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所長拍了拍李寶勵肩膀說道:“你小子能說出來這麽多,已經立下大功了!”


    信息上報之後,把專案組指揮部非常重視,馬上下達命令:“趕緊把人和筆錄都帶過來!”


    隨後指揮部的三個重要人物,閆子忠,李宏傑和呂誌坤一起約談了李寶勵,談話一共進行了四十多分鍾,李寶勵回答了他們從各個角度提出來的問題。


    談話結束之後,閆子忠馬上下達了一條命令:“讓田園家所在轄區的派出所所長和管片民警立馬跑步過來!”


    田源家歸6號派出所管轄,一會兒的時間,所長郝義堂和片區民警段崇先就氣喘籲籲的跑來了。


    兩人剛進入指揮部會議室,就感覺氣氛有點不對勁,所有人都用一種異樣的眼光看著他倆,他倆也不知道是什麽事,小心髒嚇得突突直跳。


    門口的一個警察把他倆領到一個人麵前:“這是省公安廳主管刑偵的副廳長張曦奉,有話要問你們。”


    這倆小子一聽這麽大的官兒,腿肚子都轉筋了,看來這事不小啊。


    張副廳長首先問片警段崇先:“田源你認識嗎?”


    段崇先點點頭:“認識啊!”


    “他有假牙嗎?”


    段崇先一臉懵逼:“沒聽說啊!”


    “他有沒有紋身?”


    段崇先話都說不利索了:“不不不知道啊!”


    大廳長勃然大怒:“你什麽都不知道,你這工作是怎麽幹的?”


    段崇先嚇得差點兒癱在地上,冷汗頓時就流了下來,官大一級壓死人,這句話一點都不錯。


    小片警趕緊解釋:“田源的情況,我是知道不少,但是他早就出國了啊,我查了好多人,都可以證明,他在去年十月份就去韓國打工了。


    既然片區民警都說田源去韓國了,專案組的警察也有點懵了,如果田源真去韓國了,那些同夥是誰就更難說了,保不齊還真就勾結了什麽境外勢力,如果是那樣的話,想要破案就真難了。


    不過已經確認了死者的身份,就必須繼續追查下去,這一下田園身邊所有的人都被深挖了一遍。


    警方很快就把10多個人列為了重點懷疑對象,其中就包括他的師傅餘林棟,以及和他關係最近的孫海波。


    田源的四弟田斌告訴警方:“去年10月份,田源出國的時候沒是孫海波送他走的。”


    既然這樣的話,那麽孫海波的嫌疑就很大,而既認識孫海波,又認識田源的,就是閆文宇了。


    根據這個情況,指揮部趕緊調來了大陸派出所所長謝鳳林,他跟孫海波和閆文宇曾經是鄰居,另外又調來了南山分局的預審員閆帆,他跟閆文宇是親叔伯兄弟。


    大領導先問閆帆:“你認不認識田源?”


    閆帆點點頭:“認識!”


    領導繼續詢問:“11號屍體初步確認為田源的,孫海波有可能就是他的同夥,以你的感覺,其他人還能有誰呢?”


    閆帆一下就愣住了,心裏頓時有了一個想法,這事沒準還真是孫海波幹的,那麽簡單一推測,另外一個很有可能就是閆文宇了。


    閆帆頓時有一種恍然大悟的感覺,這種驚天大案,絕對不是那種整天打架鬥毆的混子能幹出來的,肯定是那種平時低調行事,深藏不露的人幹的。


    想到這裏,閆帆立馬表態:“要是有孫海波參與的話,那肯定有閆文宇一個,他倆關係太近了。”


    對於閆帆這種公事公辦,大義滅親的態度,大領導非常滿意,馬上下達了命令:“那好,你倆現在就去打探情況,具體怎麽做,就不用我多說了吧!”


    當天晚上八點左右,閆帆和謝鳳林分別去了閆文宇和孫海波家裏打探情況,回來之後趕緊匯報情況,兩人全都在家了,專案組當即決定,馬上對兩人展開抓捕。


    2月16號淩晨兩點鍾,南山分局副局長王春林指揮三路人馬,分別在孫海波、閆文宇以及孫海濤家附近布下了天羅地網,此時警方懷疑,第四個劫匪就是孫海濤。


    到了早上6點05分,閆子忠和李宏傑親自帶領抓捕隊過來和潛伏隊交接,6點30分下達了正式抓捕命令,三路人馬同時行動,分別衝進了他們三個人家裏。


    孫海波當時還在被窩裏睡覺,麵對衝進來的一群警察,他絲毫沒有反抗,他早就料到警察會懷疑到自己,但肯定沒有實質性證據,那就隻能按原定計劃和警方周旋了。


    在接受警方審訊的時候,孫海波的態度不卑不亢,表情顯得有些不耐煩,給人的感覺就是,我僅僅在配合你們的工作,給你們點麵子而已。


    警察問孫海波:“平時和你走動比較頻繁的人都有誰?”


    孫海波說了一大堆名字,其中就包括田源,但他卻故意把田源的名字放在了中間。


    警察又問他是怎麽認識田源的,孫海波回答道:“以前是同事,關係還行,他老媽後來認我媳婦當了幹女兒。”


    當問到紋身和假牙的問題時,孫海波一晃腦袋:“紋身沒注意過,假牙我就更不知道了,我還能沒事把他嘴掰開看看啊?”


    警方幹脆直奔主題:“你知不知道南山煤礦搶劫案,當天你在幹什麽?”


    孫海波回答道:“那案子滿城風雨的,誰能不知道啊,當天我就在家了,洗了一些衣服,然後又睡了一覺。”


    警察有問他誰能證明,孫海波很不耐煩:“沒人證明,就我自己在家了,那怎麽證明啊”


    就這樣,兩名預審員連續審問了兩次之後,都感覺這個人不太像搶劫犯。


    另外一邊的閆文宇也在同時接受審問,警察的第一輪問題是:“你去什麽地方做生意了,做的是什麽生意,帶了多少錢?”


    閆文宇告訴警察:“我去天津了,後來還去了一趟廣州,回來之前又在哈爾濱待了幾天,我想倒騰點東北的木耳,一共帶了兩千多塊錢。”


    當問到有沒有證人的時候,閆文宇略微思索了一下:“我自己去的,那誰能證明啊,不過我在火車上認識了一個女的,我倆談的比較投機,後來就在一起了。”


    對於那個女人的身份,閆文宇的回答,還是死無對證:“她叫依娜,老家是長春的,我回來之前就和她分手了。”


    警察繼續追問:“出去了好幾個月,還交了個女朋友,你就帶兩千多塊錢,你夠花嗎?”


    閆文宇當時就有點懵逼了,隻能繼續胡編亂造:“確實不太夠了,後來去廣州的時候,我在火車上偷了一個包,裏麵有三千多塊錢。”


    閆文宇想用這種小罪來轉移警方視線,警方雖然不太相信,但也沒審出來什麽實質性的問題,不過他身上的疑點卻不少,警方通過討論後決定,把閆文宇作為重點審訊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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