西不幹淨,我肚子就一直不舒服,所以我就提前走了……”
“提前走了?”見此,袁宇忽然問道,“是提前走了,還是瞞著另外兩個人又去了別的地方?”
“沒有沒有,”聽到袁宇的話,男人立馬搖頭擺手否認道,“我真的是因為肚子不舒服。
哦,對了。
我回來之後,還在我們家樓下的那家夜間診所打了兩個吊瓶。
一直折騰到後半夜三點多才到家。
回到家之後,我又連跑了好幾趟廁所,一直到今天早上六點多才睡著。
要不然……要不然也不能睡到這個時候……”
聽到這裏,大江回頭看了袁宇一眼,心裏有點兒犯嘀咕。
看這個阿洪說話的樣子,倒是不像在說謊。
難道,譚欣欣的死真的和他無關?
想到這,大江又追問道:
“你還記得你昨天晚上是幾點到的診所嗎?”
“這……我沒注意,”男人一邊撓著腦袋,一邊回答道,“我從網吧回來差不多得用個十分鍾左右,然後我直接就去診所了,別的地方哪都沒去。
估摸著……應該是不到十二點吧……”
十一點離開台球廳,然後吃了夜宵又去了網吧,緊接著從網吧返回又去了診所。
要是按照這個阿洪的話說,他應該沒有作案時間。
畢竟凶手殺人之後又清理了犯罪現場,以這個阿洪的時間線來看,他根本就沒有時間完成這一切。
這樣想著,大江又問了其他幾個問題,隨後囑咐男人讓他近一段時間不要離開本市,有問題他們會隨時詢問。
之後,二人才離開。
下了樓,大江和袁宇直奔阿洪提到的那家夜間診所。
關於時間線的問題,他們還需要進一步核實。
“我們想問一下,昨天晚上將近十二點的時候,是不是有個男人來看病?還打了兩個吊瓶?”
“您稍等,我查一下。”大概過了幾分鍾,前台的小護士才點頭說道,“沒錯,是有一個人。”
“這個人叫什麽名字?”
“叫……洪成。”
“那他是得了什麽病?”大江繼續問道。
“就是因為吃了不幹淨的東西而引發的急性腸胃炎,在我們這打了兩針,又開了點兒藥之後他就走了。”
“他走的時候大概是什麽時間?”
“差不多……今天淩晨三點多吧……”
“那這期間他都沒有離開過是嗎?”
“對,沒錯……”
這樣一來,這個阿洪的嫌疑應該暫時可以排除,畢竟他並沒有作案時間。
雖然沒有找到確認阿洪就是凶手的證據,不過可以排除一個,縮小一點兒範圍也是不錯的……
上了車,二人便直奔公安局的方向而去。
可是在路上,袁宇卻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你說……這個阿洪有沒有可能在去診所之前先殺了死者,然後在淩晨三點鍾的時候才返回案發現場進行清理。
這樣一來,他就等於有了不在場證明,也讓我們以為他沒有作案時間呢?”
聽了袁宇的話,大江想了想然後回答道:
“我覺得這種可能很小,幾乎不可能。”
“為什麽?”
“就算像你說的那樣,殺人和清理現場是分開進行的。
我們暫時先不考慮台球廳的卷簾門他究竟能不能打開,就他從網吧返回現場殺人,再從現場到診所。
這整個過程根本就不是十分二十分就能解決的。
換句話說,阿洪是十二點到的診所。如果去掉從案發現場回到診所的時間,那給這個阿洪留下的時間就隻有不到十分鍾。
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殺人並且逃離現場,不可能完全不留痕跡。
就更不要提案發現場那個卷簾門的門鎖了……”
“你們……你們是什麽人?
趕快放開我,要不然,我……我可就要報警了!”
見此,大江皮笑肉不笑地冷哼一聲:
“報警?這不是巧了嗎?”說著,還不忘給袁宇一個眼神。
見此,袁宇立即將證件拿出來。
“我們是市局重案組的,現在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你配合我們調查。”
聽到了對方說他們是警察,男人這才老實一些。
不因為別的,就因為他整日裏在街上遊手好閑,不是和一些小混混打架,就是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派出所都進了好幾次了。
可是每次出來之後,用不了多長時間,他就又開始惹事兒。
所以像他這種人,別的誰都不怕,就怕警察……
而麵對警察的突然上門,男人腦子裏拚命回想著,不知道這一次究竟是因為什麽事兒。
畢竟他每天做的混事兒不少,就是不清楚警察是因為哪個來的了……
而大江見男人老實了許多,這才拍了拍他說道:
“去,先去把衣服穿上,我們有話要問你。”
“哎,好好,我這就去,這就去……”
大約過了兩分鍾,男人才重新出現在了大江和袁宇的麵前。
見人出來了,大江便指了指一旁的椅子說道:
“坐下吧。
我問你,昨天晚上你都幹什麽了?”
“昨天?
昨天我和我兩個朋友去打台球去了,怎麽了?”
“說清楚,你和誰一起,幾點鍾去的,又是幾點鍾離開的……”
見此,男人這才老老實實地交代道:
“我是和我的兩個朋友,一個叫萬鵬,一個叫大軍一起去的。
去的時候大約是晚上的八點鍾左右。
當時我們先是玩兒了一會兒台球,後來又玩兒了一會兒遊戲機,”說到這裏,男人忽然有些緊張地問道,“警察同誌,那遊戲機是台球廳老板放那的,挺多人都玩。
我們一共就玩了一個小時,應該……應該不算賭博吧?”
“廢什麽話啊,接著往下說。
後來呢?
你們是幾點離開的台球廳,離開之後又去了哪,幹了什麽?”
“哦哦好,我接著說,”被大江這麽一吼,男人也顧不上其他,繼續說道,“我記得,當時我們離開台球廳之後就找了一個地方吃宵夜。
後來,我們又去了一家網吧。
本來是打算包宿的,但是可能是因為宵夜吃的東西不幹淨,我肚子就一直不舒服,所以我就提前走了……”
“提前走了?”見此,袁宇忽然問道,“是提前走了,還是瞞著另外兩個人又去了別的地方?”
“沒有沒有,”聽到袁宇的話,男人立馬搖頭擺手否認道,“我真的是因為肚子不舒服。
哦,對了。
我回來之後,還在我們家樓下的那家夜間診所打了兩個吊瓶。
一直折騰到後半夜三點多才到家。
回到家之後,我又連跑了好幾趟廁所,一直到今天早上六點多才睡著。
要不然……要不然也不能睡到這個時候……”
聽到這裏,大江回頭看了袁宇一眼,心裏有點兒犯嘀咕。
看這個阿洪說話的樣子,倒是不像在說謊。
難道,譚欣欣的死真的和他無關?
想到這,大江又追問道:
“你還記得你昨天晚上是幾點到的診所嗎?”
“這……我沒注意,”男人一邊撓著腦袋,一邊回答道,“我從網吧回來差不多得用個十分鍾左右,然後我直接就去診所了,別的地方哪都沒去。
估摸著……應該是不到十二點吧……”
十一點離開台球廳,然後吃了夜宵又去了網吧,緊接著從網吧返回又去了診所。
要是按照這個阿洪的話說,他應該沒有作案時間。
畢竟凶手殺人之後又清理了犯罪現場,以這個阿洪的時間線來看,他根本就沒有時間完成這一切。
這樣想著,大江又問了其他幾個問題,隨後囑咐男人讓他近一段時間不要離開本市,有問題他們會隨時詢問。
之後,二人才離開。
下了樓,大江和袁宇直奔阿洪提到的那家夜間診所。
關於時間線的問題,他們還需要進一步核實。
“我們想問一下,昨天晚上將近十二點的時候,是不是有個男人來看病?還打了兩個吊瓶?”
“您稍等,我查一下。”大概過了幾分鍾,前台的小護士才點頭說道,“沒錯,是有一個人。”
“這個人叫什麽名字?”
“叫……洪成。”
“那他是得了什麽病?”大江繼續問道。
“就是因為吃了不幹淨的東西而引發的急性腸胃炎,在我們這打了兩針,又開了點兒藥之後他就走了。”
“他走的時候大概是什麽時間?”
“差不多……今天淩晨三點多吧……”
“那這期間他都沒有離開過是嗎?”
“對,沒錯……”
這樣一來,這個阿洪的嫌疑應該暫時可以排除,畢竟他並沒有作案時間。
雖然沒有找到確認阿洪就是凶手的證據,不過可以排除一個,縮小一點兒範圍也是不錯的……
上了車,二人便直奔公安局的方向而去。
可是在路上,袁宇卻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你說……這個阿洪有沒有可能在去診所之前先殺了死者,然後在淩晨三點鍾的時候才返回案發現場進行清理。
這樣一來,他就等於有了不在場證明,也讓我們以為他沒有作案時間呢?”
聽了袁宇的話,大江想了想然後回答道:
“我覺得這種可能很小,幾乎不可能。”
“為什麽?”
“就算像你說的那樣,殺人和清理現場是分開進行的。
我們暫時先不考慮台球廳的卷簾門他究竟能不能打開,就他從網吧返回現場殺人,再從現場到診所。
這整個過程根本就不是十分二十分就能解決的。
換句話說,阿洪是十二點到的診所。如果去掉從案發現場回到診所的時間,那給這個阿洪留下的時間就隻有不到十分鍾。
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殺人並且逃離現場,不可能完全不留痕跡。
就更不要提案發現場那個卷簾門的門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