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十年磨一劍,悍匪陳恂敏(十九)
刑偵全紀錄:十大悍匪覆滅記 作者:甜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吳兆全雖然是五個親臨搶劫現場的犯人中,最後一個落網的,但他也是這五個人裏,逃亡生涯最崩潰的一個。
時間回到12月27號晚上,吳兆全大宴賓朋之後,著實出了很大的風頭,馬上就有一個朋友找到他,張嘴就想和他借六萬塊錢。
吳兆全此時已經徹底飄了:“咱倆這關係說借那不見外了嗎,先拿去用著,啥時候有了啥時候給我,沒有就算了。”
他這個朋友也非常懂事,必須禮尚往來,第二天就給吳兆全介紹了一個情人,是在發廊工作的小姐。
吳兆全相當滿意,直接給這個小姐扔了一萬塊錢,先包她一個月,接著就帶著新情人,去了一趟梧州市。
吳兆全來這裏的目的,是想買一個手機,這玩意當年還是稀罕物,他們那個小地方沒有賣的。
不過兩人在梧州轉了一天,同樣沒買到現貨,所有通訊公司都告訴他,手機需要提前預定,得過幾天才能到貨。
吳兆全沒辦法,隻好留下一萬塊錢定金,轉身又帶著小情人回到了藤縣,去了一個叫楊海龍的朋友家裏。
兩人在楊海龍家裏住了兩天,離開的時候,吳兆全給楊海龍扔了兩萬塊錢好處費,接著兩人又去了小情人的妹妹家裏。
現在吳哥也是有錢人了,必須得玩點花活,他又給了情人妹妹5000塊錢,接下來的幾天,三個人玩起了三人行,吳兆全徹底爽翻天了。
時間轉眼到了1月2號,何永新落網之後,警察馬上趕到吳兆全老家,結果發現吳兆全並不在。
不過在警察強大的攻心政策之下,他老爹和哥哥姐姐把吳兆全給他們的錢,全部從院子裏挖了出來,交給了警察。
緊接著當天下午,整個藤縣的大街小巷,就貼滿了吳兆全的通緝令,當天晚上吳兆全就看到了自己的通緝令,趕緊跑出來給村裏的一個朋友打了個電話。
朋友告訴他:“今天下午你家來了好多警察,把你爹和你哥抓走了,你快點回來自首吧!”
吳兆全當場就懵逼了,掛斷了電話之後,連夜坐車離開了藤縣,準備去柳州找何偉光和何永新匯合。
由於當天已經沒有直達柳州的客車了,吳兆全隻能一路轉車,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到達了目的地。
結果吳兆全剛一下車,就從車站的報刊欄上看到了當天的報紙,頭版頭條正是何偉光和何永新前一天落網的消息。
這下給吳兆全嚇的,連車站都沒敢出,又買票原路返回,再次偷偷跑回了太平鎮老家。
這次吳兆全買好了被褥,又買了一大堆生活用品,直接鑽進了大山裏,找了一個山洞,準備長期在山裏躲著了。
在上山之前,吳兆全給了一個親戚一萬塊錢,並且和他說好了,讓他每天給自己送點吃的過來。
這個親戚雖然沒好意思去舉報他,但是也不願意惹火燒身,啥時候想起來了,就給他送點吃的,經常是好幾天也不過來一次。
吳兆全手握巨款,卻不敢下山去花,大年三十除夕夜,他一個人在山洞裏,連口吃的都沒有,別提多遭罪了。
最後吳兆全實在餓的不行,隻能找機會偷偷的下山買點吃的,但此時他的通緝令已經貼滿了大街小巷,而且老家認識他的人也不少,很快就有人發現了他的行蹤,直接就打電話舉報了。
2月18號這天,警方接到舉報電話之後,派出了大量的警力,直接把那座山包圍了,通過地毯式搜索,很快就找到了吳兆全藏身的山洞。
此時吳兆全已經折騰的沒有人樣了,壓根就沒有體力抵抗,隻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吳兆全被捕之後,領著警察挖出了何偉光他們一起藏的那筆贓款,以及四支五四手槍,何偉光和何永新被捕之後,他把這筆贓款轉移到了別的地方,此時一共還剩下410多萬。
1996年2月29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吳兆全單獨補了一次庭審,過程簡單快捷,直接一審判決吳兆全死刑。
到此時為止,除了陳恂敏和陳恩年之外,本次運鈔車搶劫案中的所有涉案人員均已落網,六名被判處死刑的案犯也很快被執行了槍決。
接下來廣東警方並沒有停止對陳恂敏和陳恩年的抓捕,不過無論警方怎麽調查,卻沒有任何線索,這兩個人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起搶劫案逐漸被人們遺忘,一直到21年之後,陳恩年主動投案自首,才逐步揭開了兩人逃亡過程中不為人知的經曆。
1996年1月4日,陳恂敏收到了何偉光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做出的提醒,放下電話之後,他馬上帶著陳恩年跑去了福建。
兩人本想從這裏出海去東南亞,但由於短時間內沒找到渠道,於是又從福建去了海南,隨後兩人從海南偷渡出境,先後去了緬甸和越南。
但是由於陳恂敏在國內的時候,生活條件一直都很優越,但是在國外卻找不到合適的謀生手段,所以兩人僅僅在國外生活了一年多,就於1997年6月份,從越南偷渡回到國內,一路輾轉來到了雲南省瑞麗市。
此時陳恂敏和陳恩年早已經身無分文,根據兩人落網後交代,陳恂敏案發後帶走的那部分錢,有一大半都在海南的大巴車上被人偷走了,剩下的一部分也都在緬甸和越南折騰沒了。
兩人偷渡回國之後,由於沒有錢坐車,隻能一路步行,連乞討帶撿破爛,等走到瑞麗的時候,兩人加在一起,身上隻剩下了13塊錢。
到達瑞麗之後,陳恂敏化名為莫誌毅,陳恩年化名為陳海強,兩人以表兄弟相稱,先是去山上幫別人砍樹對付口飯吃,接著又去了一個工地,靠出苦力賺錢。
陳恂敏告訴別人,自己老家在廣西的大山裏,從小父母雙亡,一直在表哥陳海強家裏長大,生活非常困難。
前些年陳海強的父母也去世了,所以兩人這些年一直到處乞討,這才到了瑞麗。
1999年的時候,陳恂敏在一個建築工地上,認識了一個叫楊文娟的女孩,由於陳恂敏長相不錯,為人又低調踏實,所以很快就吸引了楊文娟的注意。
在楊文娟的主動下,兩人之間迸發出了愛情的火花,雖然楊文娟的家人對陳恂敏不太滿意,但是在楊文娟的堅持下,兩人還是很快就結婚了。
兩人沒有領結婚證,隻是簡單的辦了一個婚禮,就一起過上了小日子,婚後楊文娟又先後給陳恂敏生了三個女兒。
不過有了老婆孩子之後,陳恂敏突然有了責任感,工地上賺的錢太少了,根本就不夠養家的,所以他最終決定,要換一種生活方式。
時間回到12月27號晚上,吳兆全大宴賓朋之後,著實出了很大的風頭,馬上就有一個朋友找到他,張嘴就想和他借六萬塊錢。
吳兆全此時已經徹底飄了:“咱倆這關係說借那不見外了嗎,先拿去用著,啥時候有了啥時候給我,沒有就算了。”
他這個朋友也非常懂事,必須禮尚往來,第二天就給吳兆全介紹了一個情人,是在發廊工作的小姐。
吳兆全相當滿意,直接給這個小姐扔了一萬塊錢,先包她一個月,接著就帶著新情人,去了一趟梧州市。
吳兆全來這裏的目的,是想買一個手機,這玩意當年還是稀罕物,他們那個小地方沒有賣的。
不過兩人在梧州轉了一天,同樣沒買到現貨,所有通訊公司都告訴他,手機需要提前預定,得過幾天才能到貨。
吳兆全沒辦法,隻好留下一萬塊錢定金,轉身又帶著小情人回到了藤縣,去了一個叫楊海龍的朋友家裏。
兩人在楊海龍家裏住了兩天,離開的時候,吳兆全給楊海龍扔了兩萬塊錢好處費,接著兩人又去了小情人的妹妹家裏。
現在吳哥也是有錢人了,必須得玩點花活,他又給了情人妹妹5000塊錢,接下來的幾天,三個人玩起了三人行,吳兆全徹底爽翻天了。
時間轉眼到了1月2號,何永新落網之後,警察馬上趕到吳兆全老家,結果發現吳兆全並不在。
不過在警察強大的攻心政策之下,他老爹和哥哥姐姐把吳兆全給他們的錢,全部從院子裏挖了出來,交給了警察。
緊接著當天下午,整個藤縣的大街小巷,就貼滿了吳兆全的通緝令,當天晚上吳兆全就看到了自己的通緝令,趕緊跑出來給村裏的一個朋友打了個電話。
朋友告訴他:“今天下午你家來了好多警察,把你爹和你哥抓走了,你快點回來自首吧!”
吳兆全當場就懵逼了,掛斷了電話之後,連夜坐車離開了藤縣,準備去柳州找何偉光和何永新匯合。
由於當天已經沒有直達柳州的客車了,吳兆全隻能一路轉車,直到第二天下午,才到達了目的地。
結果吳兆全剛一下車,就從車站的報刊欄上看到了當天的報紙,頭版頭條正是何偉光和何永新前一天落網的消息。
這下給吳兆全嚇的,連車站都沒敢出,又買票原路返回,再次偷偷跑回了太平鎮老家。
這次吳兆全買好了被褥,又買了一大堆生活用品,直接鑽進了大山裏,找了一個山洞,準備長期在山裏躲著了。
在上山之前,吳兆全給了一個親戚一萬塊錢,並且和他說好了,讓他每天給自己送點吃的過來。
這個親戚雖然沒好意思去舉報他,但是也不願意惹火燒身,啥時候想起來了,就給他送點吃的,經常是好幾天也不過來一次。
吳兆全手握巨款,卻不敢下山去花,大年三十除夕夜,他一個人在山洞裏,連口吃的都沒有,別提多遭罪了。
最後吳兆全實在餓的不行,隻能找機會偷偷的下山買點吃的,但此時他的通緝令已經貼滿了大街小巷,而且老家認識他的人也不少,很快就有人發現了他的行蹤,直接就打電話舉報了。
2月18號這天,警方接到舉報電話之後,派出了大量的警力,直接把那座山包圍了,通過地毯式搜索,很快就找到了吳兆全藏身的山洞。
此時吳兆全已經折騰的沒有人樣了,壓根就沒有體力抵抗,隻能乖乖的束手就擒。
吳兆全被捕之後,領著警察挖出了何偉光他們一起藏的那筆贓款,以及四支五四手槍,何偉光和何永新被捕之後,他把這筆贓款轉移到了別的地方,此時一共還剩下410多萬。
1996年2月29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為吳兆全單獨補了一次庭審,過程簡單快捷,直接一審判決吳兆全死刑。
到此時為止,除了陳恂敏和陳恩年之外,本次運鈔車搶劫案中的所有涉案人員均已落網,六名被判處死刑的案犯也很快被執行了槍決。
接下來廣東警方並沒有停止對陳恂敏和陳恩年的抓捕,不過無論警方怎麽調查,卻沒有任何線索,這兩個人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起搶劫案逐漸被人們遺忘,一直到21年之後,陳恩年主動投案自首,才逐步揭開了兩人逃亡過程中不為人知的經曆。
1996年1月4日,陳恂敏收到了何偉光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做出的提醒,放下電話之後,他馬上帶著陳恩年跑去了福建。
兩人本想從這裏出海去東南亞,但由於短時間內沒找到渠道,於是又從福建去了海南,隨後兩人從海南偷渡出境,先後去了緬甸和越南。
但是由於陳恂敏在國內的時候,生活條件一直都很優越,但是在國外卻找不到合適的謀生手段,所以兩人僅僅在國外生活了一年多,就於1997年6月份,從越南偷渡回到國內,一路輾轉來到了雲南省瑞麗市。
此時陳恂敏和陳恩年早已經身無分文,根據兩人落網後交代,陳恂敏案發後帶走的那部分錢,有一大半都在海南的大巴車上被人偷走了,剩下的一部分也都在緬甸和越南折騰沒了。
兩人偷渡回國之後,由於沒有錢坐車,隻能一路步行,連乞討帶撿破爛,等走到瑞麗的時候,兩人加在一起,身上隻剩下了13塊錢。
到達瑞麗之後,陳恂敏化名為莫誌毅,陳恩年化名為陳海強,兩人以表兄弟相稱,先是去山上幫別人砍樹對付口飯吃,接著又去了一個工地,靠出苦力賺錢。
陳恂敏告訴別人,自己老家在廣西的大山裏,從小父母雙亡,一直在表哥陳海強家裏長大,生活非常困難。
前些年陳海強的父母也去世了,所以兩人這些年一直到處乞討,這才到了瑞麗。
1999年的時候,陳恂敏在一個建築工地上,認識了一個叫楊文娟的女孩,由於陳恂敏長相不錯,為人又低調踏實,所以很快就吸引了楊文娟的注意。
在楊文娟的主動下,兩人之間迸發出了愛情的火花,雖然楊文娟的家人對陳恂敏不太滿意,但是在楊文娟的堅持下,兩人還是很快就結婚了。
兩人沒有領結婚證,隻是簡單的辦了一個婚禮,就一起過上了小日子,婚後楊文娟又先後給陳恂敏生了三個女兒。
不過有了老婆孩子之後,陳恂敏突然有了責任感,工地上賺的錢太少了,根本就不夠養家的,所以他最終決定,要換一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