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三最後的一兩個月裏,黃晶晶經常和我一起出入食堂。我記憶裏,我還是不喜歡等來等去浪費時間,就讓她不用等我,當然,我也不等她。


    所以我們經常會在路上會麵,因為我吃完飯之後會慢慢地走。


    若是去吃飯的路上,她是追不上我的,我為了不被人插隊,為了早點吃到飯,都是衝出教學樓,和全校前二十能跑的學生比賽的。


    尤其是天氣涼了之後,我把藍白校服套在最外麵,就是一頓猛衝,感覺校服被灌滿了風,人也像蘇軾詞裏那樣“我欲乘風歸去”了。


    申請校服的時候,我特意填了個最大的,有多大填多大,現在我那校服,就是裏麵穿件羽絨服,也是完全能罩得下的。我覺得校服真的很好!像個破麻袋一樣,怎麽披都不怕壞!也不用怕弄髒衣服!


    可以想見,一個穿著寬大校服,頂著一頭短卷發,長得跟她爸還特別像,戴著黑框眼鏡,老神在在的矮胖子,如果不是有非同常人的精神內核,應當為大部分人所討厭才對,又怎麽會招人喜歡?


    黃晶晶喜歡我,我很高興,但是我和她在一起,總是感覺有些別扭。


    她看我的眼神,有些太過熱情了,而且總是喜歡以求教者的態度問我一些問題。


    好為人師這個毛病,我以前確實有些,我總以為,自己應當對世間萬物都有一番見解,若是別人來問,我就應該告訴ta,因為我是在度人。


    我曾經以聖人的標準要求自己,以佛的標準要求自己,我從中獲得了很多感悟,但也受了很多不必要的限製,並且獲得了一些不是我真心想擁有的東西——比如別人的崇拜。


    被人崇拜,或者崇拜別人,乍一看是件好事,甚至多年以來我都是這麽覺得並且這麽做的。


    我崇拜先賢,崇拜一些不存在的意象,希望他們指引我光明之路,從此讓我過完幸福的一生。


    我將道德經作為自己的道,將屈原的話作為自己的道,將孔子的“朝聞道,夕死可矣”作為自己的道,希望這樣,這輩子就不算白活。


    這樣的迷障,不正是破三執裏的“法執”,對某種道法、規則的執念?


    我曾經以為,隻要追求“做,對的事”就夠了。但我又如何能確定自己一定做得對呢?先賢就一定是對的嗎?我到底是在追求成聖的虛妄,還是真正在做“對的事”呢?


    當然,少年時,我並不會這樣思考,當時我正執迷著呢。


    所以黃晶晶來問我任何問題,我都會思索一番,給我我認為對的答案。


    她之前問我一些如何做朋友,朋友如何定義之類的,我都告訴了她,但很明顯不適合她,所以她遠離我一段時間。


    現在她問我的,除了對待學習和考試,就是談戀愛了。


    別看我實際上從沒談過戀愛,但是戀愛理論這方麵,我是早有見解。


    黃晶晶跟我說,有個小個子同學喜歡李佳芸,還有另一個男同學在追她,她不知道要不要答應。


    這兩個男同學,我不記得名字了,小個子同學還稍微有點印象,另外一位,真的是忘了個幹淨,不過他後來幹了一件很癡情的事,我們就稱他為“癡情男”吧。


    小個子呢,以前有段時間,搬到我的王座附近,好像也是因為跟同桌鬧了矛盾。


    他對我很有些好奇,還跟我辯論過,不過,當然辯論不過我啦。而且被我說的節節敗退——是真正連身體都在後退那種。


    他後來跟我說:“元同學,你說話真的跟機關槍掃射一樣。”


    他說這話的時候,身邊還站著另一位男同學,兩人對我都有些敬畏的意思。


    我輕蔑地看了他倆一眼,語速極快地開口道:“什麽叫我說話和機關槍掃射一樣?語速快代表思想快,如果把辯論比作思想的戰場,要說我說話是機關槍,請問你們兩位是什麽?拿棍子的原始人嗎?”


    “沒有思想,枉為人類。”


    旋即,我鄙夷地瞥了他們一眼,飄然而去。


    說實在的,我當年說話這麽衝,他們都沒有打我,真是多虧我當年累積下來的各種名聲以及我們學校的良好治安——僅限於校內。


    小個子追李佳芸這件事,跟我無關,李佳芸又不需要向我來討主意。


    至於黃晶晶嘛。


    我大概是這樣跟她說的:“你喜歡他嗎?”


    黃晶晶表示要思考一段時間。


    第二天中午,我吃完飯在老實驗樓後麵遊蕩,這裏種了一排玉蘭樹,下麵種了一些綠油油的灌木,還設有一些磨砂花崗岩的長條凳,台階附近還種了一些石榴,風吹葉動,嫩條舒展,玉蘭花輕輕搖晃,非常幽靜舒適。


    我很喜歡在這裏流連,然後唱一兩首歌。


    這種靜謐的時光,被不期而至的客人打破了。


    “元圓圓!”


    黃晶晶熱情地衝我打招呼。


    她的腦袋和臉型,像是一個倒過來的栗子,頭圓下頜小,她膚色比小麥色略深,眉眼彎彎,笑起來挺好看。鼻子小巧,嘴巴不用畫口紅也夠紅了——是那種有血氣的紅色。我觀察過很多人的嘴巴,我的嘴巴稍微偏粉紫色一點點,不夠正紅。牤牤的嘴巴偏紫青色,公公偏白,我爹有點偏黃色。其他人的話,畫了口紅我就不知道了。


    總之黃晶晶長得其實有點好看的。


    我聽她喊我,就衝她微微笑了一下,點了點頭。我年少時,有些不知道該如何與人相處,會比較一板一眼些。


    “昨天的問題,我想知道,什麽才是喜歡?”


    好家夥,你想了一天就想到個這啊!


    “喜歡的話,每個人或許都有不同的定義。”


    我想起了一些電影,比如《三傻》裏蘭徹說的,喜歡一個人,看見她會感覺圓月高懸,清風在耳邊輕輕吹過。還有《鬼新娘》的《今夕何夕》。


    “對我來說,喜歡就是看不見一個人就會想看見他,看見他就想靠近他,跟他在一起就會覺得開心,隻要有他在就會安心。”


    黃晶晶聽完,思索了一會兒:“那我覺得我還沒有喜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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