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要錢還是要尊嚴?
留在省城的90後姑娘們 作者:盡夏展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那是正當防衛,她先動手的!難道她想把我打死,我也不能還手嗎?”吳依然怒氣衝衝地說道。
劉琳一臉淡定地道:“你那些東西根本值不了幾個錢,我賠得起!
別光說我打你了,你剛才下手是真狠。你要做傷情鑒定,我也要做!”
眼見兩人又要起衝突,辦案的趙同誌冷冷看了一眼劉琳,開口道:“都不要說了,這麽大的人了,還這麽衝動,什麽事情都幹得出來?
既然是誤會一場,好好溝通。你們先去驗傷,再定損,協商。”
吳依然氣到心肝發疼,當下也沒了爭執的心情。
兩人去醫院驗傷後,結果很快出來了,都屬於輕傷。
吳依然打電話叫來房東,讓他估算一下房子的損失,各種電器都要重新添置,再加上櫃子、門窗都要修繕,差不多3萬塊。
她自己這邊最值錢的就是那台筆記本電腦了,加上七七八八的東西,合起來大約2萬塊。
劉琳已經從辦案人員那邊知道,如果對方不肯諒解,自己要被拘留15天。
她倒是不以為然,這種事情用錢就能擺平了,多給那個姑娘一些賠償金,問題不大。
一看就知道是小地方來的,穿得還有點土氣,唯唯諾諾,慫包一個。
其實一開始,闖進那個房子的時候,劉琳是有幾分懷疑的,整個屋子太樸素了,甚至還有一些寒酸。
典型的廉價出租屋裝潢,牆壁斑黃,地磚上染著陳年老垢,洗都洗不掉那種。
整個屋子沒什麽值錢玩意兒,哪有被金主包養的小三會住在這麽糟糕的地方呢?
但是,當時滿腔的憤怒早已占據了劉琳的心智,容不得她多思考,手裏就開幹了,等她發泄後反應過來,就已經看到吳依然了。
對方確實比自己年輕、纖瘦,看起來有點文弱,一副我見猶憐的樣子,像是老公會喜歡的類型。
所以她就更生氣了,感覺自己這十幾年對家裏的付出,簡直是喂了狗了。對方還想報警,自己這才動手的。
晚上七點,派出所。
傷情、損失鑒定完畢,接下來就是雙方協商的環節。
劉琳自詡是省城人,家裏也有幾個錢,自始至終沒把吳依然放在眼裏。
她口氣輕蔑地告訴吳依然,會在已經估算好的損失基礎上,再加上2000塊,作為賠償,雙方和解。
吳依然心中本就怨意滿滿,見對方態度惡劣,自然不同意,嘴裏說道:“該走什麽流程就走什麽流程,我不同意和解。”
劉琳覺得這姑娘不過是想多訛一些錢,便表示額外賠償5000塊。
吳依然突然想到了自己還有5000塊的卡債沒還,但這一念轉瞬即逝,剛才的一幕幕閃現在眼前,自己什麽都沒做錯,憑什麽遭人無端羞辱?
這事關尊嚴問題,不是錢能解決的!
對麵這個胖女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必須把她拘留一段時間,讓她吃吃苦頭!
有錢人也不能為所欲為!
於是,她又果斷回絕了,表現出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辦案人員趙同誌覺得雖然這件事聽起來非常荒謬,但所幸沒有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
肇事方也有心賠償了事,就是態度不太行,還在拿喬呢。
他便冷冷開口:“這件事雙方能協商和解自然最好,但是協商也要拿出協商的態度來。
一旦拘留就會留下案底,影響子女今後的升學、就業。”
劉琳聽了,這才有點慌神,她那寶貝兒子馬上要上中學了。
這孩子從小就是個官迷,特別崇拜自己那個局長哥哥,以後肯定要報考公家單位的。
要是背景審核不過關,那自己可是罪大惡極了!
想到這裏,她口氣不免軟了下來:“這個事情從頭到尾就是個誤會,我確實魯莽了,所有損毀的東西、醫藥費、誤工費我都會賠償,我再額外賠償你一萬塊。
你回去買點喜歡的吃的、穿的、用的,然後你把案子撤銷了,行不?”
吳依然聽到賠償一萬塊時,內心開始有些動搖,她要熬夜加班加點,寫多少稿子才能賺到這一萬塊啊!
為了寫稿還錢,腱鞘炎都發作了,酸痛得不行,剛才又和這胖女人拉扯,簡直是雪上加霜!
但是這胖女人自始至終都沒好好道歉過,有錢又怎麽樣?
一萬塊就能讓她毫無顧忌地踐踏別人的尊嚴嗎?
吳依然手裏雖然缺錢,但她不願意為了這筆錢丟掉自己的尊嚴!
思畢,她麵帶嘲諷,上下打量著劉琳,說道:“我聽說拘留所的飯菜油水比較少,看你這身形,估計平時飯量也不少。
我勸你,還是趁著關進去之前,好好吃一頓,吃飽了好上路。
還有你這個人眼神實在不行,要報複小三砸房子都能找錯地方,怕是眼睛哪裏出問題了。那一萬塊我哪裏敢收,那是留給你治眼睛的錢!”
劉琳一聽氣壞了,這不是明擺著說她是飯桶,眼睛還瞎嗎?
她剛想發作,但又想到兒子未來的前途,硬是按耐住心中的怒氣,走近吳依然,一臉誠意地說道:“你大人有大量,我這邊額外賠償你兩萬塊,怎麽樣?”
前後不過幾秒鍾,兩萬塊?
吳依然突然覺得這事情似乎也是可以商量的,隻是自己咽不下心裏這口惡氣。
對方明明幹了壞事,卻因為兜裏有錢,擺出一臉毫不在乎的樣子,篤定了自己肯定會答應和解。
這世界怎麽這麽不公平,對有錢人處處行方便,而沒錢人卻被踩到腳底也不敢反抗。
辦案的趙同誌看到吳依然有些鬆動,便開口道:“劉琳這邊也挺有誠意的,兩萬塊也不是小數目,你好好想想。
這賠償實打實地拿在手裏,不比什麽都強嗎?把人關進去,不過是逞一時之快罷了。”
吳依然知道是這個道理,沉聲對劉琳說道:“要我諒解可以,除了額外的賠償金,我還需要你認真給我道個歉。”
劉琳悻悻地說道:“姑娘,對不起。”
吳依然雖然內心不滿,但也接受了,雙方達成和解。
很多問題,歸根結底,的確是錢的問題。一萬塊買不到吳依然的尊嚴,但是兩萬塊卻做到了!
走到門口時,吳依然聽到那個胖女人的聲音在背後響起:“搞了半天,不就是為了多訛點錢嗎?還要故作姿態,浪費時間!”
劉琳一臉淡定地道:“你那些東西根本值不了幾個錢,我賠得起!
別光說我打你了,你剛才下手是真狠。你要做傷情鑒定,我也要做!”
眼見兩人又要起衝突,辦案的趙同誌冷冷看了一眼劉琳,開口道:“都不要說了,這麽大的人了,還這麽衝動,什麽事情都幹得出來?
既然是誤會一場,好好溝通。你們先去驗傷,再定損,協商。”
吳依然氣到心肝發疼,當下也沒了爭執的心情。
兩人去醫院驗傷後,結果很快出來了,都屬於輕傷。
吳依然打電話叫來房東,讓他估算一下房子的損失,各種電器都要重新添置,再加上櫃子、門窗都要修繕,差不多3萬塊。
她自己這邊最值錢的就是那台筆記本電腦了,加上七七八八的東西,合起來大約2萬塊。
劉琳已經從辦案人員那邊知道,如果對方不肯諒解,自己要被拘留15天。
她倒是不以為然,這種事情用錢就能擺平了,多給那個姑娘一些賠償金,問題不大。
一看就知道是小地方來的,穿得還有點土氣,唯唯諾諾,慫包一個。
其實一開始,闖進那個房子的時候,劉琳是有幾分懷疑的,整個屋子太樸素了,甚至還有一些寒酸。
典型的廉價出租屋裝潢,牆壁斑黃,地磚上染著陳年老垢,洗都洗不掉那種。
整個屋子沒什麽值錢玩意兒,哪有被金主包養的小三會住在這麽糟糕的地方呢?
但是,當時滿腔的憤怒早已占據了劉琳的心智,容不得她多思考,手裏就開幹了,等她發泄後反應過來,就已經看到吳依然了。
對方確實比自己年輕、纖瘦,看起來有點文弱,一副我見猶憐的樣子,像是老公會喜歡的類型。
所以她就更生氣了,感覺自己這十幾年對家裏的付出,簡直是喂了狗了。對方還想報警,自己這才動手的。
晚上七點,派出所。
傷情、損失鑒定完畢,接下來就是雙方協商的環節。
劉琳自詡是省城人,家裏也有幾個錢,自始至終沒把吳依然放在眼裏。
她口氣輕蔑地告訴吳依然,會在已經估算好的損失基礎上,再加上2000塊,作為賠償,雙方和解。
吳依然心中本就怨意滿滿,見對方態度惡劣,自然不同意,嘴裏說道:“該走什麽流程就走什麽流程,我不同意和解。”
劉琳覺得這姑娘不過是想多訛一些錢,便表示額外賠償5000塊。
吳依然突然想到了自己還有5000塊的卡債沒還,但這一念轉瞬即逝,剛才的一幕幕閃現在眼前,自己什麽都沒做錯,憑什麽遭人無端羞辱?
這事關尊嚴問題,不是錢能解決的!
對麵這個胖女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必須把她拘留一段時間,讓她吃吃苦頭!
有錢人也不能為所欲為!
於是,她又果斷回絕了,表現出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
辦案人員趙同誌覺得雖然這件事聽起來非常荒謬,但所幸沒有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
肇事方也有心賠償了事,就是態度不太行,還在拿喬呢。
他便冷冷開口:“這件事雙方能協商和解自然最好,但是協商也要拿出協商的態度來。
一旦拘留就會留下案底,影響子女今後的升學、就業。”
劉琳聽了,這才有點慌神,她那寶貝兒子馬上要上中學了。
這孩子從小就是個官迷,特別崇拜自己那個局長哥哥,以後肯定要報考公家單位的。
要是背景審核不過關,那自己可是罪大惡極了!
想到這裏,她口氣不免軟了下來:“這個事情從頭到尾就是個誤會,我確實魯莽了,所有損毀的東西、醫藥費、誤工費我都會賠償,我再額外賠償你一萬塊。
你回去買點喜歡的吃的、穿的、用的,然後你把案子撤銷了,行不?”
吳依然聽到賠償一萬塊時,內心開始有些動搖,她要熬夜加班加點,寫多少稿子才能賺到這一萬塊啊!
為了寫稿還錢,腱鞘炎都發作了,酸痛得不行,剛才又和這胖女人拉扯,簡直是雪上加霜!
但是這胖女人自始至終都沒好好道歉過,有錢又怎麽樣?
一萬塊就能讓她毫無顧忌地踐踏別人的尊嚴嗎?
吳依然手裏雖然缺錢,但她不願意為了這筆錢丟掉自己的尊嚴!
思畢,她麵帶嘲諷,上下打量著劉琳,說道:“我聽說拘留所的飯菜油水比較少,看你這身形,估計平時飯量也不少。
我勸你,還是趁著關進去之前,好好吃一頓,吃飽了好上路。
還有你這個人眼神實在不行,要報複小三砸房子都能找錯地方,怕是眼睛哪裏出問題了。那一萬塊我哪裏敢收,那是留給你治眼睛的錢!”
劉琳一聽氣壞了,這不是明擺著說她是飯桶,眼睛還瞎嗎?
她剛想發作,但又想到兒子未來的前途,硬是按耐住心中的怒氣,走近吳依然,一臉誠意地說道:“你大人有大量,我這邊額外賠償你兩萬塊,怎麽樣?”
前後不過幾秒鍾,兩萬塊?
吳依然突然覺得這事情似乎也是可以商量的,隻是自己咽不下心裏這口惡氣。
對方明明幹了壞事,卻因為兜裏有錢,擺出一臉毫不在乎的樣子,篤定了自己肯定會答應和解。
這世界怎麽這麽不公平,對有錢人處處行方便,而沒錢人卻被踩到腳底也不敢反抗。
辦案的趙同誌看到吳依然有些鬆動,便開口道:“劉琳這邊也挺有誠意的,兩萬塊也不是小數目,你好好想想。
這賠償實打實地拿在手裏,不比什麽都強嗎?把人關進去,不過是逞一時之快罷了。”
吳依然知道是這個道理,沉聲對劉琳說道:“要我諒解可以,除了額外的賠償金,我還需要你認真給我道個歉。”
劉琳悻悻地說道:“姑娘,對不起。”
吳依然雖然內心不滿,但也接受了,雙方達成和解。
很多問題,歸根結底,的確是錢的問題。一萬塊買不到吳依然的尊嚴,但是兩萬塊卻做到了!
走到門口時,吳依然聽到那個胖女人的聲音在背後響起:“搞了半天,不就是為了多訛點錢嗎?還要故作姿態,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