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土地司
大明:距離亡國還有七天 作者:文盲寫小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土地司?”
“對,百姓為什麽造反?表麵上是吃不飽,實際上是田地出了問題。”
明末土地兼並嚴重,先不提藩王的問題。
有大量土地的士紳階級會通過各種手段隱瞞田產,少納糧或者不納糧。
納稅的總額是固定的,他們少繳了,農民們就得多繳。
於是農民們紛紛破產。
官府此時在幹什麽?
賑災?
不,他們在征稅。
田賦加正役加雜稅本就不低,遼東戰事臨時加的三餉直接讓農民沒了活路。
破產還不夠,沒錢交稅就抓進大牢用刑拷打。
很快,州府的監獄關滿了拖欠稅款的老百姓。
為了活命,老百姓隻能揭竿而起。
他雖然免了全國一年田賦,但隻是臨時性的解決了問題,要想在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成立新部門。
“這土地司是做什麽的?”李邦華問。
崇禎沒有回答,而是再次反問:“我大明朝,什麽人可以不納糧?”
戶部尚書方嶽貢想都沒想說道:“皇莊,宗室田產以及大明朝曆代帝王賜出去的田產。”
崇禎點頭,好多人說明代士紳不納糧是錯誤的。士紳隻能減免,並不能不納糧。優免人員每丁石隻需要繳納物料銀,而不需要繳納徭費。
萬曆十五年徽州田賦和徭役折銀費率
舉個例子,地主張三,家裏的田地需要納稅米30石,家中有人丁30丁。那麽按照朝廷的派征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x0.4113+30丁x0.0717+30石x0.3585=25.245兩。
如果張三是朝堂三品大員,按照優免政策可以免糧20石,免丁30丁。
那麽按照朝廷的派征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x0.4113+優免20丁x0.0121+不免10丁x0.0717+優免20石x0.0605+不免10石x0.3585=18.093兩。
也是就是說,無論張三是不是官員,都不能減免田賦,減免的都是徭役費用。
不過萬曆後期可以用徭役費用抵扣田賦,但減免的數額實在有限,這裏就不闡述了。
“既然隻有這些人不納糧,那每年的田賦怎麽越收越少?”
眾人你看我,我看你,都心知肚明的不說話。
還用問嗎,所有人都想方設法把田地依附到藩王,宗室名下,隻要給他們交了保護費,就不用交田賦了。
藩王宗室什麽都沒幹就能收錢,對這種事來者不拒。甚至為了斂財,會通過各種手段兼並土地,再把土地租出去賺錢。
如此一來,地主富戶雖然也交錢,但是比田賦少。雙方都獲得了利益,隻有朝廷和百姓受了損失。
到時候官府一攤派,老百姓頭上的田賦就平白無故的多了起來。
見眾人不說話,崇禎笑著說道:“朕成立的土地司就是做這件事的!”
“第一,凡藩王、宗室、貴族,由皇帝賞賜獲得的田地可以不納糧,通過其他手段獲取的土地必須納糧。”
見眾人還是不說話,崇禎無奈的問:“這個政策行或者不行都得表個態吧?”
李邦華左右看了看,歎道:“陛下此事事關皇家,臣等參與不上,隻是各地藩王、貴族繁多,操作起來困難重重。”
“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土地司專門收繳藩王宗室的田賦!”崇禎心有成竹。
截止到現在,大明朝有二十八位藩王,被李自成,張獻忠還有建奴擄走弄死了十四位。一人麵對十四個藩王比麵對二十八個的壓力可小多了。
當然,除了藩王還有宗室。
“現在流賊肆虐,要麽聽朕的上繳賦稅,要麽朕把守軍全部調走,等流賊把他們殺光了、搶沒了,朕再打回來!到時候全都是朕的,他們什麽都沒了!”
其他人一聽,紛紛汗顏。
皇上的做法太狠了,狠到自己人都不放過。
不過這也是目前為止最有效的辦法,沒有之一。
李邦華點點頭,“陛下還有嗎?”
“第二,凡無故荒廢田地者,每年每畝地罰銀一兩,用於地方賑災;連續無故荒廢兩年,土地收回歸於土地司。”
自古就有田地荒蕪之罪,大部分朝代都是使用刑罰,罪責不重。現在皇上把罰銀提高到一兩,可以說相當重了。
這一條眾人聽不出好壞,既沒說支持,也沒說反對。
崇禎繼續說:“最後一點,涉及到賣田,租田。”
“朕已廢除三餉,永不加賦,百姓們隻要繼續種田,就能夠吃夠花了。所以朕要想方設法百姓買田,租田,種田。”
方嶽貢一臉擔憂:“陛下,百姓們流離失所根本買不起田;至於租田,百姓們更不想租了。沒有田,也就沒法種!”
“為何不想租?”
方嶽貢頓了頓,“臣舉個例子,以五畝地為例,年產量約二十石(明末南方大部分地區已經推廣了兩季稻,所以有湖廣熟,天下足的說法),地主會收取六七成甚至更高的租子。產量越高,地主收取的租子也越高。”
“地主的目的是讓佃戶餓不死,但是也剩不下。否則時間長了佃戶攢了錢買了地,就不租他得田了。”
崇禎笑著點了點頭,這不就是壓在人民頭上三座大山之一的封建大山嗎!
想到這,他解釋道:“朕說的土地司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
“各地死走逃亡的人那麽多,無人認領的土地全部收回稱之為官田,官田有兩種,一種隻租不賣,一種隻賣不租。”
“想租或者想買官田的人,必須是沒有田地的農戶。賣地的價格是,上田六兩銀子一畝,中田五兩銀子一畝,下田三兩銀子一畝。租地的租金是收成的一成。隻要朕的官田有地往外租,那些地主富戶的地就別想高價租出去。”
“為了不被罰或者田地不被收回,那些富戶要麽自己種地,要麽低價往外租地,或者把地賣出去。”
方嶽貢瞅了瞅其他人,開口說道:“陛下,這些田如果被別有用心之人全部租進買入,又高價往外租,往外賣怎麽辦?”
“官田每人限購/限租五畝,賣的時候也隻能賣給土地司。多少錢買的,多少錢賣,不能轉賣。至於其他的細節,你們都可以補充。”
“想買地手裏沒錢也沒有關係,土地司負責出舉,子錢(利息)特別低,低到比租田的租子還要低!”
“土地司涉及到藩王宗室,一般人管不了他們。所以朕會讓錦衣衛或者東廠參與進來,這是一個充滿挑戰性的職位。”
“對,百姓為什麽造反?表麵上是吃不飽,實際上是田地出了問題。”
明末土地兼並嚴重,先不提藩王的問題。
有大量土地的士紳階級會通過各種手段隱瞞田產,少納糧或者不納糧。
納稅的總額是固定的,他們少繳了,農民們就得多繳。
於是農民們紛紛破產。
官府此時在幹什麽?
賑災?
不,他們在征稅。
田賦加正役加雜稅本就不低,遼東戰事臨時加的三餉直接讓農民沒了活路。
破產還不夠,沒錢交稅就抓進大牢用刑拷打。
很快,州府的監獄關滿了拖欠稅款的老百姓。
為了活命,老百姓隻能揭竿而起。
他雖然免了全國一年田賦,但隻是臨時性的解決了問題,要想在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成立新部門。
“這土地司是做什麽的?”李邦華問。
崇禎沒有回答,而是再次反問:“我大明朝,什麽人可以不納糧?”
戶部尚書方嶽貢想都沒想說道:“皇莊,宗室田產以及大明朝曆代帝王賜出去的田產。”
崇禎點頭,好多人說明代士紳不納糧是錯誤的。士紳隻能減免,並不能不納糧。優免人員每丁石隻需要繳納物料銀,而不需要繳納徭費。
萬曆十五年徽州田賦和徭役折銀費率
舉個例子,地主張三,家裏的田地需要納稅米30石,家中有人丁30丁。那麽按照朝廷的派征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x0.4113+30丁x0.0717+30石x0.3585=25.245兩。
如果張三是朝堂三品大員,按照優免政策可以免糧20石,免丁30丁。
那麽按照朝廷的派征科則,他需要向政府繳納:
30石x0.4113+優免20丁x0.0121+不免10丁x0.0717+優免20石x0.0605+不免10石x0.3585=18.093兩。
也是就是說,無論張三是不是官員,都不能減免田賦,減免的都是徭役費用。
不過萬曆後期可以用徭役費用抵扣田賦,但減免的數額實在有限,這裏就不闡述了。
“既然隻有這些人不納糧,那每年的田賦怎麽越收越少?”
眾人你看我,我看你,都心知肚明的不說話。
還用問嗎,所有人都想方設法把田地依附到藩王,宗室名下,隻要給他們交了保護費,就不用交田賦了。
藩王宗室什麽都沒幹就能收錢,對這種事來者不拒。甚至為了斂財,會通過各種手段兼並土地,再把土地租出去賺錢。
如此一來,地主富戶雖然也交錢,但是比田賦少。雙方都獲得了利益,隻有朝廷和百姓受了損失。
到時候官府一攤派,老百姓頭上的田賦就平白無故的多了起來。
見眾人不說話,崇禎笑著說道:“朕成立的土地司就是做這件事的!”
“第一,凡藩王、宗室、貴族,由皇帝賞賜獲得的田地可以不納糧,通過其他手段獲取的土地必須納糧。”
見眾人還是不說話,崇禎無奈的問:“這個政策行或者不行都得表個態吧?”
李邦華左右看了看,歎道:“陛下此事事關皇家,臣等參與不上,隻是各地藩王、貴族繁多,操作起來困難重重。”
“這些問題都不是問題!土地司專門收繳藩王宗室的田賦!”崇禎心有成竹。
截止到現在,大明朝有二十八位藩王,被李自成,張獻忠還有建奴擄走弄死了十四位。一人麵對十四個藩王比麵對二十八個的壓力可小多了。
當然,除了藩王還有宗室。
“現在流賊肆虐,要麽聽朕的上繳賦稅,要麽朕把守軍全部調走,等流賊把他們殺光了、搶沒了,朕再打回來!到時候全都是朕的,他們什麽都沒了!”
其他人一聽,紛紛汗顏。
皇上的做法太狠了,狠到自己人都不放過。
不過這也是目前為止最有效的辦法,沒有之一。
李邦華點點頭,“陛下還有嗎?”
“第二,凡無故荒廢田地者,每年每畝地罰銀一兩,用於地方賑災;連續無故荒廢兩年,土地收回歸於土地司。”
自古就有田地荒蕪之罪,大部分朝代都是使用刑罰,罪責不重。現在皇上把罰銀提高到一兩,可以說相當重了。
這一條眾人聽不出好壞,既沒說支持,也沒說反對。
崇禎繼續說:“最後一點,涉及到賣田,租田。”
“朕已廢除三餉,永不加賦,百姓們隻要繼續種田,就能夠吃夠花了。所以朕要想方設法百姓買田,租田,種田。”
方嶽貢一臉擔憂:“陛下,百姓們流離失所根本買不起田;至於租田,百姓們更不想租了。沒有田,也就沒法種!”
“為何不想租?”
方嶽貢頓了頓,“臣舉個例子,以五畝地為例,年產量約二十石(明末南方大部分地區已經推廣了兩季稻,所以有湖廣熟,天下足的說法),地主會收取六七成甚至更高的租子。產量越高,地主收取的租子也越高。”
“地主的目的是讓佃戶餓不死,但是也剩不下。否則時間長了佃戶攢了錢買了地,就不租他得田了。”
崇禎笑著點了點頭,這不就是壓在人民頭上三座大山之一的封建大山嗎!
想到這,他解釋道:“朕說的土地司就是解決這個問題的!”
“各地死走逃亡的人那麽多,無人認領的土地全部收回稱之為官田,官田有兩種,一種隻租不賣,一種隻賣不租。”
“想租或者想買官田的人,必須是沒有田地的農戶。賣地的價格是,上田六兩銀子一畝,中田五兩銀子一畝,下田三兩銀子一畝。租地的租金是收成的一成。隻要朕的官田有地往外租,那些地主富戶的地就別想高價租出去。”
“為了不被罰或者田地不被收回,那些富戶要麽自己種地,要麽低價往外租地,或者把地賣出去。”
方嶽貢瞅了瞅其他人,開口說道:“陛下,這些田如果被別有用心之人全部租進買入,又高價往外租,往外賣怎麽辦?”
“官田每人限購/限租五畝,賣的時候也隻能賣給土地司。多少錢買的,多少錢賣,不能轉賣。至於其他的細節,你們都可以補充。”
“想買地手裏沒錢也沒有關係,土地司負責出舉,子錢(利息)特別低,低到比租田的租子還要低!”
“土地司涉及到藩王宗室,一般人管不了他們。所以朕會讓錦衣衛或者東廠參與進來,這是一個充滿挑戰性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