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自罰三杯?
年代:穿越1977上北大 作者:打小就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介紹信嘛?”方英博擺了擺手,“先不說這個,我們再聊一會《牧馬人》。向文啊,你知道我最喜歡你作品裏的哪句話嘛?”
“不知道。”
林向文情緒不高,現在不說,哪啥時候說。
“我最喜歡那句,老許,你要老婆不要?”
方英博高興地講道。
“巧了,我也最喜歡這句。”
林向文笑了笑,還是方老能與時俱進啊。
“那這句話,你是怎麽想出來的呀?”
方英博十分好奇地問道。
“我忘了,除非你先給我開介紹信。”
林向文耍起了賴。
“你這小同誌。”方英博笑著指了指林向文,“你為文化館爭了光,介紹信自然是要給你開的,等我們聊完就立馬開。”
“那敢情好。”
林向文一聽,笑得很開心,“方老,那我們今天就聊個痛快。”
“好。”
方英博就等這句話呢,“你等下,我去拿點花生米和酒。”
“啊?”
林向文愣住了,這什麽臭毛病,聊小說也能喝一壺?
接下來。
兩人聊得很開心,中午連食堂都沒去,就著花生米,兩人就幹了一壺。
“方老,真不行,聊不動了,我得回辦公室了”
林向文站起身,認慫了。
“下班還早啊,再聊一會。”
方英博依然意猶未盡。
“真不行了。”林向文擺了擺手。
“好吧,對了,下班之前你過來一趟,我給你開好介紹信。”
方英博痛快地說道。
“好。”
林向文笑了笑,總算沒有白嘮這麽久。
“等一下,向文,對了,還有一件大好事,徐館長讓我轉達給你。”
方英博說這句時,笑容似乎比之前還要開心。
“什麽大好事?”
最近好事頗多,林向文感覺真是幸福。
“算了。”方英博笑了笑,“這件事一下也說不清楚,還是等你回來再說吧。”
“好吧。”
林向文心中暗道,竟然還要保持神秘。
........
下午,文化館辦公室。
“向文,你怎麽臉有點紅?”
趙振凱走近一聞,“你好大膽,白天上班都敢喝酒?”
“沒事,跟方老喝的。”
林向文擺了擺手。
“噢。”趙振凱應了聲,但覺得哪裏不對勁,“領導也不行啊。”
“是啊,我也是說這樣不行。”
林向文搖了搖頭,又道,“於是,他就自罰三杯,表示誠懇認錯。”
“???”
趙振凱一臉問號,啥也不想說了。
“沒事...沒事,今天高興,下不為例。”
林向文尷尬一笑,“對了,振凱,有件事我想讓你替我保密。”
“什麽事?”
趙振凱問道。
“這文化館裏的同誌,月靈就認識你一個,你千萬不要告訴她,《白骨精現形記》和《牧馬人》是我寫的。”
林向文囑咐道。
“為什麽?”
趙振凱一臉疑問。
“她要知道了,我就沒零花錢了。”
林向文搖頭歎氣道。
“沒就沒了吧,讓她存著不也挺好。”
趙振凱不以為然。
“沒就沒了?”林向文很無語,“振凱,我問你,你最大的愛好是什麽?”
“寫詩,讀詩,抄寫詩。”
趙振凱麻溜地回答道。
林向文一手扶額:“你就沒點別的愛好?”
“對了,最近我倒是喜歡上了喝酒,有句話說得好,詩酒不分家啊。”
趙振凱光是說著,嘴上就有點饞酒了。
“這不就對了嘛。”林向文一激動,拍著桌子說,“咱們兄弟那天喝酒喝的多開心啊。”
“嗯嗯。”趙振凱重重點了點頭,“的確是很開心。”
“但如果每次高高興興喝完酒,我來上一句,我身上沒錢,你還開心嗎?”
林向文饒了一大圈,終於繞回來了。
趙振凱沒說話,但頭卻搖的跟撥浪鼓似的。
“好了,這下你總該懂了吧?”
林向文問道。
“懂了。”趙振凱歎了口氣,“幸虧我隻喜歡詩。”
.....
第二天,周六上午。
林向文跟馮月靈約好了去給家裏人買些東西帶回去,順便給陳永安買件生日禮物。
這時期燕京有四大百貨,分別是西單商場、東安市場、百貨大樓,還有隆福大廈。
要說最有名氣的那自然是百貨大樓,林向文和馮月靈正是要來這裏購買。
此時此刻。
許多人來到百貨大樓購買東西,計劃時期買東西要憑票購買,所以,常常可以看到大家在排隊購買的情景。
也就在這時。
林向文站在大門口外,等待的馮月靈的到來。
同時,有一些孩子在他的周圍跑鬧玩耍,口裏還念起了民間童謠,“xx的頭,像皮球,一腳踢到百貨大樓。百貨大樓賣皮球,賣的就是xx的頭!”
林向文聽著很是親切,上一世,他小時候也聽過。
有時他覺得真的很神奇,當年根本沒有什麽媒體和網絡,那這些好玩的事情是怎麽做到全國統一的?
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在等馮月靈的過程,林向文心中盤算起來自己目前的全部家產。
《白骨精現形記》稿費30,當初給家人寄了20,還有給大姐購買了一套《數理化自學叢書》,也就一幹二淨了。
如今他身上總共加起來有200塊,包括剩餘的工資15、兩筆《牧馬人》的稿費分別是111和74。
原本林向文轉正了應該能存更多,但是馮月靈那邊稅收也漲了,從上交10塊變成了上交25,總之跟沒漲工資時一摸一樣。
想到這裏,林向文就想問一句,這不偷偷存私房錢怎麽能行?
不過呢。
這200塊錢可是一筆不小的巨款,要知道1977年的人均gdp是344元\/人,這比錢都快趕上別人小一年的工資了。
不過,至於鄉下人,恐怕一年能存幾十塊就算不錯了。
正因為此,林向文有了這筆頗豐的私房錢,哪能不開心?
就像現在,他可以不用因為沒錢,而擔心給家人買不起東西。
五分鍾後,馮月靈來到了百貨大樓。
“向文。”
馮月靈喊了一聲,然後,從馬路對麵朝林向文跑了過來。
這年代人們穿衣的顏色基本上都是灰藍黑,馮月靈也不例外,她穿了一件藍色的棉襖,梳了兩個麻花辮。
不過,看似普通的衣服,放在她身上卻顯得挺好看,這大概就是賣家秀和買家求的區別。
除此之外,馮月靈還圍了一條“媽媽牌”紅色圍巾,讓她整個人更顯氣質。
“月靈,不用著急,慢點跑!”
看著馮月靈朝自己跑來,林向文心花怒放,而美女同誌的出現,令周圍的男同誌都羨慕死了他。
對此,林向文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此刻,林向文隻想說上一句,不好意思了,各位,這位美女同誌已經名花有主了。
“不知道。”
林向文情緒不高,現在不說,哪啥時候說。
“我最喜歡那句,老許,你要老婆不要?”
方英博高興地講道。
“巧了,我也最喜歡這句。”
林向文笑了笑,還是方老能與時俱進啊。
“那這句話,你是怎麽想出來的呀?”
方英博十分好奇地問道。
“我忘了,除非你先給我開介紹信。”
林向文耍起了賴。
“你這小同誌。”方英博笑著指了指林向文,“你為文化館爭了光,介紹信自然是要給你開的,等我們聊完就立馬開。”
“那敢情好。”
林向文一聽,笑得很開心,“方老,那我們今天就聊個痛快。”
“好。”
方英博就等這句話呢,“你等下,我去拿點花生米和酒。”
“啊?”
林向文愣住了,這什麽臭毛病,聊小說也能喝一壺?
接下來。
兩人聊得很開心,中午連食堂都沒去,就著花生米,兩人就幹了一壺。
“方老,真不行,聊不動了,我得回辦公室了”
林向文站起身,認慫了。
“下班還早啊,再聊一會。”
方英博依然意猶未盡。
“真不行了。”林向文擺了擺手。
“好吧,對了,下班之前你過來一趟,我給你開好介紹信。”
方英博痛快地說道。
“好。”
林向文笑了笑,總算沒有白嘮這麽久。
“等一下,向文,對了,還有一件大好事,徐館長讓我轉達給你。”
方英博說這句時,笑容似乎比之前還要開心。
“什麽大好事?”
最近好事頗多,林向文感覺真是幸福。
“算了。”方英博笑了笑,“這件事一下也說不清楚,還是等你回來再說吧。”
“好吧。”
林向文心中暗道,竟然還要保持神秘。
........
下午,文化館辦公室。
“向文,你怎麽臉有點紅?”
趙振凱走近一聞,“你好大膽,白天上班都敢喝酒?”
“沒事,跟方老喝的。”
林向文擺了擺手。
“噢。”趙振凱應了聲,但覺得哪裏不對勁,“領導也不行啊。”
“是啊,我也是說這樣不行。”
林向文搖了搖頭,又道,“於是,他就自罰三杯,表示誠懇認錯。”
“???”
趙振凱一臉問號,啥也不想說了。
“沒事...沒事,今天高興,下不為例。”
林向文尷尬一笑,“對了,振凱,有件事我想讓你替我保密。”
“什麽事?”
趙振凱問道。
“這文化館裏的同誌,月靈就認識你一個,你千萬不要告訴她,《白骨精現形記》和《牧馬人》是我寫的。”
林向文囑咐道。
“為什麽?”
趙振凱一臉疑問。
“她要知道了,我就沒零花錢了。”
林向文搖頭歎氣道。
“沒就沒了吧,讓她存著不也挺好。”
趙振凱不以為然。
“沒就沒了?”林向文很無語,“振凱,我問你,你最大的愛好是什麽?”
“寫詩,讀詩,抄寫詩。”
趙振凱麻溜地回答道。
林向文一手扶額:“你就沒點別的愛好?”
“對了,最近我倒是喜歡上了喝酒,有句話說得好,詩酒不分家啊。”
趙振凱光是說著,嘴上就有點饞酒了。
“這不就對了嘛。”林向文一激動,拍著桌子說,“咱們兄弟那天喝酒喝的多開心啊。”
“嗯嗯。”趙振凱重重點了點頭,“的確是很開心。”
“但如果每次高高興興喝完酒,我來上一句,我身上沒錢,你還開心嗎?”
林向文饒了一大圈,終於繞回來了。
趙振凱沒說話,但頭卻搖的跟撥浪鼓似的。
“好了,這下你總該懂了吧?”
林向文問道。
“懂了。”趙振凱歎了口氣,“幸虧我隻喜歡詩。”
.....
第二天,周六上午。
林向文跟馮月靈約好了去給家裏人買些東西帶回去,順便給陳永安買件生日禮物。
這時期燕京有四大百貨,分別是西單商場、東安市場、百貨大樓,還有隆福大廈。
要說最有名氣的那自然是百貨大樓,林向文和馮月靈正是要來這裏購買。
此時此刻。
許多人來到百貨大樓購買東西,計劃時期買東西要憑票購買,所以,常常可以看到大家在排隊購買的情景。
也就在這時。
林向文站在大門口外,等待的馮月靈的到來。
同時,有一些孩子在他的周圍跑鬧玩耍,口裏還念起了民間童謠,“xx的頭,像皮球,一腳踢到百貨大樓。百貨大樓賣皮球,賣的就是xx的頭!”
林向文聽著很是親切,上一世,他小時候也聽過。
有時他覺得真的很神奇,當年根本沒有什麽媒體和網絡,那這些好玩的事情是怎麽做到全國統一的?
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在等馮月靈的過程,林向文心中盤算起來自己目前的全部家產。
《白骨精現形記》稿費30,當初給家人寄了20,還有給大姐購買了一套《數理化自學叢書》,也就一幹二淨了。
如今他身上總共加起來有200塊,包括剩餘的工資15、兩筆《牧馬人》的稿費分別是111和74。
原本林向文轉正了應該能存更多,但是馮月靈那邊稅收也漲了,從上交10塊變成了上交25,總之跟沒漲工資時一摸一樣。
想到這裏,林向文就想問一句,這不偷偷存私房錢怎麽能行?
不過呢。
這200塊錢可是一筆不小的巨款,要知道1977年的人均gdp是344元\/人,這比錢都快趕上別人小一年的工資了。
不過,至於鄉下人,恐怕一年能存幾十塊就算不錯了。
正因為此,林向文有了這筆頗豐的私房錢,哪能不開心?
就像現在,他可以不用因為沒錢,而擔心給家人買不起東西。
五分鍾後,馮月靈來到了百貨大樓。
“向文。”
馮月靈喊了一聲,然後,從馬路對麵朝林向文跑了過來。
這年代人們穿衣的顏色基本上都是灰藍黑,馮月靈也不例外,她穿了一件藍色的棉襖,梳了兩個麻花辮。
不過,看似普通的衣服,放在她身上卻顯得挺好看,這大概就是賣家秀和買家求的區別。
除此之外,馮月靈還圍了一條“媽媽牌”紅色圍巾,讓她整個人更顯氣質。
“月靈,不用著急,慢點跑!”
看著馮月靈朝自己跑來,林向文心花怒放,而美女同誌的出現,令周圍的男同誌都羨慕死了他。
對此,林向文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此刻,林向文隻想說上一句,不好意思了,各位,這位美女同誌已經名花有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