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雷國民供出的第一起殺人案,事後經警方核實,被害人來自貴州省鎮寧縣,當年隻有26歲,剛剛到屠宰場工作兩個月。


    第一次殺人,雷國民僅僅到手16塊錢,對於這次失敗,他認為是人手不足導致的。


    我當時覺得,如果能有個幫手,不是自己單打獨鬥,那就好辦多了,起碼能把場麵控製住,想要做大事,必須得有同夥才行。


    我在廣州接觸的人,基本都是一些小賊,我把身邊認識的人,挨著個在心裏過了一遍,根本就沒有敢玩命的。


    我知道這種事不能著急,如果沒有合適,寧可一個人,也不能找個拖我後腿的。


    1993年10月底,我去了中山市,在中山國際大酒店附近,找了一個小旅店,想找機會偷點東西。


    我在附近轉了幾天,發現中山國際大酒店門前,每天都聚一群人,見到出入酒店的客人,就上去搭訕。


    開始我還以為是出租車司機在這拉客,後來我發現這些人根本就不是出租車司機,而是倒賣外匯的黃牛。


    這些黃牛手裏帶的現金很多,大部分都是騎著摩托車,過來這邊找生意,如果要是能搶一把,肯定是一大筆錢。


    我觀察了幾天,最開始準備在現場搶,但酒店門口人太多了,估計即便是得手了,也很難跑的掉。


    後來我又跟蹤了幾目標,準備在半路上搶,但這些人大都騎著摩托車,路上的成功率也不高,最後我決定去他們家裏搶。


    那些倒賣外匯的人裏麵,有一對雙胞胎兄弟,這哥倆的生意做的比較大,差不多每天都帶著幾十萬的現金。


    我跟蹤了十多天,最後找到了他們的家,大概離酒店五公裏左右,是獨門獨院的三間平房。


    他家裏一共就三個人,一個老太住東屋,這哥倆住西屋,我覺得等他們晚上睡著了,自己一個人也能搞定。


    這件事最難的環節,就是怎麽進屋,能不被人發現,最後我決定趁著白天沒關門的時候,找個機會溜進去,提前先埋伏好,等到半夜再動手。


    那次我提前去中山市下麵的一個村子裏,買了一把砍刀和一把水果刀,又買了手套和絲襪,東西都準備好了之後,就去了他們家。


    時間有點記不太清了,應該是1993年11月初,那天晚上七點左右,我就到了他家附近。


    一般這個時間,他家人都在後屋的廚房吃飯,前屋沒有人,我想趁著這個機會偷偷進去,然後躲在床底下,等晚上他們倆睡著了,再出來動手。


    我翻牆進了院子,在房門邊看了一會,前屋果然沒有人,但我正準備找機會進屋的時候,突然從房山頭後麵出來一個人。


    當時天已經黑了,我也沒看清那人是誰,當時我就站在門旁邊,根本就沒地方躲。


    當時我就隻有一個想法,先下手為強。


    我馬上把砍刀抽了出來,迎著那人就衝了過去,對著她腦袋就砍了一刀。


    砍完這刀我才發現,這個人就是家裏的那個老太太,本來這個時間她應該在後屋吃飯,不知道什麽時候出來了,這是我之前沒有想到的。


    那老太太挨了一刀之後,就開始喊救命,我聽到屋裏的人一邊往外跑,一邊問:“媽,你怎麽了?”


    我知道這事幹不成了,再不走估計就走不了了,我順手又給了那個老太太一刀,然後轉身就跑。


    跑到牆邊的時候,因為拿著刀翻牆不方便,我就把刀扔了,然後翻牆而過,趕緊離開了現場。


    那個老太太後來死沒死,我也不太清楚,你們可以去核實一下。


    警察把這件事記錄下來之後,隨後根據中山市警方的報案記錄,此案發生於1993年11月8號。


    受害人姓周,當時47歲,正是那對孿生兄弟的母親。


    當天晚上,周某在院子裏的洗澡房洗完澡後,準備回屋的時候,被不明身份歹徒襲擊。


    其實當時因為天太黑,周某眼睛還有些近視,她並沒有看到雷國民,隻不過是想進屋,必須要走這條路線,所以把雷國民給驚到了。


    周某事後並沒有什麽大礙,但是全家人根本就想不到,會有人來搶劫,老太太平時也沒什麽仇人,因此中山市警方調查了很久,連嫌疑人都無法確定。


    得知事情的真相後,全家人都很慶幸,要不是當初老太太挨這兩刀,估計兩個兒子,當晚就人頭落地了。


    不過在交代這個案子的時候,雷國民並不知道這些情況,他堅信當初一定是被人發現了。


    我覺得我果斷出手,是非常正確的,要不然想全身而退,可不那麽容易。


    我回去之後,鬱悶了很長時間,我覺得這兩次失敗,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幫手,所以那段時間,我每天惦記的事,就是盡快找一個同夥。


    有一次我聽別人說,雲南邊境那一帶很亂,很多身上有命案的人,都跑那邊躲著,到處都是亡命徒。


    想要幹大事,就得找這種亡命徒,我決定去雲南那邊碰碰運氣。


    1993年年底,我先扒火車去了昆明,然後又坐汽車,去了河口縣。


    剛過去的時候,人生地不熟的,我先找了個小旅店住下,白天基本就是到處轉悠,熟悉熟悉環境。


    大概過了十多天,有一天晚上,我出去吃飯,在一個小飯店裏點了一份過橋米線,老板做米線的時候,有個男的坐到了我對麵。


    那人看起來跟我年齡差不多,我看了他一眼,他主動和我說的話:“兄弟一個人啊?”


    我點了點頭,接著他遞給了一根煙:“來,兄弟,抽根煙。”


    其實我那時候就會抽煙,但我知道邊境這個地方,不少販毒的,有挺多毒販,為了讓別人染上毒癮,就把毒品摻到煙裏,免費給別人抽。


    所以當時我沒接那根煙,我告訴他我不會抽煙。


    他見我沒抽,也沒再客氣,把煙放在自己嘴裏點著了,然後問我:“兄弟,貴姓啊?”


    “我姓雷”


    “聽你口音,不是這邊的人吧?”


    我不想把太多真實信息告訴別人,於是就隨便說了一個地方:“我是福建人。”


    沒想到那人竟然信了,他點了點頭說道:“我一看你就是那邊的人,你來這邊做什麽生意?”


    我那時候也算是個老江湖了,一看他這麽套近乎,肯定是話裏有話,於是就試探的問了一下:“我就是過來看看,有沒有什麽好生意,大哥你是做啥生意的?”


    那小子告訴我:“我叫張雲明,家就是本地的,我什麽生意都做,什麽賺錢就做什麽。”


    我一聽他這麽說,大概就明白了,張雲明就是個混社會的,於是就附和他說道:“那挺好,有機會的話,給兄弟也介紹介紹。”


    這時候我的米線上來了,張雲明看了一眼:“兄弟,你就吃這個啊?老板,過來。”


    張雲明也不聽我客氣,又點了好幾個菜,點了好幾瓶啤酒,我知道他這麽做,是想拉攏我。


    正好我也想找個同夥,於是我倆就一邊吃飯,一邊聊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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