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的姓李,是個幹工程的小老板,他把錢放在一個黑色手提包裏,就和同伴一起出來,步行往二巷方向走了過去。


    張君馬上跟在了兩人身後,在到達二巷路口的時候,李老板和同行的女人分開,一個人拐進了二巷裏。


    張君大喜過望,正愁兩個人不容易下手呢,他趕緊跟了進去。


    這條胡同兩旁的住戶雖然很多,但此時張君已經快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了,他管不了那麽多,幾步追了上去,伸手拍了一下李老板肩膀。


    李老板回頭看了一眼,並不認識眼前的這個人,還以為對方是認錯人了。


    結果張君掏出手槍就頂在了他肚子上,壓低了聲音說道:“把包裏的錢給我,快點!”


    李老板愣了一下,一把推開張君,轉身撒腿就跑,張君情急之下,抬手就是一槍,但是並沒有打中。


    張君趕緊追了上去,不過讓他沒想到的是,李老板不知道是因為驚嚇過度,還是長時間不運動的,跑了沒多遠,突然腳下一軟,趔趄了幾下,就一個狗吃屎,栽倒在了地上。


    張君追過去,對著他連開兩槍,然後撿起地上的錢包,快速逃離現場。


    七扭八拐的穿過幾個胡同之後,張君鑽進一個公共廁所,把包裏的錢拿出來,皮包直接扔在了糞坑裏,又把衣服反過來穿上,這才大搖大擺的走了出來。


    這時候張君突發奇想,應該回現場去看看,這是很多殺人凶手都做過的事,看看警察和群眾的反應,心裏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滿足感。


    不過此時李老板已經被人送去了醫院,當時經過搶救之後,撿回了一條命,但是半年之後,又因為槍傷複發,沒多久就死了。


    由於李老板當時太緊張,已經記不清案犯的樣子,而且本身他是幹工程的,仇人一大堆,所以警方調查的重點,始終圍繞在仇殺上麵,因此此案一直沒有任何進展。


    等張君返回現場之後,發現人已經不在了,這才趕緊返回了出租房。


    此時嚴敏正忐忑不安的等著他呢,張君一臉驕傲的把錢拿出來,往桌子上一扔:“搞定了,那小子讓我打死了,就是錢有點太少了!”


    嚴敏雖然見張君說的輕鬆,但是心裏還是很害怕,有點擔憂的問他:“不會出啥事吧?”


    張君擺了擺手,隨後點了5000塊錢,遞給了嚴敏:“你不要有壓力,這5000塊錢你拿著,出去打打麻將放鬆一下,咱們以後還得幹更大的事呢!”


    因為馬上就快過年了,張君決定先不折騰了,他提議回涪陵過年,一來躲一躲這邊的風頭,二來他也看出來了,嚴敏膽子太小,不是幹大事的料,趁著過年這段時間,看看能不能再物色幾個幫手。


    嚴敏巴不得早點離開重慶,張君的提議,正中她的心思,兩人馬上回涪陵又租了一個房子,開開心心的準備過年了。


    張君這邊有了新歡,但是他還不知道,此時原配夫人肖月娥,已經和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和他離婚了。


    1993年4月份,張君殺掉劉寶剛跑了之後,再就沒有露過麵。


    外麵紛紛傳言,張君是帶著一個女人私奔了,這事傳到了肖月娥耳朵裏,她深信不疑,因為很符合張君的性格。


    雖然老公不要這個家了,但生活還得繼續,肖月娥把兩個孩子托付給父母照顧,跟著老鄉一起,到佛山打工去了。


    1995年2月28號,肖月娥向安鄉縣法院提交了離婚請求,雖然張君沒在家,但按照當年的規定,當事人三個月之內不到法庭的話,按照同意處理。


    1995年5月3號,安鄉縣法院批準離婚,孩子由肖月娥撫養。


    此時張君早就把這個家忘到了腦後,而且過的非常嗨皮,已經準備重新組建家庭了。


    張君這段時間,除了和嚴敏在一起之外,還在舞廳認識了另外一個女人。


    這個女的叫楊明豔,長的很漂亮,紅紅的小嘴唇,彎彎的柳葉眉,皮膚又白又嫩,冷酷的麵容之下,還帶著一絲絲的溫柔。


    張君看到楊明豔的第一眼,心裏就小鹿亂撞了,他趕緊湊了過去,展示了一下自己並不優美的舞姿,逗的美女哈哈大笑。


    張君厚著臉皮搭話:“都說一笑傾城,不知道美女來自何方?”


    通過聊天得知,這個美女可不簡單,竟然是有產業的,她在涪陵自己開了一個飯店,這對於軟飯小王子張君來說,簡直是太合適了。


    張君第二天就殺到了美女的飯店裏,點了一大桌子酒菜,一邊吃喝,一邊跟美女吹起了牛逼:“我叫龍海力,在雲南那邊做生意的,這段時間來涪陵見幾個客戶。”


    接下來的日子裏,張君沒事就過來吃飯,每次都是以大老板的姿態出現。


    等兩人熟悉了之後,張君又開始請楊明豔去跳舞,帶她去逛街,在他的一頓忽悠之下,終於把楊明豔泡到手了。


    楊明豔雖然當時隻有23歲,但背景卻不簡單,她高中畢業後,去了涪陵社會福利院工作,但是她並不喜歡這種生活,於是在1993年辦理了停薪留職,開始下海經商了。


    她有個哥哥叫楊明軍,是長江水運股份有限公司公安科的領導,當年也屬於公安係統的。


    另外楊明豔還有一個情人,這個男的叫王啟福,是涪陵市公安局的刑警,比楊明豔大了18歲,當時早就結婚了。


    張君和楊明豔的關係,很快就被王啟福發現了,有一天兩人正在楊明豔家裏打井的時候,王啟福突然破門而入:“我看看到底是哪個小逼崽子!”


    張君見此情形,從床上蹦起來,直接就要開打,結果王啟福掏出手槍就頂住了他:“媽的,老子崩了你!”


    沒想到張君根本不慣著他,這玩意我又不是沒有,他順手從枕頭下麵摸出自己那把五四手槍,也對準了王啟福:“來,看看咱倆誰先死。”


    在眾生平等器麵前,王啟福的優勢一下就沒了,兩人的距離很近,都知道對方拿的是真家夥,誰都不敢輕舉妄動。


    幾秒鍾之後,楊明豔先緩過神來,趕緊過去擋在兩人中間:“你們這是幹嘛啊,大家都是朋友!”


    王啟福本來就是想仗著自己警察的身份,掏槍嚇唬張君一下,結果沒想到遇到了硬茬子。


    他當了這麽多年刑警,一眼就看出來了,張君肯定是個亡命徒,整不好真敢開槍。


    所以楊明豔這麽一勸,王啟福就著這個台階,馬上就服軟了,罵罵咧咧了幾句,就把槍收了起來。


    按道理來講,警察發現有人非法持有槍支,肯定要抓人的,但搞破鞋畢竟不是啥光彩的事,沒法拿到台麵上來講,所以王啟福並沒有過多追究。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和張君後來還成了朋友,這腦袋綠的,已經無法用顏色來形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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