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兩隻狗
透視:賭石撿漏億點點 作者:塵五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吃午飯的時候,楊紅霞特地留了幾塊豬蹄給小黑狗。
林建德也夾了好幾塊魚放進狗盆,改口道:“我跟你媽一直都想養條狗,這條就不錯……”
“不行。”林逍道:“這狗我得帶走,再說它聽我的話,想跟著我,你們想養得再找一條。”
聽說這隻狗他要帶走,楊紅霞道:“那你再給我找一條去,不然就把小黑留下。”
林逍開玩笑道:“小黑聽到沒?你奶奶讓你再去找一條狗回來看家。”
“哈哈哈……”
小勇摸了摸狗頭,“去吧~皮卡黑!”
大家都隻把這當成一個玩笑。
到了半夜,見小勇睡著了,正打算進空間林逍聽見門外有動靜,便起來查看情況。
打開門,小黑端正的站在門口,身後還跟著一條黃色的小狗。
看見林逍出來,小黑衝著他“汪汪”叫了兩聲。
後麵那條小狗比它還小一點,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樣,不過看起來很精神,聰明的衝林逍搖尾巴。
林逍立刻想起晚上跟小黑說過,讓它帶條狗回來看家,沒想到還真帶來了,“幹的不錯,小黑,先帶你的小夥伴休息,明天給你們做好吃的。”
兩條狗看家,平時半夜發春亂叫的流浪貓都沒聲音了。
第2天一早,楊紅霞發現家裏又多了一條小黃狗,奇怪問道:“這是打哪來的?”
話音剛落,小黑立刻“汪汪”叫了兩聲,似乎是在告訴她這是自己領來的。
楊紅霞驚喜道:“你咋這麽聰明,還真給我帶條狗回來了!”
她連忙把林建德叫起來,推到客廳看狗。
見家裏來了條新狗,還是小黑帶回來的,對它讚不絕口。
“小黑,讓你這小朋狗留在林家了,行不行?”
林建德說完,小黑就舔了舔他的褲腳。
“紅霞,你看看,這狗是真聰明!說啥他都能聽懂。”
“是啊,我還沒見過這麽機靈的狗子!到時候跟逍兒去臨水,能給他看家護主。”
“小黃也不錯,特別聽話,都是好狗……”楊紅霞連忙去給它們準備早飯。
多了兩條狗,人不吃狗也得吃,還得給它們準備得豐盛點,不然哪有力氣看家護院。
林逍吃過早飯,楊紅霞問他什麽時候出門,“有空去買兩條狗繩,現在規定養狗必須要牽繩,不然跑出去就被當成野狗打了。”
“嗯,我去街上順便帶兩條繩子回來。”
白天沒什麽事,林逍就把狗帶到前院去玩。
養了狗之後,原本不大的家顯得更加擁擠了。
這幾年,左鄰右舍基本都在縣城裏買了新房,要麽就地重建,隻有林家的房子既沒有重新裝修,也沒有買新房。
他知道父母是想等自己結婚的時候再買房,不過現在不缺錢,還是早換房早享受。
住在老房子裏不僅擁擠潮濕,距離縣城中心也有點遠,生活不太方便。
聽說他想把房子重建,林建德道:“我這腿還沒好,等我腿好了再弄。”
林逍說:“不用,為了省那點錢到時候受傷了反而更麻煩,全部包出去,你和媽盯著點就行,我是打算在縣城再買一套,你們住著舒服。”
聽見兒子說要買房,楊紅霞是支持的,畢竟都20出頭了,結婚買房也是早晚的事,“上次寄來的錢我都攢著了,到時候你拿去買房,我跟你爸還攢了點,娶媳婦夠了~”
林逍道:“不用你們的錢,我不是跟你說我中了彩票嗎?錢夠花,不用為了攢錢省吃儉用。”
楊紅霞差點把這茬忘了,當時聽林逍這麽說,還以為他是在開玩笑,現在想來,還真有可能是真的。
“行!我過兩天去問問看,縣裏哪個樓盤好,買一套麵積稍微大一點,到時候那你結婚了住的也舒服。”
至於現在住的老房子翻新一下,他們老兩口住在這裏就不錯,免得以後跟媳婦住在一起,影響年輕人的生活。
林逍直接道:“買別墅就行了。”
“別墅?別墅多貴啊!還得花錢裝修,裏裏外外加起來起碼得100多萬……”
別墅對於林建德和楊紅霞來說屬於遙不可及的夢。
他們幹了一輩子活,省吃儉用也就攢下幾十萬,剛夠買縣城一套麵積稍微大一點的房子。
買了別墅,怕是買得起,裝不起,住不起!
“裝修簡單,到時候按照自己喜歡的裝,買樓房養狗不方便,而且你們住了這麽久的小院,沒有院子也不習慣,放心,咱們不缺錢,你跟媽喜歡就行。”
聽見兒子的話,林建德點點頭,“這倒也是。”
不考慮價格,肯定是帶小院的別墅更好。
看林逍再三確認要買別墅,林建德和楊紅霞對視了一眼,“我跟你媽合計一下,看到底怎麽決定,你也不要衝動,就算有了錢也得為以後做打算,還是多存點錢更穩當……”
“我知道,你們不用擔心,我心裏有數。”
商量完這事,林逍就和小勇出了門。
路上,小勇道:“逍哥,我可真羨慕你,叔叔阿姨都這麽為你著想,處處為你打算。”
林逍知道他父母早亡,沒什麽親人,安慰道:“其實做父母的都差不多,一心為了孩子著想,你父母還在的肯定也是這樣。”
說著話,二人來到河源縣城中心。
河源縣真的不大,最繁華的地方也就那麽一條街道,比起臨水,就跟大學城差不多。
不過這裏有很多臨水沒有的小吃,小勇好奇的一一嚐試。
“鐵板澱粉腸,鐵板澱粉腸,三塊一根,5塊兩根!”
旁邊傳來吆喝聲,小勇嘴裏的還沒吃完,又要了兩根烤腸,“來兩根烤腸,加辣!”
“好嘞!”
攤主一邊熱情地回應,一邊加快手上的動作。
林逍聽見聲音莫名有些耳熟,偏過頭看了一眼,隨即愣住,“程歡歡?”
做烤腸的攤主也是一愣,抬頭看著他,瞪大了眼睛,“林逍!”
兩個人都認出了對方。
程歡歡摘下帽子,看起來立馬年輕多了,“天呐,我們都多少年沒見了,你竟然還記得我!”
林建德也夾了好幾塊魚放進狗盆,改口道:“我跟你媽一直都想養條狗,這條就不錯……”
“不行。”林逍道:“這狗我得帶走,再說它聽我的話,想跟著我,你們想養得再找一條。”
聽說這隻狗他要帶走,楊紅霞道:“那你再給我找一條去,不然就把小黑留下。”
林逍開玩笑道:“小黑聽到沒?你奶奶讓你再去找一條狗回來看家。”
“哈哈哈……”
小勇摸了摸狗頭,“去吧~皮卡黑!”
大家都隻把這當成一個玩笑。
到了半夜,見小勇睡著了,正打算進空間林逍聽見門外有動靜,便起來查看情況。
打開門,小黑端正的站在門口,身後還跟著一條黃色的小狗。
看見林逍出來,小黑衝著他“汪汪”叫了兩聲。
後麵那條小狗比它還小一點,一副小心翼翼的模樣,不過看起來很精神,聰明的衝林逍搖尾巴。
林逍立刻想起晚上跟小黑說過,讓它帶條狗回來看家,沒想到還真帶來了,“幹的不錯,小黑,先帶你的小夥伴休息,明天給你們做好吃的。”
兩條狗看家,平時半夜發春亂叫的流浪貓都沒聲音了。
第2天一早,楊紅霞發現家裏又多了一條小黃狗,奇怪問道:“這是打哪來的?”
話音剛落,小黑立刻“汪汪”叫了兩聲,似乎是在告訴她這是自己領來的。
楊紅霞驚喜道:“你咋這麽聰明,還真給我帶條狗回來了!”
她連忙把林建德叫起來,推到客廳看狗。
見家裏來了條新狗,還是小黑帶回來的,對它讚不絕口。
“小黑,讓你這小朋狗留在林家了,行不行?”
林建德說完,小黑就舔了舔他的褲腳。
“紅霞,你看看,這狗是真聰明!說啥他都能聽懂。”
“是啊,我還沒見過這麽機靈的狗子!到時候跟逍兒去臨水,能給他看家護主。”
“小黃也不錯,特別聽話,都是好狗……”楊紅霞連忙去給它們準備早飯。
多了兩條狗,人不吃狗也得吃,還得給它們準備得豐盛點,不然哪有力氣看家護院。
林逍吃過早飯,楊紅霞問他什麽時候出門,“有空去買兩條狗繩,現在規定養狗必須要牽繩,不然跑出去就被當成野狗打了。”
“嗯,我去街上順便帶兩條繩子回來。”
白天沒什麽事,林逍就把狗帶到前院去玩。
養了狗之後,原本不大的家顯得更加擁擠了。
這幾年,左鄰右舍基本都在縣城裏買了新房,要麽就地重建,隻有林家的房子既沒有重新裝修,也沒有買新房。
他知道父母是想等自己結婚的時候再買房,不過現在不缺錢,還是早換房早享受。
住在老房子裏不僅擁擠潮濕,距離縣城中心也有點遠,生活不太方便。
聽說他想把房子重建,林建德道:“我這腿還沒好,等我腿好了再弄。”
林逍說:“不用,為了省那點錢到時候受傷了反而更麻煩,全部包出去,你和媽盯著點就行,我是打算在縣城再買一套,你們住著舒服。”
聽見兒子說要買房,楊紅霞是支持的,畢竟都20出頭了,結婚買房也是早晚的事,“上次寄來的錢我都攢著了,到時候你拿去買房,我跟你爸還攢了點,娶媳婦夠了~”
林逍道:“不用你們的錢,我不是跟你說我中了彩票嗎?錢夠花,不用為了攢錢省吃儉用。”
楊紅霞差點把這茬忘了,當時聽林逍這麽說,還以為他是在開玩笑,現在想來,還真有可能是真的。
“行!我過兩天去問問看,縣裏哪個樓盤好,買一套麵積稍微大一點,到時候那你結婚了住的也舒服。”
至於現在住的老房子翻新一下,他們老兩口住在這裏就不錯,免得以後跟媳婦住在一起,影響年輕人的生活。
林逍直接道:“買別墅就行了。”
“別墅?別墅多貴啊!還得花錢裝修,裏裏外外加起來起碼得100多萬……”
別墅對於林建德和楊紅霞來說屬於遙不可及的夢。
他們幹了一輩子活,省吃儉用也就攢下幾十萬,剛夠買縣城一套麵積稍微大一點的房子。
買了別墅,怕是買得起,裝不起,住不起!
“裝修簡單,到時候按照自己喜歡的裝,買樓房養狗不方便,而且你們住了這麽久的小院,沒有院子也不習慣,放心,咱們不缺錢,你跟媽喜歡就行。”
聽見兒子的話,林建德點點頭,“這倒也是。”
不考慮價格,肯定是帶小院的別墅更好。
看林逍再三確認要買別墅,林建德和楊紅霞對視了一眼,“我跟你媽合計一下,看到底怎麽決定,你也不要衝動,就算有了錢也得為以後做打算,還是多存點錢更穩當……”
“我知道,你們不用擔心,我心裏有數。”
商量完這事,林逍就和小勇出了門。
路上,小勇道:“逍哥,我可真羨慕你,叔叔阿姨都這麽為你著想,處處為你打算。”
林逍知道他父母早亡,沒什麽親人,安慰道:“其實做父母的都差不多,一心為了孩子著想,你父母還在的肯定也是這樣。”
說著話,二人來到河源縣城中心。
河源縣真的不大,最繁華的地方也就那麽一條街道,比起臨水,就跟大學城差不多。
不過這裏有很多臨水沒有的小吃,小勇好奇的一一嚐試。
“鐵板澱粉腸,鐵板澱粉腸,三塊一根,5塊兩根!”
旁邊傳來吆喝聲,小勇嘴裏的還沒吃完,又要了兩根烤腸,“來兩根烤腸,加辣!”
“好嘞!”
攤主一邊熱情地回應,一邊加快手上的動作。
林逍聽見聲音莫名有些耳熟,偏過頭看了一眼,隨即愣住,“程歡歡?”
做烤腸的攤主也是一愣,抬頭看著他,瞪大了眼睛,“林逍!”
兩個人都認出了對方。
程歡歡摘下帽子,看起來立馬年輕多了,“天呐,我們都多少年沒見了,你竟然還記得我!”