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吃飯的規矩
從精神病院走出來的道祖 作者:灑家元遠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記不清是大一還是大二,爸爸催促我獨自出去旅遊一次。
沒錯,正是“催促”。
我其實極其不願意出門,在家的時候,爸爸每次帶我出去吃飯,幾乎都伴隨著各種各樣的教育與教訓,導致我對出門吃飯產生了不自覺的抵觸情緒。旅遊也是一樣,幾乎沒有一次是愉快的,所以我心中不自覺地就厭惡旅遊,我不想出去旅遊,總覺得會遭遇不好的事——這是生物趨利避害的本能,也可以用條件反射來解釋,隻不過是一組非常複雜的條件反射。
盡管大部分時間,隻要跟著爸爸出門,吃喝住行都不會太差,但是心情實在是難以好起來,我記得有一次爸爸帶我去吃竹鼠,位置在前往桂府的方向,出城大概十公裏左右的樣子,遇見小橋開始轉彎離開大路,然後進入一個農莊。
這個農莊是全竹製建築,但並不是電視裏那種黃昏顏色的整根竹子,而是有些灰白的……竹條?或許是劈開的竹條,或許是細小的竹身,我已經記不清了,當時也沒仔細看。
我去過兩次類似的竹莊,一次是爸爸和雲水伯伯、丫頭姑姑吃竹鼠,另一次是和莫老師吃飯,爸爸請莫老師吃野生魚,請莫老師吃飯的時候,爸爸已經主力經營地產生意了,所以那一次應該是在後麵。
爸爸吃飯很多規矩。
首先要我熱水燙碗,也就是用飯店提供的熱水熱茶,給所有碗筷再次進行當場燙洗消毒。
——以前是沒這個規矩的,我小時候,家裏剛剛發達那會兒,大姑姑經常辦各種宴席,什麽大閘蟹、火爆蛇段隨便吃,每次去吃飯都沒看見誰單獨燙碗筷的。我懷疑這是非典、甲肝、乙肝流行之後才出現的規矩。
但是他不光要我自己燙,還要我給在場所有人燙。
我又不是服務員。
就是服務員,一般的也不會給你做這個。
大多數的長輩都會拒絕我幫他們燙碗——很明顯嘛,我做這事兒肯定是不情不願的,要點臉的長輩都不會接受的。
不要臉的長輩有沒有?
那當然是有。
比如我爺爺——額,也就是公公。
他不僅欣然接受我燙碗,還包括元小東給我設置的各種奴役性質的規矩,全都想加在我身上。
比如第二條:舀飯。
我要給在座的所有人舀飯,無論是比我年紀大的,還是比我年紀小的。
我再強調一遍,我不是服務員。
如果一個人主動自願的做這些事,那麽她可能很紳士。如果一個人被別人強製要求做這些事,那麽她會感到羞辱和壓迫。
我和朋友出去吃飯,會在她點單的時候主動做這些,我感覺自己很紳士,很會照顧人。但是如果我在做其他的,而同來的人要求我做這些……抱歉,我隻能說我沒有這個義務。
那麽元小東和元華禮是哪來的勇氣認為我對他們有這種義務呢?
封建禮教。
元小東還可以說掌握了我的經濟命脈,對我一定程度上可以生殺予奪。
元華禮就純粹是封建禮教,認為自己是長輩,高高在上了。
我會給牤牤主動舀飯、主動替她做一些她需要幫助的事,那是我心甘情願的。因為我知道她愛我,對我做的絕對比這多了許多許多。
甚至元小東、元華禮也可以說出他們額外所做的事,要求我交換,純粹是因為某些“價值”,赤裸裸地把我們全部擺在利益關係上。
但是我很難接受,禮教帶來的不平等和屈辱感。
即使是同樣的事,因為“被迫”和“自願”的區別,也會帶來完全不一樣的感覺和後果。
第三條是:你不能吃肥的,你不能吃太多肉,你不能翻找,你不能在他沒說話的時候說話,你不能在他想教訓人的時候提前吃飯,你不能人沒到齊吃飯,你不能做紅薯和南瓜,你不能在他想教訓人的時候把碗放在桌上,再燙你得端著,你不能做湯泡飯,你不能不做香辣菜,你不能不會察言觀色再轉桌,你不能……
總之你跟他吃飯小心點,不知道哪裏惹了他的眼,你就等著挨訓吧。
哦,當然,這裏的“你”大部分都是特指我。
因為其他人和他自己,大多數時候他都不會上這麽多規矩,主要別人也不聽他的也不怕他。
吹捧他的人也是有的,但是他隻顧著高興和膨脹,哪裏會不識趣地用這麽多規矩去限製人家?
現在有句流行語,說有的人一輩子沒當過領導,生了小孩就開始在小孩身上耍領導威風——這其實和當不當領導沒關係。即使給這些畜生去當領導,他們也不一定會耍領導威風。
實際上,這仍然與“權力”這個核心概念有關,在現行的半封建禮教家庭中,家長對孩子的“權力”太大了,而且不受到任何約束與監管,純靠他們的道德自覺。
現行社會下,一對親生父母掐死自己的孩子,沒有人報案,他們會受到任何懲罰嗎?或者說,他們會像殺死其他非親生孩子一樣的懲罰嗎?
大概率是不會的。
父母對孩子的權力太絕對了,絕對的權力,滋生絕對的腐敗。
按理說我也成年了,為何不去打工自己養活自己,擺脫控製呢?
(在這裏我要給大家插播一個情況,昨晚我與爺爺電話溝通,他跟我說,我爸其實在房地產上並沒有賺到什麽錢,相反,在礦山倒是賺了不少,隨後在開沙場的過程中,隻是每年能賺20多萬,至於房地產的起家,是來自於節節升的一次官司——大二階段會講到。蓬萊山莊那邊的資金情況則是這樣的,買地的錢我爸和大姑姑各占37.5%,剩下的25%屬於另一位股東,但是建房的錢幾乎全是我爸借的高利貸——後麵他也是為了這個高利貸,出現了大姑姑說的——被逼得要跳橋。
不過我爺爺的話也不可盡信,他的說辭有時候會變化,而且他比爸爸掌握的信息可能要少一些,所以也可能出現誤判。而我爸呢,他喜歡吹牛,所以他的話也不可盡信。我的話就更是了,隻要不是我親身經曆的,我都隻是在描述我聽到的事,以訛傳訛之下,可能會更加離譜。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或許要把知情人全都湊在一起,吵上半天才清楚了。)
沒錯,正是“催促”。
我其實極其不願意出門,在家的時候,爸爸每次帶我出去吃飯,幾乎都伴隨著各種各樣的教育與教訓,導致我對出門吃飯產生了不自覺的抵觸情緒。旅遊也是一樣,幾乎沒有一次是愉快的,所以我心中不自覺地就厭惡旅遊,我不想出去旅遊,總覺得會遭遇不好的事——這是生物趨利避害的本能,也可以用條件反射來解釋,隻不過是一組非常複雜的條件反射。
盡管大部分時間,隻要跟著爸爸出門,吃喝住行都不會太差,但是心情實在是難以好起來,我記得有一次爸爸帶我去吃竹鼠,位置在前往桂府的方向,出城大概十公裏左右的樣子,遇見小橋開始轉彎離開大路,然後進入一個農莊。
這個農莊是全竹製建築,但並不是電視裏那種黃昏顏色的整根竹子,而是有些灰白的……竹條?或許是劈開的竹條,或許是細小的竹身,我已經記不清了,當時也沒仔細看。
我去過兩次類似的竹莊,一次是爸爸和雲水伯伯、丫頭姑姑吃竹鼠,另一次是和莫老師吃飯,爸爸請莫老師吃野生魚,請莫老師吃飯的時候,爸爸已經主力經營地產生意了,所以那一次應該是在後麵。
爸爸吃飯很多規矩。
首先要我熱水燙碗,也就是用飯店提供的熱水熱茶,給所有碗筷再次進行當場燙洗消毒。
——以前是沒這個規矩的,我小時候,家裏剛剛發達那會兒,大姑姑經常辦各種宴席,什麽大閘蟹、火爆蛇段隨便吃,每次去吃飯都沒看見誰單獨燙碗筷的。我懷疑這是非典、甲肝、乙肝流行之後才出現的規矩。
但是他不光要我自己燙,還要我給在場所有人燙。
我又不是服務員。
就是服務員,一般的也不會給你做這個。
大多數的長輩都會拒絕我幫他們燙碗——很明顯嘛,我做這事兒肯定是不情不願的,要點臉的長輩都不會接受的。
不要臉的長輩有沒有?
那當然是有。
比如我爺爺——額,也就是公公。
他不僅欣然接受我燙碗,還包括元小東給我設置的各種奴役性質的規矩,全都想加在我身上。
比如第二條:舀飯。
我要給在座的所有人舀飯,無論是比我年紀大的,還是比我年紀小的。
我再強調一遍,我不是服務員。
如果一個人主動自願的做這些事,那麽她可能很紳士。如果一個人被別人強製要求做這些事,那麽她會感到羞辱和壓迫。
我和朋友出去吃飯,會在她點單的時候主動做這些,我感覺自己很紳士,很會照顧人。但是如果我在做其他的,而同來的人要求我做這些……抱歉,我隻能說我沒有這個義務。
那麽元小東和元華禮是哪來的勇氣認為我對他們有這種義務呢?
封建禮教。
元小東還可以說掌握了我的經濟命脈,對我一定程度上可以生殺予奪。
元華禮就純粹是封建禮教,認為自己是長輩,高高在上了。
我會給牤牤主動舀飯、主動替她做一些她需要幫助的事,那是我心甘情願的。因為我知道她愛我,對我做的絕對比這多了許多許多。
甚至元小東、元華禮也可以說出他們額外所做的事,要求我交換,純粹是因為某些“價值”,赤裸裸地把我們全部擺在利益關係上。
但是我很難接受,禮教帶來的不平等和屈辱感。
即使是同樣的事,因為“被迫”和“自願”的區別,也會帶來完全不一樣的感覺和後果。
第三條是:你不能吃肥的,你不能吃太多肉,你不能翻找,你不能在他沒說話的時候說話,你不能在他想教訓人的時候提前吃飯,你不能人沒到齊吃飯,你不能做紅薯和南瓜,你不能在他想教訓人的時候把碗放在桌上,再燙你得端著,你不能做湯泡飯,你不能不做香辣菜,你不能不會察言觀色再轉桌,你不能……
總之你跟他吃飯小心點,不知道哪裏惹了他的眼,你就等著挨訓吧。
哦,當然,這裏的“你”大部分都是特指我。
因為其他人和他自己,大多數時候他都不會上這麽多規矩,主要別人也不聽他的也不怕他。
吹捧他的人也是有的,但是他隻顧著高興和膨脹,哪裏會不識趣地用這麽多規矩去限製人家?
現在有句流行語,說有的人一輩子沒當過領導,生了小孩就開始在小孩身上耍領導威風——這其實和當不當領導沒關係。即使給這些畜生去當領導,他們也不一定會耍領導威風。
實際上,這仍然與“權力”這個核心概念有關,在現行的半封建禮教家庭中,家長對孩子的“權力”太大了,而且不受到任何約束與監管,純靠他們的道德自覺。
現行社會下,一對親生父母掐死自己的孩子,沒有人報案,他們會受到任何懲罰嗎?或者說,他們會像殺死其他非親生孩子一樣的懲罰嗎?
大概率是不會的。
父母對孩子的權力太絕對了,絕對的權力,滋生絕對的腐敗。
按理說我也成年了,為何不去打工自己養活自己,擺脫控製呢?
(在這裏我要給大家插播一個情況,昨晚我與爺爺電話溝通,他跟我說,我爸其實在房地產上並沒有賺到什麽錢,相反,在礦山倒是賺了不少,隨後在開沙場的過程中,隻是每年能賺20多萬,至於房地產的起家,是來自於節節升的一次官司——大二階段會講到。蓬萊山莊那邊的資金情況則是這樣的,買地的錢我爸和大姑姑各占37.5%,剩下的25%屬於另一位股東,但是建房的錢幾乎全是我爸借的高利貸——後麵他也是為了這個高利貸,出現了大姑姑說的——被逼得要跳橋。
不過我爺爺的話也不可盡信,他的說辭有時候會變化,而且他比爸爸掌握的信息可能要少一些,所以也可能出現誤判。而我爸呢,他喜歡吹牛,所以他的話也不可盡信。我的話就更是了,隻要不是我親身經曆的,我都隻是在描述我聽到的事,以訛傳訛之下,可能會更加離譜。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或許要把知情人全都湊在一起,吵上半天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