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一神帶四坑,悍匪孫德林(二十四)
刑偵全紀錄:十大悍匪覆滅記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幾個人研究之後決定,一起做二手車生意,結果忙活了兩個多月,一單也沒做成。
幾個人又商量了一下,覺得這生意不行,不適合自己,整天拿著二手車作案了,看著就犯迷糊,幹脆改行做服裝生意吧。
六月份的一天,三個人一起來到了五愛市場服裝城,想看看市場行情,能不能租個檔口啥的。
結果轉悠了一整天,生意沒啥著落,但卻發現了一個搶劫的機會,要不怎麽說術業有專攻呢。
這次還是二哥發現的目標,對方是一個大老板,穿戴十分講究,手腕上戴了一個非常粗的金手鏈。
二哥趕緊跟蹤,發現這個老板住在桃園小區的一個獨立小別墅,於是趕緊回去稟告。
林子哥也覺得可以整一下,因為這家的防範太低了,這錢看著就跟白撿的一樣,實在是禁不住誘惑。
6月24號淩晨,三個人來到了老板家裏,因為周邊沒什麽鄰居,這次非常直截了當,林子哥敲了敲門:“物業的,趕緊開門,有急事。”
老板打開門之後,馬上就舉手投降了:“大哥,大哥,有話好說,要錢是吧,給你們!”
隨後老板就拿出來五萬多塊錢現金,還有自己手上的金手鏈,全部舉手奉上。
這一單簡單快速,每個人又分了兩萬,必須得再次喝酒慶祝。
在酒桌上,汪家兄弟不停感慨:“這錢來的太容易了!”
不過孫德林在感慨之餘,表示這麽幹不是長久之計,還是得幹點正經事,繼續做服裝生意。
但這次汪家禮沒搭茬,他覺得放著簡單的事不幹,非得起早貪黑的去幹什麽正規生意,純屬是自討苦吃。
再說幾個人都已經搶了這麽多年,一旦被警察抓住,槍斃十次都不夠的,做生意根本就沒必要了。
回頭他就告訴二哥:“從現在開始,咱倆別跟孫德林玩了,這個人不行,胸無大誌,咱倆以後自己單幹。”
接下來的一年,林子哥買了一台波羅乃茲出租車,一邊開出租,一邊倒騰二手車。
結果辛辛苦苦了一年,出租車賺的那點錢,都讓二手車賠進去了。
但汪家兄弟卻不一樣了,每天就是吃喝玩樂,徹底開始享受起生活了。
雖然哥倆也想出去作案,但問題是沒有林子哥在,兩人的智商和勇氣,全都不在線了。
但是坐山吃空了一年多,汪家禮實在坐不住了,他下定決心,必須得整一把,於是命令二哥,馬上出去尋找目標。
接下來兄弟倆做的係列案件,可以真正稱得上大案了,不僅影響大,而且膽子大,大到讓人瞠目結舌。
汪家禮當了大哥,作風完全不一樣,在所有悍匪裏,可以稱為是最“牛逼”的一個。
1997年10月初,二哥在鐵西區九路家具城,盯上了一個女老板,這女的姓楊,戴了一條很粗的金項鏈。
二哥一下就動心了,很快就摸清了所有情況。
這女的開了一家裝飾材料公司,住的地方離市場不遠,在鐵西區南八中路。
這個樓是七層,一二三層樓是酒店,從四層往上,是居民住宅。
如果要去住宅的話,是從樓後的平台上去,這個平台其實是三樓的房頂,女老板家住在五樓。
每天早上八點半,女老板都會和老公準時出門,但是由於他家的員工比較多,時不時的就會有人過來。
汪家兄弟倆研究了之後,汪家禮覺得不太托底,還是得喊上林子哥保險一些。
結果林子哥了解完情況後,覺得不太靠譜:“你隻看到她戴了一條金項鏈,怎麽能確定她家裏一定有大錢呢?上次咱們整了六萬,是因為運氣好,不可能每次都這樣。”
其實林子哥不同意,也是想借此機會,給汪家兄弟立個規矩,雖然你倆手裏有槍,但你們腦子不行,離開我之後,你們啥也幹不了。
但如果讓我來的話,那麽就必須得聽我的,我的規矩是要幹就幹大的,小的再不扯了。
沒想到汪家禮怒了,沒有你也一樣,我們哥倆照樣能整。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汪老三也裝模作樣的,設計了一套自認為很完美的方案。
1997年10月16號早晨七點半,兄弟倆騎著摩托車,來到了女老板的家門口。
這次二哥把摩托車的車牌,用泥巴處理了一下,糊的若隱若現,但是看不清號碼。
早晨八點半,夫妻倆準時出門,先出來的是那個男的。
門剛一打開,汪老三學著林子哥的樣子,把五四手槍往對方胸口一頂:“別動,回去!”
這事就奇怪了,當時這男的並不怎麽害怕,回頭就衝著他老婆喊了一句:“來搶劫的了!”
女老板聽到這句話之後,轉身就往陽台方向跑。
後麵的二哥大驚失色,趕緊從那兩個身邊擠進了屋裏,直奔陽台追去。
可是當二哥追到陽台的時候,那女的已經打開了窗戶,正衝著外麵扯著嗓子喊:“來人啊,搶劫了,救命啊!”
二哥勃然大怒,對著女老板就是一槍,女老板慘叫了一聲,摔倒在地上。
接著二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過去把女老板脖子上的項鏈摘下來,揣在了自己兜裏。
汪家禮在門口聽到槍響之後,也沒有絲毫猶豫,對著那男的胸口,直接開了一槍,當場把人打死。
接著汪家禮把這男的屍體往屋裏一拖,然後撿起地上的手提包,又把門給關上了。
結果進屋一看,二哥已經開始翻箱倒櫃了,汪老三氣的大罵一聲:“沒腦子的東西!”
隨後他趕緊跑到陽台,想要看看外麵的情況。
結果伸頭往外一看,下麵有好幾個人,正抬頭往上看呢。
關鍵的問題是,汪老三此時腦袋上還套著搶劫的絲襪呢,這就等於直接攤牌了,老子就是劫匪!
汪老三趴窗戶看了一會,發現下邊的人,都在對著自己指指點點,這才反應過來,自己還戴著頭套呢。
他趕緊喊二哥:“你別找錢了,快點撤!”
二哥在那塊翻的正起勁呢,有點不理解:“為啥啊?”
於是二哥也跑到陽台上,伸頭往外看了一眼。
這一看不要緊,二哥差點嚇尿了,就這麽一會功夫,樓下已經聚了一堆人了。
二哥扭頭就想跑,突然又看到了地上躺著的女老板,於是又犯起了嘀咕,她到底死沒死啊?
正常情況下,這個問題壓根就不需要考慮,直接補一槍就完事了。
如果怕開槍出動靜,用刀子來一下,也很快就能解決。
再不濟的話,什麽都不用管,反正兩個人都戴著頭套呢,即便是人沒死,第一時間趕緊逃離現場,問題也不算太大。
但是二哥的做法,簡直讓人歎為觀止,已經不能用常人的思維來理解了。
幾個人又商量了一下,覺得這生意不行,不適合自己,整天拿著二手車作案了,看著就犯迷糊,幹脆改行做服裝生意吧。
六月份的一天,三個人一起來到了五愛市場服裝城,想看看市場行情,能不能租個檔口啥的。
結果轉悠了一整天,生意沒啥著落,但卻發現了一個搶劫的機會,要不怎麽說術業有專攻呢。
這次還是二哥發現的目標,對方是一個大老板,穿戴十分講究,手腕上戴了一個非常粗的金手鏈。
二哥趕緊跟蹤,發現這個老板住在桃園小區的一個獨立小別墅,於是趕緊回去稟告。
林子哥也覺得可以整一下,因為這家的防範太低了,這錢看著就跟白撿的一樣,實在是禁不住誘惑。
6月24號淩晨,三個人來到了老板家裏,因為周邊沒什麽鄰居,這次非常直截了當,林子哥敲了敲門:“物業的,趕緊開門,有急事。”
老板打開門之後,馬上就舉手投降了:“大哥,大哥,有話好說,要錢是吧,給你們!”
隨後老板就拿出來五萬多塊錢現金,還有自己手上的金手鏈,全部舉手奉上。
這一單簡單快速,每個人又分了兩萬,必須得再次喝酒慶祝。
在酒桌上,汪家兄弟不停感慨:“這錢來的太容易了!”
不過孫德林在感慨之餘,表示這麽幹不是長久之計,還是得幹點正經事,繼續做服裝生意。
但這次汪家禮沒搭茬,他覺得放著簡單的事不幹,非得起早貪黑的去幹什麽正規生意,純屬是自討苦吃。
再說幾個人都已經搶了這麽多年,一旦被警察抓住,槍斃十次都不夠的,做生意根本就沒必要了。
回頭他就告訴二哥:“從現在開始,咱倆別跟孫德林玩了,這個人不行,胸無大誌,咱倆以後自己單幹。”
接下來的一年,林子哥買了一台波羅乃茲出租車,一邊開出租,一邊倒騰二手車。
結果辛辛苦苦了一年,出租車賺的那點錢,都讓二手車賠進去了。
但汪家兄弟卻不一樣了,每天就是吃喝玩樂,徹底開始享受起生活了。
雖然哥倆也想出去作案,但問題是沒有林子哥在,兩人的智商和勇氣,全都不在線了。
但是坐山吃空了一年多,汪家禮實在坐不住了,他下定決心,必須得整一把,於是命令二哥,馬上出去尋找目標。
接下來兄弟倆做的係列案件,可以真正稱得上大案了,不僅影響大,而且膽子大,大到讓人瞠目結舌。
汪家禮當了大哥,作風完全不一樣,在所有悍匪裏,可以稱為是最“牛逼”的一個。
1997年10月初,二哥在鐵西區九路家具城,盯上了一個女老板,這女的姓楊,戴了一條很粗的金項鏈。
二哥一下就動心了,很快就摸清了所有情況。
這女的開了一家裝飾材料公司,住的地方離市場不遠,在鐵西區南八中路。
這個樓是七層,一二三層樓是酒店,從四層往上,是居民住宅。
如果要去住宅的話,是從樓後的平台上去,這個平台其實是三樓的房頂,女老板家住在五樓。
每天早上八點半,女老板都會和老公準時出門,但是由於他家的員工比較多,時不時的就會有人過來。
汪家兄弟倆研究了之後,汪家禮覺得不太托底,還是得喊上林子哥保險一些。
結果林子哥了解完情況後,覺得不太靠譜:“你隻看到她戴了一條金項鏈,怎麽能確定她家裏一定有大錢呢?上次咱們整了六萬,是因為運氣好,不可能每次都這樣。”
其實林子哥不同意,也是想借此機會,給汪家兄弟立個規矩,雖然你倆手裏有槍,但你們腦子不行,離開我之後,你們啥也幹不了。
但如果讓我來的話,那麽就必須得聽我的,我的規矩是要幹就幹大的,小的再不扯了。
沒想到汪家禮怒了,沒有你也一樣,我們哥倆照樣能整。
沒吃過豬肉,還沒見過豬跑嗎,汪老三也裝模作樣的,設計了一套自認為很完美的方案。
1997年10月16號早晨七點半,兄弟倆騎著摩托車,來到了女老板的家門口。
這次二哥把摩托車的車牌,用泥巴處理了一下,糊的若隱若現,但是看不清號碼。
早晨八點半,夫妻倆準時出門,先出來的是那個男的。
門剛一打開,汪老三學著林子哥的樣子,把五四手槍往對方胸口一頂:“別動,回去!”
這事就奇怪了,當時這男的並不怎麽害怕,回頭就衝著他老婆喊了一句:“來搶劫的了!”
女老板聽到這句話之後,轉身就往陽台方向跑。
後麵的二哥大驚失色,趕緊從那兩個身邊擠進了屋裏,直奔陽台追去。
可是當二哥追到陽台的時候,那女的已經打開了窗戶,正衝著外麵扯著嗓子喊:“來人啊,搶劫了,救命啊!”
二哥勃然大怒,對著女老板就是一槍,女老板慘叫了一聲,摔倒在地上。
接著二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過去把女老板脖子上的項鏈摘下來,揣在了自己兜裏。
汪家禮在門口聽到槍響之後,也沒有絲毫猶豫,對著那男的胸口,直接開了一槍,當場把人打死。
接著汪家禮把這男的屍體往屋裏一拖,然後撿起地上的手提包,又把門給關上了。
結果進屋一看,二哥已經開始翻箱倒櫃了,汪老三氣的大罵一聲:“沒腦子的東西!”
隨後他趕緊跑到陽台,想要看看外麵的情況。
結果伸頭往外一看,下麵有好幾個人,正抬頭往上看呢。
關鍵的問題是,汪老三此時腦袋上還套著搶劫的絲襪呢,這就等於直接攤牌了,老子就是劫匪!
汪老三趴窗戶看了一會,發現下邊的人,都在對著自己指指點點,這才反應過來,自己還戴著頭套呢。
他趕緊喊二哥:“你別找錢了,快點撤!”
二哥在那塊翻的正起勁呢,有點不理解:“為啥啊?”
於是二哥也跑到陽台上,伸頭往外看了一眼。
這一看不要緊,二哥差點嚇尿了,就這麽一會功夫,樓下已經聚了一堆人了。
二哥扭頭就想跑,突然又看到了地上躺著的女老板,於是又犯起了嘀咕,她到底死沒死啊?
正常情況下,這個問題壓根就不需要考慮,直接補一槍就完事了。
如果怕開槍出動靜,用刀子來一下,也很快就能解決。
再不濟的話,什麽都不用管,反正兩個人都戴著頭套呢,即便是人沒死,第一時間趕緊逃離現場,問題也不算太大。
但是二哥的做法,簡直讓人歎為觀止,已經不能用常人的思維來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